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緒論(三等)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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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分類 科目: 法學緒論(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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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1.( ) 地政士所提出之登記申請書 不屬於刑法第10條第3項的公文書
2.(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3.( ) 下列夫妻間之權利義務, 夫妻互為日常家務之代理人 無須經夫妻雙方特別約定
4.( ) 公司法下規定有四種公司,但家數最多的為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下列關於此二種公司之敘述,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授權資本制,而有限公司則應於公司成立時即繳足章程所訂資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表決權,而有限公司原則上是一股東一表決權,除非章程訂定按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選出監察人為監督機關,有限公司則由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監察權 錯誤
5.( ) 刑法對過失行為之處罰,下列敘述 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要處罰者,才處罰之 正確
6.( ) 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 工作15年以上而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 自請退休性質上為勞工之形成權,無須雇主之同意 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錯誤
7.(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8.( )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條之規定,扣費義務人係指 所得稅法所定之扣繳義務人
9.( ) 受有期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且有期徒刑之執行已逾二分之一,監獄得為受刑人報請下列 假釋 處分
10.( ) 得僅公布法律名稱,而無須公布異動條文者,為 法律之廢止
敘述
1.( ) A公司為Y公司股東,並當選為Y公司董事,今A公司與B公司合併後新設立成為C公司,敘述 C公司以變更董事名稱方式,接續A公司董事職務 正確
2.( ) 下列關於歷史法學派的敘述, 主張法律之進化係人的理性創造認為法律祇能自然成長,不可人為制定強調法律乃由民族的法律確信而生 錯誤
3.( ) 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 信賴保護之基礎可以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的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當事人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法規制定過渡條款,亦屬對於民眾信賴的保護 錯誤
4.( ) 刑法對過失行為之處罰,下列敘述 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要處罰者,才處罰之 正確
5.( ) 有關我國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動契約之敘述,下列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錯誤
6.( ) 有關普通法與特別法之敘述, 必須二種以上法律就同一事項均有規定,且其規定內容不同,始有比較之必要 正確
7.(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8.( ) 依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下列 若當事人之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即不得撤銷對其授益之行政處分 立法機關為確保人民之信賴利益,得於相關法規中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因重大過失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錯誤
9.( )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受僱者為育嬰而得申請留職停薪之規定,下列敘述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若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應於30日前通知,並發給資遣費 正確
10.( ) 關於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則之實質內涵, 習慣不得作為刑事審判的直接法源否定絕對不定期刑禁止類推適用 錯誤
正確
1.( ) A公司為Y公司股東,並當選為Y公司董事,今A公司與B公司合併後新設立成為C公司,敘述 C公司以變更董事名稱方式,接續A公司董事職務 正確
2.( ) 下列關於歷史法學派的敘述, 主張法律之進化係人的理性創造認為法律祇能自然成長,不可人為制定強調法律乃由民族的法律確信而生 錯誤
3.( ) 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 信賴保護之基礎可以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的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當事人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法規制定過渡條款,亦屬對於民眾信賴的保護 錯誤
4.( ) 刑法對過失行為之處罰,下列敘述 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要處罰者,才處罰之 正確
5.( ) 有關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對於生育給付之規定,下列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錯誤
6.( ) 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 工作15年以上而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 自請退休性質上為勞工之形成權,無須雇主之同意 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錯誤
7.(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8.( ) 依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下列 若當事人之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即不得撤銷對其授益之行政處分 立法機關為確保人民之信賴利益,得於相關法規中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因重大過失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錯誤
9.( )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受僱者為育嬰而得申請留職停薪之規定,下列敘述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若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應於30日前通知,並發給資遣費 正確
10.( ) 關於刑事制裁的論述, 我國存在生命刑 宣告褫奪公權須從屬於主刑 可對法人沒收 錯誤
何者
1.( ) 地政士所提出之登記申請書 不屬於刑法第10條第3項的公文書
2.(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3.( ) 下列 臺東美麗灣之自然生態 不是我國現行法上的權利主體
4.( ) 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 信賴保護之基礎可以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的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當事人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法規制定過渡條款,亦屬對於民眾信賴的保護 錯誤
5.( ) 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 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 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 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錯誤
6.( ) 有關我國兒童及少年保護之立法方向,敘述 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足以危害身心健康之場所 正確
7.( ) 有關著作權之敘述, 於網路上轉貼著作,使公眾得為瀏覽之行為,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權 正確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法律及宗教關係之敘述,下列 依釋字第414號解釋,言論自由除政治、學術及商業言論外,亦包含宗教言論自由 正確
9.( )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專章之規定,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為度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7日為限 錯誤
10.( ) 家庭暴力防治法所定家庭成員,不包括 女朋友前婚姻關係的未成年子女且未同居者
關於
1.( )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敘述, 公司發行特別股時,章程應訂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 章程得載明分公司之設立 章程得載明公司解散事由 錯誤
2.( ) 下列關於法律適用原則的敘述,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後法優於前法 錯誤
3.( ) 小美與小明皆為高三17歲學生,兩人各自住在家中,但隱瞞家人交往1年,最近小明因為功課壓力經常會對小美大聲叫囂,甚至限制小美回家的自由,並要求小美交出手機密碼等。針對小美所受傷害,關於家庭暴力法之適用,下列 小美已經滿16歲,縱使沒有同居的事實,但基於有情感的親密互動行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小美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美得依法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常及暫時保護令 錯誤
4.( ) 刑法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之保護,下列敘述 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行為主體不以公務員為限,非公務員亦有觸犯可能 正確
5.( ) 依司法院解釋,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 大學特定組織設置,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畢業之條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學生退學要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錯誤
6.( ) 依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解釋,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 依釋字第491號解釋之意旨,公務員的免職處分,固屬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但仍應遵循正當行政程序 正確
7.( )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關於該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敘述 違反比例原則 正確
8.( ) 關於公務員之懲戒處分, 九職等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掌理公務員懲戒之機關為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與休職均為懲戒處分之類型 錯誤
9.( ) 關於刑法第121條不違背職務受賄罪之敘述, 本罪之行為主體包含仲裁人 正確
10.( ) 關於自然人的權利能力, 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得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能力外國自然人依法律規定亦有權利能力 錯誤
有關
1.( ) 下列有關共同著作之敘述, 共同著作各著作人間之應有部分,得由共同著作人約定 共同著作之利用,應得全體共同著作人同意 共同著作之一般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50年 錯誤
2.( ) 下列有關全民健康保險性質之敘述, 為強制之社會保險 為正確
3.( ) 小美與小明皆為高三17歲學生,兩人各自住在家中,但隱瞞家人交往1年,最近小明因為功課壓力經常會對小美大聲叫囂,甚至限制小美回家的自由,並要求小美交出手機密碼等。針對小美所受傷害,關於家庭暴力法之適用,下列 小美已經滿16歲,縱使沒有同居的事實,但基於有情感的親密互動行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小美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美得依法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常及暫時保護令 錯誤
4.( ) 有關立法委員之報酬與待遇之敘述, 應以法律定之 正確
5.(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6.( ) 有關違反法律所生效果之敘述,下列 民事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及「宣告解散」等行政責任包括「懲處」及「罰鍰」等沒入屬行政法之範圍,沒收屬刑法之範圍 錯誤
7.( ) 依司法院解釋,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 大學特定組織設置,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畢業之條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學生退學要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錯誤
8.( )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關於分期付款買賣契約, 契約應載明頭期款 契約應載明各期價款 契約應載明利率 錯誤
9.( )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有關工時之規定, 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人員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即不受勞動基準法原有規定限制 勞雇雙方關於工作時間等之約定,須受書面要式之限制 錯誤
10.( ) 關於自治法規之敘述,下列 自治法規係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所制定之法規 委辦規則亦屬自治法規 自治條例應冠以各該地方自治團體之名稱 錯誤
原則
1.( ) 授益行政處分之更正 這種公權力之行使,對相對人而言,原則上不涉及信賴利益,因而無保護之必要
2.(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3.( ) 下列關於法律適用原則的敘述,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後法優於前法 錯誤
4.( ) 公司法下規定有四種公司,但家數最多的為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下列關於此二種公司之敘述,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授權資本制,而有限公司則應於公司成立時即繳足章程所訂資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表決權,而有限公司原則上是一股東一表決權,除非章程訂定按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選出監察人為監督機關,有限公司則由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監察權 錯誤
5.(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6.( ) 有關遺產繼承之敘述,下列 繼承於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遺產管理的費用原則上應由遺產中支付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各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負連帶責任 錯誤
7.(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違反 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原則
8.( )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 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予以監聽、錄音及錄影 這種規定違反比例原則
9.( ) 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法律若規定國民入出境均應經許可,且對未經許可入境者予以刑罰制裁,係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10.( ) 依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所規定欺壓善良、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用語,與 法律明確性原則 這種原則不符
錯誤
公司
1.( ) A公司為Y公司股東,並當選為Y公司董事,今A公司與B公司合併後新設立成為C公司,敘述 C公司以變更董事名稱方式,接續A公司董事職務 正確
2.( ) 下列關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敘述, 公司發行特別股時,章程應訂特別股之種類及其權利義務 章程得載明分公司之設立 章程得載明公司解散事由 錯誤
3.( ) 下列公司中, 股份有限公司 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之程度最高
4.( )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 公司章程未有任期規定時,則可一直擔任董事而無時間限制董事非有特約,不得向公司請求報酬公司最多可置董事三人 錯誤
5.( ) 公司於設立登記前,發起人就公司設立所生之法律關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屬於 合夥 這種關係
6.( ) 公司法下規定有四種公司,但家數最多的為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下列關於此二種公司之敘述,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授權資本制,而有限公司則應於公司成立時即繳足章程所訂資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表決權,而有限公司原則上是一股東一表決權,除非章程訂定按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選出監察人為監督機關,有限公司則由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監察權 錯誤
7.( ) 股份有限公司中反對公司合併案之股東,除於股東會中為反對之表示及放棄表決權外,並得行使 請求公司買回其股份 這種權利
解釋
1.( ) 中華民國憲法第140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請問使用 反面解釋 這種法律解釋方法,可得「非現役軍人可兼任文官。」之解釋結果
2.( ) 公園揭示「禁止攀折花木」之禁令,竹林雖非花木,解釋上應在禁止攀折之列。此項解釋方法屬於 當然解釋
3.( ) 依司法院解釋, 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之退休相關權益事項 這種事項得由法律授權,以法規命令定之
4.( )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 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予以監聽、錄音及錄影 這種規定違反比例原則
5.( ) 依司法院解釋,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 大學特定組織設置,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畢業之條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學生退學要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錯誤
6.( ) 依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解釋,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 依釋字第491號解釋之意旨,公務員的免職處分,固屬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但仍應遵循正當行政程序 正確
7.( )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關於該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敘述 違反比例原則 正確
規定
1.( ) 緊急命令 不屬於行政院所屬機關所為一般與抽象之規定
2.(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3.( ) 公司法下規定有四種公司,但家數最多的為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下列關於此二種公司之敘述,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授權資本制,而有限公司則應於公司成立時即繳足章程所訂資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表決權,而有限公司原則上是一股東一表決權,除非章程訂定按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選出監察人為監督機關,有限公司則由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監察權 錯誤
4.( ) 刑法第122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千元以下罰金。」下列 公立醫院負責看診之醫生 並非本條之「公務員」
5.(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6.(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7.( )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錯誤
8.(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自治法規之公布或發布程序, 自治條例規定有罰則時,於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自治規則,通常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錯誤
9.(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於 平等互惠原則 這種原則
10.( )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規定, 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 並非該條所規定之工作者
法律
1.(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2.( ) 下列關於歷史法學派的敘述, 主張法律之進化係人的理性創造認為法律祇能自然成長,不可人為制定強調法律乃由民族的法律確信而生 錯誤
3.( )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 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 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錯誤
4.( ) 有關立法委員之報酬與待遇之敘述, 應以法律定之 正確
5.(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6.( ) 有關普通法與特別法之敘述, 必須二種以上法律就同一事項均有規定,且其規定內容不同,始有比較之必要 正確
7.( ) 有關違反法律所生效果之敘述,下列 民事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及「宣告解散」等行政責任包括「懲處」及「罰鍰」等沒入屬行政法之範圍,沒收屬刑法之範圍 錯誤
8.( ) 自來水供水事業與用戶間成立以繼續供水及價金給付為內容之私法上雙務契約,自來水供水事業為因應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之法律性質為 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定型化契約條款
9.( ) 行政機關對法律之解釋函令具有 拘束力 這種效力
10.(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契約
1.( ) 有關遺產分割之敘述,下列 胎兒為繼承人時,應先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始得分割遺產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錯誤
2.( ) 有關職業災害補償, 受僱人只須受僱於雇主即可,即使未另訂補償契約,亦有可能成立職業災害補償即使受僱人與有過失,亦不得酌減補償金額受僱人因職業災害而致財物毀損者,不屬於職業災害之補償範圍 錯誤
3.( ) 自來水供水事業與用戶間成立以繼續供水及價金給付為內容之私法上雙務契約,自來水供水事業為因應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之法律性質為 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定型化契約條款
4.( )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錯誤
5.( ) 依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關於分期付款買賣契約, 契約應載明頭期款 契約應載明各期價款 契約應載明利率 錯誤
6.(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有關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敘述, 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正確
適用
1.( ) 繼承回復請求權 這種權利有消滅時效制度之適用
2.(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3.(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4.( ) 下列 職業高爾夫球員 不屬於得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
5.( ) 下列關於法律適用原則的敘述,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後法優於前法 錯誤
6.( ) 小美與小明皆為高三17歲學生,兩人各自住在家中,但隱瞞家人交往1年,最近小明因為功課壓力經常會對小美大聲叫囂,甚至限制小美回家的自由,並要求小美交出手機密碼等。針對小美所受傷害,關於家庭暴力法之適用,下列 小美已經滿16歲,縱使沒有同居的事實,但基於有情感的親密互動行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小美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美得依法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常及暫時保護令 錯誤
7.( ) 甲因犯罪而被判處刑罰,試問甲被判處下列 無期徒刑 刑罰並執行後,有假釋之適用
8.(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錯誤
9.( ) 被告犯通姦罪被起訴,如果立法院修法將通姦罪改為不處罰,有關被告不予論罪的理由, 適用有利被告法律 正確
10.( )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有關工時之規定, 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人員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即不受勞動基準法原有規定限制 勞雇雙方關於工作時間等之約定,須受書面要式之限制 錯誤
之規定
1.( ) 緊急命令 不屬於行政院所屬機關所為一般與抽象之規定
2.(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3.( ) 下列 行為有效且不受處罰 不是違反強行法之規定而可能有的後果
4.( ) 以下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 任職滿一年者 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照顧假
5.( ) 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 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 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 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錯誤
6.( ) 各項權利之行使期間, 勞工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正確
7.(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8.( ) 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 工作15年以上而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 自請退休性質上為勞工之形成權,無須雇主之同意 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錯誤
9.(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10.( ) 依目前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公開儀式結婚但未向戶政機關登記者 婚姻是屬於絕對無效之法律行為
下列
不得
1.( ) 有關我國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動契約之敘述,下列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錯誤
2.( ) 有關受賄罪之敘述, 因受賄所得之不正利益,不得追徵其價額 正確
3.(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4.( ) 有關職業災害補償, 受僱人只須受僱於雇主即可,即使未另訂補償契約,亦有可能成立職業災害補償即使受僱人與有過失,亦不得酌減補償金額受僱人因職業災害而致財物毀損者,不屬於職業災害之補償範圍 錯誤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6.( )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錯誤
7.( ) 依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下列 若當事人之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即不得撤銷對其授益之行政處分 立法機關為確保人民之信賴利益,得於相關法規中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因重大過失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錯誤
何種
1.( ) 授益行政處分之更正 這種公權力之行使,對相對人而言,原則上不涉及信賴利益,因而無保護之必要
2.( ) 「醫師甲為了搶救病患乙,抽了不知情之病人丙的血,並為昏迷中之乙開刀」,上述行為與 正當防衛 這種阻卻違法事由無關
3.( ) 中華民國憲法第140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請問使用 反面解釋 這種法律解釋方法,可得「非現役軍人可兼任文官。」之解釋結果
4.( ) 甲男乙女已成年,請問 訂婚 這種行為僅須兩人之合意即生效力
5.( ) 我國現行刑法關於共犯之成立,其修法理由係採 限制從屬形式 這種形式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營業自由係 工作權及財產權 這種基本權利導出之權利
7.( )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 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予以監聽、錄音及錄影 這種規定違反比例原則
8.( ) 依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所規定欺壓善良、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用語,與 法律明確性原則 這種原則不符
9.(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於 平等互惠原則 這種原則
10.( ) 法律原則上只能對於自施行日期起所發生之事項生效,而不能對於施行日期前發生之事項生效。以上敘述係涉及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刑法
1.( ) 地政士所提出之登記申請書 不屬於刑法第10條第3項的公文書
2.( ) 保安處分 係刑法中著重社會防衛及對於行為人施以矯正的制裁措施
3.(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4.( ) 甲偽造了一批千元新臺幣,依刑法規定,沒收之依據為 因犯罪所生之物
5.( ) 刑法第122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千元以下罰金。」下列 公立醫院負責看診之醫生 並非本條之「公務員」
6.( ) 刑法第124條枉法裁判罪之適格行為主體, 訴願委員會委員 不適用之
7.( ) 刑法對過失行為之處罰,下列敘述 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要處罰者,才處罰之 正確
8.( ) 刑法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之保護,下列敘述 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行為主體不以公務員為限,非公務員亦有觸犯可能 正確
9.( ) 有關違反法律所生效果之敘述,下列 民事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及「宣告解散」等行政責任包括「懲處」及「罰鍰」等沒入屬行政法之範圍,沒收屬刑法之範圍 錯誤
10.( ) 我國現行刑法關於共犯之成立,其修法理由係採 限制從屬形式 這種形式
列~
1.( ) 下列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 屬於憲法第170條所稱之「法律」
2.( ) 下列 行為有效且不受處罰 不是違反強行法之規定而可能有的後果
3.( ) 下列 指定繼承人 這種事項不得透過遺囑為之
4.( ) 下列 程序法格外發達 不是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之特徵
5.( ) 下列 臺東美麗灣之自然生態 不是我國現行法上的權利主體
6.( ) 大法官的職權不包括下列 審理公務員之彈劾案
7.( ) 甲因犯罪而被判處刑罰,試問甲被判處下列 無期徒刑 刑罰並執行後,有假釋之適用
8.( ) 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列有諸多基本國策,作為國家施政重要方針,係參考下列 德國威瑪憲法 的法例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法律及宗教關係之敘述,下列 依釋字第414號解釋,言論自由除政治、學術及商業言論外,亦包含宗教言論自由 正確
10.( ) 受有期徒刑之執行而有悛悔實據,且有期徒刑之執行已逾二分之一,監獄得為受刑人報請下列 假釋 處分
之法
1.(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2.( ) 公司於設立登記前,發起人就公司設立所生之法律關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屬於 合夥 關係
3.( )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 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 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錯誤
4.( ) 自來水供水事業與用戶間成立以繼續供水及價金給付為內容之私法上雙務契約,自來水供水事業為因應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之法律性質為 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定型化契約條款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6.( ) 依目前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公開儀式結婚但未向戶政機關登記者 婚姻是屬於絕對無效之法律行為
7.( ) 關於行政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之適用法規, 依案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者,適用該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原則上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者,適用舊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而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新法規 錯誤
8.( ) 關於行政機關執行法令時所為法令解釋之敘述,下列 行政機關解釋之範圍,應僅限於各自職權內所掌管事項有關之法令 適用法令如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於符合法定要件下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本於行政上下監督之精神,對於下級機關所為之解釋,上級機關亦得變更之 錯誤
違反
1.( ) 下列 行為有效且不受處罰 不是違反強行法之規定而可能有的後果
2.( ) 有關違反法律所生效果之敘述,下列 民事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及「宣告解散」等行政責任包括「懲處」及「罰鍰」等沒入屬行政法之範圍,沒收屬刑法之範圍 錯誤
3.(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 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之醫藥費,以付與各保險特約醫院為限,始得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扣除 違反平等原則
4.(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違反 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原則
5.( )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 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予以監聽、錄音及錄影 這種規定違反比例原則
6.( ) 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法律若規定國民入出境均應經許可,且對未經許可入境者予以刑罰制裁,係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7.( ) 若雇主對受僱者以契約約定「一旦受僱者結婚即應離職」,請問此約定之效力為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約定無效
8.( ) 高雄市議會擬修改高雄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加重違規處罰,下列 張貼或豎立違規廣告物,處新臺幣六萬元以上十二萬元以下罰鍰 這種處罰額度之規定,違反地方制度法之規定
條款
1.( ) 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 信賴保護之基礎可以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的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當事人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法規制定過渡條款,亦屬對於民眾信賴的保護 錯誤
2.( ) 依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下列 若當事人之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即不得撤銷對其授益之行政處分 立法機關為確保人民之信賴利益,得於相關法規中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因重大過失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錯誤
3.(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於 平等互惠原則 這種原則
4.(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有關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敘述, 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正確
公務員
1.(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2.( ) 大法官的職權不包括下列 審理公務員之彈劾案
3.( ) 刑法第122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千元以下罰金。」下列 公立醫院負責看診之醫生 並非本條之「公務員」
4.( ) 刑法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之保護,下列敘述 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行為主體不以公務員為限,非公務員亦有觸犯可能 正確
5.( ) 依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解釋,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 依釋字第491號解釋之意旨,公務員的免職處分,固屬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但仍應遵循正當行政程序 正確
6.( ) 關於公務員之懲戒處分, 九職等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掌理公務員懲戒之機關為司法院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撤職與休職均為懲戒處分之類型 錯誤
民法
1.( ) A社團董事於召集總會,未依民法及章程規定於30日前對各社員發出書面通知,致少部分社員因不知而未出席,但仍有三分之二的社員出席,並作成決議。敘述 該因不知而未出席的少部分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正確
2.(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3.( ) 民法第245條規定,債權人聲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為之債權詐害行為,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此一年期間之性質為 除斥期間
4.( ) 民法結婚要件自97年5月23日起修正為「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下列 結婚登記可公示夫妻關係,減少婚外情 並非修正理由
5.( ) 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 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 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 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錯誤
6.( ) 依民法第1063條第1項規定,妻之受胎係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者,所生之子女為其婚生子女,此即法律適用上所稱之 推定
7.( )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錯誤
8.( ) 依民法規定,關於居間契約,下列敘述 婚姻居間為法律所許可婚姻居間契約如有約定報酬,就其報酬無請求權居間人以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契約者為限,方得請求報酬 錯誤
9.( ) 關於公司的糾紛,應先適用公司法,民法只具有補充性質,此乃是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原則 這種原則
10.( ) 關於委任契約受任人之報酬, 受有報酬之受任人之注意義務,高於未受報酬之受任人之注意義務 原則上民法規定受任人於契約關係終止時,須明確報告顛末後才能請求報酬 當事人未約定報酬,但依交易習慣或委任事務之性質應給予報酬者,受任人得向委任人請求報酬 錯誤
之事
1.(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2.( )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錯誤
3.( ) 依據 推定 方式所論斷之事實,如有反證,得據以推翻之
4.( ) 依據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規定, 自己從事勞動之事業主 並非該條所規定之工作者
5.( ) 法律原則上只能對於自施行日期起所發生之事項生效,而不能對於施行日期前發生之事項生效。以上敘述係涉及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法律原則
6.( ) 關於行政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之適用法規, 依案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者,適用該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原則上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者,適用舊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而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新法規 錯誤
7.( ) 關於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新訂之法規,原則上不得適用於該法規生效前業已終結之事實或法律關係 倘新法規所規範之法律關係,跨越新、舊法規施行時期,而構成要件事實於新法規生效施行後始完全實現者,除法規別有規定外,應適用新法規 如法律有溯及適用之特別規定,且溯及適用之結果有利於人民者,非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所禁止 錯誤
保護
1.( ) 授益行政處分之更正 這種公權力之行使,對相對人而言,原則上不涉及信賴利益,因而無保護之必要
2.( ) 繼承人之生前特種贈與應加入應繼財產 規定非屬對債權人之保護
3.( ) 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 信賴保護之基礎可以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的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當事人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法規制定過渡條款,亦屬對於民眾信賴的保護 錯誤
4.( ) 刑法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之保護,下列敘述 洩漏中華民國國防以外秘密,行為主體不以公務員為限,非公務員亦有觸犯可能 正確
5.( ) 有關信賴保護原則所應具備之要件,下列 信賴基礎信賴值得保護信賴表現 錯誤
雇主
1.( ) 下列 未成年子女教育補償 不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職業災害補償之內容
2.( ) 如勞工對雇主實施暴行,則有關下列敘述 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勞動契約發生暴行後,雇主應於三十日內終止勞動契約,否則以後不得以同一事件終止勞動契約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不須給予資遣費 錯誤
3.( ) 有關我國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動契約之敘述,下列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錯誤
4.( ) 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 工作15年以上而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 自請退休性質上為勞工之形成權,無須雇主之同意 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錯誤
5.( ) 有關職業災害補償, 受僱人只須受僱於雇主即可,即使未另訂補償契約,亦有可能成立職業災害補償即使受僱人與有過失,亦不得酌減補償金額受僱人因職業災害而致財物毀損者,不屬於職業災害之補償範圍 錯誤
6.( )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專章之規定,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為度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7日為限 錯誤
7.( )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受僱者為育嬰而得申請留職停薪之規定,下列敘述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若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應於30日前通知,並發給資遣費 正確
處罰
1.(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2.( ) 下列 行為有效且不受處罰 不是違反強行法之規定而可能有的後果
3.( ) 刑法對過失行為之處罰,下列敘述 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要處罰者,才處罰之 正確
著作人
1.( ) 下列有關共同著作之敘述, 共同著作各著作人間之應有部分,得由共同著作人約定 共同著作之利用,應得全體共同著作人同意 共同著作之一般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50年 錯誤
權利
1.( ) 繼承回復請求權 這種權利有消滅時效制度之適用
2.( ) 各項權利之行使期間, 勞工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正確
3.( ) 有關不動產之相鄰關係,敘述 為調和權利行使而有補償請求權 正確
4.(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5.( ) 私法上權利為得對抗一般不特定人的權利,稱為絕對權。 債權 不屬之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營業自由係 工作權及財產權 這種基本權利導出之權利
7.( )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著作人格權之敘述, 著作人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錯誤
8.( ) 股份有限公司中反對公司合併案之股東,除於股東會中為反對之表示及放棄表決權外,並得行使 請求公司買回其股份 這種權利
9.( ) 關於刑法第23條的正當防衛, 須存在現在不法之侵害 須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之權利 成立之效果為不罰 錯誤
10.( ) 關於自然人的權利能力, 始於出生,終於死亡得享受權利、負擔義務的能力外國自然人依法律規定亦有權利能力 錯誤
關係
1.( ) 公司於設立登記前,發起人就公司設立所生之法律關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屬於 合夥 這種關係
信賴
屬於
1.( ) 批判概念法學 屬於自由法運動的主張
2.( ) 下列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 屬於憲法第170條所稱之「法律」
3.( ) 下列 未成年子女教育補償 不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職業災害補償之內容
4.( ) 下列 職業高爾夫球員 不屬於得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勞工
5.( ) 公司於設立登記前,發起人就公司設立所生之法律關係,除公司法另有規定外,應屬於 合夥 這種關係
6.( ) 公園揭示「禁止攀折花木」之禁令,竹林雖非花木,解釋上應在禁止攀折之列。此項解釋方法屬於 當然解釋
7.( ) 交通警察對闖紅燈之駕駛開罰單之行為,屬於 行政處分行為
8.( ) 依目前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公開儀式結婚但未向戶政機關登記者 這種婚姻是屬於絕對無效之法律行為
繼承
1.( ) 繼承回復請求權 這種權利有消滅時效制度之適用
2.( ) 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 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 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 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錯誤
請求
1.( ) A社團董事於召集總會,未依民法及章程規定於30日前對各社員發出書面通知,致少部分社員因不知而未出席,但仍有三分之二的社員出席,並作成決議。敘述 該因不知而未出席的少部分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正確
2.( )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 公司章程未有任期規定時,則可一直擔任董事而無時間限制董事非有特約,不得向公司請求報酬公司最多可置董事三人 錯誤
3.( ) 以下 醫師救助路邊重傷民眾 ,管理人可以請求無因管理的費用支出
4.(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5.( ) 有關遺產分割之敘述,下列 胎兒為繼承人時,應先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始得分割遺產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錯誤
6.( )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錯誤
7.( ) 依民法規定,關於居間契約,下列敘述 婚姻居間為法律所許可婚姻居間契約如有約定報酬,就其報酬無請求權居間人以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契約者為限,方得請求報酬 錯誤
8.( ) 股份有限公司中反對公司合併案之股東,除於股東會中為反對之表示及放棄表決權外,並得行使 請求公司買回其股份 這種權利
9.( ) 關於行政機關之適用法律, 應依職權適用法律,無待人民請求 法律明定時,得自由裁量 為適用法律,得依職權訂定行政規則 錯誤
對於
1.( ) 保安處分 係刑法中著重社會防衛及對於行為人施以矯正的制裁措施
2.( ) 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 信賴保護之基礎可以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的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當事人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法規制定過渡條款,亦屬對於民眾信賴的保護 錯誤
3.( ) 刑法第122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千元以下罰金。」下列 公立醫院負責看診之醫生 並非本條之「公務員」
4.( ) 有關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對於生育給付之規定,下列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錯誤
5.( ) 有關我國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動契約之敘述,下列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錯誤
6.(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7.( ) 有關遺產繼承之敘述,下列 繼承於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遺產管理的費用原則上應由遺產中支付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各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負連帶責任 錯誤
8.( ) 法律原則上只能對於自施行日期起所發生之事項生效,而不能對於施行日期前發生之事項生效。以上敘述係涉及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程序
1.( ) 下列 程序法格外發達 不是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之特徵
2.( )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 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 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錯誤
3.( ) 我國人民依行政法規向主管機關為訂立契約之申請,若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須基於公益之考量而為是否准許之決定,其因未准許致不能進入訂約程序者,此等申請人如有不服,其救濟程序為 行政爭訟
4.(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自治法規之公布或發布程序, 自治條例規定有罰則時,於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自治規則,通常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錯誤
報酬
1.( ) 下列關於有限公司董事之敘述, 公司章程未有任期規定時,則可一直擔任董事而無時間限制董事非有特約,不得向公司請求報酬公司最多可置董事三人 錯誤
2.( ) 有關立法委員之報酬與待遇之敘述, 應以法律定之 正確
3.( ) 依民法規定,關於居間契約,下列敘述 婚姻居間為法律所許可婚姻居間契約如有約定報酬,就其報酬無請求權居間人以因其報告或媒介而成立契約者為限,方得請求報酬 錯誤
受僱者
1.( ) 以下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 任職滿一年者 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照顧假
2.( )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中「促進工作平等措施」專章之規定, 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者,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其請假日數併入病假計算子女未滿一歲須受僱者親自哺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乳時間2次,每次以30分鐘為度受僱者於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全年以7日為限 錯誤
3.( ) 性別工作平等法中,受僱者為育嬰而得申請留職停薪之規定,下列敘述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滿後,申請復職時,雇主若未能使受僱者復職,應於30日前通知,並發給資遣費 正確
成立
1.(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2.( ) 有關職業災害補償, 受僱人只須受僱於雇主即可,即使未另訂補償契約,亦有可能成立職業災害補償即使受僱人與有過失,亦不得酌減補償金額受僱人因職業災害而致財物毀損者,不屬於職業災害之補償範圍 錯誤
3.( ) 自來水供水事業與用戶間成立以繼續供水及價金給付為內容之私法上雙務契約,自來水供水事業為因應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之法律性質為 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定型化契約條款
4.( ) 我國現行刑法關於共犯之成立,其修法理由係採 限制從屬形式 這種形式
司法院
1.( ) 依司法院解釋, 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之退休相關權益事項 這種事項得由法律授權,以法規命令定之
2.( ) 依司法院解釋,下列 律師接見受羈押被告時,應予以監聽、錄音及錄影 這種規定違反比例原則
3.( ) 依司法院解釋,關於大學自治之敘述,下列 大學特定組織設置,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畢業之條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大學學生退學要件,屬大學自治範圍 錯誤
4.( ) 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法律若規定國民入出境均應經許可,且對未經許可入境者予以刑罰制裁,係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5.( ) 依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所規定欺壓善良、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用語,與 法律明確性原則 這種原則不符
6.( ) 依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解釋,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 依釋字第491號解釋之意旨,公務員的免職處分,固屬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但仍應遵循正當行政程序 正確
7.( )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關於該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敘述 違反比例原則 正確
撤銷
1.( ) A社團董事於召集總會,未依民法及章程規定於30日前對各社員發出書面通知,致少部分社員因不知而未出席,但仍有三分之二的社員出席,並作成決議。敘述 該因不知而未出席的少部分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正確
2.( ) 民法第245條規定,債權人聲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為之債權詐害行為,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此一年期間之性質為 除斥期間
3.(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4.( ) 依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下列 若當事人之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即不得撤銷對其授益之行政處分 立法機關為確保人民之信賴利益,得於相關法規中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因重大過失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錯誤
授權
消費者
1.( ) 自來水供水事業與用戶間成立以繼續供水及價金給付為內容之私法上雙務契約,自來水供水事業為因應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之法律性質為 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定型化契約條款
2.(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有關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敘述, 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正確
3.( ) 倘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未給予消費者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審閱全部條款內容,其法律效力為 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所有權
定型化契約
1.(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企業經營者在定型化契約中所用之條款,應本於 平等互惠原則 這種原則
憲法
1.( ) 下列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 屬於憲法第170條所稱之「法律」
2.(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3.( ) 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列有諸多基本國策,作為國家施政重要方針,係參考下列 德國威瑪憲法 的法例
4.(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補償
1.( ) 下列 未成年子女教育補償 不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職業災害補償之內容
2.( ) 有關不動產之相鄰關係,敘述 為調和權利行使而有補償請求權 正確
結婚
1.( ) 下列關於禁婚親之敘述, 繼兄妹間可以結婚 正確
2.( ) 民法結婚要件自97年5月23日起修正為「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下列 結婚登記可公示夫妻關係,減少婚外情 並非修正理由
3.( ) 依目前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公開儀式結婚但未向戶政機關登記者 這種婚姻是屬於絕對無效之法律行為
主管機關
1.( )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之敘述,下列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5人至11人,任期兩年性別工作平等會之女性委員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錯誤
2.( ) 我國人民依行政法規向主管機關為訂立契約之申請,若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須基於公益之考量而為是否准許之決定,其因未准許致不能進入訂約程序者,此等申請人如有不服,其救濟程序為 行政爭訟
3.(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自治法規之公布或發布程序, 自治條例規定有罰則時,於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自治規則,通常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錯誤
4.(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錯誤
勞動基準法
1.( ) 各項權利之行使期間, 勞工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正確
董事
1.( ) A公司為Y公司股東,並當選為Y公司董事,今A公司與B公司合併後新設立成為C公司,敘述 C公司以變更董事名稱方式,接續A公司董事職務 正確
2.( ) A社團董事於召集總會,未依民法及章程規定於30日前對各社員發出書面通知,致少部分社員因不知而未出席,但仍有三分之二的社員出席,並作成決議。敘述 該因不知而未出席的少部分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正確
當事人
1.(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2.( ) 下列關於信賴保護原則的說明, 信賴保護之基礎可以是具體的行政行為,也可以是抽象的行政行為 對於行政處分之作成,當事人提供不正確資料者,其信賴不值得保護 法規制定過渡條款,亦屬對於民眾信賴的保護 錯誤
3.( ) 依民法規定,下列有關定金效力之敘述, 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錯誤
4.( ) 勞動契約當事人終止契約之行為,其性質上應為 無須相對人同意之單方形成意思表示
部分
1.( ) A社團董事於召集總會,未依民法及章程規定於30日前對各社員發出書面通知,致少部分社員因不知而未出席,但仍有三分之二的社員出席,並作成決議。敘述 該因不知而未出席的少部分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正確
宣告
1.( ) 40歲之甲於80年8月8日在海邊戲水時,遭海浪捲走,自此不見蹤影。其妻於90年8月8日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除有反證外,法院應於判決內宣告甲之死亡時間為 87年8月8日午夜12時
2.( ) 有關違反法律所生效果之敘述,下列 民事責任包括「損害賠償」及「宣告解散」等行政責任包括「懲處」及「罰鍰」等沒入屬行政法之範圍,沒收屬刑法之範圍 錯誤
3.( )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關於該規定,依司法院解釋意旨,敘述 違反比例原則 正確
4.( ) 關於刑事制裁的論述, 我國存在生命刑 宣告褫奪公權須從屬於主刑 可對法人沒收 錯誤
返還
法院
1.( ) 40歲之甲於80年8月8日在海邊戲水時,遭海浪捲走,自此不見蹤影。其妻於90年8月8日向法院聲請死亡宣告,除有反證外,法院應於判決內宣告甲之死亡時間為 87年8月8日午夜12時
2.( ) A社團董事於召集總會,未依民法及章程規定於30日前對各社員發出書面通知,致少部分社員因不知而未出席,但仍有三分之二的社員出席,並作成決議。敘述 該因不知而未出席的少部分社員,得請求法院撤銷其決議 正確
3.( ) 下列有關我國國家權力運作之敘述, 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正確
4.( ) 小美與小明皆為高三17歲學生,兩人各自住在家中,但隱瞞家人交往1年,最近小明因為功課壓力經常會對小美大聲叫囂,甚至限制小美回家的自由,並要求小美交出手機密碼等。針對小美所受傷害,關於家庭暴力法之適用,下列 小美已經滿16歲,縱使沒有同居的事實,但基於有情感的親密互動行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小美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美得依法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常及暫時保護令 錯誤
5.( ) 民法第245條規定,債權人聲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為之債權詐害行為,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此一年期間之性質為 除斥期間
6.( ) 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 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 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 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錯誤
制裁
1.( ) 保安處分 係刑法中著重社會防衛及對於行為人施以矯正的制裁措施
2.( ) 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法律若規定國民入出境均應經許可,且對未經許可入境者予以刑罰制裁,係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事項
1.( ) 下列 指定繼承人 這種事項不得透過遺囑為之
2.( )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 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 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錯誤
3.( )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會設置之敘述,下列 為審議、諮詢及促進性別工作平等事項,各級主管機關應設性別工作平等會性別工作平等會應置委員5人至11人,任期兩年性別工作平等會之女性委員應占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以上 錯誤
4.( ) 有關普通法與特別法之敘述, 必須二種以上法律就同一事項均有規定,且其規定內容不同,始有比較之必要 正確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6.( ) 依司法院解釋, 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之退休相關權益事項 這種事項得由法律授權,以法規命令定之
7.(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錯誤
8.( ) 法律原則上只能對於自施行日期起所發生之事項生效,而不能對於施行日期前發生之事項生效。以上敘述係涉及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9.( ) 關於行政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之適用法規, 依案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者,適用該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原則上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者,適用舊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而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新法規 錯誤
10.( ) 關於行政機關執行法令時所為法令解釋之敘述,下列 行政機關解釋之範圍,應僅限於各自職權內所掌管事項有關之法令 適用法令如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於符合法定要件下得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本於行政上下監督之精神,對於下級機關所為之解釋,上級機關亦得變更之 錯誤
行為
1.( ) 保安處分 係刑法中著重社會防衛及對於行為人施以矯正的制裁措施
2.( ) 「醫師甲為了搶救病患乙,抽了不知情之病人丙的血,並為昏迷中之乙開刀」,上述行為與 正當防衛 這種阻卻違法事由無關
3.( ) 下列有關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敘述, 為法律適用之原則,故不論在公法或私法領域均有其適用之餘地其目的在維護既得權益,故在尊重既得權之前提下立法者得制定溯及既往之法律刑法第1條「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是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之表現 錯誤
4.(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5.( ) 小美與小明皆為高三17歲學生,兩人各自住在家中,但隱瞞家人交往1年,最近小明因為功課壓力經常會對小美大聲叫囂,甚至限制小美回家的自由,並要求小美交出手機密碼等。針對小美所受傷害,關於家庭暴力法之適用,下列 小美已經滿16歲,縱使沒有同居的事實,但基於有情感的親密互動行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小美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美得依法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常及暫時保護令 錯誤
6.( ) 甲男乙女已成年,請問 訂婚 這種行為僅須兩人之合意即生效力
7.( ) 有關著作權之敘述, 於網路上轉貼著作,使公眾得為瀏覽之行為,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權 正確
8.( ) 依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解釋,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 依釋字第491號解釋之意旨,公務員的免職處分,固屬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但仍應遵循正當行政程序 正確
9.( ) 勞動契約當事人終止契約之行為,其性質上應為 無須相對人同意之單方形成意思表示
自由
1.( ) 小美與小明皆為高三17歲學生,兩人各自住在家中,但隱瞞家人交往1年,最近小明因為功課壓力經常會對小美大聲叫囂,甚至限制小美回家的自由,並要求小美交出手機密碼等。針對小美所受傷害,關於家庭暴力法之適用,下列 小美已經滿16歲,縱使沒有同居的事實,但基於有情感的親密互動行為,可以依家庭暴力防治法聲請保護令 小美為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小美得依法聲請家庭暴力防治法之通常及暫時保護令 錯誤
之行
1.( ) 授益行政處分之更正 公權力之行使,對相對人而言,原則上不涉及信賴利益,因而無保護之必要
2.( ) 各項權利之行使期間, 勞工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正確
3.( ) 有關著作權之敘述, 於網路上轉貼著作,使公眾得為瀏覽之行為,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權 正確
4.( ) 依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下列 若當事人之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即不得撤銷對其授益之行政處分 立法機關為確保人民之信賴利益,得於相關法規中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因重大過失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錯誤
5.( ) 勞動契約當事人終止契約之行為,其性質上應為 無須相對人同意之單方形成意思表示
繼承人
1.( ) 繼承人之生前特種贈與應加入應繼財產 規定非屬對債權人之保護
2.( ) 下列 指定繼承人 這種事項不得透過遺囑為之
3.( ) 民法關於拋棄繼承之規定,下列敘述 拋棄繼承應以書面表示之 拋棄繼承應向法院表示之 同一順序或同為繼承之繼承人均拋棄繼承時,由次順序之繼承人當然繼承 錯誤
4.( ) 有關遺產分割之敘述,下列 胎兒為繼承人時,應先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始得分割遺產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錯誤
提出
1.( ) 地政士所提出之登記申請書 不屬於刑法第10條第3項的公文書
2.( )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 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 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錯誤
3.( ) 法律的制定首要程序為法律案的提出,下列關於提出法律案之敘述, 立法委員提出法律案,應有15人以上之連署司法院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法律案之提出,應以書面為之,不得以口頭敘述替代 錯誤
規則
1.(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自治法規之公布或發布程序, 自治條例規定有罰則時,於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自治規則,通常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錯誤
定金
依據
1.( ) 以下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 任職滿一年者 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照顧假
2.( ) 甲偽造了一批千元新臺幣,依刑法規定,沒收之依據為 因犯罪所生之物
3.( ) 依據 推定 這種方式所論斷之事實,如有反證,得據以推翻之
4.(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下列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 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錯誤
立法院
1.( ) 目前立法院制定法律的程序大約分為提案、審查、讀會等階段, 考試院關於所掌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 法律案須經立法院院會審查 立法院之法律案審查須經三讀會議決 錯誤
2.(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3.(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違反 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原則
4.( ) 法律的制定首要程序為法律案的提出,下列關於提出法律案之敘述, 立法委員提出法律案,應有15人以上之連署司法院就其所掌有關司法機關之組織及司法權行使之事項,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法律案之提出,應以書面為之,不得以口頭敘述替代 錯誤
5.( ) 被告犯通姦罪被起訴,如果立法院修法將通姦罪改為不處罰,有關被告不予論罪的理由, 適用有利被告法律 正確
司法院大法官
1.(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 中風或其他重症長期臥病在床之醫藥費,以付與各保險特約醫院為限,始得於申報所得稅時列舉扣除 違反平等原則
2.(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法律及宗教關係之敘述,下列 依釋字第414號解釋,言論自由除政治、學術及商業言論外,亦包含宗教言論自由 正確
3.(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由各政黨依立法院各黨團席次比例推薦,違反 權力分立原則 原則
4.(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營業自由係 工作權及財產權 基本權利導出之權利
5.( ) 依行政程序法以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下列 若當事人之信賴利益大於公益,即不得撤銷對其授益之行政處分 立法機關為確保人民之信賴利益,得於相關法規中訂定過渡期間條款 因重大過失不知行政處分違法者,不得主張信賴保護 錯誤
分割
公開
內容
1.(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2.( ) 有關普通法與特別法之敘述, 必須二種以上法律就同一事項均有規定,且其規定內容不同,始有比較之必要 正確
3.( ) 自來水供水事業與用戶間成立以繼續供水及價金給付為內容之私法上雙務契約,自來水供水事業為因應與多數消費者訂立同類契約之用,預先擬定之契約條款。該契約條款之法律性質為 消費者保護法所稱之定型化契約條款
4.( ) 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有關定型化契約條款之敘述, 定型化契約條款是否違反誠信原則,對消費者顯失公平,應斟酌契約之性質、締約目的、全部條款內容、交易習慣及其他情事判斷之 正確
詐欺
著作
1.( ) 下列有關共同著作之敘述, 共同著作各著作人間之應有部分,得由共同著作人約定 共同著作之利用,應得全體共同著作人同意 共同著作之一般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50年 錯誤
2.( ) 下列關於著作財產權授權之敘述, 專屬授權後,著作財產權人於授權範圍內不得再授權他人利用著作 正確
3.( ) 有關著作權之敘述, 於網路上轉貼著作,使公眾得為瀏覽之行為,涉及「重製」及「公開傳輸」權 正確
4.( )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著作人格權之敘述, 著作人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錯誤
無效
1.(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2.(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3.( ) 依目前民法親屬編之規定, 公開儀式結婚但未向戶政機關登記者 這種婚姻是屬於絕對無效之法律行為
申請
1.( ) 以下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 任職滿一年者 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照顧假
2.( ) 我國人民依行政法規向主管機關為訂立契約之申請,若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須基於公益之考量而為是否准許之決定,其因未准許致不能進入訂約程序者,此等申請人如有不服,其救濟程序為 行政爭訟
釋字第
1.(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法律及宗教關係之敘述,下列 依釋字第414號解釋,言論自由除政治、學術及商業言論外,亦包含宗教言論自由 正確
2.( ) 依司法院釋字第558號解釋,法律若規定國民入出境均應經許可,且對未經許可入境者予以刑罰制裁,係違反 比例原則 原則
3.( ) 依司法院釋字第636號解釋,檢肅流氓條例所規定欺壓善良、品行惡劣、遊蕩無賴之用語,與 法律明確性原則 原則不符
應以
遺產
1.( ) 有關遺產分割之敘述,下列 胎兒為繼承人時,應先保留其應繼分,他繼承人始得分割遺產 胎兒關於遺產之分割,以其母為代理人 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繼承人得隨時請求分割遺產 錯誤
禁止
1.(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2.( ) 公園揭示「禁止攀折花木」之禁令,竹林雖非花木,解釋上應在禁止攀折之列。此項解釋方法屬於 當然解釋
意思表示
1.( ) 勞動契約當事人終止契約之行為,其性質上應為 無須相對人同意之單方形成意思表示
買賣契約
無須
1.( ) 下列夫妻間之權利義務, 夫妻互為日常家務之代理人 無須經夫妻雙方特別約定
2.( ) 下列有關我國國家權力運作之敘述, 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正確
3.( ) 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 工作15年以上而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 自請退休性質上為勞工之形成權,無須雇主之同意 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錯誤
4.( ) 得僅公布法律名稱,而無須公布異動條文者,為 法律之廢止
終止
原則上
1.( ) 授益行政處分之更正 公權力之行使,對相對人而言,原則上不涉及信賴利益,因而無保護之必要
2.( ) 公司法下規定有四種公司,但家數最多的為股份有限公司與有限公司。下列關於此二種公司之敘述, 股份有限公司採取授權資本制,而有限公司則應於公司成立時即繳足章程所訂資本總額 股份有限公司一股一表決權,而有限公司原則上是一股東一表決權,除非章程訂定按出資比例分配表決權 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選出監察人為監督機關,有限公司則由不執行業務股東行使監察權 錯誤
3.( ) 有關遺產繼承之敘述,下列 繼承於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遺產管理的費用原則上應由遺產中支付之繼承人有數人時,各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之債務負連帶責任 錯誤
4.( ) 關於行政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之適用法規, 依案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者,適用該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原則上適用新法規,但舊法規有利於當事人者,適用舊法規 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而廢除或禁止所聲請之事項者,適用新法規 錯誤
5.( ) 關於委任契約受任人之報酬, 受有報酬之受任人之注意義務,高於未受報酬之受任人之注意義務 原則上民法規定受任人於契約關係終止時,須明確報告顛末後才能請求報酬 當事人未約定報酬,但依交易習慣或委任事務之性質應給予報酬者,受任人得向委任人請求報酬 錯誤
約定
1.( ) 下列有關共同著作之敘述, 共同著作各著作人間之應有部分,得由共同著作人約定 共同著作之利用,應得全體共同著作人同意 共同著作之一般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50年 錯誤
2.( ) 下列夫妻間之權利義務, 夫妻互為日常家務之代理人 無須經夫妻雙方特別約定
3.(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4.( ) 若雇主對受僱者以契約約定「一旦受僱者結婚即應離職」,請問此約定之效力為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約定無效
5.( ) 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有關工時之規定, 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之人員須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 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後,工作時間、例假、休假等即不受勞動基準法原有規定限制 勞雇雙方關於工作時間等之約定,須受書面要式之限制 錯誤
所為
1.( ) 緊急命令 不屬於行政院所屬機關所為一般與抽象之規定
2.( ) 民法第245條規定,債權人聲請法院撤銷債務人所為之債權詐害行為,自債權人知有撤銷原因時起,一年間不行使而消滅。此一年期間之性質為 除斥期間
3.( ) 依行政程序法與司法院解釋,關於行政程序之敘述, 依釋字第491號解釋之意旨,公務員的免職處分,固屬行政機關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但仍應遵循正當行政程序 正確
命令
1.(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2.( ) 有關法律優越原則,敘述 依憲法第172條規定,命令與法律牴觸者無效,即屬關於法律優越原則之規定 正確
並非
1.( ) 下列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 民法之規定如屬任意規定,通常允許當事人自主決定是否適用公務員違法從事營利行為,雖可能被懲戒,但其營利行為並非當然無效強行法之規定可分禁止與命令規定 錯誤
2.( ) 民法結婚要件自97年5月23日起修正為「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下列 結婚登記可公示夫妻關係,減少婚外情 並非修正理由
3.( ) 刑法第122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或仲裁人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7千元以下罰金。」下列 公立醫院負責看診之醫生 並非本條之「公務員」
4.( ) 自然法之思想源遠流長,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主張,敘述 法有其個別性,隨各民族之文化而生變異,並非一成不變的規範 不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我國
1.( ) 下列 程序法格外發達 不是我國現行法律體系之特徵
2.( ) 下列 臺東美麗灣之自然生態 不是我國現行法上的權利主體
3.( ) 下列有關我國國家權力運作之敘述, 總統發布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正確
4.( ) 有關我國兒童及少年保護之立法方向,敘述 禁止兒童及少年出入足以危害身心健康之場所 正確
5.( ) 有關我國勞工保險條例對於生育給付之規定,下列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得請領生育給付 錯誤
6.( ) 有關我國勞動基準法對於勞動契約之敘述,下列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任何人不得介入他人之勞動契約,抽取不法利益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錯誤
7.( ) 我國人民依行政法規向主管機關為訂立契約之申請,若主管機關依相關法規須基於公益之考量而為是否准許之決定,其因未准許致不能進入訂約程序者,此等申請人如有不服,其救濟程序為 行政爭訟
8.( ) 我國現行刑法關於共犯之成立,其修法理由係採 限制從屬形式 這種形式
9.( ) 我國憲法與增修條文列有諸多基本國策,作為國家施政重要方針,係參考下列 德國威瑪憲法 的法例
行使
1.( ) 授益行政處分之更正 這種公權力之行使,對相對人而言,原則上不涉及信賴利益,因而無保護之必要
2.( ) 各項權利之行使期間, 勞工依勞動基準法之規定請領退休金之權利,自退休之次月起,因5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正確
3.( ) 有關不動產之相鄰關係,敘述 為調和權利行使而有補償請求權 正確
同意
1.( ) 下列有關共同著作之敘述, 共同著作各著作人間之應有部分,得由共同著作人約定 共同著作之利用,應得全體共同著作人同意 共同著作之一般著作財產權的存續期間,至最後死亡之著作人死亡後50年 錯誤
2.( ) 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 工作15年以上而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 自請退休性質上為勞工之形成權,無須雇主之同意 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錯誤
3.( ) 依著作權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著作人格權之敘述, 著作人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著作人格權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依學位授予法撰寫之碩士、博士論文,著作人已取得學位者,推定著作人同意公開發表其著作 錯誤
交付
生效
1.( ) 甲男乙女已成年,請問 訂婚 這種行為僅須兩人之合意即生效力
2.( ) 法律原則上只能對於自施行日期起所發生之事項生效,而不能對於施行日期前發生之事項生效。以上敘述係涉及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以下
1.( ) 以下 醫師救助路邊重傷民眾 ,管理人可以請求無因管理的費用支出
2.( ) 以下撫育未滿三歲子女之受僱者, 任職滿一年者 得依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申請育嬰照顧假
主張
1.( ) 批判概念法學 屬於自由法運動的主張
2.( ) 下列關於歷史法學派的敘述, 主張法律之進化係人的理性創造認為法律祇能自然成長,不可人為制定強調法律乃由民族的法律確信而生 錯誤
3.( ) 自然法之思想源遠流長,在不同的時代有不同的主張,敘述 法有其個別性,隨各民族之文化而生變異,並非一成不變的規範 不屬於自然法的思想
公布
1.(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法律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應以法律規定之事項,不得以命令定之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2.(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關於自治法規之公布或發布程序, 自治條例規定有罰則時,於經各該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自治規則,通常應於發布後分別函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政府備查,並函送各該地方立法機關查照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 錯誤
之內
1.( ) 下列 未成年子女教育補償 不屬於勞動基準法所定雇主職業災害補償之內容
2.( ) 有關建築物區分所有, 專有部分與其所屬之共有部分及其基地之權利,不得分離而為移轉或設定負擔 規約內容顯失公平者,不同意之區分所有人得於規約成立後3個月內,請求法院撤銷之 區分所有人間依規約以外之其他約定所生之權利義務,特定繼受人對於特定之內容明知或可得而知者,應受拘束 錯誤
3.( ) 倘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未給予消費者30日以內之合理期間,審閱全部條款內容,其法律效力為 定型化契約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共同
工作
1.( ) 有關勞動基準法中退休之規定, 工作15年以上而年滿55歲者得自請退休 自請退休性質上為勞工之形成權,無須雇主之同意 退休金之給與依勞動基準法第55條規定,最高總數以45個基數為限 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