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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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分類 科目: 證券交易相關法規與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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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價證券
1.( ) 這種有價證券之買賣由證券交易所另訂買賣辦法
2.( ) 發行受益憑證得不印製實體,而以帳簿劃撥方式交付之 陳述為真
3.( ) 下列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融資融券業務之敘述 證券商應與客戶簽訂融資融券契約,並開立信用帳戶 客戶開立信用帳戶以一客戶開立一信用帳戶為限 證券商與客戶訂立之委託買賣契約終止時,應註銷其信用帳戶 有誤
4.( )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適用之有價證券,係指已依證券交易法辦理或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公司之 未分離之附認股權公司債
5.( ) 因集中市場有價證券交易而發生之爭議,可不須採用強制仲裁之情事為 證券商與投資人之間
6.( ) 有關認購(售)權證之敘述, 選項(A)(B)(C)皆是 為是
7.(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於依第34條規定換發之股票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於正式交付前,除不印製實體者外,下列 應經簽證機構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辦理簽證 為正確
8.( ) 設置場所及設備,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目的之機構為 臺灣證券交易所
9.( ) 對從事有價證券之承銷、自行買賣及經紀業務之自律規則,係由 證券商同業公會 單位負責擬定
10.( ) 證券承銷商包銷有價證券,原則上包銷總金額之上限為 流動資產減流動負債後餘額之十五倍
公司
1.( ) 上市公司 須於送件7個營業日前委託股務代理機構,透過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向集保公司申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證明文件
2.( ) 「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所稱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係指 公司董事受停止行使職權之假處分裁定,致董事會無法行使職權者 這種消息
3.( ) 已依證券交易法發行有價證券之公司發行新股時,如依公司法第二百七十三條公告之股款繳納期限在 一個月 以上者,認股人逾期不繳納股款,即喪失其權利?
4.( ) 公司於股票公開發行登記後,應即將 經理人 所持有該公司之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5.( )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過戶之時點為 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
6.( ) 以下 調降經理公司之報酬 無需經受益人會議決議後,始得為之
7.( ) 有關公司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敘述 上市上櫃公司應全數委託承銷商辦理包銷 正確
8.(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司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不得超過 保留盈餘加發行股份溢額及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9.( ) 股份有限公司經理人之報酬決定,依公司法規定原則上需有 董事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董事過半數同意
10.( ) 短線交易係指 上市或上櫃公司之董、監,對公司之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入 行為
證券商
1.( ) 上櫃股票 之交易方式不屬於與推薦證券商或造市商議價交易
2.( ) 下列有關證券商之敘述, 證券商非加入公會,不得開業證券商不得投資於其他證券商以上皆錯誤 錯誤
3.( ) 公營事業委託推薦證券商向櫃檯中心申請上櫃者,不受 依公司法設立滿二個完整會計年度 限制
4.( ) 在以下三種類型之證券商中,依法得為公司股份之認股人或公司債之應募人之證券商為 證券自營商
5.( ) 股票開始於櫃檯買賣時,參考價格應依據 股票之公開銷售價格 來決定
6.( ) 對證券商提列違約損失準備之敘述 違約損失準備之提列對證券自營商有其適用 為偽
7.( ) 證券商之加入同業公會制度是 強制入會
8.( )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手續費及其他費用之費率,由 證券商同業公會 報請行政院金管會核定之
9.( ) 證券商除由金融機構兼營者另依銀行法規定外,非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不得為 以上皆正確
10.( ) 證券商業務人員之資格限制,不得有 最近三年內在金融機構有拒絕往來或喪失債信之紀錄者
買賣
1.(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之規定,買賣申報一經撮合成交後,證券經紀商業務人員應 依據成交回報單所列成交情形通知其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
2.(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券交易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依法不能經由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之所有權 不在此限
3.( ) 公司在符合規定情況下得買回本公司股份,其可運用 選項(A)(B)(C)皆可 這種方式買回
4.( ) 交易行為 以上皆是 為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所禁止
5.( ) 有關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之規定,下列 證券受託買賣,應如期與委託人履行交割委託人不以交割款項交付於證券商者,即為違約委託人違約時,證券商應依契約關於不履行交割違約之處理事項處置,並得逕行解除受託契約 錯誤
6.( ) 於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外國股票使用之貨幣,以 外國發行人申請上市之幣別 為準
7.( ) 買賣 登錄於櫃買中心「開放式基金交易平台」之基金 商品前,不需要先簽署風險預告書
8.( ) 認購權證買賣申報之競價方式為 集合競價
9.( ) 證券交易所之業務敘述 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埸為目的 正確
10.( ) 證券商受託買賣上櫃股票,於營業時間內,非向櫃檯買賣中心登記合格之業務人員不得進入營業櫃檯,但 以上皆是 這種人員不在此限
發行
1.( ) 已在經核可之外國證券交易所掛牌之公司 這種公司得參與存託機構發行臺灣存託憑證
2.( ) 政府債券 這種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不適用證券交易法相關規定之規範
3.( ) 下列對海外存託憑證之敘述 是由國外存託機構所發行的一種可轉讓憑證發行買賣及交割均在國外的證券市場是由國外銀行可表彰持有一定數量之本國公司之有價證券 錯誤
4.( ) 中央政府為募集所需資金,依法向社會大眾集資所發行之有價證券稱為 中央公債
5.( ) 主管機關審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申報案件時,發現會計師查核報告有 以上皆是 這種情形得退回該案件
6.( ) 目前我國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籌措資金之方式為 以上皆是
7.(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發行人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其公司債券與認股權間之關係, 其公司債券與認股權不得分離 為正確
8.( ) 所述資本公積, 溢價發行所得之溢額 得用於撥充資本,而對股東發行股票
9.( ) 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以下 盈餘轉增資 情形不須委請主辦證券商出具承銷商評估報告以及委請律師出具法律意見書
10.( ) 發行人總括申報發行公司債經申報生效後,有 預定之總括發行金額已足額發行 這種情形發生,即告終止
以上
1.( ) 這種有價證券之買賣由證券交易所另訂買賣辦法
2.( ) 附認股權公司債 為上市、上櫃公司得申報募集與發行之海外公司債
3.( ) 下列有關監察人之敘述,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監察人應有二人以上 監察人任期不得超過三年,得連選連任 監察人得為公司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 錯誤
4.( ) 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時, 改選董事、監察人 這種決議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而必須在召集事由中列舉
5.( ) 以下 營業利益占實收資本比率最近五個會計年度均達百分之三以上者 不屬國家經濟建設之重大事業上市條件
6.( ) 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股權管理, 有設質之情事應即通知公司 正確
7.( ) 依現行規定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交易制度, 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股票運用等價成交系統成交 正確
8.( ) 信託業可申請兼營 以上皆可 業務
9.( ) 發行人辦理 以上皆是 案件或於最近一年內發行人取得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者,申報生效期間可由十二個營業日縮短為七個營業日
10.( ) 證交所於每日收盤後,即分析有價證券之交易,發現有異常情形,即公告其 週轉率,股價淨值比 這種交易資訊
證券
1.( ) 上市、上櫃股票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2.( ) 「有價證券得為融資融券標準」,係由 證券主管機關 訂定
3.( ) 不經由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者,應經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 核准
4.( ) 交易行為 以上皆是 為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所禁止之行為
5.( ) 有關證券商從事櫃檯買賣之規定, 得以自營的方式在證券商營業處所以議價的方式買賣證券證券自營商應自行買入或賣出,不得代客買賣兼具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之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或代客買賣 錯誤
6.( ) 客戶 以上皆是 這種委託買賣方式,證券經紀商不得受理
7.( ) 發行人申報發行股票,有 申報書件不完備 這種情事時,證券主管機關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
8.( ) 臺灣證券交易所編製之證券行情單內含 選項(A)(B)(C)皆是 這種資訊
9.(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業務為 發行受益憑證
10.( )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之理事有違反法令怠於實施該會章程、規則、濫用職權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之行為者,主管機關得予以 命令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予以解任 這種制裁
規定
1.(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 這種情形不屬於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得公告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的情形
2.( ) T 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8 億元,淨值新台幣為 10 億元,因有過多閒置資金,擬辦理減資退回股本,除金管會另有規定外,關於其減資後淨值之敘述 不得少於新台幣 9 億元 正確
3.( ) 比較上市與上櫃股權分散之審查條件, 兩者皆有規定,後者係持有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 敘述正確
4.( ) 目前公開發行公司每股最高及最低金額之規定,是依據 證券交易法
5.( ) 每種得融資融券交易之股票,關於融資規定 融資餘額達上市或上櫃股份之百分之二十五暫停融資,低於上市或上櫃股份之百分之十八恢復融資 正確
6.( ) 依公司法之規定,關於公司股份轉讓之敘述, 公司得以章程限制之 不正確
7.(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發行人申報發行股票,有 申報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者 這種情形,金管會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
8.(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有價證券之買賣 這種上市有價證券之轉讓,應限於證券交易所開設之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
9.( ) 若法律未另有規定,關於股東會決議對董事提起訴訟之敘述, 應由監察人於決議後三十日內提起 正確
10.( ) 發行人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發行,應於海外公司債發行後十日內,檢附 發行當地國證券法令規定所編製之公開說明書 書件向行政院金管會申報
股票
1.( ) 上市、上櫃股票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2.( ) 下列有關股東會之敘述, 股東常會原則上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後六個月內召開 一股東以出具一委託書,並以委託一人為限 無記名股票之股東,得將其股票交存公司,出席股東會 錯誤
3.( ) 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管理辦法適用之有價證券,係指已依證券交易法辦理或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公司之 股票
4.( ) 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者,法院得依 繼續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東 之聲請,裁定准予重整
5.( ) 目前我國證券集中保管事業保管之有價證券是 上市股票
6.( ) 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股權管理, 有設質之情事應即通知公司 正確
7.( ) 依現行法之規定, 上櫃股票 之有價證券,受證券交易法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適用
8.( ) 股票申請上櫃者,則其應設立滿 二個 完整會計年度。
9.( ) 股票辦理贈與過戶應履行以下 贈與人及受贈人於股票背面簽名或蓋章 這種程序
10.( ) 設某上櫃股票每股之市價為五十五元,其申報買賣價格之最低成交單位為 五角
申報
1.(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之規定,買賣申報一經撮合成交後,證券經紀商業務人員應 依據成交回報單所列成交情形通知其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
2.( ) 下列有關有價證券持有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之敘述, 適用於大股東出售持股又稱再次發行為申報生效之案件 錯誤
3.( ) 上櫃外國股票之買賣申報及辦理給付結算,應以 外國發行人申請上櫃幣別 這種幣別計算
4.( ) 主管機關審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申報案件時,發現會計師查核報告有 出具否定意見 情形得退回該案件
5.( ) 申報買賣價格之升降單位,臺灣證券交易所規定股票每股市價十五元至未滿五十元者為 一角
6.( ) 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內部人股權管理 轉讓前須向主管機關申報 正確
7.( ) 金融保險業依規定應編製及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企業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及中位數,及前三者與前一年度之差異 為應加強揭露之事項
8.( ) 發行人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以下 上市(櫃)公司盈餘轉增資 不須承銷商評估或律師意見
9.( ) 發行人發行海外可轉換公司債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發行,應於海外公司債發行後十日內,檢附 以上皆是 書件向行政院金管會申報
10.( ) 集中交易市場轉換公司債之申報價格一百五十元至末滿一千元之升降單位為 一元
這種
主管機關
1.( ) 中央銀行 是我國外匯主管機關
2.( ) 證券商可擔任保證人 這種作為除主管機關核准外,為證券商(金融機構兼營者除外)禁止之規定
3.( ) 公司於股票公開發行登記後,應即將 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10%之股東 所持有該公司之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4.( ) 主管機關審核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申報案件時,發現會計師查核報告有 出具否定意見 這種情形得退回該案件
5.( ) 甲公司董事長乙未經證券主管機關核准,亦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即自行招募對不特定人公開並發行有價證券,請問,乙此種行為之法律責任為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6.( ) 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額度、期限及融資比率、融券保證金成數,由主管機關商經 中央銀行 同意後定之
7.( ) 依我國現行證券交易法規定,對於有價證券之公開募集及發行,除政府債券或經主管機關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外,應經 向主管機關申報生效制 這種程序始得為之
8.( ) 就仲裁為「不能依協議推定另一仲裁人時,由主管機關依申請或以職權指定」之規定,適用於 以上皆是 這種仲裁
9.( ) 對於有價證券之募集,「主管機關」以發行人所提出之相關書件予以審查,如未發現異常情事即予以核准者,稱為 申請核准制
10.(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對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以受益憑證進行私募時,其人數限制為 不得超過99人
不得
1.( ) 公積轉增資 ,公開發行公司不得在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
2.( ) 證券商業同業公會派駐人員 這種人員不得進入集中交易市場
3.( ) 下列關於推介股票 證券商兼營自營或承銷業務者,應維持推介業務之獨立性券商於推介計畫開始執行後五個營業日內,券商不得對其推介之股票作反向操作券商進行安定操作之股票不得為推介之標的 錯誤
4.( ) 公開發行公司若其實收資本額為三億一千萬元,則其全體董事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 四百五十萬股
5.( ) 申請在中華民國境內代理募集及銷售境外基金,非經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核准或向其申報生效後,不得為之
6.( ) 有關借券,下列 定價交易及競價交易之出借人於出借滿十個營業日後,方得向證券交易所提出還券申請出借人無提前還券要求時,借券人得於借貸期限屆滿前一定期間,經由證券交易所向出借人提出續借申請續借申請除借貸期間外,不得變更其他借貸條件 錯誤
7.(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3條第1項之規定,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時,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關於股票發行價格之限制規定,係指 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8.( )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負責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不得兼任 自有資金之投資或交易決策人員 這種人員工作
9.( ) 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以股票為擔保品之有擔保公司債案件,須符合以下 申報時擔保品價值不得低於原定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本息之150% 規定
10.( ) 證券承銷商與發行公司間,有 任何一方董事長或總經理與對方之董事長或總經理具有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者 這種情事者,原則上不得為該公司發行有價證券之主辦承銷商
上市
1.( ) 上市、上櫃股票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2.( ) 政府債券 這種有價證券,不適用證券交易法上市之規定
3.( ) 上市、上櫃有價證券在相同的收盤價格下, 兩者抵繳價值相同 抵繳融券保證金的抵繳價值最低
4.( ) 上市公司有 檢送之書表或資料,發現涉有不實之記載 這種情事,其上市之有價證券將停止買賣
5.( ) 上市或上櫃公司辦理減少資本案件,須採用 申請核准制 這種審核制度
6.( ) 以下 以上皆是 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所規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終止櫃檯買賣之情事
7.( ) 申請以科技事業上市之發行公司,應經 該事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出具其係屬科技事業之明確意見書
8.( ) 有價證券上市審查準則是 證券交易所制定,金管會核定
9.( ) 依法同意其上市之有價證券,發行有價證券之機構應與臺灣證券交易所訂立 有價證券上市契約 這種契約
10.( ) 除證券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上市之外國股票每日市價升降幅度為 一律不予限制
證券交易法
1.( ) 上市股票 這種有價證券適用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內線交易)之規定
2.( ) 政府發行之債券 這種證券,其上市由主管機關以命令行之,不適用「證券交易法」有關上市之規定
3.(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所發行之受益憑證 有價證券,是財政部依證券交易法之授權,所核定之其他有價證券
4.( ) T 上市公司依法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其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相關人員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應負民事賠償責任。關於其應負民事責任之型態,敘述 T 公司之會計主管應負推定過失責任 正確
5.( ) 公開說明書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 發行人 人不得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主張免責
6.( ) 有關認購(售)權證之敘述, 認購(售)權證為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之一種 為是
7.(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募集有價證券應先向認股人或應募人交付 公開說明書 這種文件
8.( )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對於私募之敘述,下列 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應在股東會召集事由中說明股票之私募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從事私募之公司應於股款繳納完成日起十五日內,檢附相關書件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錯誤
9.( ) 財政部得核定不適用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關於公開發行規定者為 以上皆是
10.( ) 請問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之私募對象中「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不包括 對該公司財務業務有充分了解之國內自然人,且應募時本人資產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
董事
1.(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事項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2.(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事項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3.( ) 應完全遵守股東會之決議,不論股東會決議之內容為何 不屬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義務
4.( ) 下列關於公司負責人之敘述, 在執行職務範圍內,公司之清算人為公司負責人 錯誤
5.( ) 公司董事、監察人在六個月之內對公司上市股票短線進出,其獲利應 經公司或股東之請求歸於公司
6.( )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其股票在集中交易市場或在 證券商營業處所轉讓者, 依主管機關所定持有期間及每一交易日得轉讓數量比例進行轉讓 每一交易日轉讓股數未超過一萬股者免予申報 轉讓對象可為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特定人 錯誤
7.( )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持股變動或將股份設定質權規定之說明, 董事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上月份持股變動情形向公司申報,公司應於每月十五日以前,彙總向主管機關申報 正確
8.(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下列 選項(A)(B)(C)均應設置 這種企業應設置獨立董事
9.( ) 某上櫃公司A董事為競選下一任董事,委任甲信託事業擔任委託書之徵求人,請問甲得代理之股數為 無限制
10.( ) 董事A因侵占公款之犯行曝光,命公司編製財務報告人員B配合處理該年度財務報告,但相關記載不實也因此被揭穿。從證券交易法(以下簡稱「證交法」)第20條之1規定分析董事A之行為之可能產生的民事責任,以下描述, 董事A之行為並無證交法第20條之1第5項比例責任規定之適用 正確
業務
1.( ) 以上皆是 為對股東權益或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2.( ) 「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所稱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係指 公司董事受停止行使職權之假處分裁定,致董事會無法行使職權者 這種消息
3.( ) 下列關於推介股票 證券商兼營自營或承銷業務者,應維持推介業務之獨立性 券商於推介計畫開始執行後五個營業日內,券商不得對其推介之股票作反向操作 券商進行安定操作之股票不得為推介之標的 錯誤
4.( ) 申請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之證券商,須經營 經紀 這種業務滿一年以上
5.( ) 有關證券商從事有價證券融資融券業務之規定, 對客戶融資之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二百五十對客戶融券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二百五十對每種證券之融資總金額,不得超過其淨值百分之十 錯誤
6.( ) 信託業可申請兼營 以委任方式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業務
7.( ) 經營一年期以內之短期債務憑證(如國庫券、可轉讓銀行定期存單、公司及公營事業機構發行之本票或匯票)之簽證、承銷、經紀或自營之業務稱為 票券金融業務
8.( ) 證券交易所之業務敘述 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埸為目的 正確
9.( )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得收取績效報酬者,敘述, 實際經營績效如低於所訂衡量標準時,雙方可約定扣減報酬,惟不得扣減至零,或要求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依一定比率分擔損失金額 正確
10.( ) 證券商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為 選項(A)、(B)、(C)皆不得為之 這種業務
以下
1.( )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者 這種行為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應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 )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櫃時,承銷商辦理對外公開銷售時應先保留普通股一千股由以下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這種機構認購
3.( ) 以下 以上皆是 須依證券交易法令之規定編製財務報告
4.( ) 以下 詢價圈購 為股票現行主要的承銷方式
5.( ) 以下有關買賣委託之敘述, 賣出時,不得在限價以下成交 符合現行規定
6.( ) 以下關於公開發行公司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說明, 得限制員工於五年內不得轉讓 正確
7.( ) 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參加者,限於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法人機構,以下 票券商 不得為出借人
8.( ) 股票辦理贈與過戶應履行以下 贈與人及受贈人於股票背面簽名或蓋章 這種程序
9.( ) 試問以下對於「私募」與「公募」之敘述, 私募排除申報生效的適用 為是
10.( ) 櫃檯買賣證券商與客戶辦理結算款項之收付,以下 以上皆是 得以其指定之保管機構設立存款帳戶,以匯撥或匯款方式辦理給付結算
申請
1.( ) 上市公司 須於送件7個營業日前委託股務代理機構,透過網際網路資訊申報系統向集保公司申請專業股務代理機構證明文件
2.( ) 須自設立登記後,已滿二個完整會計年度 為發行公司申請股票上櫃應符合之規定
3.( ) 上市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時,可向櫃檯買賣中心申請其股票為 管理股票 這種股票
4.( ) 以下 募集設立 案件,須適用申請核准制
5.( ) 申請以國家經濟建設重大事業上市之發行公司,其上市條件之一為該公司係由 政府 推動創設
6.( ) 在國外交易所上市掛牌之公司來台灣申請發行台灣存託憑證(TDR)上市,其最少必須發行之單位收為 兩千萬個單位以上
7.(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發行人依第47條第1項發行股款繳納憑證者,應於每年營業年度結束日前,檢附繳足股款證明及金管會原核准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之同意函,向 公司登記之主管機關 申請資本額變更登記,並換發新股
8.( ) 客戶擬將有價證券以參加人名義送存集中保管事業保管者,應檢具開戶申請書及 印鑑或簽名式樣 向參加人申請開戶
9.( ) 欲從事證券業務創新實驗之業者, 實驗申請之主要法源為金融科技發展與創新實驗條例 錯誤
10.( ) 發行以外幣計價之轉換公司債,應向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這種機構申請登錄為櫃檯買賣
方式
1.( ) 上市櫃公司除依證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條之二買回股份之方式於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買回外,尚可依公開收購辦法於集中交易市場或店頭市場外收購 為是
2.( ) 下列證券交易所之業務敘述 開設有價證券之集中交易市場 以供給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目的 集中市場以競價為買賣之主要方式 錯誤
3.( ) 外國政府發行之政府公債,申請在櫃檯買賣之方式為 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令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公告
4.( ) 有價證券在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市場之買賣,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以 以現款現貨交割為之 這種交割方式為之
5.( ) 委託人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有價證券之委託方式為 以上皆是
6.( ) 股票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應依 以上皆非 這種方式決定
7.( ) 若參加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應以 自營 這種方式為之
8.( ) 集中交易市埸對買賣特定種類股票,其數量過鉅,且依通常交易處理足以影響正常市況者,可透過 以上皆是 這種方式為之
9.( ) 管理股票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應依 該股票於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終止上櫃前最後交易日之收盤價格 這種方式決定
10.( ) 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可以受理投資人 IC卡、網際網路 這種方式之買賣委託
櫃檯買賣
1.(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 這種情形不屬於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得公告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的情形
2.( ) 上市上櫃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下列敘述, 發行以外幣計價之轉換公司債,應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請櫃檯買賣 轉換公司債面額限採新臺幣十萬元或為新臺幣十萬元之倍數 轉換公司債償還期限不得超過十年,且同次發行者,其償還期限應歸一律 錯誤
3.( ) 以下 以上皆是 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所規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終止櫃檯買賣之情事
4.( ) 在櫃檯買賣中心買賣政府債券,其證券交易稅稅率為 免稅
5.( ) 於櫃檯買賣市場之轉換公司債買賣斷交易之升降單位為 一百五十元至未滿一千元者為一元
6.( ) 國內之金融債券在櫃檯買賣中心之最低成交單位為 一萬元
7.( ) 管理股票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應依 以上皆是 這種方式決定
8.( ) 櫃檯買賣市場債券交易之標的為 包含政府債券及已上櫃之公司債、金融債券
9.( ) 櫃檯買賣股票之報價單位為一股,最低成交單位為 一仟股
10.( ) 櫃檯買賣證券商與客戶辦理結算款項之收付,以下 選項以上皆是 得以其指定之保管機構設立存款帳戶,以匯撥或匯款方式辦理給付結算
辦理
1.( ) 受禁治產之宣告已經法定代理人之代理者 這種情形,證券商得接受投資人辦理櫃檯買賣開戶
2.( ) 上市上櫃公司辦理現金增資對外發行新股,其同次發行由員工、原有股東與公眾認購之價格關係為 員工認購價=原有股東認購價=公眾認購價
3.( )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股票過戶之時點為 選項(a)(b)(c)皆是
4.( ) 甲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於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請問查核簽證之會計師是指 經考試院會計師考試合格,並經登錄且加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查核簽證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者
5.( ) 依公司法規定,股票發行價格原則上不得低於票面金額。但於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 發行人辦理現金發行新股 這種情形,不受公司法前述規定之限制
6.( ) 信託業兼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其負責辦理全權委託投資或交易決策之業務人員,不得兼任 共同信託基金投資決策人員 這種人員工作
7.( ) 發行人辦理 上市科技公司以盈餘、資本公積轉作資本者 案件或於最近一年內發行人取得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者,申報生效期間可由十二個營業日縮短為七個營業日
8.( ) 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之案件,申購人有 申購委託書應填寫之各項資料未經填妥或資料不實者 這種情況,則經紀商不得接受其受託申購
9.( ) 證券承銷商辦理有價證券之承銷(簡稱對外公開銷售),其配售方式有;競價拍賣、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洽商銷售四種,其中募集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憑證??等承銷案件應全數採行 洽商銷售 這種方式銷售
10.( ) 證券商於其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遵守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所發布之業務規範辦理
股東
1.( ) 以上皆是 為短線交易歸入權行使之對象
2.( ) 下列有關公司股東會書面或電子投票之敘述, 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 錯誤
3.( ) 公司於股票公開發行登記後,應即將 以上皆是 所持有該公司之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4.( )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向 所屬公司 申報上月份持有公司股票之股數變動情形
5.( ) 甲上市公司於103年度有累積虧損新臺幣1,000萬元,資本公積有新臺幣5,000萬元,法定盈餘公積有新臺幣3,000萬元,關於該公司會計事項之處理股息及紅利之分派,敘述, 於填補資本虧損後,得經股東會之特別決議,將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正確
6.( ) 有關假決議,敘述 欲假決議產生普通決議效力,須將假決議通知各股東於一個月內再行召集股東會,並經與假決議相同條件之決議同意 正確
7.(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之報酬,未經章程訂明者,得以 由股東會議定 這種方式議定
8.( ) 某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十億股,今年股東會適逢改選公司董、監,則其股東徵求委託書應具備 持股繼續六個月以上,且不低於八十萬股 這種條件
9.( ) 經主管機關出具科技事業技術開發具市場性意見書,申請股票在櫃檯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除董事、監察人與大股東外, 以專利權或專門技術出資而在公司任有職務並持有公司申請上櫃時已發行股份總數達千分之五以上的股東 股東的股票亦應依一定比率集保
10.(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具有決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運用之人員, 擔任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 不得參與買賣之決定
委託
1.( ) 以上皆是 這種情況不能以市價進行委託
2.( ) 下列關於證券商依法令處理客戶專戶之敘述, 證券商依法令開設存放客戶款項之專戶,及因業務接受客戶委託所取得之資產,與其自有 財產,應分別獨立 錯誤
3.( ) 公營事業委託推薦證券商向櫃檯中心申請上櫃者,不受 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 限制
4.( ) 交易行為, 與他證券商相互在場外為對敲之買賣 為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所禁止之行為
5.( ) 在證券交易之競價制度中,允許市場在累積一段時間之買賣單後再進行撮合,每一次撮合多筆買賣單,且所有成交的委託全部以同一價格撮合。此種競價制度是指 集合競價
6.( ) 依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範,對證券商受託買進之外國有價證券,敘述 除委託人為專業投資機構外,應於交易當地開設保管專戶,以券商自己之名義寄託存入該帳戶保管 為是
7.( ) 客戶 全權選擇證券種類 這種委託買賣方式,證券經紀商不得受理
8.( ) 對零股交易下列 買賣成交順序以錯帳、違約作相反之買賣申報委託最先成交股票除息或除權交易日前三個營業日暫停零股交易申報量不得超過九百九十九股 錯誤
9.( ) 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可以受理投資人 當面委託 這種方式之買賣委託
10.( )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對委託人委託買入有價證券權益之行使,應依 以上皆是 法令規章為之
交易
1.(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 這種情形不屬於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得公告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的情形
2.(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交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依法不能經由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之所有權 不在此限
3.( ) 公營事業委託推薦證券商向櫃檯中心申請上櫃者,不受 應於興櫃股票市場交易滿六個月以上 限制
4.( ) 目前我國之上市上櫃公司於海外籌措資金之方式為 將已發行之股票申請於國外證券市場交易
5.( ) 有 成交量過度異常 這種情形者,得不核准其股票為融資融券交易
6.( ) 我國現行買賣政府債券之交易稅率為 免稅
7.( ) 某股票除息前一日之收盤價為123元,發放現金股利每股3元,則依電腦交易除息當日漲停板價格為 128元
8.( ) 發行人申報或申請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新股,發行人於 承銷商評估報告提出後,於公開說明書刊印前 期間發生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承銷商應揭露並評估其影響
9.( ) 對客戶委任交付或信託移轉之委託投資資產,就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為價值分析、投資判斷,並基於該投資判斷,為客戶執行投資或交易之業務。稱之為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10.( )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之交易,在以下 最近十個營業日有六個營業日經櫃檯買賣中心發布交易資訊者 這種情形會被櫃檯買賣中心列為處置股票
公開發行公司
1.( ) 上市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者 這種公開發行公司得申請為管理股票買賣
2.( ) 「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所稱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係指 以上皆是 這種消息
3.( ) 公開發行公司不得在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之議案事項,不包括 請求監察人說明財報疑義
4.( ) 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時, 改選董事、監察人 這種決議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而必須在召集事由中列舉
5.( )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股票過戶之時點為 決定分派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之基準日前五日內
6.( ) 公開發行公司發放股票股利,原則上應事前經 股東會之特別決議 之同意通過
7.( ) 公開發行公司與推薦證券商若有 選項 這種情事,櫃檯買賣中心可拒絕接受該推薦證券商所出具之評估報告,且不同意其有價證券上櫃
8.( ) 有關公開收購, 收購之有價證券限於公開發行公司所發行之有價證券 敘述正確
9.( ) 依公司法之規定,對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設置,敘述 公開發行公司之監察人須有2人以上 正確
10.( ) 集保公司以 分戶保管 這種方式保管各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及特定股東所持有之記名股票
皆是
募集
1.( ) 公開說明書 為「證券交易法」第十三條所稱發行人為有價證券之募集或出賣,向公眾提出之說明文書
2.( ) 「證券交易法」所稱募集之對象為 多數之不特定人
3.( ) 主管機關對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之准駁,係採 原則採法令遵行性審查,必要時進行實質審查 這種審查方式
4.( ) 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案件經撤銷申報生效或核准,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者,發行人或持有人有 返還本息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種責任
5.( ) 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公司募集公司債,應由 董事會 決議之
6.( )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證券交易法所稱之私募及募集對象, 私募是對特定人招募,募集是對非特定人招募 為正確
7.( ) 發行人申報(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以下 上市(櫃)公司盈餘轉增資 不須承銷商評估或律師意見
8.( ) 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新股,發行人於 承銷商評估報告提出後,至發行人送件申報前 期間發生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承銷商應揭露並評估其影響
9.(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如採申報生效,且屬可縮短申報生效期間之條件,則其申報生效期間為 七個營業日 個營業日
10.( ) 證券交易法所規定的損害賠償請求權,時效為 以上皆是 年
集中交易市場
發行人
1.( ) 主管機關於審查發行人所申報之財報時,若發現發行人有不合法規之事項,得處以命令糾正 發行人不得以有價證券募集之核准,作為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有價證券發行後,主管機關得隨時命令發行人提出財務、業務報告 錯誤
2.( ) 上市、上櫃公司辦理合併發行新股者,發行人於最近一年內取得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者,其申報生效期間縮短為 七個營業日 個營業日
3.( ) 公開說明書應記載之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 發行人 人不得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二條第二項規定主張免責
4.( ) 有價證券之募集與發行案件經撤銷申報生效或核准,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者,發行人或持有人有 返還本息並負損害賠償責任 這種責任
5.(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發行人申報發行股票,有 申報書件不完備或應記載事項不充分者 這種情形,金管會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
6.( ) 食品公司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且屬可縮短申報生效期間之條件,則其申報生效期間為 七個營業日 個營業日
7.( ) 發行人申報或申請募集與發行現金增資新股,發行人於 承銷商評估報告提出後,至發行人送件申請(報)前 期間發生足以影響利害關係人判斷之交易或其他事件,承銷商應揭露並評估其影響
8.( ) 發行人申報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時,若簽證會計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之查核報告時,主管機關可作 退回其案件 這種處分
9.( ) 發行人為有價證券之募集或出賣,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向公眾提出之說明文書,稱為 公開說明書
10.(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自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逾一定時日尚未募足並收足現金款項者,金管會得撤銷或廢止其申報生效。其一定時日是指 三個月
股份
1.( ) 以上皆是 為我國現行法禁止內線交易之人
2.( ) 經理人 為短線交易歸入權行使之對象
3.( ) 公司在符合規定目的及需要之情況下得買回本公司股份,其可運用 依公開收購辦法為之 這種方式買回
4.( ) 公司於股票公開發行登記後,應即將 以上皆是 所持有該公司之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5.( ) 公司發行新股時,應保留原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此原則不適用於 合併他公司發行新股時 這種情形
6.( )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在任期中轉讓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會產生 董事當然解任 這種法律效果
7.( ) 甲上市公司於103年度有累積虧損新臺幣1,000萬元,資本公積有新臺幣5,000萬元,法定盈餘公積有新臺幣3,000萬元,關於該公司會計事項之處理股息及紅利之分派,敘述, 於填補資本虧損後,得經股東會之特別決議,將資本公積之全部或一部,按股東原有股份之比例發給新股或現金 正確
8.( ) 有關招募股份的敘述, 招募股份總數募足的期限記載於招股章程 正確
9.( ) 依公司法之規定,關於公司股份轉讓之敘述, 公司得以章程限制之 不正確
10.( )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普通清算時,法院得因 監察人或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 之聲請,將清算人解任
證券經紀商
投資
1.( ) 以上皆是 為證券投顧事業及其負責人禁止從事之行為
2.( ) 下列有關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敘述,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接受客戶委任,應充分知悉並評估客戶之投資知識、投資經驗、財務狀況及其承受投資風險程度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從事廣告、公開說明會及其他營業促銷活動時,不得有誇大或偏頗之情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不得與客戶為投資有價證券收益共享或損失分擔之約定 錯誤
3.( ) 有關代客操作,敘述 以上皆是 正確
4.( ) 有關認購(售)權證之敘述, 投資認購(售)權證可能最大損失,即為當初所繳交之權利金 為是
5.( ) 依「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及課稅條例」之個人匯回之資金,其信託專戶或證券全權委託專戶從事金融投資之範圍為 在我國期貨交易所進行之證券相關期貨、選擇權交易
6.( ) 信託業可申請兼營 選項(A)(B)(C)皆可 業務
7.( ) 為維持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投資人權益, 證券交易所 已訂定股市監視辦法
8.( ) 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投資有價證券之規定, 選項(A)(B)(C)皆是 為真
9.( ) 證券投信投顧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應由 客戶 將委託投資資產交由全權委託保管機構保管
10.(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或追加募集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國內募集投資國內之股票型基金 這種基金可適用申報生效
選項
1.( ) 上市、上櫃股票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2.( ) 認購(售)權證 為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3.( )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所稱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係指 公司董事受停止行使職權之假處分裁定,致董事會無法行使職權者 這種消息
4.( ) 公司發行新股時,應保留原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此原則不適用於 合併他公司發行新股時 這種情形
5.( ) 目前證券金融事業得經營 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 業務
6.( ) 有關認購(售)權證之敘述, 認購(售)權證為證券交易法有價證券之一種 為是
7.( ) 依現行法之規定, 公司債 之有價證券,受證交法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適用
8.( ) 金融保險業依規定應編製及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企業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及中位數,及前三者與前一年度之差異 為應加強揭露之事項
9.( ) 發行人申報發行股票,有 選項(A)(B)(C)皆是 這種情事時,證券主管機關得停止其申報發生效力
10.( ) 櫃檯買賣之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得以 當面委託 這種方式為之
臺灣證券交易所
1.( ) 上市公司於臺灣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者 這種公開發行公司得申請為管理股票買賣
2.( ) 選項(A)(B)(C)皆可 這種有價證券得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買賣
3.( ) 上市公司應在 臺灣證券交易所 所在地區設置有價證券過戶機構
4.( ) 目前辦理股票承銷公開抽籤電腦作業之單位為 臺灣證券交易所
5.(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上市證券標購辦法」規定,同一價格限於一申報單,其申報數量為 不受鉅額買賣辦法之數量限制
6.( ) 於臺灣證券交易所存託憑證之買賣採 電腦自動交易 這種交易
7.( ) 管理股票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應依 以上皆非 這種方式決定
8.( ) 臺灣證券交易所中央公債鉅額買賣之漲跌幅度為 無限制
9.( )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價指數是以 發行量 為股價權數
10.( ) 證券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或投資人利益,得命令臺灣證券交易所為 以上皆是 這種行為
證券交易所
1.( ) 這種有價證券之買賣由證券交易所另訂買賣辦法
2.( ) 證券交易所 不符合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專業發起人資格
3.(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券交易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 不在此限
4.( ) 公司制證券交易所依我國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僅可發行 記名股票 這種證券
5.( ) 以下 以上皆是 須依證券交易法令之規定編製財務報告
6.( ) 因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所生之債權,依法就交割結算基金有第一順序之優先受償權人為 證券交易所
7.( ) 依據我國法令,證券交易所之組織分為 會員制及公司制
8.( ) 為維持證券市場交易秩序,保障投資人權益,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應建訂定股市監視辦法
9.( ) 證券交易所之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在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證券,買賣一方不履行交付義務時,證券交易所應指定其他會員或證券經紀商或證券自營商代為交付。其因此所發生價金差額及一切費用,證券交易所最先運用 交割結算基金 代償
10.( ) 證券交易所會員間因有價證券交易而產生之爭議,得商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進行 仲裁前之調解 這種紛爭解決之協助
核准
1.( ) 主管機關於審查發行人所申報之財報時,若發現發行人有不合法規之事項,得處以命令糾正 發行人不得以有價證券募集之核准,作為保證證券價值之宣傳 有價證券發行後,主管機關得隨時命令發行人提出財務、業務報告 錯誤
2.( ) 證券商可擔任保證人 這種作為除主管機關核准外,為證券商(金融機構兼營者除外)禁止之規定
3.( )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除金融控股、銀行、票券金融及信用卡等事業以外,最近一年內發行人或所發行之公司債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申報生效期間為 七日 個營業日
4.( ) 甲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於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請問查核簽證之會計師是指 經考試院會計師考試合格,並經登錄且加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查核簽證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者
5.( ) 有 股價波動過度劇烈 這種情形者,得不核准其股票為融資融券交易
6.(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之規定,上市之認購(售)權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發生變更交易方式時,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得報請主管機關核准後,變更其交易方式
7.( ) 股票有 股權過度集中 這種情形者,得不核准其為融資融券交易
8.( ) 符合得為融資融券條件之股票,然仍不得核准其為融資融券交易之情形,不包括 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 這一種
9.( ) 發行公司申請有價證券上市案核准後,應於上市買賣開始日期一日前,由上市公司將上市有關事項刊登 臺灣證券交易所 所在地之日報公告之
10.( )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申請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核准之程序 呈報送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審查後,轉報主管機關核准 正確
價格
1.( ) 以上皆是 這種情事係重大影響上市公司股票價格之消息
2.( )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明定之內線消息,狹義而言是指 有重大影響公司股票價格之消息
3.( ) 以下有關買賣委託之敘述, 買賣申報價格分為限價與市價 市價係指委託人未限定價格 限價賣出時,不得在限價以下成交 錯誤
4.( ) 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明定之內線消息,狹義而言是指 有重大影響公司股票價格之消息
5.(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33條第1項之規定,轉換公司債轉換股份時,不受公司法第一百四十條關於股票發行價格之限制規定,係指 股票發行價格不得低於票面金額
6.( ) 股票開始於櫃檯買賣時,參考價格應依據 以上皆是 來決定
7.( ) 某營業員接到客戶鉅額買進委託,要以參考基準價格下兩檔賣出某電子股500張,若參考基準價格為50元,營業員應填寫之委託報價為 49.98元
8.( ) 集中交易市場之盤後定價交易,應以 當日市場收盤價格 這種價格撮合成交
9.( ) 管理股票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應依 以上皆是 這種方式決定
10.( ) 臺灣證券交易所編製之證券行情單內含 選項(A)(B)(C)皆是 這種資訊
股份有限公司
1.( ) 公司已開始營業 不屬於股份有限公司派發建設股息之要件
2.( ) 選項(A)(B)(C)皆是 這種行業申請其股票上市,應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函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始予受理
3.( )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之敘述, 每任任期不得逾三年 正確
4.( ) 目前臺灣證券交易所之組織為 股份有限公司
5.( ) 依公司法之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依法應提撥法定盈餘公積,比例為 10%
6.(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之規定,買賣之股票除息交易開始日升降幅度之計算,以 以前一日收盤價格減除股息及紅利金額後為計算之基準 為基準
7.( )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債經應募人認定後,應由 董事會 向未交款之各應募人請求繳足所認金額
8.( ) 股份有限公司基於轉讓予員工之目的,得於一定條件下,購買自己之股份。關於此等條件,敘述 收買股份之總金額,不得逾保留盈餘加已實現之資本公積之金額 正確
9.(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內為 常務董事會主席
10.( ) 經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之組織,以 股份有限公司 為限
營業
1.( ) 以上皆是 為我國櫃檯買賣市場現行交易方式
2.( ) 下列關於推介股票 證券商兼營自營或承銷業務者,應維持推介業務之獨立性證券商於推介計畫開始執行後五個營業日內,不得對其推介之股票作反向操作證券商進行安定操作之股票不得為推介之標的 錯誤
3.( ) 公司在符合規定情況下得買回本公司股份,其可運用 於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這種方式買回
4.( ) 以下 已在交易所上市 為「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所規定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終止櫃檯買賣之情事
5.( ) 甲證券經紀商現行實收資本額為二億元其欲增加三家分公司,則該證券商最低實收資本額及營業保證金須增加之總額合計為 一億二千萬元
6.( ) 有關證券商從事櫃檯買賣之規定, 得以自營的方式在證券商營業處所以議價的方式買賣證券證券自營商應自行買入或賣出,不得代客買賣兼具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之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或代客買賣 錯誤
7.( ) 股票在櫃檯買賣每日之參考價格計算方式為 以上皆是
8.( ) 證券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或投資人利益,得命令臺灣證券交易所為 以上皆是 這種行為
9.( ) 證券承銷商應提存營業保證金、包銷或代銷保證金各為 四千萬元、無須提存
10.( ) 證券商於其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遵守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所發佈之業務規範辦理
成交
1.(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之規定,買賣申報一經撮合成交後,證券經紀商業務人員應 依據成交回報單所列成交情形通知其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
2.( ) 櫃檯買賣中心使用等殖成交系統交易債券 為我國櫃檯買賣市場現行交易方式
3.(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交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依法不能經由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之所有權 不在此限
4.( ) 以下 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議價,以自營方式為之;或參加櫃檯買賣中心股票等價自動成交系統,以自營或經紀方式為之 為證券商櫃檯買賣股票之方式
5.( ) 在集中交易市場之有價證券之買賣可分為 普通交割之買賣 這種方式
6.( ) 有關股票拍賣方式之規定, 申報當日成交 正確
7.( ) 依現行規定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交易制度, 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股票運用等價成交系統成交 正確
8.( ) 若參加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債券等殖成交系統,應以 自營 這種方式為之
9.( ) 集中市場交易資訊之揭示決定原則,以下 揭露最佳五檔買賣價格及未成交數量 為是
10.( ) 對零股交易下列 買賣成交順序以錯帳、違約作相反之買賣申報委託最先成交股票除息或除權交易日前三個營業日暫停零股交易申報量不得超過九百九十九股 錯誤
基金
1.( ) 由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其代表人擔任董事或監察人之銀行 ,除經行政院金管會准許,不可擔任基金保管機構
2.( )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係規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基金保管機構及受益憑證持有人三者間權利義務關係之依據
3.( ) 甲公司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進行普通股之私募,甲公司對 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基金 有提供公司財務資訊之義務
4.( ) 在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有價證券而不履行交付義務者,應動用 交割結算基金 這種款項先行代償
5.( ) 依現行規定,若某基金淨資產價值為五十億元,則該基金投資於台積電公司股票,其投資金額上限為 五億元
6.( ) 對於交割結算基金之運用方式為 以上皆可
7.( ) 證券交易所之會員在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證券,買賣一方不履行交付義務時,證券交易所應指定其他會員或證券經紀商或證券自營商代為交付。其因此所發生價金差額及一切費用,證券交易所最先運用 交割結算基金 代償
8.(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與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及基金保管機構之自有財產,應 分別獨立
9.(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違反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管理規則時,除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之規定處罰外,主管機關可作 於二年內停止受理該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募集投資信託基金的申請 這種處置
10.( )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保管機構係指接受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委託,保管投資信託基金之 銀行
監察人
1.( ) 以上皆是 如於最近三年內,有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者,則公司不宜上櫃
2.( )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 為我國現行法禁止內線交易之人
3.( ) 公司於股票公開發行登記後,應即將 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 所持有該公司之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4.( ) 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時, 改選董事、監察人 這種決議事項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而必須在召集事由中列舉
5.( ) 公開發行公司資本額二十億元以上者,全體監察人(不含獨立監察人)持股成數至少須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 百分之零點五 比率
6.( ) 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其本人所持有之股票經設定質權者之敘述, 公司應於其質權設定後五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 正確
7.( ) 依公司法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之清算,清算完結時,清算人應造具表冊,送經監察人審查,提請股東會審查承認後,如尚有可分派之財產,法院得因聲請為 選派清算人重行分派
8.( ) 若法律未另有規定,關於股東會決議對董事提起訴訟之敘述, 應由監察人於決議後三十日內提起 正確
9.( ) 董事、監察人發生短線交易之情事,得為公司請求其將所得利益歸入公司者,可為 董事會
10.(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具有決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運用之人員, 擔任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 不得參與買賣之決定
行為
1.( ) 以上皆是 為證券投顧事業及其負責人禁止從事之行為
2.( ) 基於法律所產生之效力,不能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之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所有權者 這種上市有價證券之交易可不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
3.( ) 證券商可擔任保證人 這種作為除主管機關核准外,為證券商(金融機構兼營者除外)禁止之規定
4.( ) 以下 董事會之決議違反法令或章程之行為時,監察人應即通知董事會停止其行為 為是
5.( ) 交易行為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未上市股票 為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所禁止之行為
6.( )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對於私募一般性廣告與公開勸誘行為之規範,以下 以上皆是 正確
7.( ) 現行證券交易法罰則中, 證交法第一百七十二條第二項所定證交所或投信事業人員職務行為之收賄行為 法定刑責最輕
8.( ) 違反證券交易法第155條之操縱股價行為,其刑事責任為 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千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9.( ) 證券主管機關為保護公益或投資人利益,得命令臺灣證券交易所為 以上皆是 這種行為
10.( ) 證券交易法歸入權之行使係針對何種行為 公司內部人之短線交易行為
持有
1.( ) 公開發行公司之經理人 這種人如有取得或出售股票情事,公司應於每月15日以前,彙總內部人持有股數變動之情形向主管機關申報
2.( ) 經理 為短線交易歸入權行使之對象
3.( ) 下列對海外存託憑證之敘述 可表彰持有一定數量之本國公司之有價證券 是由國外存託機構所發行的一種可轉讓憑證 發行買賣及交割均在國外的證券市場 錯誤
4.( ) 公司之經營有顯著困難,或重大損害時,法院得據 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 這種條件之股東聲請裁定重整
5.( ) 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但 簽證會計師 得舉證免責
6.( ) 公開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在三億元以下者,其全體監察人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 百分之一點五
7.( ) 公營事業向櫃檯中心申請上櫃者,不受 應於興櫃股票市場交易滿六個月以上 限制
8.( ) 甲為A證券投資信託公司之董事,經查甲及其配偶乙二人並合計持有B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但對於C、D等上市公司並無任何持股。關於甲應遵守之行為規範,敘述, A公司於決定運用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從事C公司股票交易時起,至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不再持有C公司股票時止,不得從事C公司股票交易 正確
9.( ) 股份有限公司股息及紅利之分派,除章程另有規定外,其標準為 以各股東持有股份之比例為準
10.( ) 期貨信託事業運用期貨信託基金持有有價證券總市值占該期貨信託基金淨資產價值百分之四十以上者,應依金管會規定先申請兼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但募集發行 組合型及保本型期貨信託基金 這種期貨信託基金,不在此限
股東會
1.( ) 公積轉增資 ,公開發行公司不得在股東會以臨時動議提出
2.( ) 下列有關公司股東會書面或電子投票之敘述, 公司召開股東會時,其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時,其行使方法應載明於股東會召集通知 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之股東,就該次股東會之臨時動議及原議案之修正,視為棄權 股東以書面或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者,其意思表示應於股東會開會二日前送達公司,意思表示有重複時,以最先送達者為準 錯誤
3.( ) 公司已發行特別股者,其章程變更如有損害特別股股東權利時,除股東會特別決議外,應另經 特別股股東會之決議 這種程序
4.( ) 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時, 指派經理人 這種決議事項得以臨時動議提出
5.( ) 以下 監察人於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得為公司之利益,於必要時召集股東會 為是
6.( ) 有關委託書徵求人出席之規範, 以上皆是 正確
7.( ) 依「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規則」非以公告、廣告、牌示、廣播、電傳視訊等方式取得委託書,而係受股東之主動委託取得委託書之行為稱為 非屬徵求
8.( )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人,應於重整計畫所定期限內,完成重整工作,召開股東會,報請法院為重整完成之裁定後,重整人之報酬由 法院 定之
9.(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對內為 選項(A)(B)(C)皆正確
10.( ) 股東A打算以書面方式向甲公司行使股東會議案表決權,敘述 有親自出席之必要時,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一日,以書面撤銷先前表決權之意思表示 為真
經營
1.( ) 必須為綜合證券商 「非」為證券商申請經營信用交易業務所必須具備之條件
2.( ) 代客操作與共同基金之比較, 二者之管理辦法由財政部訂定經營代客操作需提存營業保證金對投資人資產之管理均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錯誤
3.( ) 目前證券金融事業得經營 承銷認股之融資 業務
4.( ) 有關證券投資信託在業務經營方面,敘述 不得兼營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不正確
5.( ) 金融保險業依規定應編製及申報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企業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人數、非擔任主管職務之全時員工薪資平均數及中位數,及前三者與前一年度之差異 為應加強揭露之事項
6.( ) 經營有價證券買賣之行紀、居間、代理及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相關證券業務者,稱為 證券經紀商
7.( ) 辦理融資融券信用交易業務之證券商,必須有經營 經紀 業務
8.(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經營業務為 選項(A)、(B)、(C)皆是
9.( ) 證券商於其營業處所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交易業務,應遵守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所發布之業務規範辦理
10.( ) 證券商經營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者,於開始營業前,應繳之交割結算基金為 一千五百萬元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
其他
出席
1.( ) 執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二個月內,若有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得向主管機關申報變更原買回股份之目的 為是
2.( ) 公開發行股票之公司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法律效果為 其超過之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3.( )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使用委託書之規定,敘述 委託書之委任人得於股東會後七日內向發行公司或其股務代理機構查閱委託書之使用情形 正確
4.( ) 有關委託書徵求人出席之規範, 違反出席規範者,三年內不得擔任委託書徵求人 正確
5.( ) 有關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之計算,敘述 選項(A)(B)皆正確 正確
6.(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之決議,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有 過半數董事之出席,出席董事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7.( ) 股東A打算以書面方式向甲公司行使股東會議案表決權,敘述 有親自出席之必要時,至遲應於股東會開會前一日,以書面撤銷先前表決權之意思表示 為真
8.( ) 當出席股東不足,但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 假決議 這種決定
9.( ) 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所使用之委託書, 出具之聲明書有虛偽情事 這種情形會構成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的 原因
10.( ) 關於公開發行公司出席股東會所使用之委託書, 徵求人之投票行為與委託人之委託內容不符 這種情形會構成代理之表決權不予計算的 原因
交割
1.( ) 有價證券買賣交割或設質交付之帳簿劃撥 為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業務範圍之一
2.( ) 下列對海外存託憑證之敘述 是由國外存託機構所發行的一種可轉讓憑證發行買賣及交割均在國外的證券市場 可表彰持有一定數量之本國公司之有價證券 錯誤
3.( ) 以下關於上市股票之零股交易之敘述, 申報買賣以一股為一交易單位 為真
4.( ) 因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買賣所生之債權,就交割結算基金有優先受償之權,其優先受償之順序依序為 證券交易所→委託人→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
5.( ) 有價證券在集中市場之買賣,原則採 現款現貨 交割方式
6.( ) 委託人未依規定交付融資自備款或融券保證金者,證券商之處理方式 代辦交割手續 正確
7.( ) 現行集中市場有價證券買賣交割之方式為 集保帳簿劃撥
8.( ) 擔任買賣及交割業務部門之經理人的資格條件為 高級業務員
9.( ) 證券交易所之會員或證券經紀商、證券自營商在證券交易市場買賣證券,買賣一方不履行交付義務時,證券交易所應指定其他會員或證券經紀商或證券自營商代為交付。其因此所發生價金差額及一切費用,證券交易所最先運用 交割結算基金 代償
10.( ) 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辦理客戶交割款項之收付,應 於銀行設立專用之活存帳戶
情形
1.(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之規定,買賣申報一經撮合成交後,證券經紀商業務人員應 依據成交回報單所列成交情形通知其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
2.( ) 得為融券交易之股票,其融券餘額已達該種股票上櫃股份百分之二十五時 這種情形,應暫停融券賣出
3.(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券交易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設有例外, 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 屬於可於場外交易之情形
4.( ) 公司發行新股時,應保留原發行新股總額百分之十至十五之股份由公司員工承購,此原則不適用於 選項(A)、(B)、(C)皆不適用 這種情形
5.( ) 以下 受破產宣告未經復權者 這種情形,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應拒絕接受開戶
6.( ) 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董事股權申報與限制之規定,下列敘述 董事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股數變動之情形,向公司申報董事在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超過之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錯誤
7.( ) 股票有 成交量過度異常者 這種情形,得不核准其為融資融券股票
8.( ) 發行人申報或申請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 上市、上櫃公司辦理現金發行新股或合併發行新股者 這種情形者,應分別委請主辦證券承銷商評估、律師審核相關法律事項,並依規定分別提出評估報告及法律意見書
9.( ) 臺灣證券交易所於每日收盤後,即分析有價證券之交易,發現有異常情形,即公告其 漲跌幅度、本益比 這種交易資訊
10.( ) 證交所於每日收盤後,即分析有價證券之交易,發現有異常情形,即公告其 週轉率、溢折價百分比 這種交易資訊
同意
1.( )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事項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2.( )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事項應經審計委員會全體成員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並提董事會決議
3.( ) 營建業 這種行業申請股票上市時,不須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函
4.( ) 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之事項,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不得由全體董事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取而代之
5.( ) 出席股東不足規定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 假決議 這種決議
6.( ) 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及融資比率、融券保證金成數,應由主管機關商經 中央銀行 同意後定之
7.( ) 事項 以上均須特別決議 不須經股東會特別決議同意
8.( ) 依現行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公開發行公司設置審計委員會者,未經審計委員會通過之事項, 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 不得由全體董事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取而代之
9.( ) 股票已上市上櫃之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得經 董事會特別決議 之同意買回公司股份,不受「公司法」§167第1項規定之限制
10.( ) 某銀行欲申請股票上市,應先取得 行政院金管會 之同意函
客戶
1.( ) 下列有關櫃檯買賣交易原則之敘述 等價成交系統之成交方式,分為交易時間開始前與交易時間開始後等二種成交方式 櫃檯買賣之給付結算應以現款現貨為之 證券商於客戶為櫃檯買賣時應慎重考量客戶之意向條件、投資經驗 有誤
2.( ) 下列關於證券商依法令處理客戶專戶之敘述, 證券商依法令開設存放客戶款項之專戶,及因業務接受客戶委託所取得之資產,與其自有 財產,應分別獨立 錯誤
3.( ) 有關代客操作,敘述 代客操作可以說是針對單一、個別的投資人進行投資時的量身訂作,完全是按照單一客戶的需求而訂的投資策略 正確
4.( ) 自營商於營業處所議價買賣股票的範圍包含 與其他證券自營商之買賣
5.( ) 客戶 全權決定買賣數量 這種委託買賣方式,證券經紀商不得受理
6.( ) 客戶擬將有價證券以參加人名義送存集中保管事業保管者,應檢具開戶申請書及 印鑑或簽名式樣 向參加人申請開戶
7.( ) 對客戶委任交付或信託移轉之委託投資資產,就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為價值分析、投資判斷,並基於該投資判斷,為客戶執行投資或交易之業務。稱之為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
8.( ) 櫃檯買賣證券商辦理開戶作業時,若客戶之戶籍地址與開戶契約所載之連絡地址不一致時,宜 於開戶完成後另行函證確認其開戶,始得受託買賣
9.( ) 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辦理客戶交割款項之收付,應 於銀行設立專用之活存帳戶
10.( ) 證券商客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逾越其投資能力時,證券商應採 委託人未提供適當之擔保,得拒絕其委託 這種措施
條件
1.( ) 必須為綜合證券商 「非」為證券商申請經營信用交易業務所必須具備之條件
2.( ) 下列有關櫃檯買賣交易原則之敘述 櫃檯買賣之給付結算應以現款、現貨為之證券商於客戶為櫃檯買賣時應慎重考量客戶之意向條件,投資經驗等價成交系統之成交方式,分為交易時間開始前與交易時間開始後等二種成交方式 有誤
3.( ) 公司之經營有顯著困難,或重大損害時,法院得據 六個月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之股東 這種條件之股東聲請裁定重整
4.( ) 比較上市與上櫃股權分散之審查條件, 兩者皆有規定,後者係持有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得少於三百人 敘述正確
5.( ) 外國發行人暨其存託機構擬將其發行之台灣存託憑證申請上市,則依據所屬國法律發行之股票或表彰其股票之有價證券,依法需符合 已在行政院金管會核定之外國證券交易所上市 這種條件
6.( ) 有價證券借貸業務之參加者,限於符合一定資格條件之法人機構,以下 票券商 不得為出借人
7.(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收購人應以同一收購條件為公開收購,不得為 降低預定公開收購有價證券數量 這種條件之變更
8.(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公開收購人應以同一收購條件為公開收購,不得為 調降公開收購價格 這種條件之變更
9.( ) 針對股份有限公司分配員工酬勞之敘述, 可於章程中訂明符合條件之控制公司員工可分派員工酬勞 正確
10.( ) 對於開立信用帳戶之條件,下列敘述 最近一年內委託買賣成交十筆以上 正確
董事會
1.( ) 防疫期間董事以視訊方式參與董事會 這種情事非屬重大影響上市公司股票價格之消息
2.( ) 「證交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所稱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係指 停止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所發行之有價證券 這種消息
3.( ) 下列關於公開發行公司董事會運作之規定, 董事會應由五名以上董事組成 董事會缺額達章程所定席次三分之一以上者,應於六十日內召開股東臨時會補選 公司應訂定董事會議事規範 錯誤
4.( ) 公司公開發行新股時,董事會應備置認股書,由認股人填寫所認股數、種類、金額等事項,但是公司法規定在 認股人以現金當場購買無記名股票 這種情事下不須填寫認股書
5.( ) 以下關於公開發行公司揭露財務報告之說明, 每會計年度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應提報董事會,但公司可決定以報告案或討論案提報 正確
6.( ) 有關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新股分派股息紅利,敘述 章程訂明股息紅利分派比率或定額並授權董事會決議辦理者,得以董事會特別決議為之 正確
7.( ) 依公司法第二百四十六條規定,公司募集公司債,應由 董事會 決議之
8.( ) 股份有限公司發行普通公司債之要件為 經董事會特別決議
9.( ) 股東具有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 這種資格者,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10.( ) 敘述 執行期間屆滿之日起二個月內,若有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得向主管機關申報變更原買回股份之目的 為是
受託
1.( ) 下列有關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提供投資人資料之敘述, 提供之資料除專業投資人書面同意外,應摘譯為中文 提供投資人之資料應以本公司或經授權證券商使用者為限 提供之資料或研究報告,不得有虛偽、隱匿等情事 錯誤
2.( ) 依現行規定有價證券櫃檯買賣交易制度, 以上皆是 正確
3.( ) 現行櫃檯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股票,向委託人收付款券採 帳簿劃撥 方式
4.( ) 辦理公開申購配售之案件,申購人有 利用或冒用他人名義申購者 這種情況,則經紀商不得接受其受託申購
5.( ) 證券商不得受託買賣之外國有價證券為 未經行政院金管會認可之信評公司評等為適當等級以上之債券
6.( ) 證券商受託買賣上櫃股票,於營業時間內,非向櫃檯買賣中心登記合格之業務人員不得進入營業櫃檯,但 分公司經理 這種人員不在此限
7.( )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對委託人委託買入有價證券權益之行使,應依 選項 法令規章為之
8.( ) 證券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對於客戶存放之有價證券,應 應送存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集中保管
9.( ) 證券商經營在集中交易市場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者,於開始營業前,應繳之交割結算基金為 一千五百萬元
10.( ) 證券經紀商於其營業處所受託買賣上櫃有價證券,得以 以上皆可 這種方式為之
認購
1.( ) 這種有價證券之買賣由證券交易所另訂買賣辦法
2.( ) 兩者均有槓桿效應 為認購(售)權證與認股權證的相同點
3.( ) 認購(售)權證 為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4.( ) 選項(A)(B)(C)皆是 為境外華僑及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5.( ) 上市認購(售)權證總數量換算可認購的證券之數量,不得超過該標的證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 百分之二十二
6.( ) 有關以包銷為承銷方式之規定, 包銷可分餘額包銷及確認包銷二種證券承銷商包銷有價證券,於承銷契約所訂定之承銷期間屆滿後,對於約定包銷之有價證券,未能全數銷售者,其賸餘數額之有價證券,應自行認購之證券承銷商包銷有價證券,得先行認購後再行銷售或於承銷契約明訂保留一部分自行認購 錯誤
7.( ) 有關認購(售)權證之敘述, 選項(A)、(B)、(C)皆是 為是
8.( )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對於私募一般性廣告與公開勸誘行為之規範,以下 私募係洽特定人認購之行為,故不得為一般性廣告 正確
9.( ) 股票開始於櫃檯買賣時,參考價格應依據 無公開銷售價格者,為推薦證券商向發行公司自行認購之價格 來決定
10.( ) 採洽商銷售承銷之認購(售)權證案件,每一認購人所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 10%
營業日
1.( ) 有價證券持有人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者 這種案件,自申報之日起屆滿七個營業日,即可生效
2.( ) 上市、上櫃公司辦理申報以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如其取得 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者 這種報告者,經申報生效之日起,屆滿七個營業日自動生效
3.( ) 公開發行公司發行可轉換公司債,依法提出最近一年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申報生效期間為 屆滿七個營業日 個營業日
4.( ) 未上市科技公司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免提撥一定比率對外公開發行者,其申報生效期間為 七個營業日 個營業日
5.( ) 於股票交易成交日後第二營業日辦理交割之買賣係屬 普通交割之買賣
6.( ) 建設公司發行人於最近一年內取具經證券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者,其申請發行新股案件之申報生效期間為 行政院金管會收受申報書件之日起七個營業日
7.( ) 食品公司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且屬可縮短申報生效期間之條件,則其申報生效期間為 七個營業日 個營業日
8.( ) 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且屬可縮短申報生效期間之條件,則其申報生效期間為 七個營業日 個營業日
9.( ) 發行人辦理 未上市或未上櫃食品公司辦理減少資本者 案件或於最近一年內發行人取得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者,申報生效期間可由十二個營業日縮短為七個營業日
10.( )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之交易,在以下 以上皆是 這種情形會被櫃檯買賣中心列為處置股票
公司債
1.( ) 公司債 為證券交易法上所稱之「有價證券」
2.( ) 最近三年課稅後之平均淨利,未達原定發行之公司債應負擔年息總額之百分之一百 為公司法對公司發行有擔保公司債之禁止或限制事由
3.( ) 下列有關證券交易法禁止內線交易之敘述, 上市公司董事辭任後六個月內,仍不得從事內線交易 上市公司法人董事所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亦不得從事內線交易 上市公司董事於知悉公司重大消息且在消息明確後買進公司之公司債,並未違反內線交易禁止之規定 錯誤
4.( ) 公開發行股票或公司債之公司,因財務困難,暫停營業或有停業之虞者,法院於受理重整之聲請時,並得選任 檢查人 作調查報告
5.( ) 公債及公司債申報買賣價格,以面額百元為準而其升降單位依臺灣證券交易所之規定,為 一律為五分
6.( ) 有關轉換公司債及交換公司債買賣交易之升降單位,敘述 一百五十元至未滿一千元者為一元 正確
7.( ) 依現行法之規定, 上櫃股票 之有價證券,受證交法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適用
8.( ) 依現行法之規定,下列 上櫃股票 之有價證券,受證交法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適用
9.( ) 現行公司債交易稅之稅率,為 免稅
10.( ) 發行人對於前已發行之公司債或其他債務有違約或遲延支付本息之事實,尚在繼續中者,不得發行 公司債 這種有價證券
對於
1.( )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發行人依規定申報或公告之財務報告及財務業務文件,其內容不得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發行人隱匿重大不利於發行公司之訊息時,對於該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或出賣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 錯誤
2.( ) 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但 簽證會計師 得舉證免責
3.( ) 因證券商特許業務所生債務之債權人,對於 證券商所提存營業保證金 有優先受清償之權
4.( ) 有關仲裁判斷, 證券商對於仲裁之判斷,延不履行時,主管機關得以命令停止其業務仲裁制度為迅速簡便之訴訟外解決紛爭之方法仲裁人原則上應於六個月內作成仲裁判斷書 錯誤
5.( ) 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對於私募一般性廣告與公開勸誘行為之規範,以下 以上皆是 正確
6.( ) 敘述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私募或買賣,不得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 正確
7.( ) 試問以下對於「私募」與「公募」之敘述, 私募排除申報生效的適用 為是
8.( ) 對於承銷商之評估報告敘述 評估報告須詳實明確簡明易懂並須兼顧時效性 為是
9.( ) 證券交易法第五十四條關於證券商營業人員消極資格之規定,對於拒絕往來或喪失債信、詐欺背信或違反工商管理法律,所採用的期間為 未滿三年
10.(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投資業務,全權委託投資契約之客戶對於委託投資帳戶之資產交易情形進行查詢時,客戶應注意事項 約定以書面為之者,提出書面申請書 正確
認購權證
1.( ) 存託憑證 這種有價證券得向臺灣證券交易所申請上市買賣
2.( ) 認購權證 這種有價證券的發行一定要採洽商銷售方式辦理承銷
3.( ) 不同狀況下之認購權證價內(In-the-money)、價平(At-the-money)、價外(Out-of-the-money),其槓桿程度(Leverage)高低關係應為 價內<價平<價外
4.( ) 四種金融工具中,甲為普通股,乙為特別股,丙為可轉換公司債,丁為其他發行者所發行之同一標的股認購權證,在不考慮流通性前提下, 以上皆可 可以作為發行個股型認股權證之避險工具
5.( ) 目前我國認購權證之存續期間為 六個月以上二年以下
6.( ) 有關認購權證與認售權證的比較, 買入認購權證意味對未來看多,買入認售權證則為看空 正確
7.( ) 券商發行之認購權證自行避險與委外避險之比較, 自行避險可以完全收到權利金 正確
8.( ) 針對同一標的股票,若以投機為目的,一般情形下,四種投資行為, 價外認購權證 擴張信用效果最高
9.( ) 假設有一上市認購權證,發行總數量為二千萬單位,則單一持有人最高持有上限為 二百萬個單位
10.( ) 假設聯電之價格八十元,若聯電普通股配發股票股利二點五元,則該認購權證之履約價為八十元應於除權日調整為 六十四元
承銷
1.( ) 承銷、自營、經紀業務 為綜合證券商業務經營範圍
2.( ) 下列關於推介股票 證券商兼營自營或承銷業務者,應維持推介業務之獨立性 證券商應訂定防範利益衝突之內部控制制度 券商進行安定操作之股票不得為推介之標的 錯誤
3.( ) 目前證券金融事業得經營 對證券商辦理承銷之融資 業務
4.( ) 依現行規定發行認購權證之承銷案件,應採行 洽商銷售 這種公開銷售方式
5.( ) 科技事業申請依上市審查準則申請上市,應與委託承銷商依 包銷 這種承銷約定公開銷售
6.( ) 採洽商銷售承銷之認購(售)權證案件,每一認購人所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 百分之十
7.( ) 綜合證券商係指經營之 承銷、自營、經紀業務 這種業務
8.( ) 證券承銷商共同承銷時,應指定一承銷商為 主辦承銷商 這種承銷商
9.( ) 證券承銷商辦理有價證券之承銷(簡稱對外公開銷售),其配售方式有;競價拍賣、詢價圈購、公開申購配售、洽商銷售四種,其中募集普通公司債、金融債券、不動產資產信託受益憑證??等承銷案件應全數採行 洽商銷售 這種方式銷售
10.( ) 證券商因承銷取得有價證券,與自行買賣部分併計超過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規定之限額者,其超過部分,應 於取得後一年內於集中交易市場或櫃檯買賣中心出售
公告
1.(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 這種情形不屬於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得公告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的情形
2.( ) 證券交易所 應編列財務報告且依法公告並申報
3.( ) 上市公司有 財務報告未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 這種情事,其上市之有價證券將停止買賣
4.( ) 公告申報之財務報告主要內容有虛偽或隱匿之情事者,對於發行人所發行有價證券之善意取得人、出賣人或持有人因而所受之損害,應負賠償責任,但 簽證會計師 得舉證免責
5.( ) 甲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於公告並向主管機關申報之前,應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請問查核簽證之會計師是指 經考試院會計師考試合格,並經登錄且加入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辦理查核簽證之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者
6.( ) 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其本人所持有之股票經設定質權者之敘述, 選項(A)(B)(C)皆是 正確
7.( ) 依現行規定,證券交易所得指定 證券自營商 ,兼營某種股票之零股交易,並予公告
8.( ) 定期公開資訊中,較具即時、攸關性者為 每月營業額公告
9.( ) 發行公司申請有價證券上市案奉准後,應於上市買賣開始日期一日前,由上市公司將上市有關事項刊登 臺灣證券交易所 所在地之日報公告之
10.( ) 證交所於每日收盤後,即分析有價證券之交易,發現有異常情形,即公告其 週轉率,股價淨值比 這種交易資訊
事項
總數
1.( ) 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者, 公開收購人預定公開收購數量,加計公開收購人與其關係人已取得公開發行公司有價證券總數,未超過該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百分之五 這種情形無須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
2.( ) 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 持股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百分之十之股東 這種人員轉讓股票,應按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規定為之
3.( ) 甲公司於民國100年向主管機關申請辦理公開發行程序,為申請上市作準備,後因獲利狀況不佳,擬申請停止公開發行,關於甲公司申請停止公開發行之敘述, 經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過半數股東之出席,出席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即可提出申請 正確
4.( ) 有關公司公開招募股份的敘述, 招募股份總數募足的期限記載於招股章程 正確
5.( ) 有關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之計算,敘述 無表決權股東之股份數不算入已發行股東之表決權數 正確
6.( ) 依現行規定徵求委託書之受託代理人(非信託事業),其代理之股數原則不得超過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 百分之三
7.( ) 股份有限公司進行普通清算時,法院得因 監察人或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 之聲請,將清算人解任
8.( ) 為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有參與公司經營之機會,我國公司法訂定股東提案權規定為 須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股份之股東得行使之
9.( ) 採洽商銷售承銷之普通公司債案件,每一認購人所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 50%
10.( ) 當出席股東不足,但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 假決議 這種決定
新臺幣
1.( ) A上市公司連續爆發黑心油事件,對全體民眾的食品安全與健康產生重大威脅,而有影響市場秩序或損害公益之虞的情形。請問主管機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證券交易法第156條之規定,不得對該A上市公司採取 處新臺幣二百四十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這種措施
2.( ) 上市公司 依財務報告,餐飲收入占其全部營業收入之比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 於最近一會計年度終了,應依規定編製與申報中文版本之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3.( ) 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於獲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前,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買入或賣出,應處刑罰為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4.( ) 甲興櫃公司之個體或個別財務報告,若有 更正資產負債表個別項目(不含重分類)金額在新臺幣1,500萬元以上,且達原決算總資產金額1.5%者 這種情事時,應重編財務報告,並重行公告
5.( ) 申請經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櫃,以國內股票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其標的證券市值之標準為 新臺幣四十億元以上
6.( ) 存託機構受外國發行人委託發放臺灣存託憑證所表彰之有價證券之股息、紅利、利息或其他收益,以 新臺幣 這種幣別給付
7.( ) 有關信用評等機構設立標準之敘述, 實收資本額不得少於新臺幣五千萬元 正確
8.( ) 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之內線交易行為,其刑事責任為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9.( ) 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之操縱股價行為,其刑事責任為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10.( ) 轉換公司債每一交易單位之面額為 新臺幣十萬
期間
情事
新股
計算
1.( ) 上櫃外國股票之買賣申報及辦理給付結算,應以 外國發行人申請上櫃幣別 這種幣別計算
2.( ) 公司得對內部人為公司股票短線交易之獲利行使歸入權,其「獲利」之計算方式, 以最高賣價與最低買價相配,再取次高賣價與次低買價相配,依序計算差價 正確
3.( ) 因公司內部人為公司股票短線交易而得獲利,公司得行使歸入權,其『獲得利益』之計算方式, 以最高賣價與最低買價相配,再取次高賣價與次低買價相配,依序計算差價 正確
4.( ) 有價證券集中交易之買賣申報價格,有關股票除權交易開始日升降幅度之計算, 以前一日收盤價格減除權利價值後為計算之參考基準 為是
5.( ) 有關股份總數及表決權數之計算,敘述 對表決事項有自身利害關係而不得行使表決權之股份數,不算入已出席股份總數 正確
6.( ) 有關短線交易之規定、 短線交易的期間為六個月短線交易利益之計算採最高賣價減最低買價法請求短線交易之利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錯誤
7.(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發行附認股權公司債時,因認股權行使而須發行新股之股份總數,按每股認股價格計算之認購總價額之規定中, 不得超過該公司債發行之總面額 為正確
8.( ) 委託人融資買進,其計算融資金額之最小單位為 未滿千元部分不予計算
9.( ) 初次上市之有價證券競價買賣,為計算升降幅度之參考基準,係按上市前之 公開銷售價格 這種價格
10.( ) 開放式基金受益人要求贖回受益憑證,其買回價格之計算為 依買回請求到達之當日或次一營業日基金淨值計算
中心
1.( ) 上市或上櫃公司未依規定按期申報並公告財務報告 這種情形不屬於證券交易所及櫃檯買賣中心得公告暫停融資融券交易的情形
2.( ) 下列有關櫃檯買賣中心開戶之敘述 未成年人經法定代理人之代理,證券商得接受其開戶法人委託開戶必須提出該法人授權開戶之證明受破產之宣告經復權者 有誤
3.( ) 公開發行公司股票初次上市、櫃時,承銷商辦理對外公開銷售時應先保留普通股一千股由以下 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這種機構認購
4.( ) 公營事業向櫃檯中心申請上櫃者,不受 以上皆是 限制
5.( ) 公營事業委託推薦證券商向櫃檯中心申請上櫃者,不受 持有股份一千股至五萬股之記名股東人數不少於三百人 限制
6.( ) 以我國證券市場現況而言, 櫃檯買賣中心 之組織型態並非股份有限公司
7.( ) 在櫃檯買賣使用等價自動成交系統之證券商,當日輸入委託買進或自行買進總金額已超逾其淨值之一定倍數者,櫃檯買賣中心得停止其輸入,該倍數為 二倍 倍
8.( ) 國內之金融債券在櫃檯買賣中心之最低成交單位為 一萬元
9.( ) 管理股票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應依 以上皆是 這種方式決定
10.( ) 櫃檯買賣有價證券之交易,在以下 連續五個營業日經櫃檯買賣中心發布交易資訊者 這種情形會被櫃檯買賣中心列為處置股票
上櫃
1.( ) 上市、上櫃股票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2.( ) 申請時監察人 如於最近三年內,有違反誠信原則之行為者,則公司不宜上櫃
3.( ) 下列 在證券商可買賣上市或上櫃股票綜合證券商之設立實收資本額為十億元資本以上皆對 錯誤
4.( ) 公開發行公司與推薦證券商若有 以上皆是 這種情事,櫃檯買賣中心可拒絕接受該推薦證券商所出具之評估報告,且不同意其有價證券上櫃
5.( ) 申請經櫃檯買賣中心同意上櫃,以國內股票為標的之認購(售)權證,其標的證券市值之標準為 新臺幣四十億元以上
6.( ) 依現行法之規定, 上市股票 之有價證券,受證交法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適用
7.( ) 依現行法之規定,下列 公司債 之有價證券,受證交法內線交易禁止規定之適用
8.( ) 股票已上市上櫃之公司,得經 董事會特別決議 之同意買回公司股份,不受「公司法」第一六七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9.( ) 發行人辦理 未上市或未上櫃建設公司辦理合併發行新股者 案件或於最近一年內發行人取得經行政院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報告者,申報生效期間可由十二個營業日縮短為七個營業日
10.( ) 證券承銷商輔導某公司股票上市或上櫃,是屬於 初級市場 這種股票市場中之行為
超過
1.( ) 以上皆是 為我國現行法禁止內線交易之人
2.( ) 經理人 為短線交易歸入權行使之對象
3.( ) 下列 經理 為短線交易歸入權行使之對象
4.( ) 公司於股票公開發行登記後,應即將 以上皆是 所持有該公司之股票種類及股數向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申報網站進行傳輸
5.( ) 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公司股份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之股東,其股票之轉讓,說明 依主管機關所定持有期間及每一交易日得轉讓數量比例,於向主管機關申報之日起三日後,在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為之 但每一交易日轉讓股數未超過一萬股者,免予申報 正確
6.( ) 公開發行公司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股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向 所屬公司 申報上月份持有公司股票之股數變動情形
7.( ) 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 百分之十 ,應向主管機關申報取得目的、資金來源等
8.( ) 有關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董事股權申報與限制之規定,下列敘述 董事應於每月五日以前將上月份持有股數變動之情形,向公司申報董事在任期中轉讓持股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董事當然解任董事以股份設定質權超過選任當時所持有之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時,其超過之股份不得行使表決權,不算入已出席股東之表決權數 錯誤
9.( ) 請問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之私募對象中「符合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之自然人、法人或基金」,主管機關所定條件不包括 對該公司財務業務有充分了解之國內自然人,且應募時本人資產超過新台幣五百萬元
10.( ) 證券商不可超過其資產總額百分之六十的是 營業用之固定資產
分之
證券承銷商
行使
一年
融資融券
1.( ) 上市中央登錄公債 可用來抵繳融資融券差額
2.( ) 選項(A)(B)(C)皆是 不得融資融券
3.( ) 上櫃股票有 以上皆是 這種情形者,雖符合融資融券資格條件規定,但仍不得為融資融券的標的
4.( ) 目前證券金融事業得經營 承銷認股之融資 業務
5.( ) 有價證券買賣之融資融券之額度、期限及融資比率、融券保證金成數,應由主管機關商經 中央銀行 同意後定之
6.( ) 委託人融資融券期限屆滿未清償,經證券金融公司處分委託人擔保品後,處分手續費由 委託人 負擔
7.( ) 股票有 股價波動過於劇烈者 這種情形者,得不核准其為融資融券股票
8.( ) 得向證券金融事業辦理融資融券事項者有 選項(A)、(B)、(C)皆是
9.( ) 第一次上市股票上市滿半年,每股淨值在票面以上,且無 股價波動過度劇烈 這種情形者,得核准其為融資融券交易股票
10.( ) 證券金融公司辦理融資融券而發生券源不足時,依 標借、議借、標購 這種順序借入券源
賣出
1.( ) 持股百分之五之股東 這種人對公司之上市股票,於取得後六個月內再行賣出,或於賣出後六個月內再行買進,因而獲得利益者,公司不得請求將其利益歸於公司
2.( ) 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於獲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前,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買入或賣出,除處有期徒刑外,得併處罰金為 新臺幣一千萬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3.( ) 目前只准受託賣出,不得受託買入之帳戶為 大陸地區人民
4.( ) 交易行為,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未上市股票 為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所禁止之行為
5.( ) 交易行為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買賣未上市股票 為證券商或其分支機構所禁止
6.( ) 有關短線交易之規定, 買進同一公司之普通股,賣出特別股,亦構成短線交易 短線交易獲得利益之計算方式採最高賣價減最低買價法 證券交易稅得自短線交易所得利益中扣除 錯誤
7.( ) 有關證券商從事櫃檯買賣之規定, 得以自營的方式在證券商營業處所以議價的方式買賣證券證券自營商應自行買入或賣出,不得代客買賣兼具證券自營商及證券經紀商者,應於每次買賣時之書面文件,區別其為自行或代客買賣 錯誤
8.( ) 股票交易之手續費是 買進、賣出均收取
9.( ) 客戶 全權決定買賣數量 這種委託買賣方式,證券經紀商不得受理
10.( ) 張三委由某證券商於交易所賣出某公司股票10,000股,成交價為每股30元,則張三應繳證券交易稅為 900元
決定
1.( ) 由臺灣證券交易所核算 這種方式非有價證券之承銷價格決定方式
2.( )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股票過戶之時點為 股東臨時會前三十日內
3.( )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股票過戶之時點為 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
4.( ) 目前競價制度中,在每次撮合中,在限定價格中係以 最大成交量 這種成交數量決定成交價格
5.( ) 股份有限公司業務之執行,由 董事會 決定之
6.( ) 股票於櫃檯買賣開始日之參考價格,應依 該股票無公開銷售價格者,為推薦證券商向發行公司自行認購之價格 這種方式決定
7.( ) 客戶 全權決定買賣價格 這種委託買賣方式,證券經紀商不得受理
8.( ) 為因應公司業務的需求,X公司決定以每股30元的價格公開收購Y上市公司普通股5,000萬股,占Y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40%。依證券交易法之規定,敘述 X公司得於公開收購期間調高公開收購價格 正確
9.( ) 集中市場交易資訊之揭示決定原則,以下 揭露最佳五檔買賣價格及未成交數量 為是
10.( ) 當出席股東不足,但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 假決議 這種決定
有期徒刑
1.( ) 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或證券商營業處所,對非特定人公開收購公開發行公司之有價證券者 這種行為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應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2.( ) A公司董事長甲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亦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即自行募集並發行有價證券,請問,甲此種行為之法律責任為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3.( ) 上市有價證券違反規定,於集中市場外從事交易行為,則其法定最高有期徒刑,為 一年
4.( ) 公司之董、監事及經理人,於獲悉發行股票公司有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前,對該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買入或賣出,除處有期徒刑外,得併處罰金為 新臺幣一千萬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
5.( ) 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者,依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規定,處 五年以下 這種刑度之有期徒刑
6.( ) 甲公司董事長乙未經主管機關核准,亦未向主管機關申報,即自行募集並發行有價證券,請問,乙此種行為之法律責任為 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7.( ) 有價證券在集中交易市場報價,不履行交割足以影響市場秩序者,應受 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種處罰
8.( ) 經營證券投資信託業務或基金保管業務,對公眾或受益人有虛偽、詐欺或其他足致他人誤信之行為者,其有期徒刑之刑度為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9.( ) 違反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五條之操縱股價行為,其刑事責任為 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10.( ) 對於從事內線交易,犯罪所得金額未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其法定刑最高可處 十年 年限之有期徒刑
已發行股份
1.( ) 上市認購(售)權證總數量換算可認購的證券之數量,不得超過該標的證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 17.5%
2.( ) 公司申請停止公開發行者,應依 應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出席之股東會,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這種方式辦理
3.( ) 公開發行公司實收資本額在三億元以下者,其全體監察人所持有記名股票之股份總額,不得少於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 百分之一點五
4.( ) 出席股東不足規定定額,而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 假決議 這種決議
5.( ) 甲證券投資顧問公司經分析結果,認為A上市公司股票值得投資,若擬運用所有全權委託客戶之委託資產購買時,其應注意投資之限額為 不超過A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十
6.( ) 任何人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任一公開發行公司已發行股份超過 百分之十 ,應向證期會申報取得目的、資金來源等
7.( ) 股份有限公司如非以投資為專業或公司之章程並無特別規定,則公司欲進行超過其實收資本額百分之四十之轉投資時,須經 股份有限公司須經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股東之出席,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 這種程序
8.( ) 股東會之一般決議,當出席股東不足定額時,但有代表已發行股份總數三分之一以上股東出席時,得以出席股東表決權過半數之同意,為 假決議 這種決定
9.( ) 為使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有參與公司經營之機會,我國公司法訂定股東提案權規定為 須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股份之股東得行使之
10.( ) 經主管機關出具科技事業技術開發具市場性意見書,申請股票在櫃檯買賣之公開發行公司,除董事、監察人與大股東外, 以專利權或專門技術出資而在公司任有職務並持有公司申請上櫃時已發行股份總數達十萬股以上之股東 股東的股票亦應依一定比率集保
契約
1.( ) 證券投資信託契約 ,係規範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基金保管機構及受益人間權利義務關係之依據
2.( ) 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間因使用市場契約之爭議 爭議事項依法應進行仲裁
3.( ) 在公司制證券交易所訂有使用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契約,得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買賣者,須為 證券自營商或證券經紀商 這種證券商
4.( ) 投資信託基金之存續期間為 依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約定
5.( ) 券承銷契約約定,承銷期間屆滿後,未能全數銷售者,其剩餘數額得退還發行人。試問此一契約,法律上屬於 代銷
6.( ) 臺灣證券交易所同意上市有價證券,應與發行有價證券之機構,訂立 有價證券上市契約 這種契約
7.( ) 證券交易所對使用其集中市場之證券經紀商,若發現其有違反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者,該經紀商應接受 停止或限制其買賣 這種處分
8.( ) 證券交易所對使用其集中市場之證券經紀商,若發現其有違反證券交易所相關業務規則者,應為 限制其買賣
9.( )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或證券投資顧問事業經營全權委託業務,與客戶簽訂全權委託投資契約,其規範內容之敘述 全權委託投資業務之客戶若為信託業,全權委託契約內得不記載全權委託保管機構之指定與變更 正確
10.( ) 證券承銷契約約定,承銷期間屆滿後,未能全數銷售者,其剩餘數額得退還發行人。試問此一契約,法律上屬於 代銷
投資人
1.( ) 投資人 不能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開設保管劃撥帳戶,成為參加人
2.( ) 「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五項及第六項所稱涉及公司之財務、業務,對其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係指 公司董事受停止行使職權之假處分裁定,致董事會無法行使職權者 這種消息
3.( ) 下列有關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應提供投資人資料之敘述, 提供之資料除專業投資人書面同意外,應摘譯為中文 提供投資人之資料應以本公司或經授權證券商使用者為限 提供之資料或研究報告,不得有虛偽、隱匿等情事 錯誤
4.( ) 代客操作與共同基金之比較, 二者之管理辦法由財政部訂定經營代客操作需增提營業保證金對投資人資產之管理均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為之 錯誤
5.( ) 在新版公開申購制度下,投資人申購股票須有 交易戶
6.( ) 有關認購(售)權證之敘述, 投資人投資認購(售)權證可能最大損失,即為當初所繳交之權利金 為是
7.( ) 投資人初次買賣認購(售)權證時,除專業機構投資人外,應簽具 風險預告書 這種文書,證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其委託
8.( ) 於店頭市場,證券經紀商受投資人委託買賣有價證券,應依下列 限價委託 方式為限
9.( ) 逐筆交易制度中, ROD 這種委託方式為委託單在當日沒有成交或投資人自行撤銷之前,委託單會留存在委託簿中,直至當日收盤仍未成交,該筆委託單則視為無效單
10.( ) 櫃檯買賣證券經紀商可以受理投資人 以上皆是 這種方式之買賣委託
生效
委託人
1.(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細則之規定,買賣申報一經撮合成交後,證券經紀商業務人員應 依據成交回報單所列成交情形通知其委託人及製作有關憑證
2.( ) 上市股票零股交易,敘述 申報買賣之數量必須是一股或其整倍數 正確
3.( ) 申請標購上市證券之證券經紀商,於接受委託申請標購時應 向委託人預收全部價金
4.( ) 委託人申報融券賣出後,因股價上漲致其融券餘額超過融券額度時,證券商應 得在當日股價最高漲幅範圍內予以融券
5.( ) 委託人委託證券經紀商買賣有價證券之委託方式為 網路
6.( ) 委託人融資買進,其計算融資金額之最小單位為 未滿千元部分不予計算
7.( ) 現行櫃檯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股票,向委託人收付款券採 帳簿劃撥 方式
8.( ) 證券商依規定編製定期報告中之委託人買賣證券對帳單是屬於 月報
9.( ) 證券商受託買賣外國有價證券,對委託人委託買入有價證券權益之行使,應依 選項 法令規章為之
10.( ) 證券經紀商受託買賣有價證券應於每月底分送 對帳單 這種文件予委託人
公開收購
權證
1.( ) 這種有價證券之買賣由證券交易所另訂買賣辦法
2.( ) 以上皆是 這種有價證券為證券交易法所規範之短線交易歸入權及內線交易所稱『具有股權性質之其他有價證券』
3.( ) 政府債券、金融債券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4.( ) 認購(售)權證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5.( ) 選項(A)(B)(C)皆是 為外國人投資國內證券之範圍
6.( ) 上市認購(售)權證總數量換算可認購的證券之數量,不得超過該標的證券已發行股份總額之 百分之二十二
7.( ) 在一個多頭漲勢中,對同一個金融商品標的,其對應之理論漲幅依序為 期貨>權證>現貨
8.( ) 有關認購(售)權證之敘述, 認購(售)權證為一種衍生性金融商品 為是
9.( ) 投資人初次買賣認購(售)權證時,應簽具 風險預告書 這種文書,證券經紀商始得接受其委託
10.( ) 採洽商銷售承銷之認購(售)權證案件,每一認購人所認購數量不得超過該次承銷總數之 10%
利益
1.( ) 出售證券利益 為證券商財務報表中之損益表應記載事項
2.( ) 下列有關短線交易規定之敘述 買進同一公司之普通股,賣出特別股,亦構成短線交易 短線交易獲得利益之計算方式採最高賣價減最低買價法 證券交易稅得自短線交易所得利益中扣除 錯誤
3.( )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股票過戶之時點為 公司於股東常會開會前六十日內
4.( ) 公開發行公司停止辦理過戶之時點為 以上皆是
5.( ) 因公司內部人為公司股票短線交易而得獲利,公司得行使歸入權,其『獲得利益』之計算方式, 以最高賣價與最低買價相配,再取次高賣價與次低買價相配,依序計算所得之差價,虧損部分不予計入 正確
6.( ) 有關短線交易之規定, 短線交易的期間為六個月 請求短線交易之利益,自獲得利益之日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短線交易利益之計算採最高賣價減最低買價法 錯誤
7.( ) 有關短線交易利益歸入權,敘述 董事或監察人不行使請求權限,致公司受有損害時,對公司負連帶賠償之責任 正確
8.( )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能召集而不召集股東會時,敘述 監察人為公司之利益,而認為有必要者,得召集股東會 正確
9.( ) 第一光電係上市公司,A為該公司之董事。A於7月1日以每股7元買進該公司普通股股票2,000股,而於次一年2月1日以每股15元賣出普通股股票2,000股;之後復於同年5月1日以每股10元買進該公司普通股股票3,000股。請問依規定,第一光電公司得向A請求之歸入利益為 10,000元
10.( ) 董事、監察人發生短線交易之情事,得為公司請求其將所得利益歸入公司者,可為 監察人
轉讓
交付
短線交易
從事
證券投資信託基金
單位
1.( ) 以上皆是 這種上市有價證券之交易可不在證券集中交易市場為之
2.( ) 下列有關境外基金總代理人之敘述, 總代理人得在國內代理一個以上境外基金機構之基金募集及銷售 總代理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本誠實信用原則,代理境外基金募集及銷售 總代理人應於每一營業日公告所代理境外基金之單位淨資產價值 錯誤
3.(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交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依法不能經由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之所有權 不在此限
4.(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券交易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政府所發行債券之買賣 不在此限
5.( ) 上市之臺灣存託憑證一交易單位為 一千單位
6.( ) 以下關於上市股票零股交易之敘述, 申報買賣以一股為一交易單位 為真
7.( ) 目前辦理股票承銷公開抽籤電腦作業之單位為 臺灣證券交易所
8.( ) 依「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認購(售)權證上市審查準則」規定,上市認購權證之發行單位的最高上限為 五千萬單位
9.( ) 敘述 興櫃股票的最低成交單位為1,000股 不正確
10.( ) 集中交易市場買賣存託憑證之買賣申報價格為 一存託憑證單位
事業
1.( ) 以上皆是 為證券投顧事業及其負責人禁止從事之行為
2.( ) 政府獎勵民間參與之國家重大公共建設事業 這種事業申請上市的實收資本額限制最高
3.( ) 選項(A)(B)(C)皆是 這種行業申請其股票上市,應先取得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同意函後,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始予受理
4.( ) 上市或上櫃公司發行公司債、轉換公司債,或附認股權公司債,除金融控股、銀行、票券金融及信用卡等事業以外,最近一年內發行人或所發行之公司債經金管會核准或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等者,申報生效期間為 七日 個營業日
5.( ) 申請以科技事業上市之發行公司,應經 該事業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出具其係屬科技事業之明確意見書
6.( ) 有關代客操作敘述 目前接受委任之全權委託資金最低為五百萬元 正確
7.(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 已公開發行之投信事業 這種企業應設置獨立董事
8.( ) 依「證券交易法」規定,下列 選項(A)(B)(C)均應設置 這種企業應設置獨立董事
9.( ) 財政部得核定不適用證券交易法及公司法關於公開發行規定者為 以上皆是
10.( ) 經營或提供有價證券價值分析,投資判斷建議,以獲取報酬者為 證券投資顧問事業 這種事業
帳戶
公開說明書
使用
債券
1.( ) 這種有價證券之買賣由證券交易所另訂買賣辦法
2.( ) 受益憑證 這種有價證券之買賣由證券交易所另訂買賣辦法
3.( ) 政府發行之債券 這種證券,其上市由主管機關以命令行之,不適用「證券交易法」有關上市之規定
4.( ) 債券 這種有價證券當市開盤競價基準升降幅度不以百分之十為限
5.(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交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以上皆是 不在此限
6.( ) 上市之有價證券,依法應於證券交易所之集中市場交易,但 依法不能經由買賣而取得或喪失證券之所有權 不在此限
7.( ) 外國政府發行之政府公債及國際組織發行之債券,在台灣上市之程序為 由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函令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後,公告其上市
8.( ) 依現行規定,轉換公司債持有人於公司債發行後立即轉換,失去發行債券之意義,現行規範 於轉換辦法中訂定轉換期間
9.( ) 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之規定,於依第34條規定換發之股票及債券換股權利證書於正式交付前,除不印製實體者外,下列 應經簽證機構依公開發行公司發行股票及公司債券簽證規則辦理簽證 為正確
10.( ) 債券附條件買賣期間利息之計算為 每年三百六十五天,按實際天數計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