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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法學大意 證照專業知識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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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鍵字分類 科目: 初等法學大意

    是非題- 正確的打(O) 錯誤的打(X)


    規定
    1.( ) 支付命令 不得依行政執行法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2.( ) 下列 勒令停工 屬於地方自治條例得規定之行政罰種類
    3.( ) 民法上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一般消滅時效期間為 15年
    4.( ) 有關性別工作平等法「家庭照顧假」規定之敘述, 「家庭照顧假」併入事假計算 為正確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應規定其施行日期。關於施行日期及生效日的規定, 施行日期若於該法規中規定者,通常是法規的最後一條 施行日期可以在該法規中規定,也可以授權以命令規定之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6.( )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判決之敘述, 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宣示之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公告之宣示判決期日,自言詞辯論終結時起,不得逾二星期 錯誤
    7.( )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宣示判決之規定, 即使被告不到庭,亦應宣示判決 正確
    8.( ) 依行政罰法之規定,原則上行政罰裁處權時效期間為 3年
    9.( ) 依照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施行法,公約中涉及性別人權之規定,具有 國內法律 這種法效
    10.( ) 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娼不罰嫖」之規定,為大法官宣告違憲,係因為其牴觸憲法 憲法第7條保障之平等權 這種規定


    法律
    1.( ) 行為之處罰,以行為時之法律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為罪刑法定原則
    2.( ) 中央行政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者,除別有規定者外,其組織法律原則上定名為 法
    3.( ) 立法院制定法律後,由 總統 公布
    4.( ) 在現代社會中,有關道德與法律的關係, 違反道德的行為未必會受法律制裁 錯誤
    5.(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歷史解釋主要是由立法資料和法律史去探討條文真意 錯誤
    6.(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 關於學生助學貸款事項者 無須以法律定之
    7.(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授權條款所應具備之明確程度,應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對人民權利之影響相稱 錯誤
    8.(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就法律之名稱,除了「法」與「律」外,尚可定名為 a.c.
    9.( ) 法律施行前所發生之事項當然不適用此一法律,這一種原則稱為 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10.( ) 某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時,應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告其無效


    這種


    不得
    1.( ) 公司與員工約定,除非公司破產,否則員工不得辭職 這種行為違反公序良俗
    2.( ) 臺北縣中和市 之自治條例不得訂定罰則
    3.( ) 下列有關刑法上「教唆犯」之敘述, 對已有犯意之人為教唆者,不成立教唆犯 教唆行為的對象必須為「特定之人」,不得為「不特定之多數人」 教唆犯在處罰上,是依其所教唆之罪予以處罰 錯誤
    4.( ) 公司法中有關公司轉投資限制規定之敘述,下列 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法或章程之規定而為轉投資時,公司負責人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倘公司係以投資為專業之公司,則其轉投資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不受公司法投資總額之限制 錯誤
    5.( ) 立法權不得侵犯行政權之核心領域,屬於 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原則之要求
    6.( ) 有關法律優位原則的內涵, 行政機關的行為不得牴觸法律 正確
    7.( ) 有關預算之敘述,下列 預算案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立法院審議預算,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決議考試院之年度概算,行政院得刪減之 錯誤
    8.( ) 依司法院釋字第626號解釋,中央警察大學限制色盲者不得報考,涉及 平等權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9.( )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法律,此為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優位原則 這種原則
    10.( ) 關於民事訴訟代理人之敘述, 訴訟代理人就其受委任之事件有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 但捨棄、認諾、撤回、和解、提起反訴、上訴或再審之訴及選任代理人,非受特別委任不得為之 正確


    憲法
    1.( ) 私人房地產公司之土地租售仲介行為 不受憲法平等原則之拘束
    2.( ) 「行政行為,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為憲法中 平等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之表現
    3.( ) 下列 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不是憲法第170條所稱之法律
    4.( ) 司法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而言,涉及憲法 人身自由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5.( ) 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違反憲法上 正當行政(法律)程序 這種要求
    6.(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 營業自由 並非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7.( )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產生為 c.d.
    8.( )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 國防以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與民主共和國原則沒有直接關係
    9.( )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總統之地位與職權, 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錯誤
    10.( ) 法律不得牴觸憲法,命令不得牴觸法律,此為一般法律原則中之 法律優位原則 這種原則


    法院
    1.( )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 這種情形,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之事由
    2.( ) A喝醉後時常暴力毆打其妻B及其子C,B遂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院審酌子女及被害人的安全得對A之會面交往權利限制,以下限制 要求A於會面交往時戴上手銬 不恰當
    3.( ) 下列 憲法 並非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4.( ) 甲收到國稅局所核定之遺產稅繳納通知書,其應納稅額為新臺幣30 萬元整。甲不服,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5.( ) 立法院欲增加立法委員報酬而不通案調整全國公務員之俸給待遇,下列 應以法律定之,並應自次屆起實施 正確
    6.( ) 有關民事訴訟中之人證,敘述 法院得前往證人所在地,訊問證人 正確
    7.( )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令是由 法院 核發
    8.( ) 於財產訴訟事件,兩造當事人達成訴訟上和解,法院應 應令書記官作成和解筆錄
    9.( ) 法院對交保之被告予以限制住居之處分時,其主要是涉及憲法 遷徙自由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10.( ) 現任立法委員有不受逮捕之權利,下列敘述 若為現行犯,仍可逮捕 若經立法院許可,仍可逮捕拘禁 休會期間得被逮捕 錯誤


    原則
    1.( ) 發現絕對真實 並非法院進行訴訟時,應適用之原則
    2.( ) 下列有關平等原則之敘述, 行政自我拘束原則,可從平等原則導出其要求實質平等,非形式平等不法者,不得主張平等 錯誤
    3.( ) 立法權不得侵犯行政權之核心領域,屬於 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原則之要求
    4.( ) 有關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 不告不理不得以法律有瑕疵為由而拒為裁判非法院不得為審判 錯誤
    5.( ) 有關依法行政原則之敘述,下列 法律優越原則為消極的依法行政法律保留原則為積極的依法行政依法行政乃法治國家的基本原則 錯誤
    6.( ) 行政機關對人民作成違法授益行政處分後,若不得撤銷該處分,係基於 信賴保護原則 這種原則之考量
    7.( ) 依司法院解釋,原菸酒稅法規定該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一律處每瓶新臺幣二千元之罰鍰,此規定違反下列 比例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8.( )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訴訟費用之敘述, 訴訟費用由敗訴當事人負擔原告起訴時原則上應先繳納裁判費,例外則暫不需繳納除第一審起訴需繳納裁判費以外,提起上訴仍需繳納裁判費 錯誤
    9.( ) 依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之規定, 國防以維護世界和平為目的 與民主共和國原則沒有直接關係
    10.( ) 法律只適用於施行後所發生的事件,此一原則稱為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行為
    1.( ) 公司與員工約定,除非公司破產,否則員工不得辭職 這種行為違反公序良俗
    2.( ) 法官之判決 屬於訴訟行為
    3.( ) 關係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證據 ,為湮滅刑事證據罪之行為客體
    4.( ) 公務人員甲因違法失職行為,經服務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甲得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 尋求救濟
    5.( ) 在現代社會中,有關道德與法律的關係, 法律以國家公權力為後盾,道德非以國家公權力為後盾 錯誤
    6.( ) 有關習慣法之要件, 必須一般人對此習慣有法之確信 錯誤
    7.( ) 行政程序法第5條所定明確性原則,其明確性程度會因不同種類行政行為而有不同,各種行為中,明確性要求程度最低者為 行政計畫
    8.( ) 依刑法關於「緩刑」的規定, 行為人之犯行受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法院始得宣告緩刑行為人受緩刑宣告時,法院仍得附帶命行為人履行一定之義務行為人緩刑期滿,而其緩刑宣告未遭撤銷者,其法律效果為「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錯誤
    9.( ) 所有人於房屋設定抵押權後,所為之 將房屋拆毀 行為,抵押權人得請求停止之
    10.( ) 魚池禁止垂釣,有行為人堅持並未包括炸魚,炸魚應屬合法。請問應以 舉輕明重之當然解釋法 這種法律解釋方法處理之


    刑法
    1.( ) 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政府採購業務人員 屬刑法上之公務員
    2.( ) 下列關於刑法上「公務員」概念之敘述,依實務見解, 村、里長辦理村、里之交辦事項,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替代役役男於市政府服役期間,非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選任之鑑定人,對於受託鑑定事項,予以鑑識、測驗及斷定,非屬行使委託機關公務上之權力之公務員 錯誤
    3.( ) 下列 拘留 並非刑法上主刑之類型
    4.( ) 甲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分別被判A罪3年、B罪7年、C罪10年、D罪15年。依刑法數罪併罰之規定,應在 15年與30年之間 這種刑度範圍內定其執行刑
    5.( ) 刑法第192條第1項規定,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中所謂之法令,在刑法學說中稱為 空白構成要件
    6.( ) 有關刑法第23條正當防衛之敘述, 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正確
    7.( ) 有關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依實務見解, 屬刑法詐欺罪之特別規定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中,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其詐術而陷於錯誤,若所用方法不能認係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所謂「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係指假借職務上一切機會,予以利用者而言,除「職務本身固有之事機」外,亦包括「由職務上所衍生之機會」 錯誤
    8.( ) 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規定,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稱為 從輕主義
    9.( ) 依刑法關於「緩刑」的規定, 行為人之犯行受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法院始得宣告緩刑行為人受緩刑宣告時,法院仍得附帶命行為人履行一定之義務行為人緩刑期滿,而其緩刑宣告未遭撤銷者,其法律效果為「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錯誤
    10.( ) 阻卻違法事由, 得被害人承諾之行為 刑法未明文規定


    機關
    1.( ) 下列有關公務員兼職之敘述,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兼任研究或教學工作,原則上仍須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領公費 錯誤
    2.( ) 不服新店市公所與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共同作成之裁罰處分,應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為訴願管轄機關
    3.( ) 公務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免職處分,依法得向 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為如何之救濟
    4.( ) 有關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之敘述,下列 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行使裁量權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行使裁量權不得有不法之動機 錯誤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下列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這種情形為法規廢止原因
    6.( ) 依地方制度法,縣(市)議會之組織,由 內政部 擬訂準則
    7.( )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關於「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人民權利」之敘述,下列 以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該個人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該個人行使公權力有故意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其有求償權 錯誤
    8.( )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憲法本文所規範之憲法機關 國民大會 已不存在
    9.( ) 依據地方制度法第25條規定,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為 自治條例
    10.( ) 某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時,應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告其無效


    法律


    公務員
    1.( ) 台灣電力公司辦理政府採購業務人員 屬刑法上之公務員
    2.( ) 下列有關公務員兼職之敘述,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兼任研究或教學工作,原則上仍須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領公費 錯誤
    3.( ) 下列有關公務員懲戒之敘述, 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政務官之懲戒,只適用撤職與申誡依司法院釋字第262號解釋,軍人亦有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 錯誤
    4.( ) 公務員以私法行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應由誰負擔 由行為之公務員與國家連帶負擔民法上之損害賠償責任 這種損害賠償責任
    5.( ) 公務員甲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則關於其自首或自白敘述, 在偵查中自白,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減輕其刑 正確
    6.( ) 立法院欲增加立法委員報酬而不通案調整全國公務員之俸給待遇,下列 應以法律定之,並應自次屆起實施 正確
    7.( ) 依刑法規定,下列敘述 明知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違法,仍依命令從事職務上之行為,應受處罰 正確
    8.( ) 依國家賠償法規定,關於「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人民權利」之敘述,下列 以委託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 該個人行使公權力時,視同委託機關之公務員 該個人行使公權力有故意時,賠償義務機關對其有求償權 錯誤
    9.( ) 依訴願法之規定, 受到人事主管機關處分之公務員 不能對於處分,提起訴願
    10.( ) 依實務見解,下列有關貪污治罪條例「藉勢或藉端勒索財物罪」之敘述, 所謂「藉勢」勒索財物,須行為人「憑藉權勢、權力」,以恫嚇或脅迫之手段,使人畏懼而交付財物所謂「藉端」勒索財物,則為「假藉端由」,以恫嚇或脅迫之手段,使人畏怖而交付財物公務員所實施之恫嚇脅迫行為,其方式固不限於以言詞、文字或動作,但必使人畏怖生懼,始克相當 錯誤


    民法
    1.( ) 一棟沒有建照和使用執照的違章別墅 為民法所稱獨立之物
    2.( ) 下列關於民法上責任的敘述, 是強制實現民事義務的手段是履行民事義務的擔保是採財產責任 錯誤
    3.( ) 下列對民法第1條法理的說明, 無法律,無習慣時,法官可以援用法理作為判決的依據民事裁判上允許法官援用法理是基於立法者的授權援用法理須以法律有漏洞為前提 錯誤
    4.( ) 民法上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一般消滅時效期間為 15年
    5.( ) 民法第106條關於自己代理的限制,如認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意旨,應不包含父母贈與子女之情形,此係運用 目的限縮 這種法律補充方法的結果
    6.( ) 有關民法上行為能力之敘述,下列 未滿七歲之未成年人,無行為能力滿七歲以上之未成年人,有限制行為能力未成年人已結婚者,有行為能力 錯誤
    7.( ) 依民法之規定,以買受人之承認標的物為停止條件,而訂立之契約,稱為 試驗買賣
    8.( ) 依民法規定, 抵押權 這種物權,不適用於動產
    9.( ) 依民法規定,典權存續中,典物因不可抗力致全部毀損者,敘述 典權與回贖權均歸於消滅 正確
    10.( ) 依據我國民法規定,表姊妹為下列 四親等旁系血親 這種關係


    人民
    1.( ) 人民依循給定的外在法制環境行事,獲得效益 用來描述信賴保護原則中,有關信賴表現之構成要件要素
    2.( ) 就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為行政機關調查人民是否違法時,應有之正確態度
    3.( ) 人民因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受主管機關科處罰鍰。此罰鍰為 行政秩序罰
    4.( ) 下列有關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 信賴保護應先有作為信賴基礎之行政行為 人民應有信賴行政行為之信賴表現 信賴保護原則適用於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廢止 錯誤
    5.( ) 有關行政法基本原則之敘述,下列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行政行為,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錯誤
    6.( ) 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未經法律具體明確授權而對人民予以裁罰,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7.( ) 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此等權利屬於 參政權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毋須拘泥於法條所用之文字,而應由法律整體解釋認定,或依其整體規定所表明之關聯意義為判斷 錯誤
    9.( ) 依司法院解釋,人民主張信賴保護,除應有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之外,尚包括 信賴值得保護 這種內涵
    10.( )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下列 遣送出境前之強制收容屬於人民身體自由之剝奪,收容事由應以法律直接規定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基於防疫目的之強制隔離,已屬人身自由之剝奪 「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規定屬於憲法保留事項 錯誤


    對於
    1.( ) 下列有關權利行使之敘述, 行使權利,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對於緊急避難行為之防禦,得主張緊急避難對於自助行為之防禦,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錯誤
    2.( ) 下列關於無因管理之敘述, 管理人為免除本人生命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僅就惡意或重大過失負賠償之責 錯誤
    3.( ) 公司法中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之敘述,以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20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30日前公告之 正確
    4.( ) 刑法對於中止犯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此種存在於個人之情狀,在學理上稱為 個人解除刑罰事由
    5.( ) 有關親屬之親系與親等之規定,對於自己與繼母之表兄的親系與親等,敘述 無親屬關係 正確
    6.( ) 依據刑法規定,下列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預見其發生而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者 為故意的定義之一
    7.( ) 法條中有「視為」字樣者,為法律對於事實所為之 擬制 這種處理
    8.( ) 旅店對於客人所攜帶物品之毀損,應負 事變責任 這種責任
    9.( ) 對於法院尚未確定之裁定不服所提起之救濟,在行政訴訟法上稱為 抗告
    10.( ) 關於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人之權利義務時,敘述 未成年人無民法第1094條第1項之監護人時,於法院依同條第3項為其選定確定前,由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正確


    成立
    1.( ) 下列有關刑法上「幫助犯」之敘述, 幫助犯在性質上是屬於「共犯」 即使被幫助者不知幫助行為之存在,但幫助者仍成立幫助犯 幫助犯在處罰上,是得按正犯之刑予以減輕 錯誤
    2.( ) 下列對民事裁判上援用習慣法的敘述, 民法第1條提到的習慣就是習慣法習慣法的成立,不能牴觸公共秩序習慣法是補充法源 錯誤
    3.( ) 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且無正當理由者,依照刑法的規定,應該 成立故意犯罪,但得減輕處罰
    4.( ) 甲為求早日獲得遺產,乃持刀將其父乙殺死。在實務上,甲僅成立殺害直系尊親屬罪,不另外成立普通殺人罪。此種情形,在學說上係以法律單數之 特別關係 這種關係來加以解釋
    5.( ) 有關民事訴訟之訴訟上和解,敘述 財產上之請求成立和解,得作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正確
    6.( ) 法律與道德有相似及相異之處, 道德的成立或變遷與法律不同,不需經過一定程序修改 法律是以國家公權力作為後盾,道德則無 道德有時會影響法院對於個別法律的解釋 錯誤
    7.( ) 盜取他人印章持以蓋用之行為,依實務見解, 盜用印章與盜用印文為不同之犯罪態樣,盜取他人之印章持以蓋用,當然產生該印章之印文,祇成立盜用印章罪,不應再論以盜用印文罪 成立盜用印章罪 盜用印章罪的成立仍應以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為必要 錯誤
    8.( ) 關於刑法第24條「緊急避難」之敘述, 行為人之避難行為必須具有「不得已」之情形,始得成立緊急避難 正確
    9.( ) 關於刑法過失犯之規定, 過失犯之處罰,以法律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過失行為與結果間,在客觀上有相當因果關係始得成立 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之事實,雖預見其能發生而確信其不發生者,以過失論 錯誤
    10.( ) 關於消費爭議之調解程序, 係以消費者依法申訴未能獲得妥善處理為前提調解程序得不公開調解成立者應做成調解書 錯誤


    屬於
    1.( ) 行政程序證人鑑定人日費旅費及鑑定報酬支給標準 屬於中央法規標準法例示明定之命令名稱
    2.( ) 追繳 屬於刑罰的從刑
    3.( ) 僱傭契約 ,非屬於法定債之發生原因
    4.( ) 下列 以利於刪除不合時宜的法律規定 不屬於法律解釋的目的
    5.( ) 下列 妨害國交罪 這種犯罪之第一審管轄法院屬於高等法院
    6.( ) 下列 法律 屬於成文法
    7.( ) 下列 總統犯內亂罪享有不受刑事訴究之權利 不屬於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
    8.( ) 立法權不得侵犯行政權之核心領域,屬於 權力分立原則 這種原則之要求
    9.( ) 有關消滅時效不完成的敘述, 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或破產之宣告時起,6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正確
    10.( ) 依刑法第10條第2項規定之公務員定義,執行職務中之警察人員屬於 身分公務員


    請求
    1.( )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 這種情形,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之事由
    2.( ) A、B因相戀而論及婚嫁,於某日公開舉行訂婚儀式,A並當場贈與B鑽戒,以資紀念。訂婚後,雙方因時常口角而解除婚約。敘述, A得請求B返還訂婚鑽戒 正確
    3.( ) 下列關於無因管理之敘述, 管理人為免除本人生命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僅就惡意或重大過失負賠償之責 錯誤
    4.( ) 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 戶政機關 無權請求法院宣告停止該父母一方之權利
    5.( ) 甲牽狗散步,過馬路時,被開車闖紅燈之乙撞傷頭部,甲自行搭計程車前往醫院,住院就醫。 狗之飼料費 這種損害,甲不得請求賠償
    6.( ) 有關民事訴訟之訴訟上和解,敘述 財產上之請求成立和解,得作為強制執行之執行名義 正確
    7.( ) 所有人於房屋設定抵押權後,所為之 將房屋拆毀 行為,抵押權人得請求停止之
    8.( ) 商標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 就查獲侵害商標權商品之零售單價五百倍至一千五百倍之金額 屬於商標法規定之損害計算方式
    9.( ) 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並限期命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則 原處分機關不服該決定時,乃具狀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決定 這種做法與訴願法規定不合
    10.( ) 關於行政機關之互相協助之敘述, 被請求協助之機關拒絕協助之請求時,請求協助之機關得對此提出異議 正確


    行為


    解釋
    1.( ) 下列對誠實信用的說明, 誠實信用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誠實信用的具體化,需透過法官的價值判斷誠實信用需透過法官的解釋 錯誤
    2.( ) 下列法學方法運用實例的敘述, 如援用瑞士民法的規定,來解釋民法第1018條之1的「自由處分金」概念,這是一種比較法解釋 正確
    3.( ) 地方法院法官,在 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合理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這種條件下,得聲請司法院解釋憲法
    4.(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目的解釋乃探討法條的原意與目的 錯誤
    5.(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歷史解釋主要是由立法資料和法律史去探討條文真意 錯誤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毋須拘泥於法條所用之文字,而應由法律整體解釋認定,或依其整體規定所表明之關聯意義為判斷 錯誤
    7.( ) 依司法院解釋,人民主張信賴保護,除應有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之外,尚包括 信賴值得保護 這種內涵
    8.(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 營業自由 並非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9.( )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關於大法官之組成及職權,敘述 憲法本文規定司法院有解釋憲法之權 正確
    10.( ) 法律解釋之結果有多種可能,但只有一種解釋結果與憲法之意旨相符時,即須採行該相符之解釋,此種解釋方法稱為 合憲解釋


    適用
    1.( ) 發現絕對真實 並非法院進行訴訟時,應適用之原則
    2.( ) 下列有關公務員懲戒之敘述, 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政務官之懲戒,只適用撤職與申誡依司法院釋字第262號解釋,軍人亦有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 錯誤
    3.( ) 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簡易訴訟程序,其適用之金額門檻為 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4.( ) 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下列 普通事故保險之醫療給付 這種勞工保險之給付停止適用
    5.( ) 刑法中有關「首謀者」之適用,依實務見解, 於犯罪之初,行為主體雖尚非多數,但率先基於遂行犯罪之目的,實行犯罪後,始依其計畫,於犯罪歷程中各個不同階段,視犯罪進行程度之需要,陸續招攬部眾加入,依附其策劃,先後參與犯罪之實行,而藉此主導或支配多數人共同犯罪者,亦應以首謀罪論處所稱首倡謀議者,於同謀犯罪之多數人中,率先提議實行犯罪而居於主導策劃地位者屬之係指犯罪之行為主體為多數人,其中首倡謀議,而處於得依其意思,策劃、支配團體犯罪行為之地位者而言 錯誤
    6.( ) 有關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之原則, 不告不理不得以法律有瑕疵為由而拒為裁判非法院不得為審判 錯誤
    7.(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下列關於法規適用優先順序之敘述, 公布在前的C法律是D法律的特別法,D法律修正後,仍應適用C法律 正確
    8.( ) 依刑法「自首」的規定,下列敘述 行為人向刑事追訴機關申告犯行後,仍須主動接受裁判,始能適用自首之規定 正確
    9.( ) 房屋代銷契約中明定以售價之4%為報酬,如消費者討價還價後約定以售價之3%為報酬,則其後約定之效力為 適用3%
    10.( ) 法律對於事實之有無,無顯明之證據,參考周圍之情事,或已知之事理,而推論該事實存在或不存在,但得以反證推翻之。此種法律適用之方式,稱為 推定


    處分
    1.( )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 之效力是效力未定
    2.( ) 下列有關偵查中押票之記載, 應記載案由及所觸犯之法條 錯誤
    3.( ) 不服中央銀行處分所提起之訴願,其管轄機關為 行政院
    4.( ) 公務人員甲因違法失職行為,經服務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甲得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 尋求救濟
    5.( ) 公務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免職處分,依法得向 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為如何之救濟
    6.( ) 民間常見以他人名義進行財產登記,但約定由本人保有對該財產之事實上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等權限,民法對此種「借名登記」契約並無明文規定。法院認為此種契約與民法規定之「委任」契約相近,因此適用民法有關委任的規定。這是運用 類推適用 這種解釋方法
    7.( ) 行政機關得為裁量處分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依法可以添加附款,但附款內容不得違背裁量處分之目的 正確
    8.( ) 行政訴訟之撤銷訴訟必須先經過訴願程序始可提起,但如有下列 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 這種情形,可以免經過訴願程序
    9.( ) 行政罰法所指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下列敘述 廢止土石採取許可處分停止電子遊戲業者營業處分公布違法之自然人姓名 錯誤
    10.( ) 依訴願法之規定, 受到人事主管機關處分之公務員 不能對於處分,提起訴願


    犯罪
    1.( )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未遂犯之敘述,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錯誤
    2.( ) 下列 出於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參與構成要件行為以外之行為者 並非正犯
    3.( ) 下列 年滿八十歲之犯罪人 這種犯罪人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4.( ) 下列 妨害國交罪 這種犯罪之第一審管轄法院屬於高等法院
    5.( ) 以下 17歲之犯罪人 這種犯罪人,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6.( ) 以下 童稚幼兒 之行為,必然不成立犯罪
    7.( ) 甲在未得乙同意下,摘下乙家花園內之一朵花,甲所為不成立犯罪,依實務見解,所採用之理由為 欠缺實質之違法性
    8.( ) 甲於捷運車廂中行竊A之財物,一週後復以同一手法竊取B之財物得逞。經偵查後,檢察官僅就甲竊取A之財物犯行部分予以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B之財物的犯罪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 不告不理原則 這種原則
    9.( ) 刑法中有關「首謀者」之適用,依實務見解, 於犯罪之初,行為主體雖尚非多數,但率先基於遂行犯罪之目的,實行犯罪後,始依其計畫,於犯罪歷程中各個不同階段,視犯罪進行程度之需要,陸續招攬部眾加入,依附其策劃,先後參與犯罪之實行,而藉此主導或支配多數人共同犯罪者,亦應以首謀罪論處所稱首倡謀議者,於同謀犯罪之多數人中,率先提議實行犯罪而居於主導策劃地位者屬之係指犯罪之行為主體為多數人,其中首倡謀議,而處於得依其意思,策劃、支配團體犯罪行為之地位者而言 錯誤
    10.( ) 刑法針對「在法定構成要件上,限定行為主體之資格,唯有具備該特定資格之人始能構成該犯罪」之犯罪類型,稱為 特別犯


    稱為
    1.( ) 土地因與公路無適宜之聯絡,致不能為通常使用者,土地所有人,得通行周圍地以至公路。但對於通行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此學說上稱為 袋地通行權
    2.( ) 甲於捷運車廂中行竊A之財物,一週後復以同一手法竊取B之財物得逞。經偵查後,檢察官僅就甲竊取A之財物犯行部分予以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B之財物的犯罪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 不告不理原則 這種原則
    3.( ) 刑法針對「在法定構成要件上,限定行為主體之資格,唯有具備該特定資格之人始能構成該犯罪」之犯罪類型,稱為 特別犯
    4.( ) 刑法對於中止犯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此種存在於個人之情狀,在學理上稱為 個人解除刑罰事由
    5.( ) 在公司法學理上,公司之資本總額一旦經公司章程確定後,即應保持不動,若欲變動資本,須踐行嚴格的增資、減資程序,稱為 資本不變原則
    6.( ) 行政處分若有違法,原處分機關將其廢棄,稱為 撤銷
    7.( ) 依民法之規定,以買受人之承認標的物為停止條件,而訂立之契約,稱為 試驗買賣
    8.( ) 依刑法第2條第1項但書規定,行為後之法律有利於行為人者,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法律,稱為 從輕主義
    9.( ) 依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自治法規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各該行政機關公布者,稱為 自治條例
    10.( ) 法律上所課之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拘束,稱為 義務


    情形
    1.( ) 父母之一方或雙方死亡,且有事實足認子女之姓氏對其有不利之影響時 這種情形,係父母之一方或子女得請求法院宣告變更子女之姓氏為父姓或母姓之事由
    2.( )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並非比例原則之內涵
    3.( ) 停車場所有人向放置巨大垃圾之人請求移開垃圾 這種情形得為物上請求權之主張
    4.( ) 就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為行政機關調查人民是否違法時,應有之正確態度
    5.( )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之贈與 這種情形,贈與人不得撤銷其贈與
    6.( ) 下列 為追查共同被告,有事實足認其確實在內 這種情形檢察事務官不得逕行搜索住宅
    7.( ) 中央法規標準法明定法規有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這種情形者,廢止之
    8.( ) 甲為求早日獲得遺產,乃持刀將其父乙殺死。在實務上,甲僅成立殺害直系尊親屬罪,不另外成立普通殺人罪。此種情形,在學說上係以法律單數之 特別關係 這種關係來加以解釋
    9.( ) 行政訴訟之撤銷訴訟必須先經過訴願程序始可提起,但如有下列 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 這種情形,可以免經過訴願程序
    10.( )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受僱者於育嬰假期滿後,申請復職時,在下列 雇主因為景氣因素,業務緊縮,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這種情形下,雇主得拒絕受僱者之復職


    行政機關
    1.( ) 行政機關針對人民所申請之案件,發函限期命申請人補充相關資料 並非行政處分
    2.( ) 就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為行政機關調查人民是否違法時,應有之正確態度
    3.( ) 中央行政機關之組織以法律定之者,除別有規定者外,其組織法律原則上定名為 法
    4.( ) 有關地方自治團體就委辦事項與自治事項之立法權限, 地方自治團體就自治事項得制定自治條例,由地方立法機關通過,各該行政機關公布 就自治事項之規定,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或下達者,為自治規則 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之委辦規則,應函報委辦機關核定後發布之 錯誤
    5.( ) 行政機關限制人民財產權,應受 法律保留原則 之限制
    6.( ) 行政機關得為裁量處分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依法可以添加附款,但附款內容不得違背裁量處分之目的 正確
    7.( ) 行政機關裁處人民罰鍰時, 裁處機關 就該受罰人民確實有違反行政法規定之行為負舉證責任
    8.( ) 行政機關對人民作成違法授益行政處分後,若不得撤銷該處分,係基於 信賴保護原則 這種原則之考量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若立法機關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之內容、目的、範圍應具體明確,命令之內容並應符合母法授權意旨 錯誤
    10.(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授權條款所應具備之明確程度,應與所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對人民權利之影響相稱 錯誤


    公司
    1.( ) 公司與員工約定,除非公司破產,否則員工不得辭職 這種行為違反公序良俗
    2.( ) 下列有關公司名稱專用權之敘述, 公司名稱,不得與他公司名稱相同公司不得使用易於使人誤認其與政府機關、公益團體有關或妨害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之名稱公司名稱中標明不同業務種類或可資區別之文字者,視為不相同 錯誤
    3.( ) 下列有關公司資金貸與之敘述, 公司間有業務往來者得貸與公司與行號間有業務往來者得貸與公司間有短期融通資金之必要者 融資金額不得超過貸與企業淨值的百分之四十 錯誤
    4.( ) 公司法中有關公司轉投資限制規定之敘述,下列 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法或章程之規定而為轉投資時,公司負責人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倘公司係以投資為專業之公司,則其轉投資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不受公司法投資總額之限制 錯誤
    5.( ) 公司聲請重整應向 法院 為之
    6.( ) 甲公司申請外籍勞工,主管機關予以許可,但要求須贊助特定道路拓寬工程經費,可能違反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7.( ) 甲公司為「股份有限公司」,請問甲公司應為下列 社團法人 這種法人
    8.( ) 甲於民國102年國慶日上午8點,向租車公司租車出遊,約定租用時間為12小時,問甲還車最晚時間為 民國102年國慶日下午8點
    9.( ) 在公司法學理上,指公司存續中,至少須維持相當於資本之現實財產,而以該具體之現實財產充實其抽象之資本,稱為 資本維持原則
    10.( ) 在公司法學理上,公司之資本總額一旦經公司章程確定後,即應保持不動,若欲變動資本,須踐行嚴格的增資、減資程序,稱為 資本不變原則


    事項
    1.( ) 大赦案 不屬於行政院得移請立法院覆議之事項
    2.( ) 統治行為 並非司法院大法官應作合憲性審查之事項
    3.( ) 下列關於刑法上「公務員」概念之敘述,依實務見解, 村、里長辦理村、里之交辦事項,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替代役役男於市政府服役期間,非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選任之鑑定人,對於受託鑑定事項,予以鑑識、測驗及斷定,非屬行使委託機關公務上之權力之公務員 錯誤
    4.( ) 有關習慣法之要件, 必須社會上一般人就同一事項長期反覆為同一行為 錯誤
    5.( ) 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稱為 法規命令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秘密通訊自由之保障,敘述 秘密通訊自由之保障範圍,除及於通訊內容之事項,亦包括通訊方式之事項 正確
    7.( )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有關政黨違憲解散事項,係由下列 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審理 審理
    8.( ) 法律施行前所發生之事項當然不適用此一法律,這一種原則稱為 法律不溯既往原則
    9.( ) 偵查或審判中對被告為人別訊問後,應先告知被告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這種事項
    10.( ) 關於同一事項,如有兩種規定不同的法律存在,其適用選擇的標準為 特別法優於普通法


    我國
    1.( ) 無過失無庸負賠償責任 並非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特色
    2.( )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未遂犯之敘述,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錯誤
    3.( ) 下列敘述 我國目前仍維持死刑制度 正確
    4.( ) 立法院於98年4月22日制定公布兩公約施行法,以健全我國人權保障體系。請問兩公約,除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外,另一公約所指為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
    5.( ) 我國目前立法院之立法程序依次為 提案、審查、討論、議決
    6.( ) 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的主管機關為 行政院衛生署
    7.( ) 我國勞工保險之性質為 社會保險
    8.( ) 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此等權利屬於 參政權
    9.( ) 依司法院釋字第530號解釋之意旨, 司法院 應成為我國最高審判機關,方符制憲本旨
    10.( ) 依我國現行法, 總統 無法律提案權


    依法
    1.( ) 公立小學教師 這種職業,無須經考試院依法考選銓定其資格
    2.( ) 人民對政府徵收土地的決定不服,依法得提出下列 行政救濟 這種救濟
    3.( ) 下列對民事裁判的敘述 民事裁判可以依法理民事裁判可以類推適用民事裁判可以允許法官補充法律漏洞 錯誤
    4.( ) 下列關於憲法人權保障之敘述, 人權最初主要功能在於作為防禦權,抵抗國家不法之侵害 錯誤
    5.( ) 下列關於憲法人權保障之敘述, 基於公益事由,不排除國家得依法限制人權 錯誤
    6.( ) 甲男乙女為夫妻,有丙、丁二子。丙有戊、己二子。丙先於甲死亡。甲死亡時,戊依法拋棄繼承。己之應繼分為 三分之一
    7.( ) 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是為 依法行政原則
    8.( ) 依實務見解,下列有關公務員之敘述, 公立學校校長依法令而經辦該校工程營繕與財物購置事務,就該事務之執行,屬刑法上公務員 私立大學校長關於承辦該校教師升等評審直接相關之事宜,屬刑法上公務員 公立大學教授受民間業者委託或補助,負責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非屬刑法上公務員 錯誤
    9.( ) 依據中央法規標準法第7條規定,各機關訂定「行政命令」,且依法下達或發布後,應即送 立法院
    10.( ) 某項業務依法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但法律並未規定登記之要件與程序。主管機關遂自行訂定「登記作業注意事項」,並規定事項。請問 登記申請後如欲撤回,主管機關得裁處新臺幣10,000元罰鍰 最可能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聲請
    1.( ) 因天災致遲誤不變期間,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 這種情況,當事人得依行政訴訟法第91條聲請回復原狀
    2.( ) 所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無得聲請再議之人者 應依職權送再議
    3.( ) 公司聲請重整應向 法院 為之
    4.( ) 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政黨之條件為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
    5.( ) 地方法院法官,在 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合理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這種條件下,得聲請司法院解釋憲法
    6.( ) 在民事訴訟中遇 應為送達之處所不明者 這種情況得聲請法院為公示送達
    7.( ) 有關收養關係之合意終止, 夫妻共同收養者,其合意終止收養,原則上應共同為之成年養子女合意終止收養時,毋須聲請法院認可 未成年養子女合意終止收養時,應聲請法院認可 錯誤
    8.( )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聲請強制執行
    9.( )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處分書後,得聲請再議者,其法定期間為 7日
    10.( )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分管契約之敘述, 動產分管契約之內容以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得發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分管契約發生之前提為當事人間存在共有關係 分管契約因情事變更而難以繼續時,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 錯誤


    提起
    1.( ) 不服中央銀行處分所提起之訴願,其管轄機關為 行政院
    2.( ) 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向 行政院 提起訴願
    3.( ) 公務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免職處分,依法得向 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為如何之救濟
    4.( ) 甲申請營業執照遭主管機關否准,在訴願未獲救濟後,應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行政訴訟
    5.( )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建造執照遭否准,得向行政法院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訴訟
    6.( ) 甲為某縣政府食品檢驗合格廠商,但因該縣政府承辦人員於網路上將甲誤記為未合格廠商,致其商譽受損。甲得提起 一般給付訴訟 這種類型之行政訴訟,要求該縣政府道歉回復商譽
    7.( ) 甲接到國稅局核發補繳新臺幣35萬元之營業稅核課通知書,甲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其第一審法院為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8.( ) 行政訴訟之撤銷訴訟必須先經過訴願程序始可提起,但如有下列 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 這種情形,可以免經過訴願程序
    9.( ) 依行政訴訟法之規定,公法上之爭議,除法律別有規定外,得依本法提起行政訴訟。請問下列 國家賠償事件 這種事件之爭議,依現行體制並非依行政訴訟程序解決
    10.( ) 依訴願法之規定, 受到人事主管機關處分之公務員 不能對於處分,提起訴願


    權利
    1.( ) 地役權 這種物權不得設定權利抵押權
    2.( )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 之效力是效力未定
    3.( ) 下列有關權利行使之敘述, 行使權利,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對於緊急避難行為之防禦,得主張緊急避難對於自助行為之防禦,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錯誤
    4.( ) 父母之一方濫用其對於子女之權利時, 戶政機關 無權請求法院宣告停止該父母一方之權利
    5.( ) 收養子女之權利,受憲法 憲法第22條之「其他自由及權利」 這種規定之保障
    6.( ) 有關消滅時效不完成的敘述, 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或破產之宣告時起,6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正確
    7.( ) 何權利為法人所不能享有 繼承權
    8.( ) 我國憲法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此等權利屬於 參政權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於公共場所免於受到他人短暫注視之權利 不屬於隱私權保障之範圍
    10.(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若立法機關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之內容、目的、範圍應具體明確,命令之內容並應符合母法授權意旨 錯誤


    法規
    1.( ) 下列 基於事實之需要,有增減內容之必要者 為法規修正之原因
    2.( ) 中央法規標準法明定法規有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這種情形者,廢止之
    3.( ) 有關強行法與任意法之敘述,下列 公法領域內有強行法私法領域內有強行法公司法規定並非都是任意法 錯誤
    4.( ) 自治條例與下列 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 牴觸者,無效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下列關於法規適用優先順序之敘述, 公布在前的C法律是D法律的特別法,D法律修正後,仍應適用C法律 正確
    6.(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應規定其施行日期。關於施行日期及生效日的規定, 施行日期若於該法規中規定者,通常是法規的最後一條 施行日期可以在該法規中規定,也可以授權以命令規定之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7.(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條文「依序」得分為下列 條、項、款、目
    8.(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法規條文應分條書寫,冠以「第某條」字樣,並得依序分為 項、款、目
    9.(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法規廢止之事由不包括 法規違反國際人權公約,而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
    10.(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規定,下列 機關裁併,有關法規無保留之必要者 這種情形為法規廢止原因


    行政處分
    1.( ) 行政處分 這種行政行為由單方作成並發生特定法律效果
    2.( ) 行政機關針對人民所申請之案件,發函限期命申請人補充相關資料 並非行政處分
    3.( ) 應經人民申請而未經申請之行政處分 這種行政處分之瑕疵,依行政程序法規定得以補正
    4.( ) 下列有關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 信賴保護應先有作為信賴基礎之行政行為 人民應有信賴行政行為之信賴表現 信賴保護原則適用於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廢止 錯誤
    5.( ) 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向 行政院 提起訴願
    6.( ) 有關瑕疵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 行政處分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無效 正確
    7.( ) 行政處分若有違法,原處分機關將其廢棄,稱為 撤銷
    8.( ) 關於公法上請求權時效之敘述, 行政處分因撤銷、廢止或其他事由而溯及既往失效時,自該處分失效時起,已中斷之時效視為不中斷 正確
    9.( ) 關於行政處分附款之敘述, 行政機關就行政處分之作成有裁量權時,得本於裁量自由決定,是否於行政處分中添加附款 正確
    10.( ) 關於行政處分廢止之敘述, 非授予利益之合法行政處分,得由原處分機關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廢止,但廢止後仍應為同一內容之處分者,不在此限 正確


    他人
    1.( ) 將他人的漆修補自己的車身 這種情形屬於動產與動產之附合
    2.( ) 下列關於遺囑方式之敘述, 公證遺囑應由公證人筆記 自書遺囑應親自簽名 密封遺囑得由他人繕寫 錯誤
    3.( ) 下列 出於幫助他人犯罪之意思,參與構成要件行為以外之行為者 並非正犯
    4.( )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則敘述 對於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正確
    5.( ) 民間常見以他人名義進行財產登記,但約定由本人保有對該財產之事實上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等權限,民法對此種「借名登記」契約並無明文規定。法院認為此種契約與民法規定之「委任」契約相近,因此適用民法有關委任的規定。這是運用 類推適用 這種解釋方法
    6.( ) 甲有多次竊盜前科,素行不良,一再竊取他人財物,法官宣告2年有期徒刑並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敘述 強制工作為限制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最正確
    7.( ) 有關民法第188條僱用人責任之敘述,下列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僱用人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負賠償責任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錯誤
    8.(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於公共場所免於受到他人短暫注視之權利 不屬於隱私權保障之範圍
    9.( ) 依刑法第30條規定,幫助他人實施犯罪行為者,稱為 幫助犯
    10.( ) 依刑法規定,公務員包庇他人犯賭博罪章各條犯罪者,其法律效果為 應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訴訟
    1.( ) 法官之判決 屬於訴訟行為
    2.( ) 發現絕對真實 並非法院進行訴訟時,應適用之原則
    3.( ) 職權探知主義 不是財產訴訟事件所採取之程序基本原則
    4.( ) 公務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免職處分,依法得向 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為如何之救濟
    5.( ) 民事訴訟法上關於當事人能力與訴訟能力,敘述 有權利能力者,有當事人能力 正確
    6.( )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建造執照遭否准,得向行政法院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訴訟
    7.( )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隸屬於 司法院
    8.( ) 有關民事訴訟管轄原則之敘述,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正確
    9.( ) 有關行政訴訟代理人之敘述,下列 專利行政訴訟,得由專利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行政訴訟除有其他規定外,原則上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臺北市政府為行政訴訟當事人時,得委任臺北市政府法制局專任人員為訴訟代理人 錯誤
    10.( ) 行政訴訟之撤銷訴訟必須先經過訴願程序始可提起,但如有下列 經聽證程序作成之行政處分 這種情形,可以免經過訴願程序


    約定
    1.( ) 公司與員工約定,除非公司破產,否則員工不得辭職 這種行為違反公序良俗
    2.( ) 民法之法定最高利率限制為年息百分之二十,下列有關此規定之敘述, 若約定利率超過此規定,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正確
    3.( ) 民間常見以他人名義進行財產登記,但約定由本人保有對該財產之事實上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等權限,民法對此種「借名登記」契約並無明文規定。法院認為此種契約與民法規定之「委任」契約相近,因此適用民法有關委任的規定。這是運用 類推適用 這種解釋方法
    4.( ) 甲、乙約定,由甲提供乙50萬元,乙應於一年期限屆滿時,償還本金及年息一分的利息。甲、乙間所訂立的是 有償的消費借貸契約 這種契約
    5.( ) 甲乙約定,乙應於今年5月5日返還借款新臺幣三萬元給與甲,乙因無資力,清償期已屆仍未給付。乙不履行約定之給付行為,稱之為 給付不能
    6.( ) 甲乙約定,乙應於今年5月5日返還借款新臺幣三萬元給與甲,乙因無資力,清償期已屆仍未給付。乙不履行約定之給付行為,稱之為 給付遲延
    7.( ) 甲於民國102年國慶日上午8點,向租車公司租車出遊,約定租用時間為12小時,問甲還車最晚時間為 民國102年國慶日下午8點
    8.( ) 房屋代銷契約中明定以售價之4%為報酬,如消費者討價還價後約定以售價之3%為報酬,則其後約定之效力為 適用3%
    9.( ) 契約當事人一方,約定由第三人對於他方為給付者,於第三人不為給付時,其法律效力為 該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10.( ) 若雇主對受僱人以契約約定「一旦受僱人懷孕即應留職停薪」,請問此約定之效力為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約定無效


    並非
    1.( ) 立法院以決議免職政務官 並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方法
    2.( ) 行政機關針對人民所申請之案件,發函限期命申請人補充相關資料 並非行政處分
    3.( ) 完整性 並非刑罰之性質
    4.( ) 命公開道歉 並非依公務員懲戒法,得對公務員實施的懲戒處分
    5.( ) 偵查起訴 並非屬於司法院之權限
    6.( ) 無過失無庸負賠償責任 並非我國消費者保護法之特色
    7.( ) 禁反言原則 並非行政程序法明文規定,但仍屬行政法一般原則
    8.( ) 辯護人 並非民事訴訟法所設計的制度內容
    9.( ) 下列 拘役 並非刑法上從刑之類型
    10.( ) 下列 特別法 並非是中華民國刑法所具有之法律性質


    立法院
    1.( ) 大赦案 不屬於行政院得移請立法院覆議之事項
    2.( ) 立法院 之院長,為其成員「互選」而產生
    3.( ) 立法院以決議免職政務官 並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方法
    4.( ) 糾正案 無須經由立法院議決
    5.( ) 立法院制定法律後,由 總統 公布
    6.( ) 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1項規定,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有其他例外情形外,後者應於收到後30日內公布。 送請立法院審查 不屬於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之例外情形
    7.( ) 有關我國憲法所稱之「法律」, 應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應由總統公布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錯誤
    8.( ) 有關預算之敘述,下列 預算案由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立法院審議預算,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決議考試院之年度概算,行政院得刪減之 錯誤
    9.( ) 我國目前立法院之立法程序依次為 提案、審查、討論、議決
    10.(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立法院如於特殊例外情形,授權立法委員以外之人員代為行使調查權,仍負有監督受委任人員履行職務之義務,此係 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原則 這種原則之展現


    給付
    1.( ) 甲、乙、丙三人共同毆傷丁,而連帶對丁負30萬元之損害賠償義務,倘甲一人對丁給付30萬元,發生 他連帶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 這種效力
    2.( ) 甲乙約定,乙應於今年5月5日返還借款新臺幣三萬元給與甲,乙因無資力,清償期已屆仍未給付。乙不履行約定之給付行為,稱之為 給付不能
    3.( ) 甲乙約定,乙應於今年5月5日返還借款新臺幣三萬元給與甲,乙因無資力,清償期已屆仍未給付。乙不履行約定之給付行為,稱之為 給付遲延
    4.( ) 全民健康保險實施後,下列 普通事故保險之醫療給付 這種勞工保險之給付停止適用
    5.( ) 有關不當得利之敘述,下列 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不得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錯誤
    6.( ) 有關勞工保險「普通傷病補助費」之發放規定,下列敘述 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事故發生前之保險年資滿1年者,可增加6個月之給付 錯誤
    7.( )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聲請強制執行
    8.( ) 契約當事人一方,約定由第三人對於他方為給付者,於第三人不為給付時,其法律效力為 該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9.( ) 票據到期不獲付款時,執票人可以向在票據上簽名背書者,請求給付票款的權利,稱為 追索權
    10.( ) 勞工保險所提供之各項給付中, 生育給付 這種給付未採「年金」之給付方式


    責任
    1.( ) 行為時因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者 為阻卻責任事由
    2.( ) 下列關於民法上責任的敘述, 是強制實現民事義務的手段是履行民事義務的擔保是採財產責任 錯誤
    3.( ) 下列關於行政賠償與補償責任之敘述, 徵收土地造成人民損害,應負補償責任 正確
    4.( ) 甲、乙、丙3人同時向丁丟擲石頭,丁因此而受傷,但不知該侵害行為由何人所為,甲、乙、丙之責任為 共同負連帶責任
    5.( ) 甲、乙、丙三人共同毆傷丁,而連帶對丁負30萬元之損害賠償義務,倘甲一人對丁給付30萬元,發生 他連帶債務人亦同免其責任 這種效力
    6.( ) 刑法第18條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此處之不罰在法律上是指 阻卻責任
    7.( ) 有關不當得利之敘述,下列 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不得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錯誤
    8.( ) 有關有限公司意義之敘述, 由1人以上股東所組織,就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負其責任之公司 正確
    9.( ) 依法任用之公務人員為違法行為可能負擔之責任,不包括 政治辭職責任
    10.( ) 旅店對於客人所攜帶物品之毀損,應負 事變責任 這種責任


    總統
    1.( ) 總統、副總統之彈劾事項 事項,司法院大法官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2.( ) 下列 憲法 並非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之法律
    3.( ) 下列 總統犯內亂罪享有不受刑事訴究之權利 不屬於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
    4.( ) 立法院制定法律後,由 總統 公布
    5.( ) 立法院對總統提出之彈劾案,應由 司法院大法官組成之憲法法庭 審理
    6.( )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共15人並為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錯誤
    7.( ) 有關我國憲法所稱之「法律」, 應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應由總統公布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錯誤
    8.( ) 有關總統之彈劾, 彈劾總統應由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提出總統彈劾案係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司法院審理總統彈劾案,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錯誤
    9.( ) 依我國現行法, 總統 無法律提案權
    10.( )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規定,總統、副總統之產生為 c.d.


    無效
    1.( ) 本公司所在地 為章程的絕對必要記載事項,如無記載或記載違反法律規定,章程無效
    2.( ) 下列有關自治法規位階之敘述, 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者無效自治規則牴觸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者,無效委辦規則牴觸中央法令者,無效 錯誤
    3.( ) 下列有關婚姻效力之敘述, 結婚須登記,否則無效 正確
    4.( ) 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 限制行為能力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訂立之契約,無效 正確
    5.( ) 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正確
    6.( ) 有關我國憲法所稱之「法律」, 應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應由總統公布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錯誤
    7.( ) 有關意思表示之敘述,下列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錯誤
    8.( ) 有關瑕疵行政處分效力之敘述, 行政處分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無效 正確
    9.( ) 自治條例與下列 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 牴觸者,無效
    10.( ) 某縣環境清潔維護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時,應由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函告其無效


    判決
    1.( ) 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 這種情形,原告之訴,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2.( ) 法官之判決 屬於訴訟行為
    3.( ) 下列對民法第1條法理的說明, 無法律,無習慣時,法官可以援用法理作為判決的依據民事裁判上允許法官援用法理是基於立法者的授權援用法理須以法律有漏洞為前提 錯誤
    4.( ) 民事訴訟法第221條第2項規定,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此規定採行 直接審理原則 這種訴訟法上之主義或原則
    5.( ) 行政訴訟再審之訴,至遲應於判決確定後多少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30日
    6.( ) 判決文字運用了 文義解釋 這種解釋方法
    7.( )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判決之敘述, 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宣示之不經言詞辯論之判決,應公告之宣示判決期日,自言詞辯論終結時起,不得逾二星期 錯誤
    8.( )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宣示判決之規定, 即使被告不到庭,亦應宣示判決 正確
    9.( ) 檢察官起訴甲犯竊盜罪,一審法院亦判決甲犯竊盜罪,惟檢察官收到判決書後,認為法院量刑太重,檢察官得 檢察官可為被告之利益提起上訴
    10.( ) 關於民事裁判之敘述, 判決,除別有規定外,應本於當事人之言詞辯論為之 正確


    牴觸
    1.( ) 下列對民事裁判上援用習慣法的敘述, 民法第1條提到的習慣就是習慣法習慣法的成立,不能牴觸公共秩序習慣法是補充法源 錯誤
    2.( ) 下列有關自治法規位階之敘述, 自治條例與法律牴觸者無效自治規則牴觸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者,無效委辦規則牴觸中央法令者,無效 錯誤
    3.( ) 地方自治團體制定之自治法規,不得牴觸國家法律,係基於 法律優位原則 這種原則
    4.( ) 地方制度法第31 條有關「自律規則」的規定, 除法律或自治條例另有規定外,由各該立法機關發布之自律規則發布後,應報各該上級政府備查不得與憲法、法律、中央法規或上級自治法規有所牴觸 錯誤
    5.( ) 地方法院法官,在 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合理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這種條件下,得聲請司法院解釋憲法
    6.( ) 有關我國憲法所稱之「法律」, 應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應由總統公布與憲法牴觸者無效 錯誤
    7.( ) 有關法律優位原則的內涵, 行政機關的行為不得牴觸法律 正確
    8.( ) 自治條例與下列 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 牴觸者,無效
    9.( ) 行政行為不得與法律牴觸之原則稱為 法律優越原則
    10.( ) 行政法院於個案中若認定系爭法規命令牴觸法律,有關其合法性之審查,敘述 行政法院得於個案中認定該法規命令違法,並於個案拒絕適用 正確


    主管機關
    1.( ) 人民因違反行政法上之義務而受主管機關科處罰鍰。此罰鍰為 行政秩序罰
    2.( ) 下列關於法人之敘述, 法人須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始得成立 法人亦有侵權行為能力 法人以其主事務所所在地為住所 錯誤
    3.( ) 下列關於法人之敘述, 法人須向主管機關辦理登記,始得成立法人亦有侵權行為能力法人以其主事務所所在地為住所 錯誤
    4.( ) 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政黨之條件為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
    5.( ) 甲公司申請外籍勞工,主管機關予以許可,但要求須贊助特定道路拓寬工程經費,可能違反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6.( ) 甲申請營業執照遭主管機關否准,在訴願未獲救濟後,應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行政訴訟
    7.( ) 甲向主管機關申請建造執照遭否准,得向行政法院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訴訟
    8.( ) 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違反憲法上 正當行政(法律)程序 這種要求
    9.( ) 我國全民健康保險的主管機關為 行政院衛生署
    10.( ) 依司法院釋字第443號解釋建構之「層級化法律保留體系」,下列有關法律「規範密度」之敘述, 限制人身自由之處罰,係屬憲法保留之事項如係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次要事項,得由主管機關以命令為必要之規範罰鍰之處罰,法律得授權主管機關以命令補充規定,但授權法律本身應具體明確 錯誤


    期間
    1.( ) 因天災致遲誤不變期間,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 這種情況,當事人得依行政訴訟法第91條聲請回復原狀
    2.( ) 下列關於刑法上「公務員」概念之敘述,依實務見解, 村、里長辦理村、里之交辦事項,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替代役役男於市政府服役期間,非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選任之鑑定人,對於受託鑑定事項,予以鑑識、測驗及斷定,非屬行使委託機關公務上之權力之公務員 錯誤
    3.( ) 下列關於訴願決定期限之敘述, 應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於三個月內為之應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於三個月內為之 必要時,得予以延長,最多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依訴願法第57條補送訴願書者,訴願決定期間,自補送之次日起算 錯誤
    4.( ) 民法上請求權,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一般消滅時效期間為 15年
    5.( ) 刑事訴訟法規定,撤回告訴之期間為 第一審辯論終結前
    6.( ) 行政訴訟再審之訴,至遲應於判決確定後多少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30日
    7.(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授權明確性原則之內涵,不包括 授權之期間應具體明確
    8.( ) 依行政罰法之規定,原則上行政罰裁處權時效期間為 3年
    9.( )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分娩時,雇主應給予陪產假三日,請問陪產假期間,其工資之發給相關規定為 工資照給
    10.( )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總統之地位與職權, 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錯誤


    程序
    1.( ) 締結條約 依憲法無須透過自由地區人民直接投票程序為之
    2.( ) 職權探知主義 不是財產訴訟事件所採取之程序基本原則
    3.( ) 下列 行政計畫 行政行為之作成程序,我國現行行政程序法僅作大綱性的粗略規定,而明文授權行政院另定之
    4.( ) 甲欠稅100萬元未繳,因此行政機關對甲發動行政執行程序,而甲名下有市價為200萬元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也有銀行存款200萬元,如果執行機關查封土地及房屋再予拍賣,執行費用為2萬元;如果執行機關對甲之銀行存款執行,只需花費1000元的執行費用。若執行機關堅持要對甲土地房屋執行,該執行行為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一般法律原則
    5.( ) 在公司法學理上,公司之資本總額一旦經公司章程確定後,即應保持不動,若欲變動資本,須踐行嚴格的增資、減資程序,稱為 資本不變原則
    6.( ) 有關主管機關核准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之程序規定,未設置適當組織以審議都市更新事業概要,且未確保利害關係人知悉相關資訊及適時陳述意見之機會,違反憲法上 正當行政(法律)程序 這種要求
    7.( ) 行政訴訟中有關撤銷訴訟之先行程序為 訴願
    8.( ) 我國訴訟制度中,設有非常上訴之程序者為 刑事訴訟
    9.( ) 依司法院釋字第585號解釋,立法院行使調查權之程序,應由法律規範之,此一要求符合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原則
    10.( ) 依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下列 遣送出境前之強制收容屬於人民身體自由之剝奪,收容事由應以法律直接規定或法律具體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 基於防疫目的之強制隔離,已屬人身自由之剝奪 「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之規定屬於憲法保留事項 錯誤


    發生
    1.( ) 下列有關雙務契約之敘述, 雙方均因契約而負擔債務雙方所負擔之債務立於對價關係發生同時履行抗辯權及危險負擔之問題 錯誤
    2.( ) 下列關於我國刑法未遂犯之敘述, 行為不能發生犯罪之結果,又無危險者,不罰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未遂犯之處罰,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 錯誤
    3.( ) 因財產權發生爭執,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於起訴前,應經法院 調解
    4.( ) 有關勞工保險「普通傷病補助費」之發放規定,下列敘述 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之半數發給每半個月給付一次事故發生前之保險年資滿1年者,可增加6個月之給付 錯誤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應規定其施行日期。關於施行日期及生效日的規定, 施行日期若於該法規中規定者,通常是法規的最後一條 施行日期可以在該法規中規定,也可以授權以命令規定之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6.(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有關法律之生效,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7.( ) 依民法規定,下列關於分管契約之敘述, 動產分管契約之內容以相對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者為限,得發生對抗第三人之效力 分管契約發生之前提為當事人間存在共有關係 分管契約因情事變更而難以繼續時,共有人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之 錯誤
    8.( ) 法律只適用於施行後所發生的事件,此一原則稱為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9.( ) 法律發生的文化背景,如係發源於本國文化者,則可以將之歸類為 固有法
    10.( ) 關於刑法第27條中止犯之規定,下列敘述 中止犯為未遂犯成立中止犯必須是因己意中止或防止其結果之發生其處罰是按既遂犯之刑,減輕或免除其刑 錯誤


    第1
    1.( ) 下列對民事裁判上援用習慣法的敘述, 民法第1條提到的習慣就是習慣法習慣法的成立,不能牴觸公共秩序習慣法是補充法源 錯誤
    2.( ) 下列關於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之敘述, 詐術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結果屬本罪行為 虛偽遷移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屬本罪行為 變造投票結果屬本罪行為 錯誤
    3.( ) 下列 國防大學組織規程 不是憲法第170條所稱之法律
    4.( ) 下列對民法第1條法理的說明, 無法律,無習慣時,法官可以援用法理作為判決的依據民事裁判上允許法官援用法理是基於立法者的授權援用法理須以法律有漏洞為前提 錯誤
    5.( ) 刑法第18條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此處之不罰在法律上是指 阻卻責任
    6.( ) 刑法第192條第1項規定,違背關於預防傳染病所公布之檢查或進口之法令中所謂之法令,在刑法學說中稱為 空白構成要件
    7.( ) 地方制度法第32條第1項規定,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議決後,函送各該地方行政機關,除法律另有規定或有其他例外情形外,後者應於收到後30日內公布。 送請立法院審查 不屬於地方制度法第32條規定之例外情形
    8.( ) 有關民法第188條僱用人責任之敘述,下列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僱用人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負賠償責任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錯誤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人民參加 大學入學指定科目考試 這種考試,不在憲法第18條應考試權的保障範圍內
    10.( ) 依民法第1條之規定,有關民事事件適用法源之順序,下列敘述 民事事件首重法律是否明定,故以法律為法源之首 正確


    意思表示
    1.( ) 意思表示因錯誤而被撤銷,而撤銷之原因非受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 這種情形,可產生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責任
    2.( ) 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 為單獨行為
    3.( ) 下列 價目表之寄送 這種意思表示不屬於「要約」
    4.( ) 下列有關契約終止之敘述, 契約之終止適用於繼續性契約契約終止權之行使,是使契約向將來消滅之意思表示契約終止權之行使,不妨礙損害賠償請求權 錯誤
    5.( ) 下列行為, 買賣契約之承諾 為意思表示
    6.( ) 有關意思表示之敘述, 意思表示不以明示為限 正確
    7.( ) 有關意思表示之敘述,下列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錯誤


    財產
    1.( ) 因侵權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應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2.( ) 職權探知主義 不是財產訴訟事件所採取之程序基本原則
    3.( ) 下列關於法定夫妻財產制之敘述, 夫或妻之財產分為婚前財產與婚後財產,由夫妻各自所有 夫妻就其婚後財產,互負報告之義務 夫妻各自對其債務負清償之責 錯誤
    4.( ) 下列關於保證人先訴抗辯權之敘述, 保證人得事先拋棄先訴抗辯權 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時,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主債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錯誤
    5.( ) 下列關於保證人先訴抗辯權之敘述, 保證人得事先拋棄先訴抗辯權主債務人受破產宣告時,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主債務人財產不足清償債務時,保證人不得主張先訴抗辯權 錯誤
    6.( )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則敘述 對於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 正確
    7.( ) 失蹤人失蹤後,未受死亡宣告前,其財產之管理,依 非訟事件法 這種法律之規定
    8.( ) 民間常見以他人名義進行財產登記,但約定由本人保有對該財產之事實上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等權限,民法對此種「借名登記」契約並無明文規定。法院認為此種契約與民法規定之「委任」契約相近,因此適用民法有關委任的規定。這是運用 類推適用 這種解釋方法
    9.( ) 甲乙丙3人共同出資經營咖啡廳,關於甲乙丙3人間所成立之合夥關係,下列敘述 合夥為有償契約合夥為一非法人團體合夥財產為合夥人公同共有 錯誤
    10.( ) 甲男為被繼承人,有其配偶乙女,其祖父丙男及祖母丁女為共同繼承人,甲男死亡而留下財產360萬元時,祖母丁之應繼分, 60萬元 最正確


    同意
    1.( ) 下列關於共有物管理之敘述, 除契約或法律另有訂定外,共有物由共有人共同管理之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共有物之改良,非經共有人過半數,並其應有部分合計已過半數者之同意,不得為之 錯誤
    2.( ) 下列有關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的敘述, 保護令之核發屬民事事件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法官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不因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而失其效力 錯誤
    3.( ) 大法官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下列 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之出席,及出席人數過半數之同意 正確
    4.( ) 甲在未得乙同意下,摘下乙家花園內之一朵花,甲所為不成立犯罪,依實務見解,所採用之理由為 欠缺實質之違法性
    5.( )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共15人並為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錯誤
    6.( )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受僱者於育嬰假期滿後,申請復職時,在下列 雇主因為景氣因素,業務緊縮,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這種情形下,雇主得拒絕受僱者之復職
    7.( )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總統之地位與職權, 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錯誤
    8.( )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敘述 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正確
    9.( ) 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 立法院 同意任命
    10.( ) 受輔助宣告之人,為下列行為時, 僱傭 無須輔助人之同意


    命令
    1.( ) 對稅捐債務未清償之義務人予以管收之要件 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
    2.( ) 公務員甲,於執行拆除地上物時,發現上級公務員所為職務上之拆除命令,顯有違法;甲儘管知情,為免橫生枝節,仍舊執行命令,將地上物拆除。案經地上物所有人舉發後,關於甲所為刑事責任的評價, 既已明知命令違法,即不得阻卻違法 正確
    3.( ) 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未經法律具體明確授權而對人民予以裁罰,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4.(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應規定其施行日期。關於施行日期及生效日的規定, 施行日期若於該法規中規定者,通常是法規的最後一條 施行日期可以在該法規中規定,也可以授權以命令規定之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5.(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各機關發布命令得使用之名稱, 綱領 不屬之
    6.(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有關法律之生效, 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7.(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有關法律之生效,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8.(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有關法律之生效, 法規應規定施行日期或授權以命令規定施行日期 錯誤
    9.(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若立法機關以法律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為補充規定時,其授權之內容、目的、範圍應具體明確,命令之內容並應符合母法授權意旨 錯誤
    10.(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授權明確性原則, 授權條款之明確程度,毋須拘泥於法條所用之文字,而應由法律整體解釋認定,或依其整體規定所表明之關聯意義為判斷 錯誤


    限制
    1.( ) A喝醉後時常暴力毆打其妻B及其子C,B遂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院審酌子女及被害人的安全得對A之會面交往權利限制,以下限制 要求A於會面交往時戴上手銬 不恰當
    2.( ) 下列關於憲法人權保障之敘述, 人權最初主要功能在於作為防禦權,抵抗國家不法之侵害 錯誤
    3.( ) 下列關於憲法人權保障之敘述, 外國人亦得作為人權保障之權利主體 錯誤
    4.( ) 下列關於憲法人權保障之敘述, 基於公益事由,不排除國家得依法限制人權 錯誤
    5.( ) 已成年之子女經父母之書面同意可以變更為父姓或母姓,其次數限制為 以一次為限
    6.( ) 公司法中有關公司轉投資限制規定之敘述,下列 公司負責人違反公司法或章程之規定而為轉投資時,公司負責人應賠償公司因此所受之損害公司不得為他公司無限責任股東或合夥事業之合夥人倘公司係以投資為專業之公司,則其轉投資為他公司有限責任股東不受公司法投資總額之限制 錯誤
    7.( ) 民法之法定最高利率限制為年息百分之二十,下列有關此規定之敘述, 若約定利率超過此規定,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正確
    8.( ) 甲有多次竊盜前科,素行不良,一再竊取他人財物,法官宣告2年有期徒刑並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敘述 強制工作為限制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最正確
    9.( ) 甲於捷運車廂中行竊A之財物,一週後復以同一手法竊取B之財物得逞。經偵查後,檢察官僅就甲竊取A之財物犯行部分予以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B之財物的犯罪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 不告不理原則 這種原則
    10.( ) 行政機關限制人民財產權,應受 法律保留原則 之限制


    司法院
    1.( ) 偵查起訴 並非屬於司法院之權限
    2.( ) 下列有關公務員懲戒之敘述, 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政務官之懲戒,只適用撤職與申誡依司法院釋字第262號解釋,軍人亦有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 錯誤
    3.( ) 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政黨之條件為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
    4.( )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隸屬於 司法院
    5.( ) 地方法院法官,在 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合理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這種條件下,得聲請司法院解釋憲法
    6.( ) 有關總統之彈劾, 彈劾總統應由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提出總統彈劾案係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司法院審理總統彈劾案,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錯誤
    7.( ) 依司法院解釋,人民主張信賴保護,除應有信賴基礎、信賴表現之外,尚包括 信賴值得保護 這種內涵
    8.( ) 依司法院解釋,原菸酒稅法規定該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一律處每瓶新臺幣二千元之罰鍰,此規定違反下列 比例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9.(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 營業自由 並非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10.(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民主原則之敘述,下列 在憲法之民主政治原則下,各種團體內部意見之形成,應遵守多數決原則 民主多元社會之正常發展,有賴言論自由予以實現 民意代表任期屆滿,除有不能改選之正當理由外應即改選,為代議民主正當性之展現 錯誤


    撤銷
    1.( ) 意思表示因錯誤而被撤銷,而撤銷之原因非受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 這種情形,可產生信賴利益之損害賠償責任
    2.( ) 撤銷錯誤之意思表示 為單獨行為
    3.( )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之贈與 這種情形,贈與人不得撤銷其贈與
    4.( ) 下列有關信賴保護原則之敘述, 信賴保護應先有作為信賴基礎之行政行為 人民應有信賴行政行為之信賴表現 信賴保護原則適用於行政處分之撤銷及廢止 錯誤
    5.( ) 有關意思表示之敘述,下列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因被詐欺或被脅迫,而為意思表示者,表意人得撤銷其意思表示被詐欺而為之意思表示,其撤銷不得以之對抗善意第三人 錯誤
    6.( ) 行政處分若有違法,原處分機關將其廢棄,稱為 撤銷
    7.( ) 行政機關對人民作成違法授益行政處分後,若不得撤銷該處分,係基於 信賴保護原則 這種原則之考量
    8.( ) 依刑法關於「緩刑」的規定, 行為人之犯行受 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法院始得宣告緩刑行為人受緩刑宣告時,法院仍得附帶命行為人履行一定之義務行為人緩刑期滿,而其緩刑宣告未遭撤銷者,其法律效果為「刑之宣告失其效力」 錯誤
    9.( ) 桃園縣政府辦理交通部之委辦事項,如違背中央法令,交通部應 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10.( ) 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並限期命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則 原處分機關不服該決定時,乃具狀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決定 這種做法與訴願法規定不合


    效力


    所為
    1.( ) 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所為之處分 之效力是效力未定
    2.( ) 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向 行政院 提起訴願
    3.( ) 公務員不服其服務機關所為免職處分,依法得向 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起復審,如對復審決定不服,得提起行政訴訟 為如何之救濟
    4.( ) 公務員甲,於執行拆除地上物時,發現上級公務員所為職務上之拆除命令,顯有違法;甲儘管知情,為免橫生枝節,仍舊執行命令,將地上物拆除。案經地上物所有人舉發後,關於甲所為刑事責任的評價, 既已明知命令違法,即不得阻卻違法 正確
    5.( ) 甲、乙、丙3人同時向丁丟擲石頭,丁因此而受傷,但不知該侵害行為由何人所為,甲、乙、丙之責任為 共同負連帶責任
    6.( ) 甲在未得乙同意下,摘下乙家花園內之一朵花,甲所為不成立犯罪,依實務見解,所採用之理由為 欠缺實質之違法性
    7.( ) 甲將其A地設定抵押權予乙後,甲所為之 再就A地為事實上之處分 這種行為將有害於抵押權人乙
    8.( ) 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為之單獨行為,無效 正確
    9.( ) 所有人於房屋設定抵押權後,所為之 將房屋拆毀 行為,抵押權人得請求停止之
    10.( ) 法條中有「視為」字樣者,為法律對於事實所為之 擬制 這種處理


    保障
    1.( ) 下列 總統犯內亂罪享有不受刑事訴究之權利 不屬於憲法所保障之人民基本權利
    2.( ) 司法機關逮捕犯罪嫌疑人,對犯罪嫌疑人而言,涉及憲法 人身自由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3.( ) 收養子女之權利,受憲法 憲法第22條之「其他自由及權利」 這種規定之保障
    4.( ) 有關司法院大法官之敘述,下列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司法院大法官共15人並為院長之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 錯誤
    5.(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秘密通訊自由之保障,敘述 秘密通訊自由之保障範圍,除及於通訊內容之事項,亦包括通訊方式之事項 正確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479號解釋之見解,保障人民為特定目的,以共同之意思組成團體並參與其活動之自由,係涉及 結社自由 這種憲法保障之基本權利
    7.(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 營業自由 並非憲法第22條所保障之基本權利
    8.( ) 依司法院釋字第626號解釋,中央警察大學限制色盲者不得報考,涉及 平等權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9.( )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言論自由的敘述,下列 言論自由在於保障資訊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 公共場所於不妨礙其通常使用方式之範圍內,亦得供人民之言論表達及意見溝通 言論自由具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之功能 錯誤
    10.( ) 法院對交保之被告予以限制住居之處分時,其主要是涉及憲法 遷徙自由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執行
    1.( ) 拘票 這種令狀應備二聯,於執行時以其中一聯交給被告或其家屬
    2.( )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規定 這種行政行為,無須法律具體明確授權
    3.( ) 人員 法院書記官曾於下級審執行書記官職務 這種情形毋庸自行迴避
    4.( ) 公務員甲,於執行拆除地上物時,發現上級公務員所為職務上之拆除命令,顯有違法;甲儘管知情,為免橫生枝節,仍舊執行命令,將地上物拆除。案經地上物所有人舉發後,關於甲所為刑事責任的評價, 既已明知命令違法,即不得阻卻違法 正確
    5.( ) 甲欠稅100萬元未繳,因此行政機關對甲發動行政執行程序,而甲名下有市價為200萬元之土地房屋等不動產,也有銀行存款200萬元,如果執行機關查封土地及房屋再予拍賣,執行費用為2萬元;如果執行機關對甲之銀行存款執行,只需花費1000元的執行費用。若執行機關堅持要對甲土地房屋執行,該執行行為違反 比例原則 這種一般法律原則
    6.( ) 甲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分別被判A罪3年、B罪7年、C罪10年、D罪15年。依刑法數罪併罰之規定,應在 15年與30年之間 這種刑度範圍內定其執行刑
    7.( ) 死刑判決雖已告確定,但仍須 法務部 之核准,方得執行
    8.( ) 依實務見解,下列有關公務員之敘述, 公立學校校長依法令而經辦該校工程營繕與財物購置事務,就該事務之執行,屬刑法上公務員 私立大學校長關於承辦該校教師升等評審直接相關之事宜,屬刑法上公務員 公立大學教授受民間業者委託或補助,負責執行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計畫,非屬刑法上公務員 錯誤
    9.( ) 桃園縣政府辦理交通部之委辦事項,如違背中央法令,交通部應 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10.( ) 關於行政執行相關費用之敘述, 有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不徵收執行費 正確


    返還
    1.( ) A、B因相戀而論及婚嫁,於某日公開舉行訂婚儀式,A並當場贈與B鑽戒,以資紀念。訂婚後,雙方因時常口角而解除婚約。敘述, A得請求B返還訂婚鑽戒 正確
    2.( ) 甲將出租予乙之車子賣給丙,因租賃期限未屆滿甲無法取回該車,乃將對乙之租賃物返還請求權讓與丙,以代交付。此種交付稱為 指示交付
    3.( ) 有關不當得利之敘述,下列 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不得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錯誤
    4.( ) 受僱人於執行職務時,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僱用人應與受僱人負連帶責任,因此,敘述 僱用人單獨賠償後,得向受僱人請求返還全部之賠償價額 正確


    當事人
    1.( ) 因天災致遲誤不變期間,於其原因消滅後一個月內 這種情況,當事人得依行政訴訟法第91條聲請回復原狀
    2.( ) 行政機關就該管行政程序,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並非比例原則之內涵
    3.( ) 就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為行政機關調查人民是否違法時,應有之正確態度
    4.( ) 當事人未主張之要件事實,法院不得採為裁判之基礎 為辯論主義之內容
    5.( ) 目前民事訴訟實務上,起訴有 原告當事人不適格 這種情形,受訴法院非以裁定駁回起訴
    6.( ) 有關婚姻之敘述,下列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該書面應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結婚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 錯誤
    7.( )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訴訟費用之敘述, 訴訟費用由敗訴當事人負擔原告起訴時原則上應先繳納裁判費,例外則暫不需繳納除第一審起訴需繳納裁判費以外,提起上訴仍需繳納裁判費 錯誤
    8.( ) 於財產訴訟事件,兩造當事人達成訴訟上和解,法院應 應令書記官作成和解筆錄
    9.( ) 法院人員, 庭務員 不屬當事人得依法聲請迴避之對象
    10.( ) 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謂之 個別磋商條款


    授權
    1.( ) 執行法律之細節性、技術性規定 這種行政行為,無須法律具體明確授權
    2.( ) 對稅捐債務未清償之義務人予以管收之要件 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
    3.( ) 下列 行政計畫 行政行為之作成程序,我國現行行政程序法僅作大綱性的粗略規定,而明文授權行政院另定之
    4.( ) 下列敘述 基於學術自由,國家不得在未經法律授權下,以行政命令要求大學開設特定必修科目 正確
    5.( ) 下列對民法第1條法理的說明, 無法律,無習慣時,法官可以援用法理作為判決的依據民事裁判上允許法官援用法理是基於立法者的授權援用法理須以法律有漏洞為前提 錯誤
    6.( ) 有關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之敘述,下列 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行使裁量權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行使裁量權不得有不法之動機 錯誤
    7.( ) 自治條例與下列 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 牴觸者,無效
    8.( ) 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未經法律具體明確授權而對人民予以裁罰,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9.(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法規應規定其施行日期。關於施行日期及生效日的規定, 施行日期若於該法規中規定者,通常是法規的最後一條 施行日期可以在該法規中規定,也可以授權以命令規定之 法規特定有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10.( ) 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有關法律之生效, 以命令特定施行日期者,自該特定日起發生效力 錯誤


    性質


    以下
    1.( ) A喝醉後時常暴力毆打其妻B及其子C,B遂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法院審酌子女及被害人的安全得對A之會面交往權利限制,以下限制 要求A於會面交往時戴上手銬 不恰當
    2.( ) 下列有關公務員懲戒之敘述, 九職等或相當於九職等以下公務員之記過與申誡,得逕由主管長官行之政務官之懲戒,只適用撤職與申誡依司法院釋字第262號解釋,軍人亦有公務員懲戒法之適用 錯誤
    3.( ) 公司法中有關股份有限公司之敘述,以下 股東常會之召集應於20日前通知各股東,對於持有無記名股票者,應於30日前公告之 正確
    4.( ) 以下 17歲之犯罪人 這種犯罪人,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5.( ) 以下 童稚幼兒 之行為,必然不成立犯罪
    6.( ) 以下有關我國刑法適用之敘述, 外國人於我國領土外之竊盜行為,無我國刑法之適用 正確
    7.( ) 以下所列法規範, 緊急命令 效力最高
    8.( ) 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簡易訴訟程序,其適用之金額門檻為 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9.( ) 共同正犯屬於以下 正犯 這種犯罪型態
    10.( ) 依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15條之規定,通常保護令的效力期限為 有效期間一年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


    契約
    1.( ) 試驗買賣 為以買受人之承認標的物為停止條件而訂立之契約
    2.( ) 下列有關雙務契約之敘述, 雙方均因契約而負擔債務雙方所負擔之債務立於對價關係發生同時履行抗辯權及危險負擔之問題 錯誤
    3.( ) 下列關於共有物管理之敘述, 除契約或法律另有訂定外,共有物由共有人共同管理之共有物之簡易修繕,得由各共有人單獨為之共有物之改良,非經共有人過半數,並其應有部分合計已過半數者之同意,不得為之 錯誤
    4.( ) 民間常見以他人名義進行財產登記,但約定由本人保有對該財產之事實上管理、使用、收益、處分等權限,民法對此種「借名登記」契約並無明文規定。法院認為此種契約與民法規定之「委任」契約相近,因此適用民法有關委任的規定。這是運用 類推適用 這種解釋方法
    5.( ) 甲、乙約定,由甲提供乙50萬元,乙應於一年期限屆滿時,償還本金及年息一分的利息。甲、乙間所訂立的是 有償的消費借貸契約 這種契約
    6.( ) 有關行為能力的敘述, 限制行為能力人,在無意識或精神錯亂中,所訂立之契約,無效 正確
    7.( ) 依民法之規定,以買受人之承認標的物為停止條件,而訂立之契約,稱為 試驗買賣
    8.( ) 房屋代銷契約中明定以售價之4%為報酬,如消費者討價還價後約定以售價之3%為報酬,則其後約定之效力為 適用3%
    9.( ) 契約當事人個別磋商而合意之契約條款,謂之 個別磋商條款
    10.( ) 若雇主對受僱人以契約約定「一旦受僱人懷孕即應留職停薪」,請問此約定之效力為 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約定無效


    確定
    1.( ) 甲於裁判確定前犯數罪,分別被判A罪3年、B罪7年、C罪10年、D罪15年。依刑法數罪併罰之規定,應在 15年與30年之間 這種刑度範圍內定其執行刑
    2.( ) 在公司法學理上,公司之資本總額一旦經公司章程確定後,即應保持不動,若欲變動資本,須踐行嚴格的增資、減資程序,稱為 資本不變原則
    3.( ) 有關消滅時效不完成的敘述, 屬於繼承財產之權利或對於繼承財產之權利,自繼承人確定或管理人選定或破產之宣告時起,6個月內,其時效不完成 正確
    4.( ) 死刑判決雖已告確定,但仍須 法務部 之核准,方得執行
    5.( )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聲請強制執行
    6.( ) 行政訴訟再審之訴,至遲應於判決確定後多少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30日
    7.( ) 依訴願法之規定,訴願決定確定後, 行政法院 不受其拘束
    8.( ) 為使法律能對生活關係合理的規範,不問是否真實,對於一定事實之存在,依據立法政策,加以確定。稱之為 擬制
    9.( ) 裁判確定前犯數罪, 得易科罰金之罪與得易科罰金之罪 這種情形,依刑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併合處罰
    10.( ) 對於法院尚未確定之裁定不服所提起之救濟,在行政訴訟法上稱為 抗告


    違反


    被告
    1.( ) 拘票 這種令狀應備二聯,於執行時以其中一聯交給被告或其家屬
    2.( ) 下列有關偵查中押票之記載, 應由法官簽發 錯誤
    3.( ) 下列有關偵查中押票之記載, 應記載案由及所觸犯之法條 錯誤
    4.( ) 下列有關偵查中押票之記載, 應記載被告如不服羈押處分之救濟方法 錯誤
    5.( ) 有關民事訴訟管轄原則之敘述, 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正確
    6.( ) 依刑事訴訟法之規定,下列關於羈押之敘述, 被告逃亡構成羈押的原因 被告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得以適當方式獲知卷證資訊 辯護人於偵查中之羈押審查程序,原則上得檢閱卷宗及證物 錯誤
    7.( ) 依刑事訴訟法第101條規定,被告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 5年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法官訊問後如認為犯罪嫌疑重大,非予羈押將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8.( )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關於宣示判決之規定, 即使被告不到庭,亦應宣示判決 正確
    9.( ) 法院對交保之被告予以限制住居之處分時,其主要是涉及憲法 遷徙自由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10.( ) 偵查或審判中對被告為人別訊問後,應先告知被告 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這種事項


    遺產


    要求


    贈與
    1.( ) 履行道德上義務而為之贈與 這種情形,贈與人不得撤銷其贈與
    2.( ) 贈與人 無須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
    3.( ) A、B因相戀而論及婚嫁,於某日公開舉行訂婚儀式,A並當場贈與B鑽戒,以資紀念。訂婚後,雙方因時常口角而解除婚約。敘述, A得請求B返還訂婚鑽戒 正確
    4.( ) 民法第106條關於自己代理的限制,如認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意旨,應不包含父母贈與子女之情形,此係運用 目的限縮 這種法律補充方法的結果
    5.( ) 贈與人於贈與約定後,其經濟狀況顯有變更,如因贈與致其生計有重大影響,或妨礙其扶養義務之履行者,得拒絕贈與之履行。此種權利稱為 窮困抗辯權


    職務
    1.( ) 下列有關公務員兼職之敘述,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兼任研究或教學工作,原則上仍須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領公費 錯誤
    2.( ) 公務員以私法行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應由誰負擔 由行為之公務員與國家連帶負擔民法上之損害賠償責任 這種損害賠償責任
    3.( ) 公務員甲,於執行拆除地上物時,發現上級公務員所為職務上之拆除命令,顯有違法;甲儘管知情,為免橫生枝節,仍舊執行命令,將地上物拆除。案經地上物所有人舉發後,關於甲所為刑事責任的評價, 既已明知命令違法,即不得阻卻違法 正確
    4.( ) 有關民法第188條僱用人責任之敘述,下列 受僱人因執行職務,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由僱用人與行為人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僱用人選任受僱人及監督其職務之執行,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負賠償責任縱加以相當之注意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僱用人不負賠償責任 錯誤
    5.( ) 有關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依實務見解, 屬刑法詐欺罪之特別規定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中,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其詐術而陷於錯誤,若所用方法不能認係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所謂「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係指假借職務上一切機會,予以利用者而言,除「職務本身固有之事機」外,亦包括「由職務上所衍生之機會」 錯誤
    6.( )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立法院如於特殊例外情形,授權立法委員以外之人員代為行使調查權,仍負有監督受委任人員履行職務之義務,此係 民意政治及責任政治原則 這種原則之展現
    7.( ) 依刑法規定,下列敘述 明知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違法,仍依命令從事職務上之行為,應受處罰 正確
    8.( ) 關於公務員侵權行為之救濟方式, 公務員職務外行為,依一般侵權行為救濟公務員職務上私法行為侵害人民時,依一般侵權行為救濟公務員之公法上職務行為致加害被害人時,可依國家賠償法救濟 錯誤
    9.( ) 關於刑法第134條「公務員不純正瀆職罪」之規定, 以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為必要限於犯瀆職罪章以外之罪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者,即不適用 錯誤


    賠償


    新臺幣
    1.( ) 賠償新臺幣10000元 屬於民事責任
    2.( ) 繳交違規停車費用新臺幣10000元 不屬於民事責任的範圍
    3.( ) 民事訴訟法所規定之簡易訴訟程序,其適用之金額門檻為 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
    4.( ) 甲收到國稅局所核定之遺產稅繳納通知書,其應納稅額為新臺幣30 萬元整。甲不服,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5.( ) 甲為清償對乙之借款新臺幣五十萬元,而簽發新臺幣五十萬元之支票一紙予乙,若支票債務不履行,其借款債務仍不消滅。此稱之為 新債清償
    6.( ) 甲接到國稅局核發補繳新臺幣35萬元之營業稅核課通知書,甲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其第一審法院為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7.( ) 因財產權發生爭執,其標的之金額或價額在新臺幣10萬元以下者,於起訴前,應經法院 調解
    8.( ) 依司法院解釋,原菸酒稅法規定該法施行前專賣之米酒應依原專賣價格出售。超過原專賣價格出售者,一律處每瓶新臺幣二千元之罰鍰,此規定違反下列 比例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9.( ) 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 條規定,從事性交易者,處新臺幣3 萬元以下罰鍰,此處所規定之罰鍰係屬 行政罰
    10.( ) 某項業務依法應向主管機關登記,但法律並未規定登記之要件與程序。主管機關遂自行訂定「登記作業注意事項」,並規定事項。請問 登記申請後如欲撤回,主管機關得裁處新臺幣10,000元罰鍰 最可能牴觸法律保留原則


    訴願
    1.( ) 下列關於訴願決定期限之敘述, 應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於三個月內為之應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於三個月內為之 必要時,得予以延長,最多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依訴願法第57條補送訴願書者,訴願決定期間,自補送之次日起算 錯誤
    2.( ) 不服中央銀行處分所提起之訴願,其管轄機關為 行政院
    3.( ) 不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所為之行政處分,應向 行政院 提起訴願
    4.( ) 不服新店市公所與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依廢棄物清理法共同作成之裁罰處分,應以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為訴願管轄機關
    5.( ) 甲申請營業執照遭主管機關否准,在訴願未獲救濟後,應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行政訴訟
    6.( ) 行政訴訟中有關撤銷訴訟之先行程序為 訴願
    7.( ) 依訴願法之規定, 受到人事主管機關處分之公務員 不能對於處分,提起訴願
    8.( ) 依訴願法第55條規定, 對於訴願事件有利害關係之訴願審議委員會委員 對於訴願事件應自行迴避,不得參與審議


    負擔
    1.( ) 下列有關雙務契約之敘述, 雙方均因契約而負擔債務雙方所負擔之債務立於對價關係發生同時履行抗辯權及危險負擔之問題 錯誤
    2.( ) 公務員以私法行為執行職務,不法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應由誰負擔 由行為之公務員與國家連帶負擔民法上之損害賠償責任 這種損害賠償責任
    3.( ) 依民事訴訟法規定,下列有關訴訟費用之敘述, 訴訟費用由敗訴當事人負擔原告起訴時原則上應先繳納裁判費,例外則暫不需繳納除第一審起訴需繳納裁判費以外,提起上訴仍需繳納裁判費 錯誤
    4.( ) 依法任用之公務人員為違法行為可能負擔之責任,不包括 政治辭職責任
    5.( ) 國家賠償責任,係國家或依法設立之公法人應向人民負擔之 公法上損害賠償責任 這種責任
    6.( ) 關於父母均不能行使、負擔對於未成年人之權利義務時,敘述 未成年人無民法第1094條第1項之監護人時,於法院依同條第3項為其選定確定前,由當地社會福利主管機關為其監護人 正確


    目的
    1.( ) 下列有關公務員兼職之敘述,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兼任研究或教學工作,原則上仍須經服務機關許可公務員依法令兼職者,不得兼領公費 錯誤
    2.( ) 下列 以利於刪除不合時宜的法律規定 不屬於法律解釋的目的
    3.( ) 主管機關得聲請司法院憲法法庭解散政黨之條件為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
    4.( ) 民法第106條關於自己代理的限制,如認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意旨,應不包含父母贈與子女之情形,此係運用 目的限縮 這種法律補充方法的結果
    5.( ) 刑法中有關「首謀者」之適用,依實務見解, 於犯罪之初,行為主體雖尚非多數,但率先基於遂行犯罪之目的,實行犯罪後,始依其計畫,於犯罪歷程中各個不同階段,視犯罪進行程度之需要,陸續招攬部眾加入,依附其策劃,先後參與犯罪之實行,而藉此主導或支配多數人共同犯罪者,亦應以首謀罪論處所稱首倡謀議者,於同謀犯罪之多數人中,率先提議實行犯罪而居於主導策劃地位者屬之係指犯罪之行為主體為多數人,其中首倡謀議,而處於得依其意思,策劃、支配團體犯罪行為之地位者而言 錯誤
    6.( ) 有關行政機關行使裁量權之敘述,下列 行使裁量權不得逾越法定之裁量範圍行使裁量權應符合法規授權之目的行使裁量權不得有不法之動機 錯誤
    7.(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目的解釋乃探討法條的原意與目的 錯誤
    8.(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論理解釋又稱體系解釋 錯誤
    9.(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歷史解釋主要是由立法資料和法律史去探討條文真意 錯誤
    10.( ) 行政機關得為裁量處分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 依法可以添加附款,但附款內容不得違背裁量處分之目的 正確


    中央法規標準法


    檢察官
    1.( ) 所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刑之案件,因犯罪嫌疑不足,經檢察官為不起訴處分,無得聲請再議之人者 應依職權送再議
    2.( ) 甲於捷運車廂中行竊A之財物,一週後復以同一手法竊取B之財物得逞。經偵查後,檢察官僅就甲竊取A之財物犯行部分予以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B之財物的犯罪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 不告不理原則 這種原則
    3.( ) 偵查中檢察官為 羈押 這種行為,須由法院踐行言詞審理程序後方可下令實施


    處罰


    法官
    1.( ) 法官之判決 屬於訴訟行為
    2.( ) 下列有關偵查中押票之記載, 應由法官簽發 錯誤
    3.( ) 下列有關偵查中押票之記載, 應記載案由及所觸犯之法條 錯誤
    4.( ) 下列有關偵查中押票之記載, 應記載被告如不服羈押處分之救濟方法 錯誤
    5.( ) 下列對民事裁判的敘述 民事裁判可以依法理民事裁判可以類推適用民事裁判可以允許法官補充法律漏洞 錯誤
    6.( ) 下列對誠實信用的說明, 誠實信用屬於不確定法律概念誠實信用的具體化,需透過法官的價值判斷誠實信用需透過法官的解釋 錯誤
    7.( ) 下列有關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的敘述, 保護令之核發屬民事事件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法官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不因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而失其效力 錯誤
    8.( ) 下列對民法第1條法理的說明, 無法律,無習慣時,法官可以援用法理作為判決的依據民事裁判上允許法官援用法理是基於立法者的授權援用法理須以法律有漏洞為前提 錯誤
    9.( ) 民事訴訟法第221條第2項規定,法官非參與為判決基礎之辯論者,不得參與判決。此規定採行 直接審理原則 這種訴訟法上之主義或原則
    10.( ) 甲有多次竊盜前科,素行不良,一再竊取他人財物,法官宣告2年有期徒刑並令入勞動場所強制工作。敘述 強制工作為限制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最正確


    取得
    1.( ) 因侵權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損害賠償 應列入夫妻剩餘財產分配之範圍
    2.( ) 動產質權與其所擔保之債權一併讓與 為基於法律行為而繼受取得動產質權
    3.( ) 下列關於刑法第146條妨害投票結果正確罪之敘述, 詐術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結果屬本罪行為 虛偽遷移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屬本罪行為 變造投票結果屬本罪行為 錯誤
    4.( ) 下列 因拾得遺失物而取得 屬於物權之原始取得
    5.( ) 以具識別性之簡短的廣告歌曲而申請取得商標,其屬於 聲音商標 這種商標
    6.( ) 有關不當得利之敘述,下列 給付係履行道德上之義務者,不得請求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除返還其所受之利益外,如本於該利益更有所取得者,並應返還不當得利之受領人,不知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其所受之利益已不存在者,免負返還或償還價額之責任 錯誤
    7.( ) 依憲法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言論自由的敘述,下列 言論自由在於保障資訊之自由流通,使人民有取得充分資訊及自我實現之機會 公共場所於不妨礙其通常使用方式之範圍內,亦得供人民之言論表達及意見溝通 言論自由具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之功能 錯誤
    8.( ) 某甲報考公務人員考試,考選部以其資格不符為由拒絕其報考,若考試舉行在即,甲在現行行政訴訟法上可透過 假處分 制度之聲請,取得暫時參加考試的機會
    9.( ) 動產質權不能依 占有改定 這種情形取得
    10.( ) 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非經國家考試無法取得執業資格,在此涉及 工作權 這種基本權利之保障


    事實


    決定
    1.( ) 人民對政府徵收土地的決定不服,依法得提出下列 行政救濟 這種救濟
    2.( ) 人民遭行政機關裁處罰鍰,此裁處之行政機關得考量 受處罰人民之資力 這種因素,決定罰鍰數額
    3.( )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總統之地位與職權, 總統於戒嚴或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 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 錯誤
    4.( ) 法律以其適用時是否可由私人自由決定為標準,可以區分為 任意法與強行法
    5.( ) 法律授予行政機關於決定法律效果時得行使裁量權,若有裁量濫用時,其法律效果為 違法得撤銷
    6.( ) 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東出資,除現金外,得以對公司之貨幣債權或技術抵充,惟抵充之數額應經過 董事會普通決議 這種程序決定
    7.( ) 契約中使用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而二者有不符合時,該以 應先由法院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 為準
    8.( ) 根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否准假釋決定訴請救濟應由 行政法院 這種法院審理
    9.( ) 訴願決定撤銷原處分,並限期命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則 原處分機關不服該決定時,乃具狀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該決定 這種做法與訴願法規定不合
    10.( ) 須由法院作成之公權力決定,不包括 罰鍰之科處


    行使


    自首


    予以
    1.( ) 對稅捐債務未清償之義務人予以管收之要件 應以法律定之,不得授權以命令規定
    2.( ) 下列有關刑法上「教唆犯」之敘述, 對已有犯意之人為教唆者,不成立教唆犯 教唆行為的對象必須為「特定之人」,不得為「不特定之多數人」 教唆犯在處罰上,是依其所教唆之罪予以處罰 錯誤
    3.( ) 下列有關刑法上「幫助犯」之敘述, 幫助犯在性質上是屬於「共犯」 即使被幫助者不知幫助行為之存在,但幫助者仍成立幫助犯 幫助犯在處罰上,是得按正犯之刑予以減輕 錯誤
    4.( ) 下列關於刑法上「公務員」概念之敘述,依實務見解, 村、里長辦理村、里之交辦事項,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替代役役男於市政府服役期間,非屬依法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法院依照刑事訴訟法選任之鑑定人,對於受託鑑定事項,予以鑑識、測驗及斷定,非屬行使委託機關公務上之權力之公務員 錯誤
    5.( ) 下列關於訴願決定期限之敘述, 應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於三個月內為之應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於三個月內為之 必要時,得予以延長,最多一次,最長不得逾二個月依訴願法第57條補送訴願書者,訴願決定期間,自補送之次日起算 錯誤
    6.( ) 甲公司申請外籍勞工,主管機關予以許可,但要求須贊助特定道路拓寬工程經費,可能違反 不當聯結禁止原則
    7.( ) 甲於捷運車廂中行竊A之財物,一週後復以同一手法竊取B之財物得逞。經偵查後,檢察官僅就甲竊取A之財物犯行部分予以起訴,法院因此不得就甲竊取B之財物的犯罪審判,此種審判範圍的限制,稱為 不告不理原則 這種原則
    8.( ) 有關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依實務見解, 屬刑法詐欺罪之特別規定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中,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其詐術而陷於錯誤,若所用方法不能認係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所謂「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係指假借職務上一切機會,予以利用者而言,除「職務本身固有之事機」外,亦包括「由職務上所衍生之機會」 錯誤
    9.( ) 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未經法律具體明確授權而對人民予以裁罰,可能牴觸 法律保留原則 這種法律原則
    10.( ) 依司法院解釋意旨,關於民主原則之敘述,下列 在憲法之民主政治原則下,各種團體內部意見之形成,應遵守多數決原則 民主多元社會之正常發展,有賴言論自由予以實現 民意代表任期屆滿,除有不能改選之正當理由外應即改選,為代議民主正當性之展現 錯誤


    大法官


    違法
    1.( ) 就當事人有利與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為行政機關調查人民是否違法時,應有之正確態度
    2.( ) 不知道自己的行為違法,且無正當理由者,依照刑法的規定,應該 成立故意犯罪,但得減輕處罰
    3.( ) 公務人員甲因違法失職行為,經服務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甲得依 公務人員保障法 尋求救濟
    4.( ) 公務員甲,於執行拆除地上物時,發現上級公務員所為職務上之拆除命令,顯有違法;甲儘管知情,為免橫生枝節,仍舊執行命令,將地上物拆除。案經地上物所有人舉發後,關於甲所為刑事責任的評價, 既已明知命令違法,即不得阻卻違法 正確
    5.( ) 行政法院於個案中若認定系爭法規命令牴觸法律,有關其合法性之審查,敘述 行政法院得於個案中認定該法規命令違法,並於個案拒絕適用 正確
    6.( ) 行政罰法所指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下列敘述 廢止土石採取許可處分 停止電子遊戲業者營業處分 公布違法之自然人姓名 錯誤
    7.( ) 行政罰法所指裁罰性之不利處分,下列敘述 廢止土石採取許可處分停止電子遊戲業者營業處分公布違法之自然人姓名 錯誤
    8.( ) 依刑法規定,下列敘述 明知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違法,仍依命令從事職務上之行為,應受處罰 正確
    9.( ) 依行政訴訟法第4條第2項之規定,逾越權限或濫用權力行政處分之法律效果為 以違法論
    10.( ) 法律授予行政機關於決定法律效果時得行使裁量權,若有裁量濫用時,其法律效果為 違法得撤銷


    依據


    事由


    行政訴訟
    1.( ) 進行行政訴訟 不屬於行政程序之範圍
    2.( ) 甲申請營業執照遭主管機關否准,在訴願未獲救濟後,應提起 課予義務訴訟 這種行政訴訟
    3.( ) 甲收到國稅局所核定之遺產稅繳納通知書,其應納稅額為新臺幣30 萬元整。甲不服,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4.( ) 甲為某縣政府食品檢驗合格廠商,但因該縣政府承辦人員於網路上將甲誤記為未合格廠商,致其商譽受損。甲得提起 一般給付訴訟 這種類型之行政訴訟,要求該縣政府道歉回復商譽
    5.( ) 甲接到國稅局核發補繳新臺幣35萬元之營業稅核課通知書,甲不服,循序提起行政訴訟,其第一審法院為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6.( ) 有關行政訴訟代理人之敘述,下列 專利行政訴訟,得由專利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行政訴訟除有其他規定外,原則上應以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臺北市政府為行政訴訟當事人時,得委任臺北市政府法制局專任人員為訴訟代理人 錯誤
    7.( ) 行政訴訟中有關撤銷訴訟之先行程序為 訴願
    8.( ) 行政訴訟之裁判命債務人為一定之給付,經裁判確定後,債務人不為給付者,債權人得以之為執行名義,向 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 聲請強制執行
    9.( ) 行政訴訟再審之訴,至遲應於判決確定後多少日之不變期間內為之 30日
    10.( ) 我國目前行政訴訟採取 三級二審 這種審級救濟制度


    立法委員
    1.( ) 立法委員任期屆滿時,尚未議決之法律案應 下屆立法委員不繼續審議
    2.( ) 有關總統之彈劾, 彈劾總統應由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提出總統彈劾案係由司法院大法官審理司法院審理總統彈劾案,應組成憲法法庭審理之 錯誤
    3.( ) 依司法院釋字第391號解釋之意旨,立法委員於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不得在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並追加或削減原預算之項目,主要係為了避免侵害 責任政治 這種原則
    4.( )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總統、副總統之罷免,敘述 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之同意後提出,並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總額過半數之投票,有效票過半數同意罷免時,即為通過 正確
    5.( ) 關於立法委員言論免責權,敘述 僅在立法院開會時,與議事有關的言論才可享有 正確
    6.( ) 關於憲法之修改程序, 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四分之三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憲法修正案提出後,應公告半年公告半年後,由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錯誤


    條文


    國家


    發布


    侵害


    方法
    1.( ) 立法院以決議免職政務官 並非行政院向立法院負責之方法
    2.( ) 下列有關權利行使之敘述, 行使權利,應依誠實及信用方法對於緊急避難行為之防禦,得主張緊急避難對於自助行為之防禦,不得主張正當防衛 錯誤
    3.( ) 下列關於無因管理之敘述, 無因管理之管理,應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以有利於本人之方法為之 管理事務利於本人,並不違反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之意思者,管理人得請求本人賠償其損害 錯誤
    4.( ) 下列關於無因管理之敘述, 管理人為免除本人生命之急迫危險而為事務之管理,對於因此所生之損害,僅就惡意或重大過失負賠償之責 錯誤
    5.( ) 民法第106條關於自己代理的限制,如認基於保護未成年人的意旨,應不包含父母贈與子女之情形,此係運用 目的限縮 這種法律補充方法的結果
    6.( ) 有關行政法基本原則之敘述,下列 行政行為之內容應明確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行政行為,應保護人民正當合理之信賴 錯誤
    7.(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目的解釋乃探討法條的原意與目的 錯誤
    8.(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論理解釋又稱體系解釋 錯誤
    9.( ) 有關法律解釋方法, 歷史解釋主要是由立法資料和法律史去探討條文真意 錯誤
    10.( ) 有關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依實務見解, 屬刑法詐欺罪之特別規定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欺取財罪中,所謂以詐術使人交付,必須被詐欺人因其詐術而陷於錯誤,若所用方法不能認係詐術,亦不致使人陷於錯誤,即不構成該罪所謂「利用職務上之機會」,係指假借職務上一切機會,予以利用者而言,除「職務本身固有之事機」外,亦包括「由職務上所衍生之機會」 錯誤