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法規大意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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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分類 科目: 稅務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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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1.( ) 金飾之加工費 不適用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2.( )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40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 八月三十一日 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3.( )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始申報者,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 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5.(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現行營業用房屋稅稅率為 3%
6.( )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 國中老師薪資 為免稅
7.( ) 依娛樂稅法之規定,娛樂稅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其徵收稅率, 各種競技比賽,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正確
8.(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有關贈與稅之課徵,下列敘述 納稅義務人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稅款 正確
9.( ) 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徵收的稅目,不包括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10.( )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司法人解散清算時,未清繳之稅捐,應由 清算人 負繳納義務
納稅義務人
稅率
1.(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2.( ) 小華開了一家小規模營業人之銷售農產品專賣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規定,其營業稅稅率為 0.1%
3.( ) 甲公司於104年10月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其貨物稅稅率為 免稅
4.(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1%
5.( ) 自用住宅用地地價稅率為 千分之二
6.(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外銷貨物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稅率為零
8.( ) 依我國現行營業稅稅率規定, 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1% 為正確
9.( ) 依娛樂稅法之規定,娛樂稅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其徵收稅率, 各種競技比賽,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正確
10.(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使用汽油為燃料之各類車輛之貨物稅稅率,基於節約能源考量,以 大客車 最低
申報
1.( ) 小規模營利事業 可免辦所得稅暫繳申報
2.( ) 申報所得稅時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不包括 生產數量法
3.(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4.( )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始申報者,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 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 依所得稅法規定, 保險費 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身分,可申報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
6.(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7.( ) 依契稅條例之規定,敘述 占有契稅,應由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 正確
8.( ) 依相關稅法之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 這種稅目未依規定申報時,不需被加徵怠報金
9.( ) 某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於民國101年10月1日申報移轉現值總價120萬元,課徵土地增值稅25萬元,民國103年9月25日訂約,同年10月15日申報移轉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乙筆,申報移轉現值110萬元,符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規定,可申請退還的土地增值稅為 15萬元
10.( ) 張三獲配信用合作社盈餘3,000元,應申報為 營利所得 這種所得
課徵
1.( ) 向父親購買房屋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價款並非由父親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不必課徵贈與稅
2.( ) 下列對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課徵規定敘述, 零稅率銷售額之進項稅額可扣抵零稅率銷售額之溢付稅額可以退還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3.(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10%
4.(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5.( ) 我國菸酒稅參採國際之課稅體例,採 均採從量課徵 這種課徵方式
6.( ) 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稅之課徵,下列 供自用住宅按千分之二課徵 供營業使用按千分之六課徵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免徵 錯誤
7.( ) 依印花稅法之規定,屬課徵印花稅範圍之憑證,下列 承攬契據 正確
8.( ) 依契稅條例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立學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供營業用者 應課徵契稅
9.(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10.( ) 依稅法規定,下列貨物課稅規定 油氣類須從量課徵貨物稅貨車需從價課徵貨物稅,且銷售時每輛銷售價格達300萬元以上不需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珊瑚每件銷售價格達50萬元以上,應課10%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錯誤
土地
1.( ) 土地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2.( ) 下列 土地 這種資產,不適用營利事業遇物價上漲達25%以上時進行資產重估價之規定
3.(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者,以一次為限;但下列 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為不以一次為限的要件之一
4.( ) 土地設定典權,則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出典人
5.(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6.(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7.( ) 依土地稅法,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這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8.( ) 依土地稅法第1條規定,下列 房屋稅 不是土地稅項目
9.(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10.( )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除符合第5條規定者外,銷售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其稅率為 15%
土地增值稅
1.( ) 土地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2.( ) 下列有關我國目前土地增值稅課稅制度之敘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為10%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錯誤
3.( ) 土地因贈與而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受贈人
4.(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 10% 這種稅率徵收,此項稅率以一次為限
5.( ) 土地設定典權,則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出典人
6.(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7.( ) 有關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下列敘述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正確
8.( ) 有關我國不動產相關稅課的課稅基礎, 地價稅以土地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公告現值為課稅基礎的計算依據房屋稅以房屋現值為課稅依據 錯誤
9.(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10.(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營業稅
1.( ) 金飾之加工費 不適用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2.(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3.( ) 下列對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課徵規定敘述, 零稅率銷售額之進項稅額可扣抵零稅率銷售額之溢付稅額可以退還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4.( ) 小華開了一家小規模營業人之銷售農產品專賣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規定,其營業稅稅率為 0.1%
5.( ) 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其徵收及行政救濟程序應依 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 之規定辦理
6.( ) 在我國現行稅制中, 營業稅 無國外稅額扣抵的規定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的營業稅為 免稅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稅稅率為 1%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10.( ) 依我國現行營業稅稅率規定, 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1% 為正確
我國
1.( ) 下列有關我國目前土地增值稅課稅制度之敘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為10%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錯誤
2.(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10%
3.( ) 在我國現行稅制中, 營業稅 無國外稅額扣抵的規定
4.(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5.( ) 我國目前買賣上市公司股票之證券交易稅稅率為 千分之三
6.(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7.( )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將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該項金額者,下列項目 綜合所得稅之課稅級距 不適用該規定
8.( ) 我國綜合所得稅規定夫妻應採用 合併申報但薪資所得可採分開計稅 申報方式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依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免徵營業稅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我國境內其他地區者,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10.( ) 依我國現行稅法之規定,個人買賣上市公司之股票,應負擔之稅負為 證券交易稅
所得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一般勞動者或上班族所領取之年終獎金屬於 薪資所得 這種所得
3.( ) 以下所得 員工分紅 需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4.( )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第一年係101年9月20日開始營業,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臺幣50,000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5,000元
5.( ) 李四於民國102年度擁有我國戶籍,但自101年12月1日離境至大陸工作後,102年間未再入境,其102年10月以100萬元出售祖傳草藥秘密配方(無登記、註冊)予日本甲公司,關於此項交易之所得類型、來源地,敘述 財產交易所得、非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正確
6.(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所得扣繳義務人的敘述, 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股利淨額,扣繳義務人為公司負責人機關、團體、學校給付薪資所得,扣繳義務人為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營利事業給付退休金,扣繳義務人為事業負責人 錯誤
7.( ) 依所得稅法有關扣除額計算之敘述,下列敘述 計算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房屋租金支出只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減除財產交易損失須先減除財產交易所得 錯誤
8.(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9.( )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之歸屬及課稅方式, 告發或檢舉獎金屬其他所得,採分離課稅 正確
10.( ) 房地產投資客張三銷售其非自住且持有期間僅6個月之房屋一棟,其相關稅負為 除了依銷售價格課徵15%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外,尚需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贈與
1.( ) 土地因贈與而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受贈人
2.(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3.( ) 老張以自己的資金2,000萬元,無償為兒子購置房產一戶,該房產土地市價為1,400萬元,公告現值為500萬元;房屋市價為6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試問老張應被擬制為贈與之金額為 600萬元
4.( ) 自95年1月1日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 111萬元
5.(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6.(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7.( ) 依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 父母為小孩支付教育費與生活費 不視為贈與行為
8.( ) 依契稅條例規定,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應由歸屬權利人估價立契,申報繳納 贈與契稅 這種契稅
9.(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10.(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中,下列 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錯誤
所得稅法
1.( ) 公司債之發行費,有償還期限之規定者,依所得稅法規定,應 按其償還期限分期攤提
2.(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3.(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 依其他法令或組織章程規定,得分配盈餘之團體或組織 應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
4.(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計算綜合所得淨額時,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這種扣除額係按戶定額減除
5.(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未如期辦理結算申報,但已於接到滯報通知書後15日內補報,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所得額,以 按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這種稅率計算其應加徵10%滯報金之金額
6.( )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107年度之標準扣除額為 納稅義務人個人為12萬元;有配偶者24萬元
7.(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下列 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在計算所得額時不能減除必要費用
8.( ) 依所得稅法規定,下列 國中老師薪資 為免稅
9.( ) 依所得稅法規定,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該信託成立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應以 受託人 為納稅義務人申報納稅
10.(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貨物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由海關代徵之國外輸入貨物的稅捐,其行政救濟程序準用下列 關稅法 之規定
4.( ) 各選項 外銷貨物 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零稅率規定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外銷貨物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稅率為零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加值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收取之營業稅額為該營業人之 銷項稅額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律師代理訴訟服務 不屬於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貨物或勞務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10.(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繳納
1.( ) 土地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2.( ) 下列 特種飲食業 由主管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
3.( ) 下列 繼承時 這種情況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免繳納土地增值稅
4.(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5.(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6.(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7.(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8.( ) 李先生於100年11月30日將半年前繼承之一處房地,以2,000萬元出售,其應繳納之特種貨物或勞務稅稅額為 0元
9.(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10.(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適用
1.(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2.( ) 下列 土地 這種資產,不適用營利事業遇物價上漲達25%以上時進行資產重估價之規定
3.(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4.(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租稅刑事罰以處罰故意行為為原則 錯誤
5.(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錯誤
6.(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7.( )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將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該項金額者,下列項目 綜合所得稅之課稅級距 不適用該規定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保險業經營非專屬本業及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適用之稅率分別為 5%;5%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及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適用之稅率分別為 5%;2%
10.(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未如期辦理結算申報,但已於接到滯報通知書後15日內補報,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所得額,以 按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這種稅率計算其應加徵10%滯報金之金額
境內
1.( )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銷售勞務時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買受人
2.(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3.(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依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免徵營業稅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我國境內其他地區者,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國際海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其銷售額之計算標準為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
6.(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 自國外聘請教授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由境內支付之所得 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7.(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103年度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計新臺幣2,000萬元,則其103年度於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 200萬元
8.(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9.(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其課徵遺產稅之範圍包括下列 應包括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之財產
10.( ) 國際海運事業自境內載運貨物出境者,其銷售額為 承運貨物出口之全部運價
計算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3.(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4.( ) 有關我國不動產相關稅課的課稅基礎, 地價稅以土地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公告現值為課稅基礎的計算依據房屋稅以房屋現值為課稅依據 錯誤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依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免徵營業稅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我國境內其他地區者,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7.(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計算綜合所得淨額時, 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 這種扣除額係按戶定額減除
8.( ) 依所得稅法有關扣除額計算之敘述,下列敘述 計算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房屋租金支出只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減除財產交易損失須先減除財產交易所得 錯誤
9.(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下列 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在計算所得額時不能減除必要費用
10.(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累進起點地價,包括下列 住宅用地 這種土地
貨物稅
1.( ) 天然氣 不屬於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2.( ) 甲公司於104年10月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其貨物稅稅率為 免稅
3.( ) 有關我國現行貨物稅的課徵,敘述 橡膠輪胎及車輛類採從價課徵 正確
4.( ) 有關橡膠輪胎之稅率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規定,下列 大客車、大貨車使用者,從價徵收百分之十內胎免稅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免稅 錯誤
5.( ) 我國目前水泥的貨物稅是採 從量稅 方法課稅
6.(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納或保稅記帳貨物稅之貨物,有 捐贈社會福利事業團體 這種情形者,不得退還原納或沖銷記帳貨物稅
7.(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使用汽油為燃料之各類車輛之貨物稅稅率,基於節約能源考量,以 大客車 最低
8.( ) 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關於貨物稅之徵收,敘述 應稅貨物參加展覽並不出售者,免徵貨物稅 正確
9.( ) 依貨物稅條例第12條規定,李聰明看好陸客及日客來臺觀光人潮商機,買了一台大客車,其貨物稅稅率為 從價徵收15%
10.( ) 依稅法規定,下列貨物課稅規定 油氣類須從量課徵貨物稅貨車需從價課徵貨物稅,且銷售時每輛銷售價格達300萬元以上不需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珊瑚每件銷售價格達50萬元以上,應課10%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錯誤
稅捐
1.( ) 房屋稅 這種稅捐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2.( ) 由海關代徵之國外輸入貨物的稅捐,其行政救濟程序準用下列 關稅法 之規定
3.(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4.(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5.(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6.(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核課期間之起算,敘述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得資料核定徵收之稅捐,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正確
7.(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下列有關效力規定 自發布日起發生效力自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於發布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之稅捐及未確定案件,不適用該變更後之解釋函令 錯誤
8.( )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之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其計算方式為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9.( )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10.( ) 國外進口應稅貨物之貨物稅,其完稅價格為 關稅完稅價格加計進口稅捐
事業
1.( ) 下列 土地 這種資產,不適用營利事業遇物價上漲達25%以上時進行資產重估價之規定
2.(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3.( )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銷售勞務時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買受人
4.( )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第一年係101年9月20日開始營業,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臺幣50,000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5,000元
5.( )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第一年係101年9月20日開始營業,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臺幣50,000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5,000元
6.(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7.(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國際海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其銷售額之計算標準為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
9.(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所得扣繳義務人的敘述, 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股利淨額,扣繳義務人為公司負責人機關、團體、學校給付薪資所得,扣繳義務人為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營利事業給付退休金,扣繳義務人為事業負責人 錯誤
10.(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國外影片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分支機構,103年度經由營業代理人出租影片之收入計新臺幣2,000萬元,則其103年度於境內之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 200萬元
中華民國
1.( )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銷售勞務時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買受人
2.( )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下列 鮮乳、蜂蜜 這種農產品,可免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3.(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4.( ) 老張是旅居美國之華僑,具有美國與中華民國之國籍,老張並同時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若老張在民國102年度全年在臺灣只居住2個月,下列敘述 老張會被認定為居住者,採用結算申報完稅 正確
5.(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6.(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 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中華民國境內之其他地區者 為進口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9.(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 自國外聘請教授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由境內支付之所得 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10.(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所得扣繳義務人的敘述, 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股利淨額,扣繳義務人為公司負責人機關、團體、學校給付薪資所得,扣繳義務人為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營利事業給付退休金,扣繳義務人為事業負責人 錯誤
營業人
1.( ) 保險公司 這種營業人不屬於加值型營業稅之營業人
2.( ) 下列對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課徵規定敘述, 零稅率銷售額之進項稅額可扣抵零稅率銷售額之溢付稅額可以退還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外銷貨物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稅率為零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依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免徵營業稅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我國境內其他地區者,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關於營業人未於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之相關罰則,下列 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 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 其逾30日且無應納稅額者,怠報金為新臺幣3千元 錯誤
8.( )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 典當業 不適用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之規定
9.( ) 營業人出售一筆土地,售價一千萬元,其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其應納營業稅為 0元
10.( ) 營業人申請變更 減少資本 這種營業登記事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為之
銷售
1.( ) 下列對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課徵規定敘述, 零稅率銷售額之進項稅額可扣抵零稅率銷售額之溢付稅額可以退還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2.(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 0.1%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銷售飾金(不包含加工費)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免稅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第2項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零點一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律師代理訴訟服務 不屬於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貨物或勞務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8.( ) 依稅法規定,下列貨物課稅規定 油氣類須從量課徵貨物稅貨車需從價課徵貨物稅,且銷售時每輛銷售價格達300萬元以上不需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珊瑚每件銷售價格達50萬元以上,應課10%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錯誤
9.( )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規定,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達一定金額者課稅規定,下列敘述 遊艇每艘銷售價格達300萬元玳瑁每件銷售價格達50萬元家具每件完稅價格達50萬元 錯誤
10.( ) 銷售一台超輕型載具其銷售價格為五百萬元,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及第7條規定其應徵之稅額為 50萬元
稅額
1.( ) 下列 特種飲食業 由主管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
2.(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計算特種稅額之稅率規定,下列 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保險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錯誤
3.(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4.( ) 在我國現行稅制中, 營業稅 無國外稅額扣抵的規定
5.( ) 李先生於100年11月30日將半年前繼承之一處房地,以2,000萬元出售,其應繳納之特種貨物或勞務稅稅額為 0元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8.(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9.(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有關贈與稅之課徵,下列敘述 納稅義務人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稅款 正確
10.( ) 某酒家民國102年9、10月銷售額為100萬元,取得酒類等進項稅額10萬元,試問該酒家該期應納營業稅額為 25萬元
現行
1.(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2.(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3.( ) 有關我國現行貨物稅的課徵,敘述 橡膠輪胎及車輛類採從價課徵 正確
4.( ) 我國現行自住房屋之房屋稅稅率為 1.2%
5.( ) 依土地稅法規定,現行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 5.5%
6.( ) 依我國現行稅法之規定,個人買賣上市公司之股票,應負擔之稅負為 證券交易稅
7.(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現行營業用房屋稅稅率為 3%
8.(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受益人如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死亡,受託人出售該信託土地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規定地價係指 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
9.(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10.( )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 財產交易所得 這種所得無須辦理扣繳
公司
1.(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2.( ) 乙公司民國103年7月31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額為3,000萬元,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卻開立普通收據給乙公司作為憑證,而乙公司未提出扣抵其銷項稅額,以乙公司此項行為,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敘述 其進貨金額處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本案處罰鍰為100萬元 正確
3.( ) 丁公司係採查定課稅之小店戶,經查定1個月銷售額為8萬元,3個月發單一次,其應納營業稅為 2,400元
4.( ) 公司員工以其紅利轉作服務產業之增資者,其因而取得之新發行記名股票,採 面額 課徵所得稅
5.( ) 台北公司102年度帳列應付帳款200萬元已過請求權時效尚未支付,直至民國103年10月30日才支付,請問台北公司於102年、103年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應 102年度轉列其他收入、103年度以營業外支出列帳
6.(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7.( ) 甲公司於104年10月購買符合載運輪椅使用者車輛規定安全檢測基準之車輛,其貨物稅稅率為 免稅
8.( ) 甲公司某期銷項稅額15,000元,進貨進項稅額18,000元,另購固定資產機器進項稅額50,000元,則本期可退稅額為 50,000元
9.(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10.( )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第一年係101年9月20日開始營業,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臺幣50,000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5,000元
贈與稅
1.( ) 向父親購買房屋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價款並非由父親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不必課徵贈與稅
2.(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10%
3.(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50%
4.(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5.( ) 自95年1月1日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 111萬元
6.( ) 依現行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各為 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7.(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有關贈與稅之課徵,下列敘述 納稅義務人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稅款 正確
8.( ) 孫先生將其土地一筆贈送予其紅粉知己李小姐,試問相關稅負的納稅義務人各為 孫先生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而李小姐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9.( ) 張先生於99年5月份結婚紀念日時贈送其老婆一處房地產(包括房屋及土地),其相關的課稅規定為 無須課徵贈與稅,而土地增值稅得申請不課徵,課徵契稅
10.( ) 情形 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債務 需課徵贈與稅
稅捐稽徵法
1.( ) 乙公司民國103年7月31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額為3,000萬元,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卻開立普通收據給乙公司作為憑證,而乙公司未提出扣抵其銷項稅額,以乙公司此項行為,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敘述 其進貨金額處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本案處罰鍰為100萬元 正確
2.(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 破產財團成立後,其應納稅捐為財團費用,由破產管理人依破產法之規定清償之公司重整中所發生之稅捐,為公司重整債務,依公司法之規定清償之法人團體解散清算時,清算人於分配賸餘財產前,應依法按稅捐受清償之順序,繳清稅捐 錯誤
3.(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有違反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下列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 錯誤
4.(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有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採取 通知主管機關,限制減資登記 這種稅捐保全措施
5.(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下列有關效力規定 自發布日起發生效力自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於發布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之稅捐及未確定案件,不適用該變更後之解釋函令 錯誤
6.(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的起算日為 稅款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
7.( ) 依稅捐稽徵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 稅捐稽徵法僅適用於內地稅逃漏營業稅可聲請簽發搜索票 租稅處罰適用裁處時之法律,但裁處前之法律,有利於納稅義務人時可適用之 錯誤
8.( ) 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達一定金額者,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下列 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所欠繳稅款達新臺幣一百萬元 不能限制其出境
9.(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下列對於相當擔保之敘述, 上市有價證券按八折計算 黃金按九折計算可十足提供公務擔保之公債,按面額計值 錯誤
10.(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營利事業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應處罰鍰比例及上限分別為 5%,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營利事業
1.( )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若其100年全年課稅所得額是1,000萬元,100年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是 170萬元
2.(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3.(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下列有關所得扣繳義務人的敘述, 公司分配予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的股利淨額,扣繳義務人為公司負責人機關、團體、學校給付薪資所得,扣繳義務人為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營利事業給付退休金,扣繳義務人為事業負責人 錯誤
4.(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5.(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6.(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為營利事業有欠繳應納稅捐者,稅捐稽徵機關得採取 通知主管機關,限制減資登記 這種稅捐保全措施
7.( ) 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營利事業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6條所為之捐贈,其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之限額為 新臺幣一千萬元或所得額10%
8.( ) 採用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每年度暫繳申報的期間為 9月1日至9月30日
9.( ) 設甲公司採日曆會計年度,第一年係自本(九十一)年九月十五日開始營業,當年度三個半月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台幣五萬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九千一百六十六元
10.( ) 營利事業使用藍色申報書方式來提高交際費列支限額的行為,是屬於 節稅 這種行為
徵收
1.( ) 房屋稅 這種稅捐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2.(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 10% 這種稅率徵收,此項稅率以一次為限
3.( ) 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其徵收及行政救濟程序應依 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 之規定辦理
4.( )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40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 八月三十一日 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5.( ) 有關橡膠輪胎之稅率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規定,下列 大客車、大貨車使用者,從價徵收百分之十內胎免稅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免稅 錯誤
6.(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一成以上不及三成之房屋 房屋稅不可減半徵收
7.( ) 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關於貨物稅之徵收,敘述 應稅貨物參加展覽並不出售者,免徵貨物稅 正確
8.(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核課期間之起算,敘述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得資料核定徵收之稅捐,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正確
9.( ) 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徵收的稅目,不包括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10.( ) 被徵收之土地,其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免徵
這種
土地稅法
1.(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2.( ) 土地稅法所稱之公告現值,係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據 平均地權條例 之規定所公告之土地現值
3.( ) 依土地稅法,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這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4.( )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始申報者,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 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5.( ) 依土地稅法地價稅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 按累進起點地價採累進稅率基本稅率為百分之一自用住宅之稅率為千分之二 錯誤
6.( ) 依土地稅法第1條規定,下列 房屋稅 不是土地稅項目
7.(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8.( )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屬於公同共有者,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管理機關或管理人
9.( ) 依土地稅法規定,現行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 5.5%
10.(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課稅
1.( ) 天然氣 不屬於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2.(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3.( ) 民國103年5月份繳納之房屋稅,其課稅所屬期間為 民國102年7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
4.( ) 有關目前土地增值稅課稅制度之敘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之優惠稅率為10%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錯誤
5.( ) 有關我國不動產相關稅課的課稅基礎, 地價稅以土地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公告現值為課稅基礎的計算依據房屋稅以房屋現值為課稅依據 錯誤
6.( ) 我國目前水泥的貨物稅是採 從量稅 方法課稅
7.( ) 我國現行遺產贈與稅的課稅範圍係採下列 屬人兼屬地主義
8.( ) 我國菸酒稅參採國際之課稅體例,採 均採從量課徵 這種課徵方式
9.( ) 依現行稅法,有價證券之課稅規定,敘述 員工分紅配股屬員工之薪資所得,於交付股票日按標的股票之時價認列課稅 正確
10.( ) 依稅法規定,下列貨物課稅規定 油氣類須從量課徵貨物稅貨車需從價課徵貨物稅,且銷售時每輛銷售價格達300萬元以上不需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珊瑚每件銷售價格達50萬元以上,應課10%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錯誤
移轉
1.( ) 下列 繼承時 這種情況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免繳納土地增值稅
2.( ) 土地因贈與而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受贈人
3.( )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其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原所有權人
4.( ) 有關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下列敘述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正確
5.( ) 依土地稅法,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這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6.( )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始申報者,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 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7.(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8.(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9.( ) 依契稅條例規定,以不動產為信託財產,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移轉信託財產與委託人以外之歸屬權利人時,應由歸屬權利人估價立契,申報繳納 贈與契稅 這種契稅
10.( ) 依現行土地稅法之規定,為消除通貨膨脹所需增之土地增值,下列 前次移轉時所申報之土地移轉現值 得按消費者物價總指數調整之
期間
1.( ) 99年度的地價稅開徵期間為 11月1日開徵至11月30日截止
2.( )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稅率為 免徵地價稅
3.( ) 民國103年5月份繳納之房屋稅,其課稅所屬期間為 民國102年7月1日至103年6月30日
4.(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5.(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6.(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7.( ) 依法應申報繳納之稅捐,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8.(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的起算日為 稅款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
9.( ) 採用曆年制的營利事業,每年度暫繳申報的期間為 9月1日至9月30日
10.( ) 稅捐之徵收,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其徵收期間為 5年 年
出售
1.(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者,以一次為限;但下列 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為不以一次為限的要件之一
2.(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 10% 這種稅率徵收,此項稅率以一次為限
3.( ) 甲出售臺北市之自用住宅用地後,復於新北市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關於重購退稅之敘述,下列 如於5年內再行出售移轉,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正確
4.(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5.(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6.(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7.(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8.(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受益人如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死亡,受託人出售該信託土地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規定地價係指 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
9.( ) 依照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各款規定條件者,其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次之限制,下列有關該各款條件敘述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錯誤
10.( ) 某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於民國101年10月1日申報移轉現值總價120萬元,課徵土地增值稅25萬元,民國103年9月25日訂約,同年10月15日申報移轉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乙筆,申報移轉現值110萬元,符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規定,可申請退還的土地增值稅為 15萬元
新臺幣
1.( )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第一年係101年9月20日開始營業,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臺幣50,000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5,000元
2.( ) 甲公司採曆年制會計年度,第一年係101年9月20日開始營業,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額為新臺幣50,000元,則其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為 5,000元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關於營業人未於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之相關罰則,下列 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 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 其逾30日且無應納稅額者,怠報金為新臺幣3千元 錯誤
4.( ) 依印花稅法之規定,買賣動產契據,其印花稅額為 每件新臺幣12元
5.(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計算基本稅額之基本所得額,其扣除額及稅率為 新臺幣50萬元;12%∼15%
6.(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7.( ) 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達一定金額者,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下列 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所欠繳稅款達新臺幣一百萬元 不能限制其出境
8.(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營利事業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應處罰鍰比例及上限分別為 5%,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9.(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10.(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後,若某甲的父親是人壽保險的要保人,某甲是受益人。101年某甲的父親死亡,某甲受領人壽保險給付新臺幣3,500萬元,此筆保險給付計入101年某甲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金額是 500萬元
綜合所得稅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民國101年度綜合所得稅之稅率結構為 分5級、最高為40%、最低為5%
3.( ) 民國93年綜合所得稅稅率為37萬元以下6%,37萬元至99萬元13%,李四93年綜合所得淨額80萬元,應納稅額為 78,100元
4.( ) 在綜合所得稅中,財產交易損失可申報為 特別扣除額
5.( )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將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該項金額者,下列項目 綜合所得稅之課稅級距 不適用該規定
6.( ) 我國綜合所得稅之稅率係採超額累進稅率,目前最高稅率為 40%
7.( ) 我國綜合所得稅規定夫妻應採用 合併申報但薪資所得可採分開計稅 申報方式
8.( ) 依所得稅法規定, 保險費 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身分,可申報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
9.( )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採列舉申報扣除額之項目, 對國立大學之捐款 不受金額限制
10.( ) 依現行所得稅法, 納稅義務人之兄弟姊妹 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年滿70歲之免稅額得增加50%之規定
法規
依法
1.( ) 下列有關「核課期間」之敘述, 在核課期間內,經稅捐機關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 正確
2.( ) 下述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3.(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4.( ) 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相關規定下列 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各級政府之一切支出,非經預算程序不得為之各級政府非依法律之規定或議會之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一年以上之國內、外借款 錯誤
5.(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6.(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7.(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8.(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9.(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10.( ) 依法應申報繳納之稅捐,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營業
1.( ) 職業學校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 不適用營業稅免稅
2.(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3.( ) 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稅之課徵,下列 供自用住宅按千分之二課徵 供營業使用按千分之六課徵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免徵 錯誤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外銷貨物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稅率為零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銷售飾金(不包含加工費)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免稅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加值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收取之營業稅額為該營業人之 銷項稅額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不屬於營業稅課徵範圍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10.( ) 依契稅條例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立學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供營業用者 應課徵契稅
稅法
1.( )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將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該項金額者,下列項目 綜合所得稅之課稅級距 不適用該規定
2.( ) 依我國相關稅法規定,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為國稅
3.( ) 依我國現行稅法之規定,個人買賣上市公司之股票,應負擔之稅負為 證券交易稅
4.( ) 依相關稅法之規定, 遺產及贈與稅 這種稅目未依規定申報時,不需被加徵怠報金
5.( ) 依娛樂稅法之規定,娛樂稅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其徵收稅率, 各種競技比賽,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正確
6.( ) 依現行稅法,有價證券之課稅規定,敘述 員工分紅配股屬員工之薪資所得,於交付股票日按標的股票之時價認列課稅 正確
7.( ) 依現行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中, 人身保險之保險費 訂有限額
8.( ) 依稅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 民國99年起個人出售海外證券交易所得超過100萬元,須全額計入基本所得民國101年起國民中小學教職員薪資應繳納綜合所得稅民國99年起員工分紅股票其按時價超過面額之所得不須計入個人基本所得額 錯誤
9.( ) 依稅法規定,下列貨物課稅規定 油氣類須從量課徵貨物稅貨車需從價課徵貨物稅,且銷售時每輛銷售價格達300萬元以上不需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珊瑚每件銷售價格達50萬元以上,應課10%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錯誤
10.( ) 依稅捐稽徵法第11-4條規定,稅法或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之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此項租稅優惠之擬訂,應先作 稅式支出 這種評估
財產
1.( ) 在綜合所得稅中,財產交易損失可申報為 特別扣除額
2.(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3.(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4.( ) 依所得稅法有關扣除額計算之敘述,下列敘述 計算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房屋租金支出只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減除財產交易損失須先減除財產交易所得 錯誤
5.(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6.(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中,下列 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錯誤
7.(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其課徵遺產稅之範圍包括下列 應包括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之財產
8.( ) 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作為之行政處分,依稅捐稽徵法規定, 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錯誤
9.(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10.( ) 稅法上對捐贈之規定,下列 捐贈給各級政府之所得不受金額限制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捐贈給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之所得,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錯誤
申請
1.(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2.(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3.(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4.( ) 依菸酒稅法第5條之規定,下列 產製廠商申請註銷登記時之庫存菸酒者 不是免徵菸酒稅
5.( ) 某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於民國101年10月1日申報移轉現值總價120萬元,課徵土地增值稅25萬元,民國103年9月25日訂約,同年10月15日申報移轉重購自用住宅用地乙筆,申報移轉現值110萬元,符合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規定,可申請退還的土地增值稅為 15萬元
6.( )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7.( ) 財政部依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適用為 除對據以申請解釋之案件發生效力,如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發布當時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亦適用
8.( ) 張先生於99年5月份結婚紀念日時贈送其老婆一處房地產(包括房屋及土地),其相關的課稅規定為 無須課徵贈與稅,而土地增值稅得申請不課徵,課徵契稅
9.( ) 設某甲在新北市內有5處房地所有權,第1處由其本人設籍者1公畝,第2處由其父親設籍者0.5公畝,第3處由其未成年之長女設籍者0.5公畝,第4處由其配偶設籍者0.5公畝,第5處由其成年之長子設籍者1公畝,均作自用住宅使用。 依據土地稅法規定,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得核准申請按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之房地面積為 2.5公畝
10.( )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 稅籍登記 這種登記
使用
1.( )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稅率為 免徵地價稅
2.(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3.( )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 已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 為應課徵地價稅之土地
4.( ) 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稅之課徵,下列 供自用住宅按千分之二課徵 供營業使用按千分之六課徵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免徵 錯誤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 在國外提供及使用之勞務 不適用零稅率之規定
6.(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有 不以營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這種情形,免徵房屋稅
7.(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使用汽油為燃料之各類車輛之貨物稅稅率,基於節約能源考量,以 大客車 最低
8.( )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其地價稅稅率為 千分之十
9.( ) 供工業用地直接使用之土地其地價稅稅率為 1%
10.( ) 設某甲在新北市內有5處房地所有權,第1處由其本人設籍者1公畝,第2處由其父親設籍者0.5公畝,第3處由其未成年之長女設籍者0.5公畝,第4處由其配偶設籍者0.5公畝,第5處由其成年之長子設籍者1公畝,均作自用住宅使用。 依據土地稅法規定,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得核准申請按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之房地面積為 2.5公畝
先生
分之
地價稅
1.( ) 99年度的地價稅開徵期間為 11月1日開徵至11月30日截止
2.( ) 下列各項所指的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土地所有權若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承領土地,以承領人為納稅義務人承墾土地,以耕作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錯誤
3.( ) 土地稅法有關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之規定, 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錯誤
4.(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5.( )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稅率為 免徵地價稅
6.( )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40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 八月三十一日 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7.(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1%
8.(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千分之十
9.(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10.( ) 有關我國不動產相關稅課的課稅基礎, 地價稅以土地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公告現值為課稅基礎的計算依據房屋稅以房屋現值為課稅依據 錯誤
起算
1.( )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核定徵收之稅捐,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2.(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3.(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4.(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核課期間之起算,敘述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得資料核定徵收之稅捐,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正確
5.(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徵收期間的起算日為 稅款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
金額
1.( ) 乙公司民國103年7月31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額為3,000萬元,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卻開立普通收據給乙公司作為憑證,而乙公司未提出扣抵其銷項稅額,以乙公司此項行為,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敘述 其進貨金額處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本案處罰鍰為100萬元 正確
2.(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3.(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4.( ) 我國所得稅法中, 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級距之金額 沒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規定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6.(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7.( )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採列舉申報扣除額之項目, 對國立大學之捐款 不受金額限制
8.(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 婚嫁時在限額內受贈於父母之財物 之金額的調整未採行物價指數連動
9.(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10.( ) 某公司於民國103年10月15日收到國稅局核定退還以前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計新臺幣50萬元之退稅通知書,並於同年11月10日收到該筆退稅款,依所得稅法規定,該公司於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應計入或減除之金額及日期為 10月15日應減除50萬元
房屋
1.( ) 向父親購買房屋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價款並非由父親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不必課徵贈與稅
2.( ) 下列 裝潢等級 並非「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因素
3.( ) 老張以自己的資金2,000萬元,無償為兒子購置房產一戶,該房產土地市價為1,400萬元,公告現值為500萬元;房屋市價為6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試問老張應被擬制為贈與之金額為 600萬元
4.( ) 私有房屋有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這種情形,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5.( ) 私有房屋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應徵房屋稅
6.( ) 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有關房屋稅稅率之敘述,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課徵2% 正確
7.(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有 不以營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這種情形,免徵房屋稅
8.( ) 依所得稅法有關扣除額計算之敘述,下列敘述 計算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房屋租金支出只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減除財產交易損失須先減除財產交易所得 錯誤
9.( )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除符合第5條規定者外,銷售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其稅率為 15%
10.( ) 房地產投資客張三銷售其非自住且持有期間僅6個月之房屋一棟,其相關稅負為 除了依銷售價格課徵15%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外,尚需計算房屋交易所得,申報綜合所得稅
取得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公司員工以其紅利轉作服務產業之增資者,其因而取得之新發行記名股票,採 面額 課徵所得稅
3.( ) 各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方式之契稅稅率, 典權 不為6%
4.(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5.(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6.( ) 依所得稅法個人及營利事業取得100年短期票券利息所得之課稅規定為 個人採分離課稅、營利事業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7.( ) 依契稅條例之規定, 契稅係對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課徵交換有差額,其價額部分應課買賣契稅典權契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 錯誤
8.( ) 依契稅條例之規定,敘述 占有契稅,應由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 正確
9.( ) 依契稅條例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立學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供營業用者 應課徵契稅
10.( ) 某酒家民國102年9、10月銷售額為100萬元,取得酒類等進項稅額10萬元,試問該酒家該期應納營業稅額為 25萬元
相關
遺產稅
1.( ) 下述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2.(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10%
3.(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50%
4.( ) 在遺產稅納稅義務人的順序中, 遺囑執行人 最為優先
5.(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6.( ) 依現行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各為 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7.(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8.(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其課徵遺產稅之範圍包括下列 應包括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之財產
9.( ) 張三於98年2月5日意外死亡,留有市價2,000萬元,公告土地現值1,000萬元土地,十天前算過若出售土地,土地增值稅為80萬元,申報遺產稅時,該土地價值為 1,000萬元
10.(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進項稅額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4.( ) 下列對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課徵規定敘述, 零稅率銷售額之進項稅額可扣抵零稅率銷售額之溢付稅額可以退還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5.(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6.( ) 甲公司某期銷項稅額15,000元,進貨進項稅額18,000元,另購固定資產機器進項稅額50,000元,則本期可退稅額為 50,000元
7.(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8.( ) 依現行營業稅法之規定,下列 為協助國防建設之貨物或勞務 之進項稅額得扣抵銷項稅額
9.( ) 某酒家民國102年9、10月銷售額為100萬元,取得酒類等進項稅額10萬元,試問該酒家該期應納營業稅額為 25萬元
10.( )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 典當業 不適用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之規定
總額
1.( ) 下列 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2.(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3.( ) 以下所得 員工分紅 需計入綜合所得總額
4.( ) 自95年1月1日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 111萬元
5.(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6.(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下列 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在計算所得額時不能減除必要費用
7.(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8.(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營利事業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應處罰鍰比例及上限分別為 5%,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9.(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在不計入贈與總額的項目中,下列 捐贈公有事業機構或全部公股之公營事業之財產 扶養義務人為受扶養人支付之生活費配偶相互贈與之財產 錯誤
10.( ) 張三於100年10月死亡,遺產 張三職業上之工具,價值100萬元 須計入遺產總額中課稅
免徵
1.( ) 金飾之加工費 不適用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2.( ) 被徵收之土地 這種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3.( ) 公共設施保留地在保留期間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稅率為 免徵地價稅
4.( )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下列 鮮乳、蜂蜜 這種農產品,可免徵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5.( ) 有關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敘述 進口本國之古物免徵營業稅 正確
6.( ) 依土地稅法,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這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7.( ) 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稅之課徵,下列 供自用住宅按千分之二課徵 供營業使用按千分之六課徵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免徵 錯誤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依特種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免徵營業稅依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保稅貨物自保稅區進入我國境內其他地區者,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10.( ) 依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進口 本國之古物 這種貨物免徵營業稅
銷售額
1.(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2.( ) 下列 特種飲食業 由主管機關查定其銷售額及稅額,每月填發繳款書通知繳納
3.( ) 下列對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課徵規定敘述, 零稅率銷售額之進項稅額可扣抵零稅率銷售額之溢付稅額可以退還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4.(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計算特種稅額之稅率規定,下列 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保險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錯誤
5.(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6.(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保險業經營非專屬本業及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適用之稅率分別為 5%;5%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10.(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國際海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其銷售額之計算標準為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
死亡
1.( ) 下列 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2.(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3.(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4.(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5.(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受益人如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死亡,受託人出售該信託土地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規定地價係指 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
6.(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7.(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8.(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遺有財產者,其課徵遺產稅之範圍包括下列 應包括在中華民國境內及境外之財產
9.( ) 居住者年度中死亡,其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於 死亡人非屬受扶養親屬,無居住者配偶 這種情況下,應按當年度死亡前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減除
10.( ) 軍人因執行公務死亡,經服務機關出具執行職務死亡證明書,其基本免稅額為 2,400萬元
用地
項目
1.( ) 天然氣 不屬於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2.(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3.( ) 我國所得稅法之列舉扣除額項目中, 保險費 必須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之支出始得扣除
4.( ) 我國現行稅法規定,當消費者物價指數較上次調整之指數累計上漲達10%以上時,將自次年起按上漲程度調整該項金額者,下列項目 綜合所得稅之課稅級距 不適用該規定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暫停營業 並非營利事業應向主管稽徵機關登記之項目
6.(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7.( )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淨額之扣除額項目中,下列 租金支出與購屋借款利息 是採兩者擇其一計算
8.( )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採列舉申報扣除額之項目, 對國立大學之捐款 不受金額限制
9.( ) 依現行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中, 人身保險之保險費 訂有限額
10.(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個人
1.(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2.( ) 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稅額的課徵稅率為 20%
3.( ) 依我國現行稅法之規定,個人買賣上市公司之股票,應負擔之稅負為 證券交易稅
4.(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5.( ) 依所得稅法個人及營利事業取得100年短期票券利息所得之課稅規定為 個人採分離課稅、營利事業併入營利事業所得額
6.(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7.(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8.(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9.( ) 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達一定金額者,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下列 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所欠繳稅款達新臺幣一百萬元 不能限制其出境
10.(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
1.( ) 107年度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8%之營利事業,是指 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
2.(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3.( ) 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列報為費用項目為 水災損失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4.(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營利事業所得稅 不採累進稅率課徵
5.( ) 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款 敘述正確
6.( ) 我國所得稅法中, 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級距之金額 沒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規定
7.(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8.(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起徵額為 12萬元
9.(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未如期辦理結算申報,但已於接到滯報通知書後15日內補報,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所得額,以 按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這種稅率計算其應加徵10%滯報金之金額
10.( ) 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所採用之會計基礎為 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
最高
1.( ) 房屋稅 之租稅債權的優先性最高
2.( ) 乙公司民國103年7月31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額為3,000萬元,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卻開立普通收據給乙公司作為憑證,而乙公司未提出扣抵其銷項稅額,以乙公司此項行為,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敘述 其進貨金額處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本案處罰鍰為100萬元 正確
3.( ) 目前我國土地增值稅之最高稅率為 40%
4.(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10%
5.(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50%
6.( ) 有關娛樂稅稅率, 音樂演奏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正確
7.( ) 有關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稅率的敘述,下列 加值型營業稅之徵收率與最高法定稅率相差5個百分點夜總會之營業稅稅率為15%與外銷有關之勞務適用零稅率 錯誤
8.( ) 我國綜合所得稅之稅率係採超額累進稅率,目前最高稅率為 40%
9.( ) 依土地稅法規定,現行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 5.5%
10.( ) 依娛樂稅法之規定,娛樂稅照所收票價或收費額徵收,其徵收稅率, 各種競技比賽,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十 正確
自用
1.(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適用10%優惠稅率課徵土地增值稅者,以一次為限;但下列 出售前持有該土地6年以上 為不以一次為限的要件之一
2.(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 10% 這種稅率徵收,此項稅率以一次為限
3.( ) 甲出售臺北市之自用住宅用地後,復於新北市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關於重購退稅之敘述,下列 如於5年內再行出售移轉,應追繳原退還稅款 正確
4.( ) 有關目前土地增值稅課稅制度之敘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用地土地增值稅之優惠稅率為10%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錯誤
5.( ) 依土地稅法地價稅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 按累進起點地價採累進稅率基本稅率為百分之一自用住宅之稅率為千分之二 錯誤
6.( ) 依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下列 動物園 之自用住宅用地或土地,其地價稅不適用按千分之二計徵
7.( ) 依土地稅法規定,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地價稅之課徵,下列 供自用住宅按千分之二課徵 供營業使用按千分之六課徵未作任何使用且與使用中土地隔離者免徵 錯誤
8.( ) 依所得稅法有關扣除額計算之敘述,下列敘述 計算自用住宅購屋借款利息須先減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房屋租金支出只限納稅義務人、配偶及受扶養直系親屬才可減除財產交易損失須先減除財產交易所得 錯誤
9.( ) 依照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各款規定條件者,其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次之限制,下列有關該各款條件敘述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錯誤
10.( ) 設某甲在新北市內有5處房地所有權,第1處由其本人設籍者1公畝,第2處由其父親設籍者0.5公畝,第3處由其未成年之長女設籍者0.5公畝,第4處由其配偶設籍者0.5公畝,第5處由其成年之長子設籍者1公畝,均作自用住宅使用。 依據土地稅法規定,新北市稅捐稽徵處得核准申請按優惠稅率繳納地價稅之房地面積為 2.5公畝
減除
年度
1.(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2.( ) 107年度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8%之營利事業,是指 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
3.(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4.( ) 依所得稅法規定,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該信託成立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應以 受託人 為納稅義務人申報納稅
5.(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有違反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下列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 錯誤
6.(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有違反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下列 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違反勞工相關法律 錯誤
7.( ) 居住者年度中死亡,其免稅額、標準扣除額之減除,於 死亡人非屬受扶養親屬,無居住者配偶 這種情況下,應按當年度死亡前日數占全年日數之比例換算減除
8.( ) 若勞工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自願從每月薪資另行提繳6%退休金,關於此項退休金自願提繳部分之課稅,敘述 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併入退休年度退職所得課稅 正確
9.( ) 桃園公司會計年度採4月制,該公司辦理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及結算申報的期間各為 暫繳申報在民國103年12月1日至31日、結算申報在104年8月1日至31日
10.( ) 現行所得稅法關於固定資產提列折舊規定, 固定資產耐用年數不及兩年者,得以其成本列為取得年度之損失,不必按年折舊固定資產因特定事故,未達規定耐用年數而廢棄者,得提出確實證明,以未折減餘額列為年度損失固定資產計算折舊時,應預估其殘值,並以減除殘值後之餘額為計算基礎 錯誤
遺產及贈與稅法
1.( ) 下列 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2.(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3.(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4.( ) 依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 父母為小孩支付教育費與生活費 不視為贈與行為
5.( ) 依現行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各為 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6.(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7.(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8.(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有關贈與稅之課徵,下列敘述 納稅義務人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稅款 正確
9.(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10.(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 婚嫁時在限額內受贈於父母之財物 之金額的調整未採行物價指數連動
部分
1.(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2.(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 10% 這種稅率徵收,此項稅率以一次為限
3.( ) 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列報為費用項目為 水災損失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4.(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5.(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6.( )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屬於分別共有者,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以共有人各按其應有部分為納稅義務人
7.( ) 依契稅條例規定,下列 買賣契稅為其契價百分之六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買賣,免徵契稅交換契稅,應由交換人估價立契,各就承受部分申報納稅 錯誤
8.( ) 依照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各款規定條件者,其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次之限制,下列有關該各款條件敘述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錯誤
9.( ) 若勞工依勞工退休金條例之規定,自願從每月薪資另行提繳6%退休金,關於此項退休金自願提繳部分之課稅,敘述 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併入退休年度退職所得課稅 正確
房屋稅
1.( ) 房屋稅 之租稅債權的優先性最高
2.( ) 房屋稅 這種稅捐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
3.( ) 有關我國不動產相關稅課的課稅基礎, 地價稅以土地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公告現值為課稅基礎的計算依據房屋稅以房屋現值為課稅依據 錯誤
4.( ) 私有房屋有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這種情形,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5.( ) 私有房屋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應徵房屋稅
6.( ) 依土地稅法第1條規定,下列 房屋稅 不是土地稅項目
7.( ) 依房屋稅條例之規定,有關房屋稅稅率之敘述, 住家用房屋,供自住或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者,課徵2% 正確
8.(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有 不以營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這種情形,免徵房屋稅
9.(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現行營業用房屋稅稅率為 3%
10.(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一成以上不及三成之房屋 房屋稅不可減半徵收
政府
其他
勞務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的營業稅為 免稅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加值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收取之營業稅額為該營業人之 銷項稅額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律師代理訴訟服務 不屬於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貨物或勞務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不屬於營業稅課徵範圍
8.(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9.(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 自國外聘請教授在中華民國境內提供勞務而由境內支付之所得 屬中華民國來源所得
10.( ) 營業人專營免稅貨物或勞務者,敘述 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 正確
契稅
1.( ) 各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方式之契稅稅率, 典權 不為6%
2.( ) 有關買賣契稅之納稅義務人及稅率,敘述 買受人、6% 正確
3.( ) 我國現行買賣契稅之稅率為 6%
4.( ) 依契稅條例之規定, 契稅係對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課徵交換有差額,其價額部分應課買賣契稅典權契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 錯誤
5.( ) 依契稅條例之規定,敘述 占有契稅,應由占有不動產依法取得所有權之人估價立契,申報納稅 正確
6.( ) 依契稅條例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立學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供營業用者 應課徵契稅
7.( ) 典權契稅之納稅義務人及稅率分別為 典權人;4%
典權
1.( ) 土地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2.( ) 土地在 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3.( ) 土地設定典權,則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出典人
4.( ) 土地稅法有關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之規定, 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錯誤
5.(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6.( ) 各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方式之契稅稅率, 典權 不為6%
7.( )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移轉或設定典權,申報人逾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始申報者,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為 以受理申報機關收件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
8.( ) 依契稅條例之規定, 契稅係對取得不動產所有權者課徵交換有差額,其價額部分應課買賣契稅典權契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典權人 錯誤
免稅額
銷項稅額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4.( ) 乙公司民國103年7月31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額為3,000萬元,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卻開立普通收據給乙公司作為憑證,而乙公司未提出扣抵其銷項稅額,以乙公司此項行為,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敘述 其進貨金額處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本案處罰鍰為100萬元 正確
5.(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6.( ) 甲公司某期銷項稅額15,000元,進貨進項稅額18,000元,另購固定資產機器進項稅額50,000元,則本期可退稅額為 50,000元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加值型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應收取之營業稅額為該營業人之 銷項稅額
超過
1.( ) 107年度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8%之營利事業,是指 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
2.( ) 土地所有權人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者,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土地增值稅統就該部分之土地漲價總數額按 10% 這種稅率徵收,此項稅率以一次為限
3.(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4.(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5.(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6.( ) 依照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各款規定條件者,其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次之限制,下列有關該各款條件敘述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錯誤
7.( ) 稅法上對捐贈之規定,下列 捐贈給各級政府之所得不受金額限制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捐贈給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之所得,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錯誤
8.( )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5萬元以下免徵;10萬元以下全額課徵15%,但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所得額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之二分之一;超過10萬元以上部分25%;丙丁公司94年課稅所得6萬元,應納稅額為 5,000元
9.( ) 營利事業交際費之提列依稅法規定,下列敘述 會計師簽證及普通申報,在不超過當年度外銷結匯收入總額2%範圍內,可列支特別交際應酬費 正確
稅款
核定
1.(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2.( )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核定徵收之稅捐,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關於營業人未於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之相關罰則,下列 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 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 其逾30日且無應納稅額者,怠報金為新臺幣3千元 錯誤
4.(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未如期辦理結算申報,但已於接到滯報通知書後15日內補報,應按稽徵機關調查核定之所得額,以 按當年度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 這種稅率計算其應加徵10%滯報金之金額
5.(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有關贈與稅之課徵,下列敘述 納稅義務人應於核定稅額通知書送達之日起2個月內繳清稅款 正確
6.(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核課期間之起算,敘述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得資料核定徵收之稅捐,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正確
7.(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8.( )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9.( )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依法得進行救濟,下列 再訴願 不是救濟的方式
不得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3.(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4.(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5.( ) 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相關規定下列 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各級政府之一切支出,非經預算程序不得為之各級政府非依法律之規定或議會之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一年以上之國內、外借款 錯誤
6.(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納或保稅記帳貨物稅之貨物,有 捐贈社會福利事業團體 這種情形者,不得退還原納或沖銷記帳貨物稅
7.(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 五年 年,該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
8.(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9.( ) 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作為之行政處分,依稅捐稽徵法規定, 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錯誤
10.( ) 營業人申報營業稅而溢付稅額,以下 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 這種情形不得申請退還
遺產
1.( ) 下列 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所指定受益人之人壽保險金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不計入被繼承人遺產總額
2.( ) 下述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之遺產管理人
3.(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4.(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5.(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6.(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7.( ) 某甲於民國99年12月5日死亡,其生前有贈與,試問其中 民國98年2月贈與其侄子土地一筆 無須視為其遺產
8.( ) 張三於100年10月死亡,遺產 張三職業上之工具,價值100萬元 須計入遺產總額中課稅
9.(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10.( ) 稅法上對捐贈之規定,下列 捐贈給各級政府之所得不受金額限制捐贈給公有事業機構之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捐贈給依法登記為財團法人組織且符合行政院規定標準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之所得,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20% 錯誤
不包括
1.( ) 申報所得稅時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不包括 生產數量法
2.(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3.( ) 自用住宅用地之條件不包括 所有權人在該地實際居住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不包括本次銷售之營業稅額加值型營業人計算銷項稅額之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 錯誤
5.(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6.(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採用分離課稅之個人所得,不包括 金融機構存款的利息
7.( ) 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徵收的稅目,不包括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8.( ) 現行列舉扣除額不包括 稅捐
9.( ) 現行所得稅法明列各項得採之存貨估價方法中,不包括 後進先出法
10.( ) 銷售額不包括 營業稅
多少
稽徵機關
第1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小華開了一家小規模營業人之銷售農產品專賣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規定,其營業稅稅率為 0.1%
3.( ) 私有房屋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應徵房屋稅
4.( ) 依土地稅法第17條規定,下列 動物園 之自用住宅用地或土地,其地價稅不適用按千分之二計徵
5.( ) 依土地稅法第1條規定,下列 房屋稅 不是土地稅項目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第2項規定,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零點一
7.(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8.(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規定,下列 公司股東所獲分配之股利總額 在計算所得額時不能減除必要費用
9.( ) 依稅捐稽徵法第11-4條規定,稅法或其他法律為特定政策所規定之租稅優惠,應明定實施年限並以達成合理之政策目的為限,不得過度。此項租稅優惠之擬訂,應先作 稅式支出 這種評估
財政部
1.( ) 下列有關租稅相關之法規, 財政部發布之解釋令 位階最低
2.( )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稅之主管機關為下列 在中央為財政部
3.(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4.(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有違反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下列 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 錯誤
5.(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有違反相關法律且情節重大者,租稅優惠法律之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財政部停止並追回其違章行為所屬年度享受租稅優惠之待遇,下列 違反環境保護相關法律違反勞工相關法律 錯誤
6.(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下列有關效力規定 自發布日起發生效力自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於發布日前,應核課而未核課之稅捐及未確定案件,不適用該變更後之解釋函令 錯誤
7.( ) 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達一定金額者,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其為營利事業者,得限制其負責人出境。但已提供相當擔保者,應解除其限制。下列 在行政救濟程序終結前,個人所欠繳稅款達新臺幣一百萬元 不能限制其出境
8.( ) 財政部依稅法所發布之解釋函令適用為 除對據以申請解釋之案件發生效力,如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對發布當時尚未核課確定之案件亦適用
9.( ) 財政部對稅捐稽徵法或稅法之同一條文,所發布之「先」「後」解釋函令不一致時,於後釋示發布前,主管機關依前釋示所為之行政處分, 未確定者,後釋示有利於納稅義務人者,有後釋示之適用 正確
10.( ) 假設財政部發布解釋函令,變更已發布解釋函令之法令見解,如不利於納稅義務人者,下列敘述 自發布日起或財政部指定之將來一定期日起,發生效力 正確
依據
1.( ) 土地稅法所稱之公告現值,係指直轄市及縣(市)政府依據 平均地權條例 之規定所公告之土地現值
2.( ) 主管稽徵機關於徵收菸酒稅時所代徵之健康福利捐,主要是依據 菸害防制法 之規定
3.( ) 有關我國不動產相關稅課的課稅基礎, 地價稅以土地公告地價為課稅基礎土地增值稅以土地公告現值為課稅基礎的計算依據房屋稅以房屋現值為課稅依據 錯誤
4.(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5.( ) 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所採用之會計基礎為 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
6.( ) 依據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遺產及贈與稅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80%給鄉(鎮、市),由此可知兩者為 共分稅
7.( )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之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其計算方式為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8.( )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司法人解散清算時,未清繳之稅捐,應由 清算人 負繳納義務
9.( ) 房屋稅之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 核計房屋現值
扣抵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乙公司民國103年7月31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額為3,000萬元,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統一發票,卻開立普通收據給乙公司作為憑證,而乙公司未提出扣抵其銷項稅額,以乙公司此項行為,依稅捐稽徵法第44條規定,敘述 其進貨金額處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100萬元,本案處罰鍰為100萬元 正確
4.(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5.( ) 下列對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之課徵規定敘述, 零稅率銷售額之進項稅額可扣抵零稅率銷售額之溢付稅額可以退還加值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應課徵營業稅 錯誤
6.(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7.(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8.( ) 在我國現行稅制中, 營業稅 無國外稅額扣抵的規定
提供
應納稅額
核課期間
原則
1.(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2.(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租稅刑事罰以處罰故意行為為原則 錯誤
3.(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 錯誤
4.(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錯誤
5.(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租稅救濟程序優先實體原則 正確
6.( ) 依稅捐稽徵法對納稅義務人違反本法或稅法之規定,所裁處之處罰係採下列 從新從輕原則 這種原則
所得稅
面積
限制
當年度
基本
1.(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1%
2.(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千分之十
3.( ) 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稅額的課徵稅率為 20%
4.( ) 依土地稅法地價稅稅率之規定,下列敘述 按累進起點地價採累進稅率基本稅率為百分之一自用住宅之稅率為千分之二 錯誤
5.(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6.(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7.(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8.( ) 軍人因執行公務死亡,經服務機關出具執行職務死亡證明書,其基本免稅額為 2,400萬元
9.( ) 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扣除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配偶
租稅
1.( ) 罰金 屬租稅刑事罰
2.( ) 下列有關租稅相關之法規, 財政部發布之解釋令 位階最低
3.(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租稅刑事罰以處罰故意行為為原則 錯誤
4.(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實質課稅原則 錯誤
5.(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實體從舊程序從新原則 錯誤
6.(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現行租稅行政救濟程序依序為 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第一審、行政訴訟上訴審
7.(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8.( ) 租稅之負擔若由賣方轉給買方負擔時,則為 前轉 這種型式之轉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