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稅務法規大意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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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分類 科目: 初等稅務法規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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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
1.( ) 金飾之加工費 不適用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2.( ) 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其徵收及行政救濟程序應依 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 之規定辦理
3.( ) 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稅額的課徵稅率為 20%
4.( )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屬於公同共有者,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管理機關或管理人
5.(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6.(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7.(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8.( )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 財產交易所得 這種所得無須辦理扣繳
9.(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使用汽油為燃料之各類車輛之貨物稅稅率,基於節約能源考量,以 大客車 最低
10.(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稅率
1.(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2.(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計算特種稅額之稅率規定,下列 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保險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錯誤
3.( ) 各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方式之契稅稅率, 典權 不為6%
4.( ) 有關橡膠輪胎之稅率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規定,下列 大客車、大貨車使用者,從價徵收百分之十內胎免稅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免稅 錯誤
5.( ) 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稅額的課徵稅率為 20%
6.( ) 依土地稅法規定,現行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 5.5%
7.( ) 依我國現行營業稅稅率規定, 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1% 為正確
8.(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9.( ) 夜總會之營業稅稅率為 15%
10.( ) 張三買了一台五人座1800c.c.的小客車,其貨物稅稅率為 25%
納稅義務人
申報
1.( ) 小規模營利事業 可免辦所得稅暫繳申報
2.( ) 小規模營利事業應選用 簡易申報書 申報書辦理結算申報
3.(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4.( ) 申報所得稅時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不包括 生產數量法
5.( ) 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列報為費用項目為 水災損失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6.( ) 在綜合所得稅中,財產交易損失可申報為 特別扣除額
7.(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8.( ) 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款 敘述正確
9.( ) 我國綜合所得稅規定夫妻應採用 合併申報但薪資所得可採分開計稅 申報方式
10.(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土地
1.( ) 被徵收之土地 這種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2.( ) 土地因贈與而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受贈人
3.( )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其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原所有權人
4.(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5.(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6.(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7.( ) 李四在台北市擁有自用住宅用地四公畝,其地價為4,000,000元,此外別無其他土地,則其地價稅為 16,000元
8.(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9.(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10.(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受益人如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死亡,受託人出售該信託土地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規定地價係指 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
我國
1.( ) 下列有關我國目前土地增值稅課稅制度之敘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為10%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錯誤
2.( ) 目前我國土地增值稅之最高稅率為 40%
3.(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4.(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5.( ) 我國目前買賣上市公司股票之證?交易稅稅率及納稅義務人為 0.3%、賣方為納稅義務人
6.( ) 我國所得稅法中, 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級距之金額 沒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規定
7.(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8.( ) 我國現行遺產贈與稅的課稅範圍係採下列 屬人兼屬地主義
9.( ) 我國綜合所得稅規定夫妻應採用 合併申報但薪資所得可採分開計稅 申報方式
10.(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營業稅
1.( ) 金飾之加工費 不適用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2.(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3.( ) 小規模營業人之營業稅稅率為 1%
4.( )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銷售勞務時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買受人
5.(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6.(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的營業稅稅率為 1%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8.( ) 依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進口 本國之古物 這種貨物免徵營業稅
9.( ) 星巴克咖啡店之營業稅稅率為 5%
10.( ) 銷售以下 國際運輸用之船舶 這種貨品營業稅稅率為零
課徵
1.( ) 向父親購買房屋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價款並非由父親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不必課徵贈與稅
2.( ) 土地在 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3.(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50%
4.(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5.( ) 我國菸酒稅參採國際之課稅體例,採 均採從量課徵 這種課徵方式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7.( )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須被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房屋及其坐落基地,若持有期間在1年以內時,稅率是 15%
8.(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9.(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10.( ) 某建設公司興建預售屋完工後立即移轉給購屋者,試問其適用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率為 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土地增值稅
1.( ) 被徵收之土地 這種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2.( ) 下列有關我國目前土地增值稅課稅制度之敘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為10%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錯誤
3.( ) 土地因贈與而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受贈人
4.( ) 土地在 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5.( )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其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原所有權人
6.( ) 土地設定典權,則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出典人
7.(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8.(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9.( ) 目前我國土地增值稅之最高稅率為 40%
10.( ) 有關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下列敘述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正確
現行
1.(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2.(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3.(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4.( ) 我國現行買賣契稅之稅率為 6%
5.( ) 依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進口 本國之古物 這種貨物免徵營業稅
6.( ) 依我國現行營業稅稅率規定, 保險業之再保費收入1% 為正確
7.(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起徵額為 12萬元
8.( ) 依現行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各為 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9.( ) 依現行所得稅法, 納稅義務人之兄弟姊妹 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年滿70歲之免稅額得增加50%之規定
10.( )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之歸屬及課稅方式, 告發或檢舉獎金屬其他所得,採分離課稅 正確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
貨物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各選項 外銷貨物 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零稅率規定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外銷貨物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稅率為零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律師代理訴訟服務 不屬於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貨物或勞務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8.( ) 依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進口 本國之古物 這種貨物免徵營業稅
9.(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納或保稅記帳貨物稅之貨物,有 捐贈社會福利事業團體 這種情形者,不得退還原納或沖銷記帳貨物稅
10.( ) 假設某一產製廠商銷售一國產貨物之銷售價格為110元,若貨物稅稅率為10%,則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完稅價格為 100元
贈與
1.( ) 土地因贈與而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受贈人
2.(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3.( ) 老張以自己的資金2,000萬元,無償為兒子購置房產一戶,該房產土地市價為1,400萬元,公告現值為500萬元;房屋市價為6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試問老張應被擬制為贈與之金額為 600萬元
4.( ) 自95年1月1日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 111萬元
5.(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6.(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7.( ) 依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 父母為小孩支付教育費與生活費 不視為贈與行為
8.(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9.(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主債務人宣告破產,保證人因履行保證責任之代償行為 這種情形,不視為贈與
10.( ) 某甲於民國99年12月5日死亡,其生前有贈與,試問其中 民國98年2月贈與其侄子土地一筆 無須視為其遺產
營業人
1.( ) 保險公司 這種營業人不屬於加值型營業稅之營業人
2.(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3.(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外銷貨物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稅率為零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銷售飾金(不包含加工費)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免稅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關於營業人未於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之相關罰則,下列 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 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 其逾30日且無應納稅額者,怠報金為新臺幣3千元 錯誤
9.( ) 依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進口 本國之古物 這種貨物免徵營業稅
10.( )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 典當業 不適用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之規定
所得稅法
1.( ) 公司債之發行費,有償還期限之規定者,依所得稅法規定,應 按其償還期限分期攤提
2.( ) 我國所得稅法之列舉扣除額項目中, 保險費 必須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之支出始得扣除
3.(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4.( ) 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107年度之標準扣除額為 納稅義務人個人為12萬元;有配偶者24萬元
5.( ) 依所得稅法規定, 保險費 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身分,可申報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
6.( ) 依所得稅法規定,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該信託成立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應以 受託人 為納稅義務人申報納稅
7.(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8.( )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 財產交易所得 這種所得無須辦理扣繳
9.( ) 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所採用之會計基礎為 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
10.( ) 所得稅法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而其所含之可扣抵稅額應 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計算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下列有關我國目前土地增值稅課稅制度之敘述 可以用公告現值來計算應納土地增值稅土地增值稅自用住宅之優惠稅率為10%土地有償移轉,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原所有權人 錯誤
3.(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4.(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計算特種稅額之稅率規定,下列 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保險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錯誤
5.(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6.(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8.(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9.(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10.(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計算累進起點地價,包括下列 住宅用地 這種土地
營利事業
1.( ) 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若其100年全年課稅所得額是1,000萬元,100年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是 170萬元
2.(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3.(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4.(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5.( ) 依所得稅法規定,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該信託成立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應以 受託人 為納稅義務人申報納稅
6.(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7.(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8.(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營利事業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應處罰鍰比例及上限分別為 5%,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9.( ) 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營利事業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6條所為之捐贈,其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之限額為 新臺幣一千萬元或所得額10%
10.( ) 所得稅法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而其所含之可扣抵稅額應 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繳納
1.(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2.(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3.(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4.(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5.(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6.(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7.( ) 依法應申報繳納之稅捐,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8.( )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之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其計算方式為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9.( )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司法人解散清算時,未清繳之稅捐,應由 清算人 負繳納義務
10.(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銷售
1.( ) 小華開了一家小規模營業人之銷售農產品專賣店,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3條規定,其營業稅稅率為 0.1%
2.(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我國農產品批發市場之承銷人及銷售農產品之小規模營業人其營業稅稅率為 0.1%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銷售飾金(不包含加工費)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免稅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律師代理訴訟服務 不屬於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貨物或勞務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8.( )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除符合第5條規定者外,銷售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其稅率為 15%
9.( ) 假設某一產製廠商銷售一國產貨物之銷售價格為110元,若貨物稅稅率為10%,則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完稅價格為 100元
10.( ) 銷售一台超輕型載具其銷售價格為五百萬元,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第2條及第7條規定其應徵之稅額為 50萬元
所得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3.( ) 一般勞動者或上班族所領取之年終獎金屬於 薪資所得 這種所得
4.(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5.(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6.(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7.( ) 依現行所得稅法之規定, 財產交易所得 這種所得無須辦理扣繳
8.( )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之歸屬及課稅方式, 告發或檢舉獎金屬其他所得,採分離課稅 正確
9.(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10.( ) 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營利事業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6條所為之捐贈,其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之限額為 新臺幣一千萬元或所得額10%
稅捐
1.( ) 下列有關「核課期間」之敘述, 在核課期間內,經稅捐機關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 正確
2.( )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核定徵收之稅捐,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3.(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4.(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5.(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6.( ) 依法應申報繳納之稅捐,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7.(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8.(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9.(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 五年 年,該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
10.( )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之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其計算方式為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境內
1.( )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銷售勞務時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買受人
2.(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3.( ) 老張是旅居美國之華僑,具有美國與中華民國之國籍,老張並同時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若老張在民國102年度全年在臺灣只居住2個月,下列敘述 老張會被認定為居住者,採用結算申報完稅 正確
4.(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5.(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國際海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其銷售額之計算標準為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8.(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9.(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10.(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稅額
1.(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2.(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計算特種稅額之稅率規定,下列 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保險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錯誤
3.(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4.(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5.(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6.( ) 在我國現行稅制中, 營業稅 無國外稅額扣抵的規定
7.( ) 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稅額的課徵稅率為 20%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依本法第四章第一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應課徵營業稅
9.(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10.(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適用
1.(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2.( ) 107年度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8%之營利事業,是指 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
3.(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4.( ) 各選項 外銷貨物 適用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零稅率規定
5.(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租稅救濟程序優先實體原則 正確
6.(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7.(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 在國外提供及使用之勞務 不適用零稅率之規定
9.(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及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適用之稅率分別為 5%;2%
10.(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中華民國
1.( )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銷售勞務時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買受人
2.(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3.( ) 老張是旅居美國之華僑,具有美國與中華民國之國籍,老張並同時在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若老張在民國102年度全年在臺灣只居住2個月,下列敘述 老張會被認定為居住者,採用結算申報完稅 正確
4.(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5.(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7.(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8.(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9.(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10.(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徵收
1.( ) 被徵收之土地 這種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2.( ) 主管稽徵機關於徵收菸酒稅時所代徵之健康福利捐,主要是依據 菸害防制法 之規定
3.( ) 由海關代徵之營業稅,其徵收及行政救濟程序應依 關稅法及海關緝私條例 之規定辦理
4.( )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核定徵收之稅捐,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5.( )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40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 八月三十一日 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6.( ) 有關橡膠輪胎之稅率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規定,下列 大客車、大貨車使用者,從價徵收百分之十內胎免稅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免稅 錯誤
7.( ) 私有房屋有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這種情形,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8.(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一成以上不及三成之房屋 房屋稅不可減半徵收
9.(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 五年 年,該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
10.( ) 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徵收的稅目,不包括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法規
這種
貨物稅
1.( ) 天然氣 不屬於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2.( ) 有關橡膠輪胎之稅率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規定,下列 大客車、大貨車使用者,從價徵收百分之十內胎免稅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免稅 錯誤
3.( ) 我國目前水泥的貨物稅是採 從量稅 方法課稅
4.(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納或保稅記帳貨物稅之貨物,有 捐贈社會福利事業團體 這種情形者,不得退還原納或沖銷記帳貨物稅
5.(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使用汽油為燃料之各類車輛之貨物稅稅率,基於節約能源考量,以 大客車 最低
6.( ) 依照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下列國稅應由中央統籌分配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之比例 貨物稅總收入百分之十 正確
7.(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8.( ) 假設某一產製廠商銷售一國產貨物之銷售價格為110元,若貨物稅稅率為10%,則依貨物稅條例之規定完稅價格為 100元
9.( ) 國產冷氣機之銷售價格為12,000元,貨物稅稅率為20%,其完稅價格為 10,000元
贈與稅
1.( ) 向父親購買房屋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價款並非由父親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不必課徵贈與稅
2.(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50%
3.(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4.( ) 自95年1月1日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 111萬元
5.( ) 依現行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各為 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6.( ) 孫先生將其土地一筆贈送予其紅粉知己李小姐,試問相關稅負的納稅義務人各為 孫先生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而李小姐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7.( ) 張先生於99年5月份結婚紀念日時贈送其老婆一處房地產(包括房屋及土地),其相關的課稅規定為 無須課徵贈與稅,而土地增值稅得申請不課徵,課徵契稅
8.( ) 情形 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債務 需課徵贈與稅
進項稅額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4.(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5.( ) 甲公司某期銷項稅額15,000元,進貨進項稅額18,000元,另購固定資產機器進項稅額50,000元,則本期可退稅額為 50,000元
6.(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7.( ) 某酒家民國102年9、10月銷售額為100萬元,取得酒類等進項稅額10萬元,試問該酒家該期應納營業稅額為 25萬元
8.( )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 典當業 不適用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之規定
移轉
1.( ) 土地因贈與而移轉時,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受贈人
2.( )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其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 原所有權人
3.( ) 有關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下列敘述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為原所有權人 正確
4.( ) 依土地稅法,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這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5.(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6.(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7.( ) 某建設公司興建預售屋完工後立即移轉給購屋者,試問其適用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率為 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取得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公司員工以其紅利轉作服務產業之增資者,其因而取得之新發行記名股票,採 面額 課徵所得稅
3.( ) 各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方式之契稅稅率, 典權 不為6%
4.(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5.(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6.( ) 依契稅條例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立學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供營業用者 應課徵契稅
7.( ) 某酒家民國102年9、10月銷售額為100萬元,取得酒類等進項稅額10萬元,試問該酒家該期應納營業稅額為 25萬元
綜合所得稅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民國93年綜合所得稅稅率為37萬元以下6%,37萬元至99萬元13%,李四93年綜合所得淨額80萬元,應納稅額為 78,100元
3.( ) 在綜合所得稅中,財產交易損失可申報為 特別扣除額
4.( ) 我國綜合所得稅之稅率係採超額累進稅率,目前最高稅率為 40%
5.( ) 我國綜合所得稅規定夫妻應採用 合併申報但薪資所得可採分開計稅 申報方式
6.( ) 依所得稅法規定, 保險費 限以納稅義務人本人、配偶或受扶養直系親屬之身分,可申報為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額
7.( )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採列舉申報扣除額之項目, 對國立大學之捐款 不受金額限制
8.( ) 依現行所得稅法, 納稅義務人之兄弟姊妹 不適用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扶養親屬年滿70歲之免稅額得增加50%之規定
9.( ) 依現行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中, 人身保險之保險費 訂有限額
依法
1.( ) 下列有關「核課期間」之敘述, 在核課期間內,經稅捐機關另發現應徵之稅捐者,仍應依法補徵或並予處罰 正確
2.(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3.( ) 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相關規定下列 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各級政府之一切支出,非經預算程序不得為之各級政府非依法律之規定或議會之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一年以上之國內、外借款 錯誤
4.(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5.(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6.(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7.(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8.(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實貼之印花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9.( ) 依法應申報繳納之稅捐,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新臺幣
1.(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關於營業人未於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之相關罰則,下列 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 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 其逾30日且無應納稅額者,怠報金為新臺幣3千元 錯誤
2.(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自民國102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計算基本稅額之基本所得額,其扣除額及稅率為 新臺幣50萬元;12%∼15%
3.(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4.(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營利事業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應處罰鍰比例及上限分別為 5%,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5.(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6.(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施行後,若某甲的父親是人壽保險的要保人,某甲是受益人。101年某甲的父親死亡,某甲受領人壽保險給付新臺幣3,500萬元,此筆保險給付計入101年某甲個人基本所得額的金額是 500萬元
稅捐稽徵法
1.(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2.(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3.(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 五年 年,該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
4.( ) 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徵收的稅目,不包括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5.(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現行租稅行政救濟程序依序為 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第一審、行政訴訟上訴審
6.(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營利事業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應處罰鍰比例及上限分別為 5%,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7.( ) 依稅捐稽徵法對納稅義務人違反本法或稅法之規定,所裁處之處罰係採下列 從新從輕原則 這種原則
8.( )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之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其計算方式為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9.( )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司法人解散清算時,未清繳之稅捐,應由 清算人 負繳納義務
10.( ) 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作為之行政處分,依稅捐稽徵法規定, 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錯誤
不得
1.( ) 股利所得 這種所得於計算綜合所得稅時不得減除必要之成本或費用
2.(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3.(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4.(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5.( ) 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之相關規定下列 各級政府行政區域內人民行使政權之費用,由各該政府負擔之各級政府之一切支出,非經預算程序不得為之各級政府非依法律之規定或議會之議決,不得發行公債或為一年以上之國內、外借款 錯誤
6.(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納或保稅記帳貨物稅之貨物,有 捐贈社會福利事業團體 這種情形者,不得退還原納或沖銷記帳貨物稅
7.(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稅捐之徵收期間為 五年 年,該應徵之稅捐未於徵收期間徵起者,不得再行徵收
8.(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9.( ) 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作為之行政處分,依稅捐稽徵法規定, 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錯誤
10.( ) 營業人申報營業稅而溢付稅額,以下 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 這種情形不得申請退還
事業
1.(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2.( )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銷售勞務時營業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買受人
3.( ) 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納稅義務人的規定,下列 進口貨物之收貨人或持有人 外國之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者,其所銷售勞務之買受人 外國國際運輸事業,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而有代理人者,其代理人 錯誤
4.(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國際海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其銷售額之計算標準為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
6.(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7.(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8.(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納或保稅記帳貨物稅之貨物,有 捐贈社會福利事業團體 這種情形者,不得退還原納或沖銷記帳貨物稅
起算
1.( )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核定徵收之稅捐,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2.(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3.(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個人
1.( ) 107年度個人股利或盈餘所得選擇分離課稅者,適用之稅率為 28%
2.( ) 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稅額的課徵稅率為 20%
3.( ) 依我國現行稅法之規定,個人買賣上市公司之股票,應負擔之稅負為 證券交易稅
4.(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5.(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6.(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7.(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8.(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營利事業所得稅
1.( ) 107年度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8%之營利事業,是指 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
2.(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3.( ) 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得列報為費用項目為 水災損失未受有保險賠償部分
4.(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營利事業所得稅 不採累進稅率課徵
5.( ) 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暫繳申報, 按上年度結算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應納稅額之二分之一為暫繳稅款 敘述正確
6.( ) 我國所得稅法中, 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級距之金額 沒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規定
7.(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8.( ) 依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現行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起徵額為 12萬元
9.( ) 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所採用之會計基礎為 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
10.( ) 營利事業之累積未分配盈餘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可扣抵稅額比率之上限為 48.15%
營業
1.( ) 職業學校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 不適用營業稅免稅
2.(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外銷貨物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稅率為零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銷售飾金(不包含加工費)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免稅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不屬於營業稅課徵範圍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7.( ) 依契稅條例規定, 各級政府機關、地方自治團體、公立學校因公使用而取得之不動產,供營業用者 應課徵契稅
8.( ) 某酒家民國102年9、10月銷售額為100萬元,取得酒類等進項稅額10萬元,試問該酒家該期應納營業稅額為 25萬元
9.( ) 查定計算營業稅額之營業人, 典當業 不適用其進項稅額10%在查定稅額內扣減之規定
10.( ) 進口商品完稅價格100,000元、進口稅捐20,000元、貨物稅30,000元,其營業稅額為 7,500元
課稅
1.( ) 天然氣 不屬於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2.(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3.( ) 我國目前水泥的貨物稅是採 從量稅 方法課稅
4.( ) 我國現行遺產贈與稅的課稅範圍係採下列 屬人兼屬地主義
5.( ) 我國菸酒稅參採國際之課稅體例,採 均採從量課徵 這種課徵方式
6.( ) 依現行稅法,有價證券之課稅規定,敘述 員工分紅配股屬員工之薪資所得,於交付股票日按標的股票之時價認列課稅 正確
7.( ) 所得稅法規定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因投資於國內其他營利事業,所獲配之股利淨額或盈餘淨額,不計入所得額課稅,而其所含之可扣抵稅額應 計入其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
8.( ) 張三於100年10月死亡,遺產 張三職業上之工具,價值100萬元 須計入遺產總額中課稅
申請
1.(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2.( ) 依所得稅法規定,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外之營利事業,經營 國際運輸 這種事業,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得向財政部申請核准,以其境內營業收入10%為境內營利事業所得額
3.(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4.( ) 納稅義務人對於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5.( ) 張先生於99年5月份結婚紀念日時贈送其老婆一處房地產(包括房屋及土地),其相關的課稅規定為 無須課徵贈與稅,而土地增值稅得申請不課徵,課徵契稅
6.( ) 營業人之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應於開始營業前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 稅籍登記 這種登記
7.( ) 營業人申報營業稅而溢付稅額,以下 購買自用乘人小汽車 這種情形不得申請退還
8.( ) 營業人申請變更 減少資本 這種營業登記事項,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於繳清稅款或提供擔保後為之
出售
1.(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2.(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3.(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4.( ) 依所得稅法規定,自民國105年1月1日起,出售持有期間一年以內之房地交易所得, 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之營利事業 不適用45%稅率課徵所得稅
5.(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受益人如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死亡,受託人出售該信託土地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規定地價係指 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
6.( ) 依照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各款規定條件者,其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次之限制,下列有關該各款條件敘述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錯誤
7.( ) 張三於98年2月5日意外死亡,留有市價2,000萬元,公告土地現值1,000萬元土地,十天前算過若出售土地,土地增值稅為80萬元,申報遺產稅時,該土地價值為 1,000萬元
期間
1.( ) 有關核課期間之起算依稅捐稽徵法第22條規定下列 印花稅自依法應貼用印花稅票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者,自申報日起算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未在規定期間內申報繳納者,自規定申報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 錯誤
2.(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3.(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自行申報者,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申報日起算
4.( ) 依法應申報繳納之稅捐,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5.( ) 稅捐之徵收,自繳納期間屆滿之翌日起算,其徵收期間為 5年 年
遺產稅
1.(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50%
2.(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3.( ) 依現行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各為 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4.(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5.( ) 張三於98年2月5日意外死亡,留有市價2,000萬元,公告土地現值1,000萬元土地,十天前算過若出售土地,土地增值稅為80萬元,申報遺產稅時,該土地價值為 1,000萬元
6.(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勞務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的營業稅為 免稅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律師代理訴訟服務 不屬於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貨物或勞務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不屬於營業稅課徵範圍
6.( ) 依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之規定,依法取得從事按摩資格之視覺功能障礙者經營,且全部由視覺功能障礙者提供按摩勞務之按摩業,其適用之營業稅稅率為 百分之一
7.( ) 營業人專營免稅貨物或勞務者,敘述 其進項稅額不得申請退還 正確
房屋
1.( ) 向父親購買房屋能提出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價款並非由父親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 不必課徵贈與稅
2.( ) 下列 裝潢等級 並非「房屋標準價格」之評定因素
3.( ) 老張以自己的資金2,000萬元,無償為兒子購置房產一戶,該房產土地市價為1,400萬元,公告現值為500萬元;房屋市價為6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試問老張應被擬制為贈與之金額為 600萬元
4.( ) 私有房屋有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這種情形,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5.( ) 私有房屋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應徵房屋稅
6.(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有 不以營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這種情形,免徵房屋稅
7.( ) 依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規定,除符合第5條規定者外,銷售房屋、土地,持有期間在一年以內者,其稅率為 15%
使用
1.(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2.(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下列 在國外提供及使用之勞務 不適用零稅率之規定
3.(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有 不以營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這種情形,免徵房屋稅
4.(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使用汽油為燃料之各類車輛之貨物稅稅率,基於節約能源考量,以 大客車 最低
5.( ) 依都市計畫法規定設置之供公眾使用之停車場用地,其地價稅稅率為 千分之十
6.( ) 供工業用地直接使用之土地其地價稅稅率為 1%
7.( ) 都市計畫公共設施保留地,未作任何使用並與使用中之土地隔離者,其地價稅稅率為 免徵
銷售額
1.(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2.( ) 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中,關於計算特種稅額之稅率規定,下列 銀行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保險業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稅率為5% 錯誤
3.(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4.(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交易 營業人廢止營業時所餘存之貨物 應以時價認定其視為銷售貨物之銷售額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國際海運事業自我國境內承載旅客出境,其銷售額之計算標準為 自境內承載旅客出境的全部票價
7.(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銀行業經營非專屬本業及經營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適用之稅率分別為 5%;2%
8.(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關於營業人未於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之相關罰則,下列 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 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 其逾30日且無應納稅額者,怠報金為新臺幣3千元 錯誤
9.( ) 國際海運事業自境內載運貨物出境者,其銷售額為 承運貨物出口之全部運價
10.( ) 銀行保險業專屬本業之銷售額,其營業稅稅率為 2%
地價稅
1.( ) 下列各項所指的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 土地所有權若屬於公有或公同共有,以管理機關或管理人為納稅義務人承領土地,以承領人為納稅義務人承墾土地,以耕作權人為納稅義務人 錯誤
2.( ) 土地稅法有關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之規定, 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錯誤
3.(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4.( )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40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 八月三十一日 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5.(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1%
6.(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千分之十
7.( ) 在 納稅義務人無力負擔稅額 這種情形下,主管稽徵機關不得指定土地使用人負責代繳其使用部分之地價稅
8.( ) 依土地稅法規定,現行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 5.5%
土地稅法
1.(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2.( ) 土地稅法有關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之規定, 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錯誤
3.( ) 地價稅依土地稅法第40條之規定,每年一次徵收者,以 八月三十一日 為納稅義務基準日
4.( ) 依土地稅法,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這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5.( ) 依土地稅法規定, 私人捐贈營利事業供興辦社會福利事業之土地 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6.( ) 依土地稅法規定, 贈與 這種土地之移轉方式,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取得土地所有權之人
7.( ) 依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屬於公同共有者,其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管理機關或管理人
8.( ) 依土地稅法規定,現行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 5.5%
9.(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10.(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受益人如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死亡,受託人出售該信託土地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規定地價係指 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
總額
1.(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2.( ) 自95年1月1日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 111萬元
3.(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4.(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5.(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營利事業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就其未給與憑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應處罰鍰比例及上限分別為 5%,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100萬元
6.( ) 張三於100年10月死亡,遺產 張三職業上之工具,價值100萬元 須計入遺產總額中課稅
7.(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8.( ) 營利事業經營外銷業務,得再列支特別交際應酬費額度為 不超過當年度外銷結匯收入總額2%
遺產
1.(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2.(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3.(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4.(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5.( ) 某甲於民國99年12月5日死亡,其生前有贈與,試問其中 民國98年2月贈與其侄子土地一筆 無須視為其遺產
6.( ) 張三於100年10月死亡,遺產 張三職業上之工具,價值100萬元 須計入遺產總額中課稅
7.(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房屋稅
1.( ) 房屋稅 之租稅債權的優先性最高
2.( ) 私有房屋有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這種情形,其房屋稅減半徵收
3.( ) 私有房屋依房屋稅條例第15條規定, 政府平價配售之平民住宅 應徵房屋稅
4.(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有 不以營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這種情形,免徵房屋稅
5.(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現行營業用房屋稅稅率為 3%
6.(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下列 受重大災害,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一成以上不及三成之房屋 房屋稅不可減半徵收
7.( ) 房屋稅之主管稽徵機關應依據 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之標準 核計房屋現值
免稅額
1.( ) 自95年1月1日起,贈與稅納稅義務人,每年得自贈與總額中減除免稅額為 111萬元
2.( ) 依現行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遺產稅及贈與稅的免稅額各為 遺產稅免稅額1200萬,贈與稅免稅額220萬
3.(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4.(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5.( ) 軍人因執行公務死亡,經服務機關出具執行職務死亡證明書,其基本免稅額為 2,400萬元
多少
不包括
1.( ) 申報所得稅時固定資產之折舊方法不包括 生產數量法
2.( ) 在營業稅法規定的中華民國境內銷售勞務,不包括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3.( ) 自用住宅用地之條件不包括 所有權人在該地實際居住
4.(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5.( ) 依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徵收的稅目,不包括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6.( ) 現行列舉扣除額不包括 稅捐
7.( ) 現行所得稅法明列各項得採之存貨估價方法中,不包括 後進先出法
8.( ) 銷售額不包括 營業稅
最高
1.( ) 房屋稅 之租稅債權的優先性最高
2.( ) 目前我國土地增值稅之最高稅率為 40%
3.( ) 目前我國遺產稅及贈與稅之最高課徵稅率分別為 均為50%
4.( ) 有關娛樂稅稅率, 音樂演奏最高不得超過百分之五 正確
5.( ) 我國綜合所得稅之稅率係採超額累進稅率,目前最高稅率為 40%
6.( ) 依土地稅法規定,現行地價稅之最高稅率為 5.5%
政府
其他
項目
1.( ) 天然氣 不屬於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2.(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3.( ) 我國所得稅法之列舉扣除額項目中, 保險費 必須為納稅義務人、配偶或受扶養的直系親屬之支出始得扣除
4.( ) 依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計算個人之基本所得額,除依所得稅法規定計算之所得淨額外,應加計之項目不包括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5.( )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採列舉申報扣除額之項目, 對國立大學之捐款 不受金額限制
6.( ) 依現行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項目中, 人身保險之保險費 訂有限額
7.(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應自遺產總額中扣除之項目, 被繼承人遺有受其扶養之兄弟姊妹、祖父母者,每人得自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被繼承人死亡前,依法應納之各項稅捐、罰鍰及罰金被繼承人之喪葬費用,以111萬元計算 錯誤
8.( ) 營利事業當年度之未分配盈餘,應加徵10%營利事業所得稅。自94年度起,所稱未分配盈餘係指以下 依商業會計法規定處理之稅後純益 之金額再減除規定之減除項目
核課期間
金額
1.(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2.(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3.( ) 我國所得稅法中, 營利事業所得稅課稅級距之金額 沒有隨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的規定
4.( ) 依所得稅法第14條之2規定,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起至一百零三年止,個人出售第4條之1但書第1款規定之證券,按出售金額之一定比例計算證券交易所得額,並依相關規定扣繳稅款,不併計綜合所得總額,除該條但書之規定外,扣繳率為 20%
5.( ) 依所得稅法規定,綜合所得稅納稅義務人採列舉申報扣除額之項目, 對國立大學之捐款 不受金額限制
6.(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7.( ) 營利事業為協助國防建設、慰勞軍隊、對各級政府之捐贈以及經財政部專案核准之捐贈,其限額為 不受金額限制
死亡
1.(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2.(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3.( ) 依土地稅法規定,關於土地所有權移轉時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 申報人於訂定契約之日起30日內申報者,以訂約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遺贈之土地,以遺贈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依法院判決移轉登記者,以申報人向法院起訴日當期之公告現值為準 錯誤
4.( ) 依現行土地稅法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將自有土地交付信託,信託契約明定受益人為委託人並享有全部信託利益,受益人如在信託關係存續期間死亡,受託人出售該信託土地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之原規定地價係指 受益人死亡日當期之公告現值
5.( ) 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為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生前職業是公務人員,如因執行職務死亡,其遺產稅免稅額是 2,400萬元
6.(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7.( ) 軍人因執行公務死亡,經服務機關出具執行職務死亡證明書,其基本免稅額為 2,400萬元
8.( )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繼承之財產已繳納遺產稅者,應自遺產總額中按年遞減扣除之比例為 80%
分之
財產
1.( ) 在綜合所得稅中,財產交易損失可申報為 特別扣除額
2.(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及贈與財產價值之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時或贈與人贈與時之時價為準。其所稱的時價,土地以 公告土地現值或評定標準價格 這種價格為準
3.(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4.(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被繼承人死亡前2年內,贈與 配偶 之財產,視為被繼承人之遺產
5.( ) 納稅義務人如有欠繳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作為之行政處分,依稅捐稽徵法規定, 聲請法院就其財產實施假扣押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通知有關機關,不得為財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 錯誤
原則
1.( ) 在我國現行稅目中, 贈與稅 採取屬人兼屬地主義原則課徵
2.( ) 有關租稅法的適用原則 租稅救濟程序優先實體原則 正確
3.( ) 依稅捐稽徵法對納稅義務人違反本法或稅法之規定,所裁處之處罰係採下列 從新從輕原則 這種原則
相關
典權
1.( ) 土地在 設定典權 這種情況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2.( ) 土地設定典權,則其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為 出典人
3.( ) 土地稅法有關地價稅或田賦之納稅義務人之規定, 土地所有權人設有典權土地,為典權人承墾土地,為耕作權人 錯誤
4.( ) 已規定地價之土地設定典權時,其相關納稅義務人為 典權人繳納地價稅;出典人預繳土地增值稅
5.( ) 各項取得不動產所有權方式之契稅稅率, 典權 不為6%
免徵
1.( ) 金飾之加工費 不適用免徵營業稅的規定
2.( ) 被徵收之土地 這種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3.( ) 有關我國「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敘述 進口本國之古物免徵營業稅 正確
4.( ) 依土地稅法, 私人捐贈興建寺廟之土地 這種土地移轉時之增值,無免徵土地增值稅之規定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貨物, 金條、飾金 於進口及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時均得免徵營業稅
6.( ) 依我國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營業人進口 本國之古物 這種貨物免徵營業稅
7.( ) 依房屋稅條例規定,私有房屋有 不以營利為目的,經政府核准之公益社團自有供辦公使用之房屋 這種情形,免徵房屋稅
8.( ) 被徵收之土地,其土地增值稅稅率為 免徵
不屬於
1.( ) 天然氣 不屬於貨物稅的課稅項目
2.( ) 保險公司 這種營業人不屬於加值型營業稅之營業人
3.(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4.(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律師代理訴訟服務 不屬於營業稅法所稱之銷售貨物或勞務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 執行業務者提供其專業性勞務 不屬於營業稅課徵範圍
6.( ) 依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 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之稅收不屬於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財源
7.( ) 處罰 罰金 不屬於租稅行政罰的範圍
銷項稅額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乙公司本期銷售額300,000元,銷項稅額15,000元;銷貨退回20,000元,銷項稅額1,000元;進貨180,000元,進項稅額9,000元;進貨退出10,000元,進項稅額500元,則本期應納營業稅為 5,500元
4.(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試問
1.( ) 老張以自己的資金2,000萬元,無償為兒子購置房產一戶,該房產土地市價為1,400萬元,公告現值為500萬元;房屋市價為600萬元,房屋評定現值為100萬元,試問老張應被擬制為贈與之金額為 600萬元
2.( ) 某甲於民國99年12月5日死亡,其生前有贈與,試問其中 民國98年2月贈與其侄子土地一筆 無須視為其遺產
3.( ) 某建設公司興建預售屋完工後立即移轉給購屋者,試問其適用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率為 免課徵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4.( ) 某酒家民國102年9、10月銷售額為100萬元,取得酒類等進項稅額10萬元,試問該酒家該期應納營業稅額為 25萬元
5.( ) 孫先生將其土地一筆贈送予其紅粉知己李小姐,試問相關稅負的納稅義務人各為 孫先生為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而李小姐為土地增值稅之納稅義務人
6.( ) 張三於107年2月1日取得申報地價為120萬元的土地一筆,遲至該年10月20日始申請核准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若累進起點地價為100萬元,試問張三107年應納地價稅額為 1.3萬元
超過
1.( ) 107年度適用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18%之營利事業,是指 全年課稅所得額超過12萬元未逾50萬元者
2.( ) 土地稅法中關於土地增值稅之規定,下列 公告土地現值應調整至一般正常交易價格 土地持有未超過2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30%、40% 土地持有超過20年未達30年者,適用之累進稅率結構為20%、28%、36% 錯誤
3.( ) 有關納稅義務人申請土地增值稅重購退稅之規定, 應另行購買他處符合用途規定之土地自用住宅用地、自營工廠用地、自耕農業用地均得申請適用新購土地地價應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稅後之餘額 錯誤
4.( ) 我國現行土地增值稅對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予以優惠稅率,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公畝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七公畝部分,其優惠稅率為 10%
5.( ) 依照土地稅法之規定,土地所有權人再出售其自用住宅用地,符合各款規定條件者,其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不受一次之限制,下列有關該各款條件敘述 出售時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無該自用住宅以外之房屋出售前持有該土地六年以上出售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一.五公畝部分或非都市土地面積未超過三.五公畝部分 錯誤
6.( ) 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5萬元以下免徵;10萬元以下全額課徵15%,但應納稅額不得超過課稅所得額超過5萬元以上部分之二分之一;超過10萬元以上部分25%;丙丁公司94年課稅所得6萬元,應納稅額為 5,000元
情形
基本
1.(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1%
2.( ) 地價稅基本稅率為 千分之十
3.( ) 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個人之基本稅額的課徵稅率為 20%
4.( )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基本稅額之課徵稅率為 個人20%,營利事業10%
5.( ) 依現行規定,我國所得基本稅額條例規定之免稅額為 個人新臺幣600萬元,營利事業新臺幣50萬元
6.( ) 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所指個人之基本稅額,為 依規定計算之基本所得額扣除新臺幣六百萬元後,按百分之二十計算之金額
7.( ) 軍人因執行公務死亡,經服務機關出具執行職務死亡證明書,其基本免稅額為 2,400萬元
租稅
1.( ) 罰金 屬租稅刑事罰
2.( ) 下列有關租稅相關之法規, 財政部發布之解釋令 位階最低
3.( ) 依稅捐稽徵法規定,現行租稅行政救濟程序依序為 復查、訴願、行政訴訟第一審、行政訴訟上訴審
4.(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5.( ) 租稅之負擔若由賣方轉給買方負擔時,則為 前轉 這種型式之轉嫁
依據
1.( ) 主管稽徵機關於徵收菸酒稅時所代徵之健康福利捐,主要是依據 菸害防制法 之規定
2.( ) 依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 課徵貨物稅 是地方政府不得課徵的租稅
3.( ) 依據所得稅法之規定,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所採用之會計基礎為 凡屬公司組織者,應採用權責發生制
4.( ) 依據現行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遺產及贈與稅在鄉(鎮、市)徵起之收入80%給鄉(鎮、市),由此可知兩者為 共分稅
5.( ) 依據稅捐稽徵法第20條之規定,逾期繳納稅捐應加徵滯納金者,其計算方式為 每逾二日按滯納數額加徵百分之一滯納金
6.( ) 依據稅捐稽徵法規定,公司法人解散清算時,未清繳之稅捐,應由 清算人 負繳納義務
免稅
1.( ) 職業學校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 不適用營業稅免稅
2.( ) 甲還給乙123,456元,但乙並未開立收據,則應繳印花稅為 免稅
3.( ) 有關橡膠輪胎之稅率依貨物稅條例第6條規定,下列 大客車、大貨車使用者,從價徵收百分之十內胎免稅農耕機用之橡膠輪胎免稅 錯誤
4.( ) 我國所得稅法規定營利事業所得額在5萬元以下者,其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為 免稅
5.(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的營業稅為 免稅
6.(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人銷售飾金(不包含加工費)之營業稅課稅規定是 免稅
扣抵
1.( ) 對政府捐獻之貨物或勞務 不屬於「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營業人取得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項目
2.( ) 慰勞軍隊之貨物 進項稅額可以扣抵銷項稅額
3.( ) 下列有關兩稅合一制度之敘述, 以現金繳納屬民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中華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應納稅額,應於繳納稅款日計入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依公司法或其他法令規定,提列之法定盈餘公積、公積金、公益金或特別盈餘公積所含之當年度已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應於提列日自當年度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餘額中減除營利事業分配屬民國99年度以後之盈餘,若屬已加徵百分之十營利事業所得稅者,其稅額扣抵比率上限為百分之三三.八七 錯誤
4.( ) 甲公司本期銷售額100,000元,銷項稅額5,000元;銷貨退回2,000元,銷項稅額100元,可扣抵進項稅額8,000元,則當期申報營業稅為 溢付3,100元
5.( ) 甲公司為一般稅額計算之營業人,95年11至12月份銷售額為500,000元,得扣抵進項稅額為20,000元,其應納營業稅之金額為 5,000元
公司
提供
核定
1.( ) 瓜瓜麵館為小規模營業人,其銷售額係由稽徵機關核定,若核定每月營業額為100,000元,則當期應繳納營業稅額為 3,000元
2.( ) 由稅捐稽徵機關按稅籍底冊核定徵收之稅捐,其核課期間之起算日為 自該稅捐所屬徵期屆滿之翌日起算
3.( )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關於營業人未於規定期限申報銷售額之相關罰則,下列 其未逾30日者,每逾2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報金 其逾30日者,按核定應納稅額加徵30%怠報金 其逾30日且無應納稅額者,怠報金為新臺幣3千元 錯誤
4.( ) 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納稅義務人對於稅捐稽徵機關核定稅捐之處分如有不服,應依規定申請 復查 這種行政救濟
行為
1.( ) 父親於女兒結婚時,贈與嫁妝現金100萬元,依我國現行相關稅制,此項贈與行為的課稅規定是 於計算父親年度贈與總額時,不計入贈與總額
2.( ) 依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之規定, 父母為小孩支付教育費與生活費 不視為贈與行為
3.( )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 主債務人宣告破產,保證人因履行保證責任之代償行為 這種情形,不視為贈與
遺產及贈與稅法
稽徵機關
稅法
減除
捐贈
1.( ) 下列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之規定, 資本之利息為盈餘之分配,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遭受不可抗力之災害損失受有保險賠償部分,不得列為費用或損失 對各級政府之捐贈,全部可列為當年度的費用或損失,不受金額限制 錯誤
2.( ) 依貨物稅條例規定,已納或保稅記帳貨物稅之貨物,有 捐贈社會福利事業團體 這種情形者,不得退還原納或沖銷記帳貨物稅
3.( ) 所得稅法及相關法規規定,營利事業依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26條所為之捐贈,其列為當年度費用或損失之限額為 新臺幣一千萬元或所得額10%
面積
信託
1.( ) 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對於遺產稅應稅財產的規定,下列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內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境外之全部遺產 經常居住中華民國境外之中華民國國民死亡時,其在中華民國境內之遺產 因遺囑成立之信託,於遺囑人死亡時,其信託財產 錯誤
2.( ) 依所得稅法規定,委託人為營利事業之信託契約,信託成立時受益人不特定或尚未存在者,該信託成立年度受益人享有信託利益之權利價值,應以 受託人 為納稅義務人申報納稅
百分之十
年度
用地
方法
1.( ) 存貨估價之方法, 後進先出法 不適用成本與市價孰低之估價規定
2.( ) 我國目前水泥的貨物稅是採 從量稅 方法課稅
3.( ) 依法應由納稅義務人申報繳納之稅捐,已在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稅捐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4.( ) 依法應申報繳納之稅捐,已於規定期間內申報且無故意以詐欺或其他不正當方法逃漏者,其核課期間為 5年 年
之房
不適用
固定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