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法學大意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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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分類 科目: 地特法學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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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1.( ) 考選部受理人民報名參加考試 行為,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2.( ) 下列關於刑法上緩刑規定之適用, 行為人受5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即不能適用緩刑之規定 法院在宣告緩刑時,得命行為人負擔一定之義務 緩刑期滿,若行為人之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 錯誤
3.( ) 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規定,對一定處所進行搜索時,須以法官所簽發且記載法定記載事項之搜索票為之。此規定係落實 令狀原則 這種原則
4.(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規定之事項因情勢變更,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應為 廢止 之處理
5.( ) 依民法之規定,出賣人負有移轉財產權於買受人之義務。該出賣人義務之性質為 主給付義務
6.( )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敘述 檢察官遇有限制羈押中被告與辯護人接見之急迫情形時,得為必要之處分 正確
7.( ) 依行政罰法的規定,某民間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致該公司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被處罰鍰時,敘述 該董事如有重大過失,原則上應與該公司受同一處罰 正確
8.( )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關係的敘述,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之責 行政院可對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提出覆議 立法委員有向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錯誤
9.( ) 法律規定「本法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於施行細則中,規定違反施行細則所定事項者,處新臺幣5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之罰鍰。但母法並無此等罰鍰之規定。主管機關在施行細則訂定罰則,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10.( ) 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5項後段,關於自白減輕或免除其刑之規定,下列敘述, 應就所犯第4條至第6條犯罪構成要件事實之全部為自白所稱偵查中之自白,包含向司法警察(官)自白事實審判決前,曾經自白者,即有適用 錯誤
原則
1.( ) 使用借貸之貸與人 這種契約之債務人,原則上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2.( ) 下列關於民法規定自己代理之敘述, 經本人許諾,得自己代理 專為履行債務,得自己代理 原則上禁止自己代理 錯誤
3.( ) 下列之法律適用原則,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由「平等原則」所導出
4.( )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係採 從新從優原則 這種處理原則
5.( ) 有關民事訴訟之訴訟代理,敘述 訴訟代理之委任,原則上每審級均應重新再委任 正確
6.( ) 行政院曾於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之情形下,發布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此係違反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7.(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並非憲法權力分立及制衡原則之展現
8.( ) 依行政罰法的規定,某民間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致該公司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被處罰鍰時,敘述 該董事如有重大過失,原則上應與該公司受同一處罰 正確
9.( ) 政府之行政措施雖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但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此為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內涵
10.( ) 為展現維護食品安全之決心,倘立法院修正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食品添加有害人體健康之物質者,處5千萬元以上10億元以下罰鍰。此規定可能存有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憲法原則之疑慮
法律
1.( ) 公務人員協會法 這種法律不涉及公務人員行政責任
2.( )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錯誤
3.( ) 甲公務員於服務機關辦理平時考核時被記過一次,得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 這種法律提起救濟
4.( ) 我國傳統法律之特色,下列 刑法較民法發達以家族為本位重視孝道 錯誤
5.(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屬於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之事項
6.(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7.( ) 依憲法與法律相關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人員,不包括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8.( ) 法官依法審判,對法官有拘束力的是 法律
9.( ) 法律所規範較屬於地區性、特別性與例外性之事項者,通常以 條例 這種名稱命名
10.( ) 某法律共計100條,某次修法欲在第90條與第91條之間增加二條文,處理方法 將增加之條文列為第90條之1及第90條之2,後續條文之條次不變 正確
憲法
1.( ) 個別公務人員之銓敘 為現行憲法所規定考試院掌理之事項
2.( ) 下列 憲法 被稱為國家之根本大法
3.( ) 有關憲法規範之敘述,下列 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案通過後,尚須交由全體人民複決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明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錯誤
4.(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內涵,不包括 方法效率性
5.(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敘述 禁止曾因過失而受刑之宣告者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已牴觸人民服公職之保障 正確
6.( ) 依憲法及相關法律規定, 行政院院長 無固定之任期
7.( ) 依憲法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其效果為 無效
8.( )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公務人員任免之法制事項,屬於 銓敘部 之職掌
9.( )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8號意旨,行使憲法上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前提為 人民身體自由享有充分保障
10.( ) 憲法第4條所稱中華民國領土,除土地外,尚應該包括領海與領空,此係運用下列 擴充解釋 這種解釋的結果
法院
1.( )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為民事訴訟法採行「以原就被原則」之規定
2.( ) 下列關於民事小額訴訟程序之敘述, 限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 錯誤
3.( ) 下列關於刑法上緩刑規定之適用, 行為人受5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即不能適用緩刑之規定 法院在宣告緩刑時,得命行為人負擔一定之義務 緩刑期滿,若行為人之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 錯誤
4.( ) 下列對人身自由之限制, 對疑似被傳染法定傳染病者之強制隔離 無須法院事前許可
5.( ) 甲因涉犯刑法殺人罪,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敘述 法官決定是否羈押被告時,應先訊問被告 正確
6.( ) 有關我國法律之演進與發展, 17世紀之前,在臺灣居住的原住民族各有其部落習慣法則 臺灣現行法體系大部分是國民政府遷臺後引進的中華民國法體系 臺灣建立近代式法院制度,始於日本統治時期 錯誤
7.( ) 有關訴訟上和解之敘述,下列 訴訟上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訴訟上和解成立時,一律須作成和解筆錄 錯誤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法律之制定、修正致影響人民權益時,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立法者所得採取的相關措施,不包括 以法律明定由法院依個案判斷新法之適用範圍
9.( ) 法院在審理民事案件時,如引用「臺灣民事習慣調查報告」,是依 習慣 這種法源為裁判
10.( ) 為使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集中化,下列敘述, 法院於調查證據前,應將訴訟有關之爭點曉諭當事人當事人應依訴訟進行之程度,於言詞辯論終結前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法院原則上應先進行爭點整理程序,再進行調查證據之程序 錯誤
機關
1.( ) 中央主管機關就直轄市自治事項,審查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 訴願事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依法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而不為「妥當性」之審查
2.( ) 下列 機關解釋 不是大學教授基於學理上之見解,對於法律所為之解釋
3.( ) 下列機關中, 審計部 不是行政院所屬之機關
4.( ) 甲將其土地出租予A行政機關,若A不繳交租金時,甲應提起 民事訴訟 這種訴訟救濟
5.( )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係採 從新從優原則 這種處理原則
6.( ) 有關自治法規之核定與備查程序之敘述,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始得發布 正確
7.( ) 自民國101年9月6日起,行政訴訟簡易事件係由下列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管轄
8.( )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 司法院 解釋之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修憲機關不得違反的修憲界限,不包括 領土完整原則
10.( )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 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為之
行為
1.( ) 考選部受理人民報名參加考試 行為,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2.( ) 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更審時為附帶上訴 這種行為,當事人不得於第二審程序為之
3.( ) 下列有關刑事責任能力之敘述, 未滿14歲人之行為,不罰 滿80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瘖啞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錯誤
4.( ) 下列關於中止未遂的敘述,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既了未遂的中止,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行為人中止犯罪必須出於己意而非外在障礙所致 錯誤
5.( ) 下列關於刑法上「易科罰金」之敘述, 行為人所犯之罪,必須為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刑之罪 行為人應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 行為人繳納易科罰金後,其所受宣告之刑,以已執行論 錯誤
6.(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之敘述, 須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犯之 行為人須使用強暴脅迫手段 公務員成傷與否並非判斷標準 錯誤
7.( ) 甲看見乙犯罪,當場將乙押到警察局,不成立犯罪的理由為 依法令之行為
8.( ) 甲醉倒在便利商店前,揚言自殺,員警據報將甲帶回派出所管束與保護。甲酒醒後趁警察不注意逃離,敘述 員警依行政執行法執行,屬於刑法上依法令之行為 正確
9.( ) 有關公務員行為責任之敘述, 公務員之行為已獲不起訴處分者,機關仍得為懲戒 正確
10.( ) 有關行政罰之敘述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正確
這種
刑法
1.( ) 禁戒 為刑法所明定的保安處分
2.( ) 下列關於刑法上「自首」之敘述, 行為人在犯行尚未被發覺前,即向該管司法機關自承所犯之罪 行為人於自首後,必須自動接受裁判 若行為人符合自首規定時,得減輕其刑 錯誤
3.(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之敘述, 須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犯之 行為人須使用強暴脅迫手段 公務員成傷與否並非判斷標準 錯誤
4.( ) 下列 刑法第302條之妨害行動自由罪 構成要件,屬於繼續犯的犯罪型態
5.( ) 下列 殺人罪(刑法第271條) 有預備犯的處罰規定
6.( ) 以下關於刑法上「保安處分」之相關敘述, 對於未滿18歲之行為人,得施以「感化教育」對於施用毒品成癮之行為人,得施以「禁戒處分」對犯強制性交罪或強制猥褻罪之行為人,得施以「強制治療」 錯誤
7.( ) 甲醉倒在便利商店前,揚言自殺,員警據報將甲帶回派出所管束與保護。甲酒醒後趁警察不注意逃離,敘述 員警依行政執行法執行,屬於刑法上依法令之行為 正確
8.( ) 刑法第332條第1項之強盜殺人罪,其強盜部分與殺人部分之主觀要件各為 故意、故意
9.( ) 有關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的敘述, 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為不純正身分犯 正確
10.( ) 依據我國刑法第26條之規定,不能未遂之法律效果為 不罰
法律
對於
1.( ) 路人對於因車禍受傷之被害人 不具備不純正不作為犯之保證人地位
2.( ) 下列 依法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 這種情形,法院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3.( )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 監護人 這種人,來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4.( ) 有關自認,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 自認人能證明與事實不符或經他造同意,得撤銷自認 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 錯誤
5.( ) 自民國101年9月6日起,對於行政訴訟簡易事件的一審判決,如有不服而提起上訴者。上訴審應由 高等行政法院 審理
6.( ) 依民法規定,不動產出租人就租賃物所生之債權,對於承租人之物留於該不動產者,不動產出租人對於該物,有 留置權 這種權利
7.( ) 準法律行為, 出租人對於支付租金之催告 為意思通知
8.( ) 對於自律規則之敘述,以下 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 正確
9.( ) 關於小額事件之第二審上訴,敘述 對於小額程序之第一審裁判,得上訴或抗告於管轄之地方法院,其審判以合議行之 正確
10.(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對於相同的客觀犯罪事實,故意犯之處罰重於過失犯 錯誤
不得
1.( ) 因不可抗力(颱風、地震)導致路樹倒塌而壓毀民宅 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2.( )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 賠償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錯誤
3.( ) 下列關於居間契約之敘述, 居間人因媒介而得之報酬,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契約當事人雙方平均分擔 居間人所支出之費用,非經約定,不得請求當事人償還 居間人對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 錯誤
4.( ) 刑事訴訟審判中, 被告的輔佐人 不得直接詰問證人
5.( ) 有關公務員服務法之敘述, 公務員於其離職後3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5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 正確
6.( ) 有關言詞辯論, 以當事人聲明應受裁判之事項為始 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業務秘密,得經兩造合意而不公開審判 當事人不得引用文件以代言詞陳述 錯誤
7.(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屬於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之事項
8.( ) 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之規定, 被告的自白 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9.( )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主張行政不作為之違法 不得提起確認訴訟
10.( ) 國防部預備軍士官班招生簡章規定,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國防部以報考人曾因車禍犯過失傷害罪,受拘役50 日之宣告為由,否准其報名參加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班招生報考,依司法院釋字第715 號意旨係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行為
成立
1.( ) 下列關於契約之敘述, 契約以雙方當事人相互之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 契約按其成立方式,可分為要物契約與不要物契約 要約與意思實現亦得成立契約 錯誤
2.( ) 甲為行使之用而偽造文書,偽造之後進而行使,成立偽造文書罪與行使偽造文書罪。依據實務見解,兩罪為 吸收關係 這種競合關係
3.( ) 甲假意購買水果,趁老闆不注意,在同一水果攤上10分鐘內吃掉5粒蓮霧。甲的行為,敘述 成立竊盜罪之接續犯 正確
4.( ) 甲攜帶兇器竊盜,甲之行為成立刑法第320條竊盜既遂罪,且成立刑法第321條加重竊盜既遂罪。 成立法條競合 為關於以上敘述之論斷
5.( ) 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彈劾案件,經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後,若認為彈劾案成立,應以 判決 這種形式作成決定
6.( ) 有關訴訟上和解之敘述,下列 訴訟上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法院不問訴訟程度如何,得隨時試行和解訴訟上和解成立時,一律須作成和解筆錄 錯誤
7.( ) 依照我國實務見解,下列關於共同正犯之論罪, 共同正犯中一人著手,其他共同正犯即應論以未遂 錯誤
8.( ) 依照我國實務見解,下列關於共同正犯之論罪, 事先同謀,而由其中一部分人實施犯罪之行為者,均為共同正犯 錯誤
9.( ) 依照我國實務見解,下列關於共同正犯之論罪, 過失犯不能成立共同正犯 錯誤
10.( ) 敘述 人民私有土地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為特別犧牲
訴訟
1.( ) 已經離婚之未成年人 有民事訴訟程序之訴訟能力
2.( )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為民事訴訟法採行「以原就被原則」之規定
3.( )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 賠償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錯誤
4.( ) 下列 法官前配偶為所受理訴訟事件之當事人,而該法官不自行迴避 為當事人得聲請法官迴避之事由
5.( ) 甲申請核發藥局執照,遭主管機關否准,應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之訴訟
6.( ) 目前我國行政訴訟制度為 三級二審 級幾審
7.( ) 在行政訴訟中,重新審理係 權利受損害之第三人 對於確定終局判決聲明不服
8.( ) 有關訴之撤回,敘述, 如法院未為終局判決,而原告已合法撤回訴訟,原告可再提起同一之訴 正確
9.( ) 有關訴訟文書之送達,下列敘述, 法院書記官得於法院內,將文書付與應受送達人,以為送達 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外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該會晤處所送達 送達代收人,經指定陳明後,其效力及於同地的各級法院 錯誤
10.( )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90條規定,審判長於宣示辯論終結前,應給予被告最後陳述之機會,此一規定係在保障被告之 陳述權 這種訴訟權利
公務員
1.( ) 公務員詐取財物罪 這種犯罪,有罰及未遂犯
2.( ) 下列有關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之敘述, 行為客體為公務員 行為方式為施用強暴脅迫 公務員所執行之職務要有法令上之依據 錯誤
3.(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之敘述, 須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犯之 行為人須使用強暴脅迫手段 公務員成傷與否並非判斷標準 錯誤
4.( ) 下列關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罪」之敘述, 適用對象僅限於公務員規範時期乃以涉嫌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必須在檢察官偵查特定犯罪時,發現不明財產 錯誤
5.( ) 下列 委辦公務員 不屬於刑法上之公務員
6.(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2條洩漏交付國防以外秘密罪之敘述, 公務員假借職務之便,查詢閱覽他人通訊紀錄並無故洩漏予第三人知悉,仍可成立本罪所謂國防以外之秘密,包含監察、考試等國家政務與事務上應行保密之消息收受者將國防以外秘密洩漏或交付予其他不應知悉秘密者,仍可成立犯罪 錯誤
7.( )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其法律上之後果不包括 被害人民得依法向國家請求損失補償
8.( ) 甲公務員於服務機關辦理平時考核時被記過一次,得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 這種法律提起救濟
9.( ) 刑法第213條登載不實罪,以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為要件,該罪之主觀構成要件要素,係指 直接故意 這種
10.( ) 刑法規定公務員的範圍,下列 公立醫院單純從事醫療工作之醫生 不包含在內
屬於
1.( ) 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屬於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之自治法規
2.( ) 下列 出賣之汽車,在交付前,遭人焚燬 不屬於民法第227條規定之不完全給付
3.( ) 下列 委辦公務員 不屬於刑法上之公務員
4.( ) 下列 拘役 屬於刑法上的主刑
5.( ) 下列 電子工廠內坍落之牆磚 ,不屬於「不動產」
6.( ) 下列 癌症治療 屬於全民健康保險之給付範圍
7.( ) 甲因長期受配偶A之虐待,因而持刀殺死熟睡中之A,法院審理中,甲以正當防衛為由抗辯, 是否屬於對現在不法侵害之防衛行為 為法院最應審酌之重點
8.( ) 有關憲法規範之敘述,下列 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案通過後,尚須交由全體人民複決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明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錯誤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屬於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之事項
10.( ) 依民法規定,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而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敘述 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材料所有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正確
解釋
1.( ) 最高法院法官在判決中所提出的法律解釋 解釋方式,屬於有權解釋
2.( ) 下列 機關解釋 不是大學教授基於學理上之見解,對於法律所為之解釋
3.( ) 下列 歷史解釋 這種解釋,係法律以制定經過及其沿革解釋法律條文之真義
4.( ) 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報請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依司法院解釋,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5.( ) 在法條文義的理解上,以法條在整部法律章節條項中的位置、與前後條文的關聯性或相關法條的意義等,以闡明法規範意旨之解釋方式稱為 體系解釋
6.( ) 有關法律解釋之敘述,下列 體系解釋應尋求符合立法精神與體系價值一貫性歷史解釋應參考立法者之原意通常應優先考慮文義解釋 錯誤
7.( )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 司法院 解釋之
8.(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9.( ) 依行政程序法及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信賴保護之敘述, 行政法規預先定有施行期間而停止適用者,不生信賴保護問題 正確
10.( ) 依據刑法第315條之1,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將觸犯妨害秘密罪。學說認為,只要不使用工具或設備,單純偷窺,並不構成本條之妨害秘密罪。此係運用下列 反面解釋 這種解釋方法所得到的結果
被告
1.( )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之法院管轄 為民事訴訟法採行「以原就被原則」之規定
2.( ) 下列關於辯護人之規定,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 每一被告選任之辯護人不得逾3人 辯護人與偵查中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原則上不得限制之 錯誤
3.( ) 下列 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昏厥 不計入刑事訴訟法第93條之1所規定之24小時障礙時間
4.( ) 甲因涉犯刑法殺人罪,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敘述 法官決定是否羈押被告時,應先訊問被告 正確
5.( )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為之
6.( ) 刑事訴訟審判中, 被告的輔佐人 不得直接詰問證人
7.( ) 有關羈押訊問, 被告、辯護人得於法院為羈押訊問之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法官為羈押處分所依據之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 錯誤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 被告對其個人訴訟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 不涉及憲法第11條保障之言論自由
9.( ) 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之規定, 被告的自白 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10.( )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 訊問被告應給被告辯明犯罪嫌疑之機會 應告知被告得依其自由意思說話或不說話 訊問被告應出以懇切之態度 錯誤
請求
1.( ) 因不可抗力(颱風、地震)導致路樹倒塌而壓毀民宅 不得請求國家賠償
2.( ) 請求給付A公司股票10張 得聲請支付命令
3.( ) 下列關於民事小額訴訟程序之敘述, 限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 錯誤
4.( ) 下列關於民事小額訴訟程序之敘述, 調查證據所需時間、費用與當事人之請求顯不相當者,法院得不調查證據 錯誤
5.( ) 下列關於買賣契約之敘述,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無論出賣人是否有可歸責之事由,均須負瑕疵擔保責任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債權或其他權利之出賣人,應確保其權利確係存在 錯誤
6.( )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其法律上之後果不包括 被害人民得依法向國家請求損失補償
7.( )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敘述,下列 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者,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30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經法院撤銷之決議,溯及自決議作成時即為無效法院對於違反召集程序之股東會決議,倘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得駁回股東訴請撤銷之請求 錯誤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正當法律程序, 法律未保障刑事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即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意旨不符 訴願當事人應受合法通知而知悉訴願文書之內容,此乃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 行政機關對於符合法定要件之外國人逕以行政處分暫時收容,尚不牴觸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錯誤
9.( ) 股份有限公司中,以下 持續1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 這種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10.( ) 被告因刑事案件被檢察官下令扣押之物品,於交付警察機關保管中,因警察機關之過失而遺失。被告經判決無罪確定,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賠償時,應由 由受委託保管扣押物之警察機關 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義務
1.( ) 實施行政指導 這種行政行為無法使人民負擔行政法上之義務
2.( ) 監察院秘書長 於立法院各委員會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3.( ) 輔佐人 於刑事訴訟程序中無具結義務
4.( ) 下列關於刑法上緩刑規定之適用, 行為人受5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即不能適用緩刑之規定 法院在宣告緩刑時,得命行為人負擔一定之義務 緩刑期滿,若行為人之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 錯誤
5.(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 錯誤
6.(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 錯誤
7.(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錯誤
8.( ) 下列關於遺棄罪之敘述, 刑法第293條之遺棄,限於積極的移動棄置或阻絕救助機會 遺棄罪章所謂無自救力之人,係指其人無維持生存所必要之能力而言 刑法第294條第1項所謂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係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有危險者而言 錯誤
9.( )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 監護人 這種人,來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10.( ) 甲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委託之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申請驗證大陸公證書,因該基金會之疏失而遺失該文書受有損害時,本案應以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為國家賠償義務機關
事項
主管機關
1.( ) 中央主管機關就直轄市自治事項,審查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 訴願事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依法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而不為「妥當性」之審查
2.( ) 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報請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依司法院解釋,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3.( ) 甲申請核發藥局執照,遭主管機關否准,應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之訴訟
4.( ) 自治條例定有罰則時,應經 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這種程序
5.(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商業性廣告因兼具意見表達之性質,屬於言論自由之保障範疇關於公意形成、真理發現或信仰表達之言論,應受較大範疇之保障藥事法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前,應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未牴觸言論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6.(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7.( )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 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為之
8.( )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 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9.( ) 法律規定「本法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於施行細則中,規定違反施行細則所定事項者,處新臺幣5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之罰鍰。但母法並無此等罰鍰之規定。主管機關在施行細則訂定罰則,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10.( ) 政府之行政措施雖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但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此為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內涵
人民
1.( ) 人民不服罰鍰處分而提起行政訴訟時,該罰鍰處分之效力為 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效力停止,但可聲請停止執行
2.( )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其法律上之後果不包括 被害人民得依法向國家請求損失補償
3.( ) 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此為 比例原則 這種憲法原則
4.( ) 有關政府限制人民權利與自由之敘述,下列 須有法律的依據限制人民權利與自由須有助於達成施政目的須符合人民權利、自由最小侵害的要求 錯誤
5.( ) 行政行為有多種同樣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係 比例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之表現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法律之制定、修正致影響人民權益時,基於信賴保護原則,立法者所得採取的相關措施,不包括 以法律明定由法院依個案判斷新法之適用範圍
7.( ) 依司法院釋字第699號解釋,關於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者,吊銷其駕照及所持各級車類駕照,並禁其3年內考領駕照之規定, 此規定對於人民的行動自由、工作權造成限制 此規定為促使汽車駕駛人接受酒測,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且尚乏可達成相同效果之較溫和手段,與必要性原則相符 衡量酒駕對公共安全及對他人及駕駛人自身生命、身體造成之危害,相較對駕駛人之基本權利之限制,兩者非顯失均衡,符合狹義比例原則 錯誤
8.( )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集會遊行自由的敘述,下列 為保障集會自由,國家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集會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為保障集會自由,國家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 錯誤
9.( ) 政府之行政措施雖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但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此為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內涵
10.( ) 敘述 人民私有土地成立公用地役關係 為特別犧牲
處罰
1.( ) 小明做了一件很不好的事情,但因行為時法律或自治條例均無處罰該行為之規定,因此小明並未受罰,此為 處罰法定主義
2.( ) 有關行政罰之敘述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正確
3.( ) 有關社會秩序維護法之敘述, 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罰之執行,由警察機關為之 正確
4.( ) 依行政罰法的規定,某民間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致該公司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被處罰鍰時,敘述 該董事如有重大過失,原則上應與該公司受同一處罰 正確
5.( ) 依行政罰法的規定,若法務部部長執行職務,致法務部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時,敘述 法務部部長為法務部之代表人,不與機關受同一處罰 正確
6.( ) 依行政罰法規定,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而免予處罰者,得施以 糾正或勸導 這種措施
7.(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非出於故意、過失之行為,不具可罰性 錯誤
8.(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若未設有對過失犯處罰之規定者,即僅處罰故意行為 錯誤
9.(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對於相同的客觀犯罪事實,故意犯之處罰重於過失犯 錯誤
10.( ) 關於刑法第320條竊盜罪, 犯竊盜罪,若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宣告,得易科罰金竊盜罪未設有過失犯之處罰規定直系血親間之竊盜,須告訴乃論 錯誤
適用
1.( ) 考選部受理人民報名參加考試 行為,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2.( ) 下列關於刑法上緩刑規定之適用, 行為人受5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即不能適用緩刑之規定 法院在宣告緩刑時,得命行為人負擔一定之義務 緩刑期滿,若行為人之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 錯誤
3.( )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效力之敘述, 在我國軍艦上犯罪,有我國刑法之適用在我國領空上犯罪,有我國刑法之適用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在我國領域內,即有我國刑法適用 錯誤
4.( ) 下列關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罪」之敘述, 適用對象僅限於公務員規範時期乃以涉嫌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必須在檢察官偵查特定犯罪時,發現不明財產 錯誤
5.( ) 下列之法律適用原則,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 由「平等原則」所導出
6.( ) 下列有關虛偽意思表示之敘述,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有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表意人真意保留時,若相對人明知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錯誤
7.( ) 下列關於法律漏洞的敘述, 法律漏洞可以透過類推適用的方式來加以填補 正確
8.( ) 以下 以偽幣投入自動販賣機,藉此獲得自動販賣機所販售之商品 行為,得適用刑法第339條之1「不正利用自動收費設備罪」之處罰規定
9.( ) 立法委員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聲請釋憲之必要條件為 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
10.( )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係採 從新從優原則 這種處理原則
犯罪
1.( ) 公務員詐取財物罪 這種犯罪,有罰及未遂犯
2.( ) 下列關於中止未遂的敘述,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既了未遂的中止,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行為人中止犯罪必須出於己意而非外在障礙所致 錯誤
3.( )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效力之敘述, 在我國軍艦上犯罪,有我國刑法之適用在我國領空上犯罪,有我國刑法之適用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在我國領域內,即有我國刑法適用 錯誤
4.( ) 下列關於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財產來源不明罪」之敘述, 適用對象僅限於公務員規範時期乃以涉嫌犯罪時及其後3年內必須在檢察官偵查特定犯罪時,發現不明財產 錯誤
5.( ) 下列敘述 犯罪之故意區別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正確
6.(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2條洩漏交付國防以外秘密罪之敘述, 公務員假借職務之便,查詢閱覽他人通訊紀錄並無故洩漏予第三人知悉,仍可成立本罪所謂國防以外之秘密,包含監察、考試等國家政務與事務上應行保密之消息收受者將國防以外秘密洩漏或交付予其他不應知悉秘密者,仍可成立犯罪 錯誤
7.( ) 甲夜晚前往墓園盜取墓內陪葬金飾,不僅開墳掀棺,還任令屍體暴露,此項發掘墳墓而盜取殮物之行為,在我國刑法體系上,係侵害以下 社會法益 這種法益之犯罪
8.( ) 甲看見乙犯罪,當場將乙押到警察局,不成立犯罪的理由為 依法令之行為
9.( )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時,以下敘述, 不罰 正確
10.( ) 就「既了未遂」之犯罪情形而言,下列關於刑法第27條「中止未遂」之敘述, 即使行為人之行為已達完成,仍有可能成立中止未遂要成立中止未遂,行為人必須盡力為防止結果發生之行為若行為人之行為成立中止未遂,應減輕或免除其刑 錯誤
權利
1.( ) 已登記之不動產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這種權利,非消滅時效之客體
2.( ) 抵押權人 不享有權利標的物之占有權能
3.( ) 檢閱卷宗權 為辯護人之訴訟上固有權利
4.(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 錯誤
5.(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 錯誤
6.(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錯誤
7.( ) 下列關於買賣契約之敘述,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無論出賣人是否有可歸責之事由,均須負瑕疵擔保責任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債權或其他權利之出賣人,應確保其權利確係存在 錯誤
8.( )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其法律上之後果不包括 被害人民得依法向國家請求損失補償
9.( )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 監護人 這種人,來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10.( ) 甲未經乙同意,擅自公布乙之病史,是侵害乙之 隱私權 這種權利
效力
1.( ) 自治規則 不須另經法院承認,即可發生效力
2.( ) 訂婚 這種行為,無庸登記,亦生民法上之效力
3.(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錯誤
4.(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付 錯誤
5.( )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效力之敘述, 在我國軍艦上犯罪,有我國刑法之適用在我國領空上犯罪,有我國刑法之適用犯罪行為或結果,有一在我國領域內,即有我國刑法適用 錯誤
6.( ) 甲是8歲小學生,其父給甲零用錢新臺幣100元,然其父不喜歡甲用於買遊戲卡,但甲仍用新臺幣10元向乙書店買遊戲卡。該買賣契約之效力為 有效
7.( ) 有關法規範之性質與效力, 法規範有國家公權力作為後盾 法規範可透過權威機關之強制力獲得實現 法規範得以形成秩序與實現自由 錯誤
8.( ) 有關訴訟文書之送達,下列敘述, 法院書記官得於法院內,將文書付與應受送達人,以為送達 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外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該會晤處所送達 送達代收人,經指定陳明後,其效力及於同地的各級法院 錯誤
9.( ) 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希望該處分之效力能於行政救濟過程中暫時停止,得向行政法院提出 停止執行 這種聲請
10.( ) 關於胎兒之權利能力, 胎兒之權利能力僅限於利益保護之事項 錯誤
提起
1.( ) 不服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 無須經訴願程序,即可提起撤銷訴訟
2.( ) 案件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即不可對之再提起同一訴訟 為「一事不再理原則」之意義
3.( ) 人民不服罰鍰處分而提起行政訴訟時,該罰鍰處分之效力為 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效力停止,但可聲請停止執行
4.( )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 賠償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錯誤
5.( ) 甲公務員於服務機關辦理平時考核時被記過一次,得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 這種法律提起救濟
6.( ) 甲申請核發藥局執照,遭主管機關否准,應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之訴訟
7.( ) 甲向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於 同一事件已經繫屬於臺灣宜蘭地方法院 這種情形,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應以裁定駁回甲的起訴
8.( ) 甲將其土地出租予A行政機關,若A不繳交租金時,甲應提起 民事訴訟 這種訴訟救濟
9.( )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為之
10.( ) 有關訴之撤回,敘述, 如法院未為終局判決,而原告已合法撤回訴訟,原告可再提起同一之訴 正確
發布
1.( )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錯誤
2.( )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力 錯誤
3.( ) 各機關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命令, 關於機關內部業務處理方式而訂頒之行政規則 原則得以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方式為之
4.( ) 有關自治法規之核定與備查程序之敘述,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始得發布 正確
5.( )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原則應於1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其逾期仍未核定者,應 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
6.( ) 自治條例定有罰則時,應經 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這種程序
7.( ) 行政院曾於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之情形下,發布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此係違反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8.(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行政院會議, 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成 對於涉及行政院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應交由行政院會議議決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應經行政院會議議決 錯誤
9.( )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 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為之
10.( )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 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牴觸
1.( ) 自治條例與中央行政規則牴觸者 ,現行法律並未明定其法律效果為無效
2.( ) 自治規則與中央行政規則牴觸者 ,現行法律並未明定其法律效果為無效
3.( )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此為 法律優位原則
4.( ) 下列敘述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5.( ) 立法委員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聲請釋憲之必要條件為 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
6.( )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 司法院 解釋之
7.(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降低公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優惠存款之金額 這種情況並未牴觸比例原則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正當法律程序, 法律未保障刑事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即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意旨不符 訴願當事人應受合法通知而知悉訴願文書之內容,此乃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 行政機關對於符合法定要件之外國人逕以行政處分暫時收容,尚不牴觸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錯誤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商業性廣告因兼具意見表達之性質,屬於言論自由之保障範疇關於公意形成、真理發現或信仰表達之言論,應受較大範疇之保障藥事法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前,應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未牴觸言論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10.(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敘述 禁止曾因過失而受刑之宣告者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已牴觸人民服公職之保障 正確
立法院
1.( )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錯誤
2.( )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為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3.( ) 監察院秘書長 於立法院各委員會邀請到會備詢時,有應邀說明之義務
4.(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5.( ) 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彈劾案件,經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後,若認為彈劾案成立,應以 判決 這種形式作成決定
6.( ) 有關目前監察委員之任命與組成,下列 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監察委員總額為29人 任期6年 錯誤
7.( ) 有關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之修憲程序,下列 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公告半年 憲法修正案公告期滿,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錯誤
8.( ) 有關憲法規範之敘述,下列 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案通過後,尚須交由全體人民複決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明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錯誤
9.( ) 行政院提出決算後3 個月內,應由 審計部 向立法院提出審核報告
10.( ) 依現行憲法,副總統缺位時,應 總統於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
判決
1.( ) 最高法院法官在判決中所提出的法律解釋 解釋方式,屬於有權解釋
2.( ) 下列有關判決之敘述, 除依法應用判決者外,裁判以裁定行之宣示判決,不問當事人是否在場,均得為之判決如有誤寫、誤算之顯然錯誤時,仍得更正 錯誤
3.( ) 下列 判例 是法院就訴訟事件所為之判決先例
4.( ) 下列 給付訴訟 行政訴訟類型之判決,原則上始有強制執行之必要
5.( ) 甲殺人後,追訴權時效已完成,但檢察官偵查後仍提起公訴,法院對本案應作成 免訴判決 這種判決
6.( ) 立法院提出之總統彈劾案件,經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後,若認為彈劾案成立,應以 判決 這種形式作成決定
7.( ) 有關一事不再理原則, 判決確定後,對同一事件不得再行起訴 同一事件經外國法院裁判後,本國法院仍得審判 判決確定後,如有非常上訴或再審理由,仍得變更之 錯誤
8.( ) 自民國101年9月6日起,對於行政訴訟簡易事件的一審判決,如有不服而提起上訴者。上訴審應由 高等行政法院 審理
9.( ) 被告因刑事案件被檢察官下令扣押之物品,於交付警察機關保管中,因警察機關之過失而遺失。被告經判決無罪確定,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賠償時,應由 由受委託保管扣押物之警察機關 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10.( ) 關於民事第一審起訴之敘述, 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正確
民法
1.( ) 經鄉公所調解委員調解終止收養 不屬於民法所規定之終止收養方式
2.( ) 下列關於民法規定自己代理之敘述, 經本人許諾,得自己代理 專為履行債務,得自己代理 原則上禁止自己代理 錯誤
3.( ) 下列 為固定骨骼裝置於手臂內的醫學用鋼釘 並非民法所稱之物
4.( ) 民法第246條第1項所規定之「不能之給付」,其所謂「不能」之意義,如依第246條之立法理由將其限縮解釋為「客觀不能」,此係採取 歷史解釋 這種解釋方法
5.( ) 甲已喪偶,有乙、丙二子。甲積欠丁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因乙創業,甲無償資助乙500萬元,一年後甲死亡,留有現金700萬元。依民法規定,乙、丙對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本題所得遺產為 1200萬元
6.( ) 我國傳統法律之特色,下列 刑法較民法發達以家族為本位重視孝道 錯誤
7.( )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旅遊契約之敘述, 旅遊營業人安排旅客在特定場所購物,其所購物品有瑕疵,旅遊營業人負協助處理義務 正確
8.( ) 依民法規定,加工於他人之動產,而加工所增之價值顯逾材料之價值者,敘述 其加工物之所有權屬於加工人,材料所有人得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請求償還價額 正確
9.( ) 依民法規定,原則上「始於出生,終於死亡」之能力為 權利能力
10.( ) 關於民法第1條的敘述, 本條規定認為制定法有漏洞 正確
聲請
1.( ) 人民不服罰鍰處分而提起行政訴訟時,該罰鍰處分之效力為 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效力停止,但可聲請停止執行
2.( ) 下列關於支付命令之敘述, 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錯誤
3.( ) 甲因涉犯刑法殺人罪,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敘述 法官決定是否羈押被告時,應先訊問被告 正確
4.( ) 立法委員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聲請釋憲之必要條件為 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
5.( ) 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在處理程序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係採 從新從優原則 這種處理原則
6.( ) 有關羈押訊問, 被告、辯護人得於法院為羈押訊問之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法官為羈押處分所依據之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 錯誤
7.( )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 司法院 解釋之
8.( ) 行政處分之相對人希望該處分之效力能於行政救濟過程中暫時停止,得向行政法院提出 停止執行 這種聲請
9.( ) 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規範,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以 法律牴觸憲法 這種類型為限
10.( ) 被告於 癌末犯強盜罪 這種情形,其聲請具保停止羈押,法院不得駁回
違反
1.( ) 允許主管機關為土地開發之目的,報請徵收非交通事業所必須之毗鄰地區土地,依司法院解釋,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原則
2.( ) 有關行政罰之敘述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正確
3.( )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敘述,下列 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者,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30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經法院撤銷之決議,溯及自決議作成時即為無效法院對於違反召集程序之股東會決議,倘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得駁回股東訴請撤銷之請求 錯誤
4.( ) 行政院曾於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之情形下,發布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此係違反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5.( ) 行政機關對違章工廠為無限期之停工處分,可能違反行政法上 比例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修憲機關不得違反的修憲界限,不包括 領土完整原則
7.(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8.( ) 依行政罰法的規定,某民間公司的董事執行職務,致該公司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被處罰鍰時,敘述 該董事如有重大過失,原則上應與該公司受同一處罰 正確
9.( ) 依行政罰法的規定,若法務部部長執行職務,致法務部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時,敘述 法務部部長為法務部之代表人,不與機關受同一處罰 正確
10.( ) 依行政罰法規定,對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者認以不處罰為適當而免予處罰者,得施以 糾正或勸導 這種措施
程序
1.( ) 考選部受理人民報名參加考試 行為,應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
2.( ) 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更審時為附帶上訴 這種行為,當事人不得於第二審程序為之
3.( ) 下列關於普通法系特徵之敘述, 區分普通法與衡平法 錯誤
4.( ) 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關於程序上應遵守事項,敘述 詢問前應告知有緘默權 正確
5.( ) 有關民事訴訟上訴審程序之性質, 通常訴訟程序第二審為事實審 簡易訴訟程序第三審為法律審 通常訴訟程序第三審為法律審 錯誤
6.( ) 有關現行中華民國憲法之修憲程序,下列 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 立法院提出之憲法修正案,須公告半年 憲法修正案公告期滿,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錯誤
7.( ) 自治條例定有罰則時,應經 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這種程序
8.( ) 股份有限公司若欲變更章程,須經下列 股東會特別決議 這種程序
9.( ) 憲法法庭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件之程序,得準用 行政訴訟法 這種法律之規定
10.( ) 關於行政訴訟之撤銷訴訟, 須以有效之行政處分為程序標的 須於法定之起訴不變期間內提起 原告須主張行政處分之違法,損害其權益 錯誤
法規
總統
1.( )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錯誤
2.( )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為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3.(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4.( ) 有關目前監察委員之任命與組成,下列 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監察委員總額為29人 任期6年 錯誤
5.( ) 有關憲法規範之敘述,下列 憲法修正案經立法院提案通過後,尚須交由全體人民複決總統、副總統由人民直接選舉產生明定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錯誤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不受刑事上之訴究 並非憲法權力分立及制衡原則之展現
7.( ) 依現行憲法,副總統缺位時,應 總統於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
8.(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政府體制之敘述,下列 中央之行政權由總統與行政院共同享有 中央之立法權由立法院行使 司法審判權採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不同審判體系 錯誤
9.(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行政院會議, 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成 對於涉及行政院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應交由行政院會議議決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應經行政院會議議決 錯誤
10.( ) 依憲法與法律相關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人員,不包括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當事人
1.( ) 案件經裁判確定,當事人即不可對之再提起同一訴訟 為「一事不再理原則」之意義
2.( ) 經第三審法院發回更審時為附帶上訴 這種行為,當事人不得於第二審程序為之
3.( ) 檢察官 為刑事訴訟法所稱之當事人
4.( ) 下列有關判決之敘述, 除依法應用判決者外,裁判以裁定行之宣示判決,不問當事人是否在場,均得為之判決如有誤寫、誤算之顯然錯誤時,仍得更正 錯誤
5.( ) 下列關於民事小額訴訟程序之敘述, 限於請求給付金錢或其他代替物或有價證券 錯誤
6.( ) 下列關於民事小額訴訟程序之敘述, 得使用表格化訴狀 錯誤
7.( ) 下列關於民事小額訴訟程序之敘述, 調查證據所需時間、費用與當事人之請求顯不相當者,法院得不調查證據 錯誤
8.( ) 下列關於居間契約之敘述, 居間人因媒介而得之報酬,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契約當事人雙方平均分擔 居間人所支出之費用,非經約定,不得請求當事人償還 居間人對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 錯誤
9.( ) 下列 依法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 這種情形,法院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10.( ) 下列 法官前配偶為所受理訴訟事件之當事人,而該法官不自行迴避 為當事人得聲請法官迴避之事由
發生
1.( ) 自治規則 不須另經法院承認,即可發生效力
2.( )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力 錯誤
3.( ) 下列關於中止未遂的敘述, 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因己意中止者,減輕或免除其刑 既了未遂的中止,須防止犯罪結果發生 行為人中止犯罪必須出於己意而非外在障礙所致 錯誤
4.( ) 甲有A屋一棟,有意出租,但因病住院無法處理,乙知其事,乃以甲之名義出租予丙。甲與乙之間發生 無因管理 這種債之關係
5.( ) 立法委員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聲請釋憲之必要條件為 須立法委員現有總額至少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
6.( ) 有關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侵權行為責任之成立, 須有故意或過失行為存在 須具備因果關係 須有損害之發生 錯誤
7.( )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 司法院 解釋之
8.( )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時,以下敘述, 不罰 正確
9.( ) 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因發生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負 補償責任 這種性質之責任
10.( )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發生牴觸者,應 由委辦機關函告無效
核定
1.( ) 各直轄市議會應依直轄市議會組織準則擬訂組織自治條例,報 行政院 核定
2.( ) 有關自治法規之核定與備查程序之敘述, 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始得發布 正確
3.( )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原則應於1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其逾期仍未核定者,應 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
4.( ) 自治法規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應於1個月內決定之,若逾期不為決定者,其效力為 視為核定
5.( ) 自治條例定有罰則時,應經 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這種程序
6.( ) 某縣自治條例依法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機關逾1個月未為核定與否之決定時,應 逾期視為核定,該縣政府得逕行公布
他人
我國
條文
1.( ) 一項包含「構成要件」和「法律效果」的法律條文,其在法學上被稱為 完全法條
2.( ) 下列 歷史解釋 這種解釋,係法律以制定經過及其沿革解釋法律條文之真義
3.( ) 立法機關在某法律條文中列入解釋法律的文字,此種解釋方法稱為 立法解釋
4.( ) 在法條文義的理解上,以法條在整部法律章節條項中的位置、與前後條文的關聯性或相關法條的意義等,以闡明法規範意旨之解釋方式稱為 體系解釋
5.(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政府體制之敘述,下列 中央之行政權由總統與行政院共同享有 中央之立法權由立法院行使 司法審判權採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不同審判體系 錯誤
6.(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行政院會議, 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組成 對於涉及行政院各部會共同關係之事項,應交由行政院會議議決 總統發布緊急命令,應經行政院會議議決 錯誤
7.( )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關係的敘述,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之責 行政院可對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提出覆議 立法委員有向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錯誤
8.( )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規定,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 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並為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不得連任 錯誤
9.( )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公務人員任免之法制事項,屬於 銓敘部 之職掌
10.( ) 某法律共計100條,某次修法欲在第90條與第91條之間增加二條文,處理方法 將增加之條文列為第90條之1及第90條之2,後續條文之條次不變 正確
意思表示
責任
1.(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錯誤
2.(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債務人非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不生提出之效力 錯誤
3.(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付 錯誤
4.( ) 甲已喪偶,有乙、丙二子。甲積欠丁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因乙創業,甲無償資助乙500萬元,一年後甲死亡,留有現金700萬元。依民法規定,乙、丙對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本題所得遺產為 1200萬元
5.( ) 甲開車闖紅燈,將斑馬線上的行人乙撞成重傷,甲應負 負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刑事責任 這種法律責任
6.( ) 有關責任與義務,敘述, 消滅時效期間經過後,僅義務存在,責任不存在 正確
7.( ) 依照勞動基準法之規定,勞工因發生職業災害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負 補償責任 這種性質之責任
8.( ) 依據民國100年1月修正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4條規定,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保險人應訂定下列 家庭責任醫師 這種責任醫師制度
保障
1.( ) 人民之職業自由為憲法 工作權之保障 這種基本權保障之內涵
2.(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正當法律程序, 法律未保障刑事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即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意旨不符 訴願當事人應受合法通知而知悉訴願文書之內容,此乃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 行政機關對於符合法定要件之外國人逕以行政處分暫時收容,尚不牴觸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錯誤
3.(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商業性廣告因兼具意見表達之性質,屬於言論自由之保障範疇關於公意形成、真理發現或信仰表達之言論,應受較大範疇之保障藥事法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前,應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未牴觸言論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4.(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敘述 禁止曾因過失而受刑之宣告者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已牴觸人民服公職之保障 正確
5.(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6.( ) 依司法院釋字第728 號解釋意旨,祭祀公業係由設立人捐助財產,以祭祀祖先或其他享祀人為目的之團體。其設立及存續,涉及設立人及其子孫受憲法所保障之基本權,但與 宗教自由 無涉
7.( )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90條規定,審判長於宣示辯論終結前,應給予被告最後陳述之機會,此一規定係在保障被告之 陳述權 這種訴訟權利
8.( )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集會遊行自由的敘述,下列 為保障集會自由,國家應在法律規定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遊行者在毫無恐懼的情況下行使集會自由 集會自由旨在保障人民以集體行動之方式和平表達意見,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對話,以形成或改變公共意見,並影響、監督政策或法律之制定 為保障集會自由,國家應提供適當集會場所,採取有效保護集會之安全措施 錯誤
9.( )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規定,關於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 任期8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 並為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之保障 不得連任 錯誤
10.( )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8號意旨,行使憲法上所保障其他自由權利之前提為 人民身體自由享有充分保障
過失
1.( ) 有關正當防衛,敘述 加害人是否有故意過失,在所不問 正確
2.( ) 有關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侵權行為責任之成立, 須有故意或過失行為存在 須具備因果關係 須有損害之發生 錯誤
3.(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敘述 禁止曾因過失而受刑之宣告者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已牴觸人民服公職之保障 正確
4.( ) 依過失程度之標準區分,倘欠缺「普通人」應有之注意義務者,係屬下列 重大過失
5.( ) 被告因刑事案件被檢察官下令扣押之物品,於交付警察機關保管中,因警察機關之過失而遺失。被告經判決無罪確定,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賠償時,應由 由受委託保管扣押物之警察機關 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6.( ) 債務人之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有關債務履行責任之敘述, 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正確
7.(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非出於故意、過失之行為,不具可罰性 錯誤
8.(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若未設有對過失犯處罰之規定者,即僅處罰故意行為 錯誤
9.(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對於相同的客觀犯罪事實,故意犯之處罰重於過失犯 錯誤
限制
1.( ) 下列關於辯護人之規定, 被告得隨時選任辯護人 每一被告選任之辯護人不得逾3人 辯護人與偵查中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接見或互通書信,原則上不得限制之 錯誤
2.( ) 下列對人身自由之限制, 對疑似被傳染法定傳染病者之強制隔離 無須法院事前許可
3.( ) 民法第79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承認,始生效力。該「承認」在法律上性質為 法律行為
4.( ) 有關公務員之懲戒, 記過或申誡之處分有行使期間之限制 對離職人員亦得予以懲戒 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採法庭化之審議方式 錯誤
5.( ) 有關政府限制人民權利與自由之敘述,下列 須有法律的依據限制人民權利與自由須有助於達成施政目的須符合人民權利、自由最小侵害的要求 錯誤
6.( ) 行政院曾於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之情形下,發布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此係違反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7.( ) 依司法院釋字第699號解釋,關於汽車駕駛人拒絕酒測者,吊銷其駕照及所持各級車類駕照,並禁其3年內考領駕照之規定, 此規定對於人民的行動自由、工作權造成限制 此規定為促使汽車駕駛人接受酒測,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且尚乏可達成相同效果之較溫和手段,與必要性原則相符 衡量酒駕對公共安全及對他人及駕駛人自身生命、身體造成之危害,相較對駕駛人之基本權利之限制,兩者非顯失均衡,符合狹義比例原則 錯誤
8.( ) 政府之行政措施雖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但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此為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內涵
9.( ) 被告被羈押後,法院認為不用再羈押在看守所, 限制辯護人接見 這種方式不得作為替代羈押之執行方式
10.( ) 稅捐稽徵機關對欠稅人之財產為保全之處分前,財政部不得函請主管機關限制欠稅人出境,主要係基於 比例原則 這種一般法律原則
故意
1.( ) 下列有關教唆犯之敘述, 教唆犯主觀上須有雙重故意 正確
2.( ) 下列敘述 犯罪之故意區別為直接故意與間接故意 正確
3.( ) 刑法第213條登載不實罪,以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為要件,該罪之主觀構成要件要素,係指 直接故意 這種
4.( ) 刑法第332條第1項之強盜殺人罪,其強盜部分與殺人部分之主觀要件各為 故意、故意
5.( ) 有關行政罰之敘述 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 正確
6.( ) 拳擊手甲故意以言語激怒乙,誘發乙揮拳相向,甲因而受輕傷,乙仍繼續對甲揮拳,甲趁機重傷乙。甲之行為不成立正當防衛的理由為 因故意挑釁引起他人侵害行為之防衛行為欠缺防衛意思
7.(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非出於故意、過失之行為,不具可罰性 錯誤
8.(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若未設有對過失犯處罰之規定者,即僅處罰故意行為 錯誤
9.( ) 關於刑法上故意、過失之規定, 對於相同的客觀犯罪事實,故意犯之處罰重於過失犯 錯誤
行使
1.( ) 人員中 立法委員 不屬於監察權行使的對象
2.( ) 司法院大法官行使職權之形式,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應以法庭方式為之
3.( )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 監護人 這種人,來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4.( ) 甲為行使之用而偽造文書,偽造之後進而行使,成立偽造文書罪與行使偽造文書罪。依據實務見解,兩罪為 吸收關係 這種競合關係
5.( ) 有關公務員之懲戒, 記過或申誡之處分有行使期間之限制 對離職人員亦得予以懲戒 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採法庭化之審議方式 錯誤
6.( ) 有關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之說明, 完整的法律規定對於構成要件與法律效果二者皆有所規範沒有法律效果之法律規定將會形同訓示規定裁量權之行使,涉及法律效果之決定 錯誤
7.( ) 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未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稱為 裁量濫用
8.(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9.(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政府體制之敘述,下列 中央之行政權由總統與行政院共同享有 中央之立法權由立法院行使 司法審判權採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不同審判體系 錯誤
10.( ) 關於行政裁量原則之敘述,下列 行政裁量在某些特殊情況下,被限縮到只能作成某一決定,也只有該決定才會被認為是無裁量瑕疵的決定,乃裁量收縮之情況裁量權之行使必須遵循法律授權目的及範圍上級機關得訂頒行政規則作為下級機關行使裁量權之基準 錯誤
方式
1.( ) 最高法院法官在判決中所提出的法律解釋 解釋方式,屬於有權解釋
2.( ) 經鄉公所調解委員調解終止收養 不屬於民法所規定之終止收養方式
3.( ) 下列有關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之敘述, 行為客體為公務員 行為方式為施用強暴脅迫 公務員所執行之職務要有法令上之依據 錯誤
4.( ) 下列關於契約之敘述, 契約以雙方當事人相互之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 契約按其成立方式,可分為要物契約與不要物契約 要約與意思實現亦得成立契約 錯誤
5.( ) 下列有關公司債券轉讓之敘述, 記名公司債券須背書轉讓無記名公司債券得以交付轉讓無實體公司債券得以帳簿劃撥方式轉讓 錯誤
6.( ) 下列關於法律漏洞的敘述, 法律漏洞可以透過類推適用的方式來加以填補 正確
7.( ) 司法院大法官行使職權之形式, 政黨違憲解散案件 應以法庭方式為之
8.( ) 民事訴訟上 訴之撤回 這種行為得以書面之方式,或於期日中以言詞之方式為之
9.( ) 在法條文義的理解上,以法條在整部法律章節條項中的位置、與前後條文的關聯性或相關法條的意義等,以闡明法規範意旨之解釋方式稱為 體系解釋
10.( ) 有關公務員之懲戒, 記過或申誡之處分有行使期間之限制 對離職人員亦得予以懲戒 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採法庭化之審議方式 錯誤
廢止
1.( )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錯誤
2.( ) 行政機關不得任意撤銷或廢止授益之行政處分,係基於 信賴保護原則 這種原則之考量
3.(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規定之事項因情勢變更,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應為 廢止 之處理
4.( )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 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為之
5.( ) 法律定有施行期限,期滿後應 法律當然廢止
6.( ) 某法律共計100條,某次修法欲廢止第50條,處理方法 保留第50條之條次,並於其下加括弧,註明「刪除」二字 正確
7.( ) 修正法規廢止少數條文時,下列敘述, 得將所廢條文之條次保留,並於其下括弧註明「刪除」二字 正確
8.( ) 關於法律與命令之廢止,敘述 法律或命令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正確
新臺幣
1.( ) 下列 賠償新臺幣1萬元 屬於民事訴訟請求的內容
2.( ) 甲已喪偶,有乙、丙二子。甲積欠丁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因乙創業,甲無償資助乙500萬元,一年後甲死亡,留有現金700萬元。依民法規定,乙、丙對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本題所得遺產為 1200萬元
3.( ) 甲主張乙曾經向其借款新臺幣100萬元,迄今尚未清償。乙則主張該筆借款已經於16年前清償完畢,且16年來雙方無任何接觸,乙得對甲主張 時效抗辯 這種抗辯
4.( ) 甲是8歲小學生,其父給甲零用錢新臺幣100元,然其父不喜歡甲用於買遊戲卡,但甲仍用新臺幣10元向乙書店買遊戲卡。該買賣契約之效力為 有效
5.( ) 甲登報聲明,對於尋回走失獒犬之人,致送新臺幣5萬元之酬金。甲之行為稱之為 懸賞廣告
6.( ) 甲對乙負有借款債務新臺幣8萬元,乙對甲負有買賣貨款新臺幣6萬元,甲主張雙方之債務於新臺幣6萬元之範圍內歸於消滅,而雙方之債務於新臺幣2萬元之範圍內存在。此稱之為 抵銷
7.( ) 法律規定「本法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於施行細則中,規定違反施行細則所定事項者,處新臺幣5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之罰鍰。但母法並無此等罰鍰之規定。主管機關在施行細則訂定罰則,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8.(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其與下列 言論自由 這種基本權較不相關
自治條例
1.( ) 自治條例與中央行政規則牴觸者 ,現行法律並未明定其法律效果為無效
2.( ) 高雄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 屬於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之自治法規
3.( ) 自治條例定有罰則時,應經 分別報經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核定後發布 這種程序
4.( ) 依地方制度法,應以自治條例規定之事項,不包括 地方行政機關辦理上級機關之委辦事項者
5.(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除罰鍰外,得以自治條例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不包括 勒令歇業
6.( ) 某縣自治條例依法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機關逾1個月未為核定與否之決定時,應 逾期視為核定,該縣政府得逕行公布
7.( ) 臺南市環境清潔自治條例定有罰則,其經臺南市議會議決後應報 行政院 核定
情形
提出
送達
1.( ) 下列關於支付命令之敘述, 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錯誤
2.( ) 有關訴訟文書之送達,下列敘述, 法院書記官得於法院內,將文書付與應受送達人,以為送達 於應受送達人之住居所、事務所或營業外他處會晤應受送達人時,得於該會晤處所送達 送達代收人,經指定陳明後,其效力及於同地的各級法院 錯誤
3.( ) 關於民事訴訟送達之敘述, 送達於住居所不獲會晤應受送達人者,得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 正確
契約
1.( ) 使用借貸之貸與人 這種契約之債務人,原則上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2.( ) 下列關於一般寄託契約之敘述, 必為要物契約未定返還期限之寄託,受寄人得隨時返還寄託物無論定有期限與否,寄託人均得隨時請求返還寄託物 錯誤
3.( ) 下列關於居間契約之敘述, 居間人因媒介而得之報酬,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契約當事人雙方平均分擔 居間人所支出之費用,非經約定,不得請求當事人償還 居間人對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 錯誤
4.( ) 下列關於契約之敘述, 契約以雙方當事人相互之意思表示一致為要件 契約按其成立方式,可分為要物契約與不要物契約 要約與意思實現亦得成立契約 錯誤
5.( ) 下列關於買賣契約之敘述,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無論出賣人是否有可歸責之事由,均須負瑕疵擔保責任 買賣標的物有瑕疵時,買受人得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 債權或其他權利之出賣人,應確保其權利確係存在 錯誤
所為
1.( ) 考慮個案之需要,而背離裁量基準所為之裁量決定 不屬於行政裁量之瑕疵
2.( ) 14歲之甲,未得父母之事先同意所為之下列法律行為, 撤銷贈與契約 有效
3.( ) 下列 判例 是法院就訴訟事件所為之判決先例
4.( ) 下列 機關解釋 不是大學教授基於學理上之見解,對於法律所為之解釋
5.( )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對於性騷擾之定義,性騷擾可分為兩種,一種是「敵意環境之性騷擾」,另一種是「交換條件之性騷擾」。甲之同事乙每日對甲講黃色笑話,並常常對甲有肢體上的過度接觸,請問乙對甲所為的行為構成 敵意環境之性騷擾 性騷擾
6.( ) 對於法律所規定的事項,就其反面意義所為之解釋,稱為 反對解釋
依法
1.( ) 中央主管機關就直轄市自治事項,審查直轄市政府之行政處分 訴願事件,受理訴願之上級機關依法僅就原行政處分之「合法性」進行審查,而不為「妥當性」之審查
2.( ) 下列有關判決之敘述, 除依法應用判決者外,裁判以裁定行之宣示判決,不問當事人是否在場,均得為之判決如有誤寫、誤算之顯然錯誤時,仍得更正 錯誤
3.(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之敘述, 須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犯之 行為人須使用強暴脅迫手段 公務員成傷與否並非判斷標準 錯誤
4.( ) 下列 依法為公示送達後,對於同一當事人仍應為公示送達 這種情形,法院依職權為公示送達
5.( ) 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之自由或權利,其法律上之後果不包括 被害人民得依法向國家請求損失補償
6.( ) 母親不哺乳餓死嬰兒,構成殺人罪的不作為犯,是因為具備 依法令規定負有保護義務 這種保證人地位
7.( ) 甲因詐騙乙之財物遭檢察官起訴。審判期日時,乙依法有下列 陳述意見 這種權利
8.( ) 甲看見乙犯罪,當場將乙押到警察局,不成立犯罪的理由為 依法令之行為
9.( ) 甲醉倒在便利商店前,揚言自殺,員警據報將甲帶回派出所管束與保護。甲酒醒後趁警察不注意逃離,敘述 員警依行政執行法執行,屬於刑法上依法令之行為 正確
10.( ) 法院如依法為交付審判之裁定者,發生 案件視為已提起公訴 這種效力
主張
1.( ) 甲主張乙曾經向其借款新臺幣100萬元,迄今尚未清償。乙則主張該筆借款已經於16年前清償完畢,且16年來雙方無任何接觸,乙得對甲主張 時效抗辯 這種抗辯
2.( ) 甲對乙負有借款債務新臺幣8萬元,乙對甲負有買賣貨款新臺幣6萬元,甲主張雙方之債務於新臺幣6萬元之範圍內歸於消滅,而雙方之債務於新臺幣2萬元之範圍內存在。此稱之為 抵銷
3.( ) 有關自認,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 自認人能證明與事實不符或經他造同意,得撤銷自認 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 錯誤
4.(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5.( )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 主張行政不作為之違法 不得提起確認訴訟
第1
1.( ) 下列有關刑法第135條第1項妨害公務罪之敘述, 行為客體為公務員 行為方式為施用強暴脅迫 公務員所執行之職務要有法令上之依據 錯誤
2.(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5條妨害公務員執行職務罪之敘述, 須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犯之 行為人須使用強暴脅迫手段 公務員成傷與否並非判斷標準 錯誤
3.( ) 下列關於刑法第132條洩漏交付國防以外秘密罪之敘述, 公務員假借職務之便,查詢閱覽他人通訊紀錄並無故洩漏予第三人知悉,仍可成立本罪所謂國防以外之秘密,包含監察、考試等國家政務與事務上應行保密之消息收受者將國防以外秘密洩漏或交付予其他不應知悉秘密者,仍可成立犯罪 錯誤
4.( ) 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規定,對一定處所進行搜索時,須以法官所簽發且記載法定記載事項之搜索票為之。此規定係落實 令狀原則 這種原則
5.( ) 有關民法第184條第1項前段規定侵權行為責任之成立, 須有故意或過失行為存在 須具備因果關係 須有損害之發生 錯誤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商業性廣告因兼具意見表達之性質,屬於言論自由之保障範疇關於公意形成、真理發現或信仰表達之言論,應受較大範疇之保障藥事法規定藥商刊播藥物廣告前,應申請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並未牴觸言論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7.(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 被告對其個人訴訟資料之使用有知悉與控制權 不涉及憲法第11條保障之言論自由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8條應考試、服公職之權利,敘述 禁止曾因過失而受刑之宣告者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官,已牴觸人民服公職之保障 正確
9.(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憲法第14條集會自由保障之敘述,下列 國家應在法律與制度設計上,使參與集會者無恐懼地行使集會自由 緊急性之室外集會,事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不符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以主張分裂國土為不許可集會之要件,已違反集會自由之保障意旨 錯誤
10.( ) 依刑事訴訟法第156條之規定, 被告的自白 不得作為有罪判決之唯一證據
訂定
1.( ) 下列關於居間契約之敘述, 居間人因媒介而得之報酬,除契約另有訂定外,由契約當事人雙方平均分擔 居間人所支出之費用,非經約定,不得請求當事人償還 居間人對於訂約事項,應就其所知,據實報告於各當事人 錯誤
2.( ) 下列敘述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憲法或法律下級機關訂定之命令不得牴觸上級機關之命令 錯誤
3.( ) 甲住於基隆,乙則住桃園,甲乙2人因調職關係,甲以其基隆之房屋與乙在桃園之房屋訂定為相互移轉財產權之契約,該契約稱之為 互易
4.( ) 各機關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命令, 關於機關內部業務處理方式而訂頒之行政規則 原則得以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方式為之
5.( ) 行政院曾於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之情形下,發布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此係違反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6.( ) 依據民國100年1月修正之全民健康保險法第44條規定,為促進預防醫學、落實轉診制度,並提升醫療品質與醫病關係,保險人應訂定下列 家庭責任醫師 這種責任醫師制度
7.( ) 法律規定「本法之施行細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主管機關於施行細則中,規定違反施行細則所定事項者,處新臺幣500 元以上,3,000 元以下之罰鍰。但母法並無此等罰鍰之規定。主管機關在施行細則訂定罰則,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8.( ) 政府之行政措施雖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但如涉及重大公共利益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此為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內涵
9.( ) 嘉義縣番路鄉公所依職權訂定之自治規則,原則上應於發布後 分別函報嘉義縣政府備查及函送番路鄉鄉民代表會查照
10.( ) 對於自律規則之敘述,以下 地方立法機關得訂定自律規則 正確
法官
1.( ) 最高法院法官在判決中所提出的法律解釋 解釋方式,屬於有權解釋
2.( ) 下列 法官前配偶為所受理訴訟事件之當事人,而該法官不自行迴避 為當事人得聲請法官迴避之事由
3.( ) 甲因涉犯刑法殺人罪,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敘述 法官決定是否羈押被告時,應先訊問被告 正確
4.( ) 刑事訴訟法第128條之規定,對一定處所進行搜索時,須以法官所簽發且記載法定記載事項之搜索票為之。此規定係落實 令狀原則 這種原則
5.( ) 有關羈押訊問, 被告、辯護人得於法院為羈押訊問之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法官為羈押處分所依據之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 錯誤
6.( ) 法官依法審判,對法官有拘束力的是 法律
7.( ) 關於判決,敘述 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 正確
其他
公布
1.( )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錯誤
2.( ) 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法規定有施行區域,於該特定區域內發生效力 錯誤
3.( ) 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 為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4.(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5.( ) 甲未經乙同意,擅自公布乙之病史,是侵害乙之 隱私權 這種權利
6.( )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原則應於1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其逾期仍未核定者,應 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
7.( ) 法律制定通過後,由下列 總統 公布
8.( ) 某縣自治條例依法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機關逾1個月未為核定與否之決定時,應 逾期視為核定,該縣政府得逕行公布
9.( ) 關於法律與命令之廢止,敘述 法律或命令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正確
同意
1.( ) 對於第三人,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 這種行為依民法規定,共有人無須經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即得自由為之
2.( ) 14歲之甲,未得父母之事先同意所為之下列法律行為, 撤銷贈與契約 有效
3.( ) 下列關於寄託契約之敘述, 為要物契約受託人受有報酬者,應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受託人非經寄託人同意,禁止使用寄託物 錯誤
4.( ) 甲未經乙之同意,擅自將乙所有而寄放在甲家的A犬賣給知情的丙,並交付A犬。關於甲、丙間之法律關係,敘述 移轉A犬的物權行為效力未定 正確
5.( ) 甲未經乙同意,擅自公布乙之病史,是侵害乙之 隱私權 這種權利
6.( ) 甲為受輔助宣告人,未得其輔助人之同意,承諾接受乙將其所有之土地一筆贈與自己,該法律行為之效力為 有效
7.( ) 有關目前監察委員之任命與組成,下列 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監察委員總額為29人 任期6年 錯誤
8.( ) 有關自認, 當事人主張之事實,經他造於準備書狀內或言詞辯論時或在受命法官、受託法官前自認者,無庸舉證 自認人能證明與事實不符或經他造同意,得撤銷自認 當事人對於他造主張之事實,於言詞辯論時不爭執者,視同自認 錯誤
9.( ) 依憲法與法律相關規定,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人員,不包括 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10.( ) 某國立大學要求畢業生應預先繳納校友費,始同意核發畢業證書。此一作法最有可能違反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這種原則
撤銷
1.( ) 14歲之甲,未得父母之事先同意所為之下列法律行為, 撤銷贈與契約 有效
2.( ) 下列關於刑法上緩刑規定之適用, 行為人受5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即不能適用緩刑之規定 法院在宣告緩刑時,得命行為人負擔一定之義務 緩刑期滿,若行為人之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 錯誤
3.( ) 有關刑法上假釋之規定,下列敘述 受無期徒刑執行者,須執行逾25年,始得假釋有期徒刑執行未滿6個月者,不得假釋假釋遭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不算入刑期內 錯誤
4.( )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敘述,下列 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者,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30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經法院撤銷之決議,溯及自決議作成時即為無效法院對於違反召集程序之股東會決議,倘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得駁回股東訴請撤銷之請求 錯誤
5.( ) 有關意思表示錯誤之撤銷,下列敘述 須表意人無過失須其錯誤在交易上認為重要須自意思表示後一年內撤銷 錯誤
6.( ) 行政機關不得任意撤銷或廢止授益之行政處分,係基於 信賴保護原則 這種原則之考量
7.( ) 關於行政罰法裁處權之時效, 因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時效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 錯誤
8.( ) 關於行政罰法裁處權之時效, 行政罰之裁處權,因3 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 錯誤
9.( ) 關於行政罰法裁處權之時效, 時效自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之裁判確定日起算 錯誤
無效
1.( ) 自治條例與中央行政規則牴觸者 ,現行法律並未明定其法律效果為無效
2.( ) 自治規則與中央行政規則牴觸者 ,現行法律並未明定其法律效果為無效
3.( ) 下列有關虛偽意思表示之敘述,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有隱藏他項法律行為者,適用關於該項法律行為之規定表意人真意保留時,若相對人明知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錯誤
4.( )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無效,所稱之不能,是指 自始客觀不能
5.( ) 甲有A車一部,在與乙訂立A車之租賃契約前即已焚燬,該租賃契約之效力為 無效
6.( )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之敘述,下列 股東會之召集程序或決議方法違反法令或章程者,股東得自決議之日起30日內,訴請法院撤銷其決議經法院撤銷之決議,溯及自決議作成時即為無效法院對於違反召集程序之股東會決議,倘其違反之事實非屬重大且於決議無影響者,得駁回股東訴請撤銷之請求 錯誤
7.( ) 依憲法規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其效果為 無效
8.( )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發生牴觸者,應 由委辦機關函告無效
侵害
行政訴訟
1.( ) 人民不服罰鍰處分而提起行政訴訟時,該罰鍰處分之效力為 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效力停止,但可聲請停止執行
2.( ) 交通裁決事件訴訟之提起,應以原處分機關為被告,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為之
3.( ) 有關訴願與行政訴訟之關係,敘述 訴願係行政訴訟中撤銷訴訟之先行程序 正確
4.( ) 自民國101年9月6日起,對於行政訴訟簡易事件的一審判決,如有不服而提起上訴者。上訴審應由 高等行政法院 審理
5.(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政府體制之敘述,下列 中央之行政權由總統與行政院共同享有 中央之立法權由立法院行使 司法審判權採民事、刑事、行政訴訟之不同審判體系 錯誤
6.( ) 關於行政訴訟之撤銷訴訟, 須以有效之行政處分為程序標的 須於法定之起訴不變期間內提起 原告須主張行政處分之違法,損害其權益 錯誤
7.( ) 關於行政訴訟撤回之敘述, 若原告撤回訴訟有礙公益之維護者,行政法院應裁定不予准許 正確
8.( ) 關於行政訴訟課予義務訴訟的敘述,下列 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於法令所定期間內應作為而不作為者,得提起之 中央或地方機關對於人民依法申請之案件,予以駁回者,得提起之 原則上須經訴願程序,始得提起之 錯誤
不能
1.( ) 在越南炸毀中華民國經濟文化辦事處辦公室 這種情形不能視為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
2.( ) 下列關於刑法上緩刑規定之適用, 行為人受5年有期徒刑之宣告者,即不能適用緩刑之規定 法院在宣告緩刑時,得命行為人負擔一定之義務 緩刑期滿,若行為人之緩刑宣告未經撤銷者,其刑之宣告即失其效力 錯誤
3.(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互負扶養之義務 錯誤
4.(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夫妻互負扶養之義務 錯誤
5.( ) 下列關於扶養義務之敘述, 受扶養權利者,以不能維持生活而無謀生能力者為限 錯誤
6.( ) 以不能之給付為契約標的者,其契約無效,所稱之不能,是指 自始客觀不能
7.( ) 未成年人無父母或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其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時,應置 監護人 這種人,來行使、負擔父母對於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
8.( ) 民法第246條第1項所規定之「不能之給付」,其所謂「不能」之意義,如依第246條之立法理由將其限縮解釋為「客觀不能」,此係採取 歷史解釋 這種解釋方法
9.( ) 依照我國實務見解,下列關於共同正犯之論罪, 共同正犯中一人著手,其他共同正犯即應論以未遂 錯誤
10.( ) 依照我國實務見解,下列關於共同正犯之論罪, 事先同謀,而由其中一部分人實施犯罪之行為者,均為共同正犯 錯誤
第2
1.( ) 下列關於遺棄罪之敘述, 刑法第293條之遺棄,限於積極的移動棄置或阻絕救助機會 遺棄罪章所謂無自救力之人,係指其人無維持生存所必要之能力而言 刑法第294條第1項所謂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係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有危險者而言 錯誤
2.( ) 下列 出賣之汽車,在交付前,遭人焚燬 不屬於民法第227條規定之不完全給付
3.( ) 下列 殺人罪(刑法第271條) 有預備犯的處罰規定
4.( ) 民法第246條第1項所規定之「不能之給付」,其所謂「不能」之意義,如依第246條之立法理由將其限縮解釋為「客觀不能」,此係採取 歷史解釋 這種解釋方法
5.( ) 刑法第213條登載不實罪,以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為要件,該罪之主觀構成要件要素,係指 直接故意 這種
6.( ) 有關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的敘述, 刑法第274條生母殺嬰罪為不純正身分犯 正確
7.( ) 依照刑事訴訟法第290條規定,審判長於宣示辯論終結前,應給予被告最後陳述之機會,此一規定係在保障被告之 陳述權 這種訴訟權利
8.(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條規定, 辦法 不屬於法律之名稱
9.( )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規定,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者,處新臺幣3千元以下罰鍰或申誡。根據司法院大法官會議解釋,其與下列 言論自由 這種基本權較不相關
10.( ) 對於犯刑法第285條傳染花柳病罪之人,得宣告 強制治療 這種保安處分
命令
1.( ) 法律之廢止,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命令之廢止,由原發布機關為之法規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錯誤
2.( ) 下列關於支付命令之敘述, 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錯誤
3.( ) 各機關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命令, 關於機關內部業務處理方式而訂頒之行政規則 原則得以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方式為之
4.(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有關法規之施行,敘述 法律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正確
5.(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請求權之消滅時效 屬於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之事項
6.( ) 命令之原發布機關或主管機關已裁併者,其廢止或延長,由 由承受其業務之機關或其上級機關為之 為之
7.( )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 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8.( ) 關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次要事項,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而無須法律授權 正確
9.( ) 關於法律與命令之廢止,敘述 法律或命令之廢止,得僅公布或發布其名稱及施行日期 正確
中央
無須
1.( ) 不服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 無須經訴願程序,即可提起撤銷訴訟
2.( ) 對於第三人,就共有物之全部為本於所有權之請求 這種行為依民法規定,共有人無須經其他共有人之同意,即得自由為之
3.( ) 下列對人身自由之限制, 對疑似被傳染法定傳染病者之強制隔離 無須法院事前許可
4.( ) 有關婚生子女,下列敘述,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正確
5.( ) 有關董事之敘述,下列 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無須為公司股東使用票據經拒絕往來尚未期滿者,不得充任公司董事董事之股份設定或解除質權者,應即通知公司 錯誤
6.( ) 關於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次要事項,得由主管機關發布命令為必要之規範而無須法律授權 正確
債務
1.(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錯誤
2.(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債務人非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不生提出之效力 錯誤
3.(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付 錯誤
4.( ) 下列關於民法規定自己代理之敘述, 經本人許諾,得自己代理 專為履行債務,得自己代理 原則上禁止自己代理 錯誤
5.( ) 甲已喪偶,有乙、丙二子。甲積欠丁新臺幣(下同)1000萬元。因乙創業,甲無償資助乙500萬元,一年後甲死亡,留有現金700萬元。依民法規定,乙、丙對甲之債務,以因繼承所得遺產為限負清償責任。本題所得遺產為 1200萬元
6.( ) 甲有一子乙。甲死亡時遺產有30萬元現金,並積欠丙債務50萬元。若乙有效拋棄繼承,其狀態為 不繼承現金,亦不繼承債務
7.( ) 甲對乙負有借款債務新臺幣8萬元,乙對甲負有買賣貨款新臺幣6萬元,甲主張雙方之債務於新臺幣6萬元之範圍內歸於消滅,而雙方之債務於新臺幣2萬元之範圍內存在。此稱之為 抵銷
8.( ) 債務人之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有關債務履行責任之敘述, 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正確
9.( ) 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法律上稱之為 混同
事件
檢察官
1.( ) 檢察官 為刑事訴訟法所稱之當事人
2.( ) 下列有關偽證罪構成要件之敘述, 行為主體係指供前或供後具結之證人、鑑定人、通譯 須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 須於法官審判時,或檢察官偵查時,在其面前為虛偽陳述 錯誤
3.( ) 甲因涉犯刑法殺人罪,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敘述 法官決定是否羈押被告時,應先訊問被告 正確
4.( ) 甲因詐騙乙之財物遭檢察官起訴。審判期日時,乙依法有下列 陳述意見 這種權利
5.( ) 甲殺人後,追訴權時效已完成,但檢察官偵查後仍提起公訴,法院對本案應作成 免訴判決 這種判決
6.( ) 有關羈押訊問, 被告、辯護人得於法院為羈押訊問之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法官為羈押處分所依據之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 錯誤
7.( )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敘述 檢察官遇有限制羈押中被告與辯護人接見之急迫情形時,得為必要之處分 正確
8.( ) 被告因刑事案件被檢察官下令扣押之物品,於交付警察機關保管中,因警察機關之過失而遺失。被告經判決無罪確定,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賠償時,應由 由受委託保管扣押物之警察機關 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稱為
稱之
處理
1.( ) 自治法規、委辦規則須經上級政府或委辦機關核定者,核定機關原則應於1個月內為核定與否之決定,其逾期仍未核定者,應 視為核定,由函報機關逕行公布或發布
2.( ) 行政院曾於兵役法及兵役法施行法均未設規定,亦未明確授權之情形下,發布徵兵規則,委由內政部訂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限制役男出境,此係違反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3.(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規定之事項因情勢變更,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應為 廢止 之處理
4.( ) 依民法之規定,關於旅遊契約之敘述, 旅遊營業人安排旅客在特定場所購物,其所購物品有瑕疵,旅遊營業人負協助處理義務 正確
5.( ) 依現行憲法,副總統缺位時,應 總統於3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
6.( ) 命令定有施行期限,主管機關認為需要延長者,應 應於期限屆滿1個月前,由原發布機關發布之
7.( )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發生牴觸者,應 由委辦機關函告無效
8.( ) 拋棄繼承者,就其所管理之遺產,應 在其他繼承人開始管理前,應與處理自己事務為同一之注意,繼續管理之
9.( ) 法律定有施行期限,期滿後應 法律當然廢止
10.( ) 某縣自治條例依法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核定機關逾1個月未為核定與否之決定時,應 逾期視為核定,該縣政府得逕行公布
得以
1.( ) 下列有關公司債券轉讓之敘述, 記名公司債券須背書轉讓無記名公司債券得以交付轉讓無實體公司債券得以帳簿劃撥方式轉讓 錯誤
2.( ) 民事訴訟上 訴之撤回 這種行為得以書面之方式,或於期日中以言詞之方式為之
3.( ) 犯罪嫌疑人涉及賄選被警方調查,關於辯護人的選任,敘述 犯罪嫌疑人之配偶,得以自己名義獨立替犯罪嫌疑人選任辯護人 正確
4.( ) 各機關訂定之命令,應視其性質分別下達或發布,命令, 關於機關內部業務處理方式而訂頒之行政規則 原則得以下達下級機關或屬官方式為之
5.( ) 有關法規範之性質與效力, 法規範有國家公權力作為後盾 法規範可透過權威機關之強制力獲得實現 法規範得以形成秩序與實現自由 錯誤
6.( ) 有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敘述,下列 公司得以章程規定發行無記名股票,但發行股數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總數二分之一股份之轉讓,非將受讓人之姓名或名稱及住所或居所,記載於公司股東名簿,不得以其轉讓對抗公司公開發行公司發行新股時,得將該次發行總數合併印製,存放於證券集中保管事業機構保管 錯誤
7.(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除罰鍰外,得以自治條例規定之其他種類行政罰,不包括 勒令歇業
8.( ) 法院就其受理之案件,對所適用之法規範,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以裁定停止訴訟程序,聲請大法官解釋,以 法律牴觸憲法 這種類型為限
9.( ) 股份有限公司中,以下 持續1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之股東 這種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10.( )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此種保全債權之方法,稱之為 代位權
性質
行政處分
賠償
1.( ) 下列有關國家賠償之敘述, 賠償請求權,自損害發生時起,逾5年不行使而消滅 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2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已依行政訴訟法規定,附帶請求損害賠償者,就同一原因事實,不得更行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錯誤
2.( ) 下列 賠償新臺幣1萬元 屬於民事訴訟請求的內容
3.( ) 甲因市政府管理養護不良之道路受到傷害而請求國家賠償時,最先應採取 向該市市政府請求賠償協議 這種救濟途徑
4.( ) 洗衣單上印有「送洗衣物如有滅失,賠償金額不得超過洗衣價格之十倍」,這個約款是屬於 定型化契約條款
5.( ) 國家賠償之方法,其原則為 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
6.( ) 被告因刑事案件被檢察官下令扣押之物品,於交付警察機關保管中,因警察機關之過失而遺失。被告經判決無罪確定,依國家賠償法規定請求賠償時,應由 由受委託保管扣押物之警察機關 負擔損害賠償責任
7.( ) 關於侵害他人之人格權,依民法規定得負之責任, 除去侵害依法給付慰撫金依法賠償損害 錯誤
犯罪嫌疑人
關係
1.( ) 汽車與輪胎 這種組合不具主物與從物之關係
2.( )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應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
3.( ) 下列有關偽證罪構成要件之敘述, 行為主體係指供前或供後具結之證人、鑑定人、通譯 須於案情有重要關係之事項為虛偽陳述 須於法官審判時,或檢察官偵查時,在其面前為虛偽陳述 錯誤
4.( ) 甲有A屋一棟,有意出租,但因病住院無法處理,乙知其事,乃以甲之名義出租予丙。甲與乙之間發生 無因管理 這種債之關係
5.( ) 甲為行使之用而偽造文書,偽造之後進而行使,成立偽造文書罪與行使偽造文書罪。依據實務見解,兩罪為 吸收關係 這種競合關係
6.( ) 有關婚生子女,下列敘述, 非婚生子女,與其生母之關係,視為婚生子女,無須認領 正確
7.( ) 有關訴願與行政訴訟之關係,敘述 訴願係行政訴訟中撤銷訴訟之先行程序 正確
8.( )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關於行政院與立法院關係的敘述, 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報告之責 行政院可對立法院通過之法律案提出覆議 立法委員有向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錯誤
9.( ) 債權與其債務同歸一人時,債之關係消滅,法律上稱之為 混同
贈與
職務
債務人
1.( ) 使用借貸之貸與人 這種契約之債務人,原則上不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2.( ) 下列關於支付命令之敘述, 支付命令之送達應依公示送達為之者,不得行之債務人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20日之不變期間內,不附理由向發命令之法院提出異議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錯誤
3.(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因不可歸責於債務人之事由,致未為給付者,債務人不負遲延責任 錯誤
4.(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債務人非依債務本旨實行提出給付者,不生提出之效力 錯誤
5.( ) 下列關於民事責任之敘述, 遲延後之給付,於債權人無利益者,債權人得拒絕其給付 錯誤
6.( ) 下列 債務人仍須負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並非債權人受領遲延所生之效力
7.( )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此稱之為 與有過失
8.( ) 債務人之使用人,關於債之履行有故意或過失時,有關債務履行責任之敘述, 債務人應與自己之故意或過失負同一責任 正確
9.( ) 債務人怠於行使其權利時,債權人因保全債權,得以自己之名義,行使其權利。此種保全債權之方法,稱之為 代位權
視為
處分
1.( ) 訓誡處分 並非保安處分
2.( ) 人民不服罰鍰處分而提起行政訴訟時,該罰鍰處分之效力為 不因提起行政訴訟而效力停止,但可聲請停止執行
3.( ) 在行政訴訟中有關原處分之停止執行,敘述 行政法院依職權裁定前,應先徵詢當事人之意見 正確
4.( ) 有關公務員之懲戒, 記過或申誡之處分有行使期間之限制 對離職人員亦得予以懲戒 由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採法庭化之審議方式 錯誤
5.( ) 有關羈押訊問, 被告、辯護人得於法院為羈押訊問之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 法官為羈押處分所依據之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 錯誤
6.( ) 行政機關對違章工廠為無限期之停工處分,可能違反行政法上 比例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7.( ) 行政機關對行為人為行政罰之「裁處」,在性質上為下列 行政處分 行政行為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正當法律程序, 法律未保障刑事被告得請求付與卷內筆錄以外之卷宗及證物影本之權利,即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意旨不符 訴願當事人應受合法通知而知悉訴願文書之內容,此乃正當法律程序原則之要求 行政機關對於符合法定要件之外國人逕以行政處分暫時收容,尚不牴觸正當法律程序原則 錯誤
9.( )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敘述 檢察官遇有限制羈押中被告與辯護人接見之急迫情形時,得為必要之處分 正確
施行
依據
死亡
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方法
1.( ) 從立法資料或檔案探究立法者之真意 為法律解釋方法中之「歷史解釋」
2.( ) 民法有關未成年子女監護人之產生, 未成年子女監護人產生之方法分為以遺囑指定、法律列舉及法院選定三種以遺囑指定之監護人最優先產生法院得選定社會福利機構為監護人 錯誤
3.( ) 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此為 比例原則 這種憲法原則
4.( ) 有關言詞辯論, 以當事人聲明應受裁判之事項為始 當事人提出之攻擊或防禦方法,涉及當事人或第三人隱私、業務秘密,得經兩造合意而不公開審判 當事人不得引用文件以代言詞陳述 錯誤
5.( ) 行政行為有多種同樣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係 比例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之表現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之內涵,不包括 方法效率性
7.( ) 為使民事訴訟程序之進行集中化,下列敘述, 法院於調查證據前,應將訴訟有關之爭點曉諭當事人當事人應依訴訟進行之程度,於言詞辯論終結前適當時期提出攻擊或防禦方法法院原則上應先進行爭點整理程序,再進行調查證據之程序 錯誤
8.( ) 若M(法律構成要件)則有S(法律效果)。故非M則非S。此係運用 反對(面)解釋 這種方法
9.( ) 針對法律規定有漏洞情形, 論理解釋 並非適當之補充方法
10.( ) 國家賠償之方法,其原則為 以金錢賠償為原則,回復原狀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