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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
某君因背信罪判刑一年確定,執行完畢尚未逾二年,則該員不得擔任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何...
甲曾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為解除
職務
之處分,應於多久後方可擔任證券...
受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撤換或解除
職務
處分,未滿幾年...
王君原任鹽水證券公司營業經理,因違規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解除
職務
處分...
受期貨交易法第一百條第一項第二款或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撤換或解除
職務
處分,未滿幾...
甲為受僱於信宜證券投資顧問公司之業務人員,於執行
職務
前,該公司應辦理何種程序,...
甲曾受主管機關依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為解除
職務
之處分,應於多久後方可擔任證券...
受主管機關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解除
職務
之處分者,於幾年內不得擔任證券投資信...
甲、乙、丙、丁四人係同一公司之同事,均有意爭取擔任該公司轉投資之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曾君原任鹽水證券公司營業經理,因違規受證期會依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六條解除
職務
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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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6/10 下午 11:5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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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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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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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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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貨
節目
監察
應由
全部
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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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臺
經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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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種
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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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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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算
債券
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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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備
實收
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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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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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
案件
財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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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
利益
其中
到職
終了
關於
之淨
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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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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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
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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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或
之買
沖銷
要求
得為
責任
傳播
新台幣
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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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賠償
總代理
表示
金之
某甲
個月
書之
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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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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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額
工作
研判
員工
基本
應向
警語
人與
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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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
評等
禁止
標的
在職
狀況
修正
得經
發現
業績
數字
衝突
一年
月報
於該
於證
最近
程序
費用
逾越
應自
出席
同一
我國
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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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之
講習
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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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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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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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
應以
出具
同意
有意
完成
個別
審閱
履行
人權
分配
同時
年報
自有
那一
事由
所持有
指定
時間
消滅
發表
彙總
對證
應與
檢討
一個
存續
收益
有期徒刑
受理
始得
或賣出
所定
兼任
原委
核定
增加
上限
主要
未經
生效
多可
事先
信守
持股
記載
條規
淡水
理財
第八
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